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学者伯尔曼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揭示了现代西方法治危机的深层原因:道德与法律的分离、技术理性的膨胀使法律越来越远离其价值基础,最终导致了社会共同体的瓦解。他试图将道德与法律、宗教与法律重新连接,为现代法治重新奠定一个超越性的价值基础。尽管伯尔曼对基督教的推崇有失偏颇,但其信仰与法律关系研究的进路却极具启发性。以其方法论为指针,结合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可得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启示:应返回传统儒家文化,将其中可现代化的部分纳入当代法律价值体系;重视公民教育的作用;由于我国的社会与道德转型尚未完成,需要对各种新旧价值持开放与对话的态度;由于人处在法律价值客观化为具体制度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有必要重视作为伦理实践的“人的自我治理”。
Fazhijiazh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