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立法
 
英格兰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初探
发布时间: 2023/6/1日    【字体:
作者:段定
关键词:  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普通法;教会法;王权;宗教改革;  
 


摘要: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前身为亨利八世设立的宗教委员会,经过爱德华六世、玛丽一世时期的发展,在伊丽莎白时代,正式成为常设性的法庭。关于该法庭的争论颇多,一些人认为该法庭是压迫、专制的代表,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该法庭广泛的管辖权和特有的程序,是当时起诉人获得救济的最佳选择。因此,本文的重点是探究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庭,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了文章写作的缘由以及对问题的思考,包括研究价值、文献综述、文章的结构及创新不足等内容。

 

第二部分是时代背景。16世纪30年代,以亨利八世婚姻案为导火索,英格兰的宗教改革运动拉开了序幕。这场宗教改革确立了“王权至尊”的政治结构,并且对教会的司法审判制度、税收制度、教士职业、宗教礼拜仪式等都多有触及。当至尊的王权将其权力代入到教会领域时,宗教高等委员会便由此诞生。宗教高等委员会诞生在这样一个复杂的背景里,既有教会方面的影响,又有世俗方面的影响。

 

第三部分包括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二章是宗教高等委员会早期阶段的概述,主要论述了宗教高等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所经历的发展以及在这一时期其主要工作是什么。第三章是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阶段。这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一个临时性的宗教巡视机构是如何逐渐形成了制度上的持久性和活力,从而完成向一个常设性法庭的转变;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在成为法庭之后,也就是1580年至1611年期间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独具特色的管辖权和程序。第四章是有系统的反对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以维护王权至上的宗教高等委员会自诞生之日起,就势必会引来各种各样的反对,但是不要将早期对委员会及其宗教巡查权的反对与基于法律理由对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管辖权或程序的系统反对混为一谈。本章所要论述的是第二种情况,即有系统地针对高等委员会法庭的程序及管辖权的反对,包括清教徒的反对和普通法法官的反对。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清教徒对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反对;第二部分是普通法法官对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反对;第三部分是1611年至1641年这一时期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管辖权和程序,这一时期该法庭的管辖权和程序的变化可以说是受到了清教徒和普通法法官攻击的结果。

 

第四部分是结语。1641年,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被永久性的废除,并且被打上了“非法”的烙印,但是纵观该法庭的一生,这样的结论似乎不妥。该部分主要是结合16、17世纪英格兰王权扩张的历史背景,探究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的真面目,从而得出本文的结论:宗教高等委员会法庭并不是像传统观点认为的那样是专制的、反动的,相反,作为当时的特权法庭之一,它很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受到了当时起诉者们的偏爱。


Yingelanzongjiaogaodengweiyuanhui.pdf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罗马教廷对宗教改革的回应 \张锐
摘要: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爆发,1545年罗马天主教会在意大利北部城市特兰托召开大公会…
 
孟加拉国世俗主义发展道路的嬗变与现状 \杨玉龙
摘要:世俗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学说、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是当代孟加拉国体制的主要…
 
宗教组织法人类型定位及其治理结构研究 \黄晓林
摘要:《宗教事务条例》中的三类宗教组织法人属于《民法典》中的非营利法人。其中,宗…
 
博尼佐的政教关系思想研究 ——以《致友人书》为例 \潘鹏程
摘要:在11世纪中后期关于帝权与教权的众多论战文章中,《致友人书》以历史为载体,旨…
 
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宗教财产归属的法律思考 \杜应芳 李荣
摘要:宗教财产归属不明,导致社会乱象比比皆是。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财产…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19世纪英国宗教格局变化对国家宪制影响研究
       下一篇文章:《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研究 ————以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为中心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