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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地方性知识的生成与演变
发布时间: 2024/5/31日    【字体:
作者:吴灿
关键词:  农业文化遗产;地方性知识;文化观念  
 


摘要

 

农业文化遗产是因地方性知识在流动与发展过程中发生转变而产生的,它生成于“情境”中,带有明显经验性特征的初级知识,在多种因素的推动下向原理化、权威化的知识形态转换。这种转换既是地方性知识本身为适应社会发展与观念变革进行的调试,也是权威化的农业文化遗产观念被建构的过程。从知识流动过程与发展逻辑对农业文化遗产观念进行观照与反思,将为深入认识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合理进行遗产保护实践提供助益。


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IAHS)的定义中提出:“这一遗产类型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是以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宝贵的文化与景观为显著特征的动态系统。”“传统知识与技术”是GIAHS中的必要条件之一,遴选与评估标准所提到的“local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systems(地方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也显示了地方农业知识与技术在定义与表现GIAHS内涵与特征方面的重要性。按照格尔茨提出的概念,“地方知识”的地方性,不在于时间、空间、阶级或者其他方面,而在于“对所发生的事实赋予一种地方通俗的定性”并将其联结到地关于“可以不可以”的通俗观念。格尔茨称之为“腔调”(1999年的译本称之为“情调”)。大多数与传统农业生产相关的知识都没有脱离这种“腔调”,因而也属于一种“地方性知识”。以20世纪以来的主粮为例,欧美人食用的是小麦、玉米和土豆,中国人食用的是水稻、小麦和小米。对于西方人而言,中国传统的水稻生产知识就相当于地方性知识。识别粳米、籼米、糯米等对于中国稻米产区的人来说属于常识性的知识,在欧美却是非专业人士不能识别。原住民正是在这些传统知识与技术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农业生产,延续下来的实践遗存与知识观念的共同体就成为我们今天所说的“农业文化遗产”。

 

朱洪启在2007年就通过研究浙江青田龙现村传统稻田养鱼体系的保护,指出地方性知识与现代性知识相遇的地方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然而此后多年在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快速推进中,学界更多的研究还是集中于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与开发的应用性研究之中,较少关注作为农业文化遗产概念核心的农业知识与技术。近年来,随着“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视野向内的审视与回归本土的研究自觉,传统的农业技术与知识在遗产研究中的关键性正在凸显。马楠、闵庆文等人强调了传统知识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分,陈加晋、卢勇在对新时期农业文化遗产的时代转向进行判断时,指出“今后农业文化遗产事业可能会进一步穿透、聚焦并呈现以‘农民利益’为逻辑起点、以‘农业文化’为核心价值及以‘乡村社会’为重点领域的基本态势”。将农业文化遗产与地方性知识进行结合研究,既是理解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关键,也是当前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一个新视角。

 

本文选择从地方性知识视角切入,试图探讨以下问题:带有地方性特征的传统农业知识,是如何向当前已成为社会共识的“农业文化遗产”概念转变的?在知识流动过程中,是什么因素在发挥作用,而这种转变又带来了怎样的结果?并进一步回答:应如何合理看待这种按照生产周期不断更新的文化遗产?

 

一、生态、认知、文化:知识生产的三个“情境”

 

 从原初意义来看,地方性知识指的是诞生于地方生产实践中的认识与经验,是一个相对概念。吴彤不承认存在一种普遍性的知识,是因为“从实践活动论的视角看”,一切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但正如格尔茨所指的,地方性知识之所以是地方性知识的根本在于它的“腔调”。根据上下文来看,“腔调”指的是地方性知识发生与讨论过程中所处的“情境”,强调地理意义上的区分并不能成为理解地方性知识的关键。地方性知识是针对特定的文化共同体而言的一种策略表述,其重点不在“地方”,因为所有的知识都是在“地方”创造的。传统农业知识诞生于农业生产实践活动,是一个族群在长时间劳动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生产生活经验的总和,它是一种诞生于“情境”,并进一步在“情境”中得到有效论证的知识。

 

地方性知识的情境包括认识、实践、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情境性的影响因素、影响程度、影响方式及其所产生的后果都存在一定差异。地方性知识的生产是情境性的多重维度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以生态情境、认知情境与文化情境最为关键。

 

生态情境所包含的地域、气候等自然条件成为决定知识生产的必要基础。浙江青田地区多山地少平原的地貌无法进行大规模水稻种植,地势高低悬殊造成的湍急水流也导致无法进行水产养殖。在这种地理环境的影响下,以溪水灌稻、在田中养鱼就成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最优解,古越先民正是以此耕作方式克服恶劣的地理环境从而繁衍生息。地处暖温带半湿润性气候向温带半干旱性气候过渡的敖汉旗地区,无霜期达145~166天,日照率为67.8%,年降水量为310~460mm,这种气候特征是旱地农业系统的理想选择。独特的地理生态情境不仅为敖汉旗旱作农业生产提供了资源基础,千百年来,敖汉旗人民在长期的农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形成了内涵丰富的旱作农业知识技术体系。干旱是影响当地农业生产最重要的因素,在节水技术上,形成了“以改土蓄水为中心,垒埂打堰,减少地表水土径流量”。在生产实践中,人们高昂着主体能动性改造各种不利的环境要素,这种主动认知世界的过程使人们不仅获得了粮食、满足了生存需要,也生产出了支撑农业生产实践活动的农耕知识。

 

目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涵盖了22个国家的67个遗产地,无论是作为湿地秧田农业,位于河流之中的墨西哥传统架田农业系统,还是位于干旱地区,利用池塘微型集流、储存、传送及利用溪水的斯里兰卡干旱地区梯级池塘村庄系统,其农业知识的形成无不受到生态情境的影响。一方面,生态情境中的各要素限制了地域性的农业生产条件;另一方面,正是这种限制决定了地方性的农业知识作用人群的有限性,从而使这些传统农业经验具备了自身的独特性。

 

此外,由知识生产者原有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构成的认知情境,是地方性知识得以产生的前提。生活在云南红河地区以哈尼族为首的多个少数民族在稻作灌溉实践中衍生出了一种“协同共管”的资源配置规则,他们“不断地调整着各自的资源(因水田交织互嵌而形成的联合灌溉行动)占有方式,基于协商一致的过水秩序,一直在探索着基于灌溉水知识‘共识域’各方都满意的配置制度”。这种灌溉水知识的形成既是当地“山水形变”的自然物候的影响,更是各少数民族“多元共生”思维模式的直观显现。在其认知模式中,梯田生产及灌溉实践打破了族群的物理边界,推动了多民族的融合与交流,与此同时,与梯田相关的农耕知识在反复垦殖的时间线上被不断生产出来。原住民的认知模式与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们如何认识自然与生态、采取何种方式改造环境、以何种模式在社群中自处。

 

换而言之,认知情境影响了知识生产者如何看待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统观当前入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农业系统,其中所蕴含的传统农业经验虽然因生态情境的差异而导致知识外在表现形式的不同,但从认知与思维模式的角度而言,“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整体生态观与“和实生物”“相成相济”的联系观构成了遗产地农业知识的内核。在人类知识发展还处于原始时期与前科学时代的前提下,这种联系性与整体观念的获得正得益于原始自然观的影响与直观的经验累积。

 

如果说认知情境关注的是地方性知识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与影响,那么文化情境关注的则是知识系统外的各种文化要素,如习俗、信仰、记忆等对知识生产与形成过程施加的影响。在云南普洱,每一个古茶园都见证了村落与族群的历史变迁。澜沧县的景迈、芒景布朗山寨,每年都会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祭拜“茶神”。德昂族更是将茶叶作为民族祖先,在创世神话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中唱道:“茶叶是茶树的生命,茶叶是万物的阿祖。”佤族的《新谷颂词》、布朗族的《祖先颂》、拉祜族的《种茶歌》等,不仅昭示了茶与农耕生产的紧密关系,而且成为茶叶知识与民族信仰、习俗交融的一种见证。普洱地区的少数民族对茶叶与茶树的崇拜及信仰,是与当地普洱茶的种植及野生栽培茶的起源密切相关的。浙江的古越先民起初生活于沿海地区,常以捕鱼为生,以原始思维无法解释的水患与海上风暴促成了当地人对水的崇敬,水神信仰成为当地文化中极为普遍的信仰类型。后来受到外界影响被迫迁入山区,但早期形成的观念意识并未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完全消除,比如,青田地区流传的多种民间传说将田鱼视为龙母化身,故事情节多样,但往往以龙母在与邪恶势力的斗争中奉献自身化为田鱼护卫一方百姓安定为结局。信仰与传说是建构地方传统或族群文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们将传统农耕知识与技术从生产层面的经验化理解推向了文化层面的集体记忆建构。在文化情境的影响下,农业生产知识不再仅仅作为偶然诞生的知识与经验存在,而是更进一步被形塑为地方文化当中的集体记忆符号,拥有了不可替代的文化意义。

 

农业生产实践与地方气候、水源、土壤、文化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是一种具有“情境性”的生产实践,生成于农业生产实践过程中的传统农业知识因此也具有“情境性”与“地方性”特征。情境性中的生态维度赋予了农业知识“地理”上的地方性与内容构成上的独特性,认知维度是知识生产者的思维结构与方式的体现,是知识生产的前提,而农业知识在文化维度中向地方社会的更深处渗透,不仅推动其自身从经验化理解上升至精神象征,外化了“地方性”与“情境性”的表达,更在这一过程中形塑了地方社会与族群的文化精神。生态、认知与文化情境三者共同作用影响了传统农业知识的生产过程,并在此后为地方性农业知识的保存与延续提供了支持。

 

二、从传统农耕生产经验到“农业文化遗产”的知识建构

 

农耕知识在地方诞生之后,就成为乡土知识体系的一部分,依靠乡土社会的族群代代传承。乡土社会的知识可以分为原生与次生两种,前一种知识的形成依赖于乡土社区成员本身对知识的总结,后一种则是“他者”对乡土知识的再次加工。从这种意义上来定义传统农耕生产经验,其应是一种原发性知识。这种原发性一方面由其知识持有者的身份而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其与“地方”发生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地方性知识的概念与特征决定了它不仅在“情境”中进行知识生产,而且在知识生成之后也始终在特定“情境”中进行有效论证。诞生于两千多年前的青田稻田养鱼知识一直以其实践的有效性得到当地民众与政府的认可及支持。

 

根据明洪武二十四年《青田县志》以及清光绪元年《青田县志》的相关记载,可以推测出稻田养鱼在当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且比其它生产方式产生的效益更高。江西万年的“坞源早”自明代被列为贡米,到清初时期被赐定为“国米”。云南普洱地区产茶历史悠久,明代谢肇淛说“士庶所用,皆普茶也”,也可见当时茶叶生产技术在普洱地区的成熟与普及。这些生成于地方的农业知识因为其在地方生产中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得到了来自官方的认可与支持,从而获得了被推广、被传播、被言说的机会。从知识形态上来看,它们虽然摆脱了诞生之初的朴素面貌,却仍然保持着原发性知识的经验性言说与非理性表达。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所有的知识最初都是一种原发性知识。随着现代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发展,在科学革命的语境下,知识才开启了由原发性知识向所谓“科学知识”转变与流动的过程。二战后,科学知识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提升公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后学院时代的科学知识在与古代科学、宗教、神学等多方的斗争中获得了胜利,科学知识的生产者掌握了知识领域的绝对话语权。按照福柯的看法,知识进入科学之前有两个源头,一是“意识”(意识—知识—科学),一是“话语实践”(话语实践—知识—科学)。但福柯更看重的是“话语实践”,因此知识就是“由某种话语实践按其规则构成的并为某门科学的建立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整体”,每一个话语实践都“由它所形成的知识来确定”。无论如何,对于处于轴线之中的知识来说,它们终将获得一个科学的解释,并进而成为一种权威的真理,而那些独立于科学之外的知识,毫不意外地陷入了“传统”“落后”“非科学”的困境之中。

 

很长一段时间里,传统农业知识受限于乡土社会的封闭性,保持着初级的原生性知识形态,滞后于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而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进一步挤压了这些传统农耕知识的生存土壤。直到20世纪,随着现代科学对知识领域的全面统治以及学科体系的精细化发展,传统的农业知识在生产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入公众与研究者的视野,并开始在他者的研究与再阐释中向次生性知识形态转变。

 

1962年,张承贤所撰的《青田县稻田养鱼初步调查》成为学界稻田养鱼研究的开端,他以现代科学的视角指出了能量在水稻与鱼之间的生态循环。1981年,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倪达书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稻鱼共生”理论。这既是科学技术介入稻田养鱼的开始,也是国内学术界首次采用“稻鱼共生”的概念表述。20世纪90年代,我国南方(四川、湖南、贵州等地)的稻鱼鸭共生技术在增产、增值方面的效益及其生态效应也成为学界研究的对象。与之相类似,许多具有地方经验的传统农业知识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现代科学研究的视野,如系统分析普洱茶的原料及半成品在制造中的成分变化,从生态地理学角度对哈尼梯田稻作的生态机制进行的分析,等等。它们已经明显不同于传统社会对农业知识的经验化描述与阐释,而是带有现代科学观念。在以“低投入高产出”为目标的现代农业科学观的审视下,这些农业知识与技术所产生的复合效益无疑是符合标准的,能达到稻鱼双丰收的目的。

 

原本建立在特定经验基础上的原发性知识形态在得到作为权威性他者的现代科学的认可之后,正逐渐超越其本身的“境遇”而向普遍化与原理化的方向发生转变。然而,与农业技术在实践层面的快速发展不太相称的,是学界研究的迟缓,21世纪初,对传统农业知识与技术的研究成果仍旧寥寥无几。学术研究的边缘化,显示了这些地方性知识在形态上尚未完全完成向原理性知识的转变。

 

到了21世纪,“农业文化遗产”话语的出现为这些知识在现代科学语境中提供了新的生长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话语研究与实践为传统农业知识向科学知识的流动提供了极佳的契机与切入点。从乡土社会的传统农业知识到农业文化遗产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这些地方性农业知识找到了一种合理的言说途径供它们在当代生存,从而摆脱了在科学之外“遗世独立”的状态,真正进入了“话语—知识—科学”的轴线之中。自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至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首批5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试点之一,这成了地方性农业知识形态发展的关键。2005年至今的近二十年时间里,无论是学界的研究论文还是政府的政策文件,对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农业全部都代之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表述。在中国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交的所有遗产提案文本与项目实施计划书中,都将如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稻作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等原初的地方性知识置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范畴之下。21世纪初,现代农业发展的弊端与局限已经尽数显现,“农业文化遗产”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农业与环境污染问题,希望从传统农业知识中借鉴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为人类的粮食生产找到一条既充足又安全的道路。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经验性与地方性为特征的原发性农业知识实现了向更为科学而现代的“农业文化遗产”概念转变。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最早是由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牵头并在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的支持下开展的。迄今为止,我国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19个项目都成了学术界的研究热点。这些研究大多基于GIAHS框架与背景展开,采用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所提出的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判断标准,包括闵庆文等人对稻鱼共生系统的研究、云南普洱古茶园的研究,等等。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功能概括同样印证了这种评价方式:“不仅为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保留了杰出的农业景观, 维持了可恢复的生态系统, 传承了高价值的传统知识和文化活动,同时也保存了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为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的多功能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这些基于粮农组织制定的“农业文化遗产”标准的概念描述与价值评判加速了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农耕生产经验向“农业文化遗产”概念流动的进程。“农业文化遗产”概念以其复合性吸引了多个话语主体的介入,在现代科学视野下为地方农业知识的阐释提供了多种言说方式。学术界的持续研究与再阐释促使地方性知识开启了知识表述上的“祛地方化”过程,而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则成为助推传统农业知识形态演变的另一实践动因。

 

2009年,FAO/CEF-GIAHS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项目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试点正式启动,这一为期五年的项目希望以试点为基础在GIAHS总体框架下建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NIAHS)保护体系,至今已经评选出6批共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与之同步进行的是地方政府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中的积极实践。哈尼梯田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世界文化遗产”后,云南红河州政府与元阳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管理规划等,先后恢复水田2 543亩,保护薄竹谷、月亮谷、红糯谷等传统水稻品种43种。2016年,浙江青田县制定《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稻鱼共生博物园建设总体规划》,从注重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培育壮大稻鱼产业、推进农旅融合发展等多个角度,确定了该农业文化遗产未来十年保护与发展的总体思路。2022年,成为浙江省委发布的“全省乡村振兴十佳创新”案例之一。

 

基于多年来我国对GIAHS及其他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所形成的基本共识、原则和判断,闵庆文将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经验总结为“优势产品生产型”“产品融合发展型”“龙头企业带动型”“资金政策支持型”与“农民经营主体型”五种模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的推进带动了传统农业知识与技术外部形态的迭代与进步,而保护实践经验模式的成熟与可推广则昭示着传统农业知识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新获得了认可,传统农业知识也焕发出勃勃生机。同时,在政府政策引导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2016年起,“农业文化遗产”工作多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助力“乡村振兴”及“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此为目的的实践开展与政策导向必然会加快地方性知识次生化与权威化的进程。

 

传统农业知识是一种在“地方”诞生进而得以延续的知识,与其密切相关的是作为知识生产者的原住民。近年来,作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农业系统给当地带来的巨大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而易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当地人民乐见其从岌岌无名的地方性知识发展为备受瞩目的具有世界意义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浙江青田方山乡的农民金岳品因在稻鱼共生系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亚洲模范农民”的称号;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于2011年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地,经过多年的实践,这一保护模式于2023年获评“第四届全球最佳减贫案例”。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发展,传统农业知识作为一种“农业文化遗产”在当地人心中早已内化为一种普遍共识与概念,这种共识不再是知识生产时期通过口口相传和集体记忆建构得来的,而是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实践中完成的认知转变。

 

作为地方性知识生产的主体,原住民对“农业文化遗产”观念的接受与认可不同于“他者”在“农业文化遗产”语境下对地方性知识的再造,而主要来自知识生产者主观能动的接受与认可。这也标志着传统农业知识“祛地方化”进程的结束,真正脱离了原发性的知识形态,完成了向“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流动与转换,超越了自身的“情境性”的藩篱,从而走向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普遍性。

 

知识的转换与流动是知识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逻辑,以经验性为主要特征的原始知识形态难以得到普遍推广及难以适应当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必然要向已经具备一定权威、得到科学实验证明的普遍性原理知识形态靠拢,以此寻求自身的延续与发展。这种转变是知识在形态上更加趋向系统与原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知识被现代科学所验证。综观传统农业知识的转变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知识转变的前提本质上来自原发性知识内部逻辑表现出的科学性,惟其如此,地方性知识才拥有向“农业文化遗产”概念转向的可能。而学界的研究与再阐释、政府力量支持下遗产保护实践工作的开展,以及当地百姓的自发性认可,三者共同作用推动了知识形态转变过程的完成。

 

盛晓明借用海德格尔的“正在途中 ongoing)”提出,地方性知识为知识的流通、运用和交叉开启了广阔的空间,即“它始终是未完成的,有待于完成的,或者正在完成中的工作”。这种开放性使得地方性知识能够在观念逻辑普遍性上获得现代科学认可的同时,依然保持思想经验上的特殊性。或者说,这种概念流动与转换并不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被普遍性真理替代的过程,而是地方性知识作为一种动态知识体系的发展与转换过程中在形态上完成的“祛地方化”,其在知识内涵上也通过再阐释与重构变得更为丰富。2005年至今,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与实践保护上已经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农业文化遗产”观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与此同时,从知识演变与发展的角度来看,“ongoing”的特征也迫使我们思考:被代之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地方性知识是否需要重新审视这种遗产概念产生的权威与标准?

 

三、认知与践行:“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

 

作为最早参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及开展本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的国家,中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成功实践对国际农业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性与建设性意义。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Percy Misika曾对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为全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构建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引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2005年,入选GIAHS项目在给国内学者们带来振奋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困惑,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什么?怎么保护?彼时还处于GIAHS事业的初创期,在青田举行的研讨会上,当地官员询问是否有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非常明确地回答“没有”,在此之前,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菲律宾科迪勒拉水稻梯田因为各种原因在保护中出现问题,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连续八年列为濒危世界遗产。种种情况要求当时的研究者们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必须提出一种创新性、开拓性的方法并加以完善,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实践过程,不能因循守旧。此后的十余年间,不断获得进展的学术研究成果与日益成熟的遗产保护实践相互影响,共同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走向成熟。就我国的现状来看,一开始就秉持保护优先的发展策略,探索出了“生态农产品开发”“可持续旅游开发”与“产业融合发展”等多种保护措施;在管理上,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 的多方参与保护机制;在保护目标上,坚持了系统、动态、整体、重点保护的原则,杜绝了单一割裂式的保护方式,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使当地农户受益。作为认识基础的实践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认识层面的变革。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在实践层面为遗产保护开发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样在认识层面影响了农业文化遗产观念的建构。十余年间,在学术研究者、保护践行者与知识生产者三方的推动下,传统农业知识完成了由地方性知识向“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转变。进一步而言,它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向“农业文化遗产”转换的过程同样是“农业文化遗产”观念被建构的过程。对于地方性知识本身来说,其完成了知识形态的转变,丰富了知识内涵;而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概念而言,传统农业系统的研究成果确证了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科学性,其实践的成功则为遗产概念的建构提供了实践逻辑上的有效性。

 

任何一种遗产类型保护观念的建构与被认可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球性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伴随项目诞生后,同“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一同入选的五个试点项目的成功证明了这些遗产概念所具有的有效性与可推广性,继而开展的各批次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与各成员国实施的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成功,则为这一概念的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实践论证。在这种论证过程中,拥有同样利益诉求与阶级立场的群体进而形成了共同体。库恩强调范式本身就包含共同体的意义与概念,它“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东西”, “反过来说,也正是他们掌握了共同的范式组成这个科学共同体”。范式在共同体中存在,共同体也因范式得以形成。“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各成员国大多为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在现代农业暴露诸多问题、传统农业显现重要价值的境况下,这些国家在“农业文化遗产”概念上达成一致,不断发掘本国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并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进而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推动下开展多方合作,逐渐成为一个知识共同体。“农业文化遗产”概念正是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传播并产生影响的,又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不断被完善与巩固。

 

但另一个问题也由此而生,即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主导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拥有绝对话语权。根据福柯的理论,权力与知识相关,“不相应地构建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构建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是一种新兴的知识,是由粮农组织主导的农业文化遗产知识谱系,“知识谱系的构建从根本上讲即是一种权力关系的构建。由谁以特定方式主导构建谱系就意味着谁就有可能在权力关系网络中占据支配性的地位”。“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已被认定的科学观念统摄了这一知识谱系的每一个分支,任何想要进入这一谱系的地方性知识都需要向这种权威性的科学知识靠拢。

 

所以,尽管我国建立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知识谱系,然而其本质上还是旨在推动本土传统农业进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这是地方性的传统农业知识被多方再造的过程,充斥着对权威话语的依附,与此同时,“农业文化遗产”观念逐渐脱离了其诞生之初所具有的客观性,日益成为一种评价传统农业知识与技术是否具备价值的话语标准。知识体系只有在富有活力的新陈代谢之中才能不断得到校验与优化,但现实往往是当一种知识或者概念走向权威与标准化时,也就意味着知识体系本身在趋于封闭与停滞。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悖论与难题。后学院时代知识生产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应该是一种多方参与的民主化过程,然而从地方性知识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知识形态本身完成了向更高一级的进化过程,“农业文化遗产”观念在这个过程中也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走向标准的权威化,并面临陷入日趋保守退化的困境与危机。

 

对“农业文化遗产”权威与标准的追求既违背了“农业文化遗产”概念诞生之初的保护发展目标,也与地方性知识自身的动态发展相悖。不仅如此,这种权威化的遗产观念还给遗产保护实践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方面,对于已入选的遗产项目来说,“权威遗产观”所带来的巨大收益使人们不断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衡量遗产地的保护与开发,进而导致最能代表遗产地特色的农业知识与技术等文化资源的失衡与破坏。正如朱洪启指出的:“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这个名声,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同样关注的是田鱼,但现在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作为商品的田鱼,而不是作为文化符号的田鱼。”另一方面,尚未入选遗产项目或尚不符合农业文化遗产标准的传统农业资源难以得到关注,面临消失的风险。当然,已经消失的或面临消失的农业文化知识是否具有研究价值和意义,有没有保护的必要,就是另一个话题了,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四、余论

 

2023年,GIAHS倡议已经发表21周年。在这21年的时间里,“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完成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其实践为粮食安全、贫困、环境污染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农业文化遗产”观念诞生的初期来看,这是一种动态性、整体性的知识体系,包含了传统知识与技术、生态多样性等多种内涵。然而随着地方性知识的流动与转变,这种活态的遗产观念也在无形之中向权威化与标准化的知识观靠拢,本身成了“农业文化遗产”观念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的桎梏。因此,在力图让“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新的遗产观念在遗产领域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一种知识观念要保持活力,就必须始终以动态的形式存在,并需要不断地被讨论、修正和更新。

 

作为知识的研究者,我们总是希望可以坚守盖尔纳(Ernest Gellner)所说的第三种立场,“相信一个独特而科学的真理存在但从未相信我们可以确然地占据这一真理的启蒙理性”。客观理性地看待在地方性知识转换过程中被建构起的农业文化遗产观,将为我们合理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内涵提供帮助,进而更好地指导其保护实践。进一步来看,对于其他类型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保护利用(如图像类的文化遗产),也许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王梦琪博士对本文亦有贡献。)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4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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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继承制度是社会契约即共同体契约在人类家庭中的体现,实际上也是共同体共同共有…
 
智利天主教国教地位的立废 ——1833年宪法第五条演变研究(1831-1925) \罗铮
摘要:从智利颁布第一部宪法开始,罗马天主教就是国家宗教,这一法律地位具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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