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每周推荐
 
中国宗教三色市场理论述评
发布时间: 2010/1/12日    【字体:
作者:孙劲松
关键词:  中国 宗教 三色市场  
 


                                        孙劲松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发表了杨凤岗教授的论文《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此文是其在美国《社会学季刊》2006年春季号发表的“The Red,Black,and Gray Markets of Religion in China”一文的节译本,《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发表了该文的全译本。文章基于中国宗教经验现实对当今西方宗教社会学的宗教市场论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并做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推进。此文曾经获得了美国社会学会宗教社会学分会2006年度唯一杰出论文奖,引起中国与西方宗教社会学届的广泛关注。
 
    一、三色市场理论中的大宗教概念
 
    三色市场理论中的“宗教”概念与我们官方确定的宗教概念不同,包含了宗教、邪教、民间信仰、具有信仰特制的气功团体乃至中国大陆判定的邪教组织。包括了有组织的宗教与非组织化的松散信仰现象(如信风水、算命等等)。这一命题有一定的合理性,过分的强调“邪教不是宗教、迷信不是宗教”等,会抹煞这些组织都属于精神信仰团体的共同属性。习五一教授也曾经指出:“(邪教不是宗教)这一命题具有相当的社会功利性,因为就社会功能而言,正统宗教与邪教有着质的区别。在治理邪教的工作中,既有利于将邪教驱逐出“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圈,又有利于激励宗教界人士批判邪教。然而,这一命题在实践上的积极功能,并不能化解理论界学者的质疑。随着治理邪教工作的深人开展,当代邪教具有宗教性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邪教的宗教性与邪教的起源相关。邪教教主创教时,大量剽窃传统宗教经典的某些教义,歪曲诠释,自立派别。邪教组织在传教活动中,经常利用传统宗教信仰观念和祈祷仪式,迅速确立其教主的权威。”许多学者指出,应将“邪教不是宗教”这样的命题淡化出学术研究领域,开拓新型的思维范式,运用多学科的理论范畴,考察当代社会复杂纷纭的宗教、泛宗教现象,确立宗教、准宗教、伪似宗教、邪教的系列类型。
 
    二、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内容简介
 
    杨氏认可美国宗教社会学家斯达克和芬克的论述:“任何社会中的宗教需求都是相当稳定的,……一个社会中宗教出现重大变化,不是由于人们宗教需求的改变,而是由于宗教供给的变化。”他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斯达克和芬克的的理论的局限在于“过分强调对于宗教组织的正式参与,即加入制度化宗教组织和参加集体礼拜,而忽略了非制度化的宗教和非组织化的个体宗教行为。非制度化宗教及其行为既在美国存在,更在中国凸显。要想从整体上把握中国宗教情况以及类似的社会中的宗教情况,就不能不把非制度化宗教纳入到理论模型之中。……另一个局限是过分强调宗教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两方,而较少论述影响宗教经济或市场的另一方——政府的宗教管理或管制。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对于宗教都有或多或少的管理或干预,即使美国也有一些涉及宗教的管理法规。不充分研究政府管制这个重要变量的影响,就不足以充分认识宗教经济的种种现象和运行规律。”杨凤岗认为, “在宗教需求上,各国的人没有根本性的不同。尽管目前还缺少跨国可比的问卷调查来论证这一点,不过有一些零散数字或许可以说明一定的问题。共青团上海市委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做过的一个问卷调查,发现完全不相信算卦、测字、相面等迷信的人占18%,其他的人大多是半信半疑或宁可信其有的。而1995年美国总社会抽样调查发现,完全不相信占星术的人占19%.在这个最少受到管制的信仰现象上,中国人和美国人表现出了惊人的相似性。这个数字显示,大多数中国人对于超验事务的开放性未必低于美国人。”
 
    杨凤岗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的宗教管制所产生的效应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宗教三色市场模型.他认为:“加强宗教管制的结果不是宗教信仰和行为的总体减低,而是致使宗教市场复杂化,即出现三个宗教市场,而且每个市场都有自身特别的动力学。这三个市场是:红市——合法的宗教组织、信众及活动;黑市——政府禁止或取缔的宗教组织、信众及活动;灰市——既不合法也不非法,既合法又非法的宗教组织、信众及活动。”杨氏进一步提出了三个命题。
 
    命题1:只要宗教组织在数量和活动上受到政府限制,黑市就必然会出现。
 
    命题2:只要红市受到限制和黑市受到镇压,灰市就必然会出现。
 
    命题3:宗教管制越严,宗教灰市越大。
 
    杨氏认为:加强宗教管制带来的不是宗教的减低或减少,而只能导致宗教市场更加复杂化,即形成三个宗教市场。虽然对于正式的宗教组织的参与会减少,但是其他形式的宗教性的表达会相应增加,结果是造成一个庞大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宗教灰市。宗教灰市的现实表明,宗教管制的实际效果总是非常有限的.” 他还指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一切宗教和所谓封建迷信都受到禁止,但正是在那个时期,对于毛主席的个人崇拜达到了极为普遍和狂热的程度,……很多人创造性地宣泄了其宗教情感,创造性地满足了其宗教需要。在毛主席崇拜退潮之后,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此起彼伏的气功热。曾经流行一时的绝大多数气功流派在1999年之后被迫停止了公开活动。少数人坚持暗中修炼,即走入了宗教黑市;有些人放弃气功而皈依了宗教,即进入了宗教红市;但更多的人另寻出路。结果,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社会出现了生活再巫术化或世界的再魔魅化,大众流行“迷信”此起彼伏、波涛汹涌:易学预测、拆字改名、风水数术、算卦看相……,在高度宗教管制之下,宗教灰市是巨大的,而且是最不稳定的。一旦有些灰市的供应商被驱离之后,空出来的需求区位就会有新兴起的供应商变换名义进入这个市场,去填充市场空当。同时,宗教灰市也是最难以管理的,因为其中的参与人员和行为是既不合法又不非法(没有明确的宗教法律法规管辖),或者是既合法又非法,合某些法(非宗教法规)而不合另外一些法(宗教法规)。…… 如果有超过80%的中国人对于超自然信仰至少抱有一定程度的开放心态,但是目前还只有很小比例的人参与了政府批准的宗教,或者进行着地下宗教活动,那么,绝大多数中国人要么已经在宗教灰市中寻求宗教满足了,要么其宗教需求处在休眠状态而尚未进入宗教市场。巨大的灰色市场或潜在市场成为新兴宗教或奇异宗教(cults )兴起的肥沃土壤。”
 
    杨氏还指出三色市场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存在着复杂的互动:“三色市场各自内部都有其独特运作机制,而三个市场之间也存在消长转换。原本在宗教黑市或宗教红市中的组织、信众和活动可以转入灰市,原本在宗教灰市里的也可以转入红市或黑市。管制越严,灰市越大;相应地,降低管制,黑市、灰市减小,宗教红市就会增加。 从对于目前状况的初步了解来看,中国的宗教灰市依然非常庞大,而且变动最多。首先,各种民间信仰或“迷信”普遍存在,此起彼伏,难以制止。其次,民间信仰寺庙不断出现,以各种形式谋得一定的合法性。比如,实行“双名制”——既合法地登记为民间文化民俗“博物馆”,又在所组织的活动中寻求宗教情感的宣泄和表达,或者既是“老年人活动中心”,又是供人参拜的“佛堂”。再次,在红市里的合法宗教组织和个人的非法行为似乎有增加趋势。比如,在佛教协会拿到出家证的人在市井民房中传扬佛教,“三自”教会的牧师到未登记的家庭聚会点去讲道,天主教爱国会属下的主教和神父暗中取得梵蒂冈的批准,等等。最后,原本在黑市的宗教组织和信众好像也在趋向灰色化。比如,未登记的基督教家庭聚会逐渐从遭受驱散取缔转为得到默许。如果这种从黑市到灰市的转化反映了宗教管理者的一种新的尝试,这或许暗示从黑市经灰市进而引入红市的一种渐进努力。”
 
    杨氏认为,宗教三色市场具有普遍性,“灰色市场甚至在美国也能找到。很多非主流宗教采取了灵活的传教策略,比如,以健康科学面目出现的瑜伽和禅修中心,以移民少数民族文化面目出现的宗教庆典。不过,在宗教市场非常发达完善的美国,虽然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几乎都可以在那里找到信徒,但是所有奇异宗教的信徒总数在社会中一直是非常小的。在公平理性的市场规则下,正统理性的宗教在竞争中自然会胜出,占领大多数市场区位。所以说,正统宗教是奇异宗教的天敌。只要宗教市场理顺了,正统宗教得到了良好发展,那么政府不用出面,这些宗教团体自然就会成为打击奇异宗教的主力军。比如,来自韩国的“统一教”等新兴宗教曾经兴盛一时,“统一教”教主文鲜明在20世纪70年代到美国传教时一度吸引了众多信徒,他主持的为数千对甚至上万对男女进行随意配对的主婚仪式引起美国社会和政府的震惊。然而在正统宗教的有力竞争和批评声中,尽管该教至今仍被允许合法存在,但在美国社会中已经没有很大影响。这说明宗教市场发挥自律调节作用,会达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可以说,在美国,是公平的自由竞争给宗教市场带来宗教的理性化发展,带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秩序。”
 
    三、三色市场理论中值得商榷之处
 
    杨凤岗教授的三色市场理论为我们研究中国宗教以及信仰类组织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研究方法。他也提出了宏观的中国宗教问题解决方案,中国应该实行类似于自由市场经济模式的自由宗教市场。似乎这样就可以天下太平,中国的统治者也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是,这个理论提出了数年,管理层还是不愿实施这一理念,原因何在?这是中国的政治体制的现状与改革进程决定的。杨氏的理论有一个潜在的假设,就是不论是奇异宗教还是正统宗教,其宗旨都是宗教性的,都只在精神领域起作用。但是,宗教组织,尤其是“奇异宗教组织”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不仅仅是宗教组织,可能也具有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甚至军事组织的属性,在某些时候,其政治、社会属性可能会超过宗教属性。如果我们关注了宗教组织的政治团体、社会团体属性问题,中国的宗教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了。如果中国的宗教体制改革或者说宗教自由市场化的进度超越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度(甚至还包括民族分裂问题解决的进度),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危险。中国的政治体制处在亟需改革的阶段,中央也多次强调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换一句话来说,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类似于发达国家的稳定的体制,欧美等国,即便是极端的邪教组织,也很少对该国的政治体制、国家体制提出挑战。美国的极端教派以反社会、反人类的居多,如组织乱伦与自杀等等,对其政体不构成威胁。而中国从古自今,极端教派大都是利用宗教搞政治、当皇帝或者当地方霸主。如:中国古代的青红帮、白莲教、太平天国等组织。(但美国也有特例,缘于伊斯兰世界的“基地组织”等与宗教有关联的极端势力对其国家体制、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如果我们把基地组织也看作是一个具有政治、军事特性的宗教组织,那么美国政府也很难给这一类宗教组织自由,让这一类组织在美国注册,他们往往会策略性的把“基地组织”看作恐怖组织而故意忽略其宗教性)。
 
    四、宗教组织的一种分类方法
 
    鉴于宗教组织的多重属性,我们尝试着对宗教组织进行分类。
 
    第一类:传统的、正式注册的政府与教会组织相分离的精神信仰类组织。
 
    第二类:传统宗教认可,政府没有承认、但没有政治对抗和反社会属性的精神信仰类组织。如温州的部分家庭教会,只是追求信仰。
 
    第三类:正统宗教认为的异端类、但没有政治对抗和反社会属性的精神信仰类组织。比如:跳大神、喝香灰治病等类型的非正式民间宗教组织。还有风水、算卦、择日、家里供财神等等信仰形式。
 
    第四类:在政治上秉承政教分离,但在政府选举中有明显倾向的宗教组织。比如台湾地区部分佛教、道教偏向支持兰营,部分基督教团体偏向支持绿营。
 
    第五类:政治依附型的宗教组织,如官方教会-中国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组织等等。
 
    第六类:以精神信仰为显性特征,而政治抗争为内在目的的宗教组织。比如,一些知识分子组成的城市基督新教团体,认为,中国没有像西方社会一样拥有民主自由,主要是因为缺乏基督教文明。其推行基督教文明是手段,争取民主化是目的。
 
    第七类:以精神信仰为显性特征,而潜藏强烈反人类共同伦理观和有悖社会良好风俗的宗教组织。比如集体结婚的统一教。
 
    第八类:明确提出敌对政府,精神信仰与政治抗争都显性呈现的宗教组织。比如:太平天国的拜上帝会,法轮功邪教组织等等。
 
    第九类:明确提出反社会、反人类的口号,精神信仰与反人类、反社会抗争都显性呈现的宗教组织。比如:鼓吹世界末日立刻降临、奥姆真理教的集体投毒、集体自杀,强奸乱伦等。
 
    第十类:明确提出敌对政府,精神信仰与政治抗争都显性呈现,并拥有军事武装的宗教组织。如某些民族的宗教极端势力。
 
    第十一类:明确提出反社会、反人类的口号,精神信仰与反人类、反社会抗争都显性呈现,并拥有军事武装的宗教组织。
 
    第十二类:政教合一的宗教组织。比如解放前的藏传佛教。
 
    这十二类宗教团体,依照其其对政治体制安全、社会和人类安全威胁的强弱来排列,其危害性呈现递增趋势。第一类为理想化的无危害区域,二至四类为可以接受的低危害区域,第五类为中度危害区域,第六、七位为高危害区域,第八至第十二为极度危险区域。我们官办教会排在中度危害区域的第五位,是因为这种模式对于宗教传播、政府形象都带来太多的负面作用,既不利于政治安定,也不利于宗教自身的发展。
 
    五、当前中国的宗教自由与宗教管制
 
    进行了上述的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观点:中国正处在政治体制的改革转型期,与民族宗教势力相关的分裂活动也非常活跃。宗教的自由市场学说是与民主政治体制相适应的一种理论,政治体制改革与宗教发展的步调需要相互协同,任何一方过快或者过慢都可能出现麻烦。在改革转型时期,急于推行完全的宗教自由市场,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在宗教快速发展的状况下,如果政治体制的攻坚改革遇到困难,不能适时、逐步扩大宗教事务的自由度,可能会带来另一种麻烦。政治体制改革与宗教发展步调的协调,需要管理决策者具有高超的驾驭能力。
 
    中国当前的宗教市场,自由与管制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搭配得好,自由与管制会相辅相成。搭配的不好,这两者就是天生的仇敌。当前我们需要确立一个基本的理念,中国宗教需要“基于自由的有限管制,而不是基于管制的有限自由”。在确立了上述理念后,就可以在以上几类组织中加以甄别。
 
    对于基本没有政治对抗、反社会属性的宗教团体,以自由发展为主。其教义中的异端,由宗教组织的辩论中加以解决,要相信民众有基本的分辨能力。(比如:有些特别强调“哭”的基督教派,属于基督教异端。但如果没有政治对抗,政府则用不着插手,给自己树立对立面,也给对方造声势。在一个相对自由的宗教市场中,这些教派不可能有什么发展。)对于政治依附类组织,要逐渐脱离,按照政教分离原则,实行教堂教会组织与政府相分离。对于潜在的政治对抗性组织,应该明确的提出证据,加以警告。对于显性的政治、社会对抗组织,应该以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法律法规惩处,取缔这里类的组织。但是,切忌牵强附会,上纲上线,扩大对立面。也就是说,划出明确的底线,不触及政治、不对抗、不反社会、反人类。宗教可以自由发展、自由竞争。这样主流的、有助于社会稳定的宗教是更好的普及,而灰色、黑色地带的宗教会萎缩。但是,我们也要关注到,只要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阻力偏大,那么那些政治热情过高的异见人士利用宗教组织开展政治活动的企图就不会消失,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程,推进党内外以及国家的民主进程,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可能是彻底消除政治属性过强的宗教组织的治本之策。
 
    我们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宗教发展态势的变化,随着国家政治文明的进程,领导层会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会逐步转换观念,改革宗教管理体制,制定出适应国情需要、符合国际潮流的宗教政策与法治体系。
 
 
                             (本文为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试析印度政府主导的宗教个人法改革 \张雪娇
摘要:在从传统宗教社会向现代世俗国家的转型过程中,印度宗教与政治(法治)的关系也…
 
宗教改革早期教派的多元化与奥格斯堡“新教认同”的构建 \吴愁
摘要:在宗教改革运动最为激烈的16世纪20年代,上德意志区域的帝国城市率先接触到改革…
 
天主教与菲律宾民主化转型研究 \史田一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有30多个威权国家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波”民主化…
 
从教派之争到文化战争——美国政教分离的宪法实践 \刘碧波 李一达
摘要:对美国宪法中的确立条款历来有两种解读,严格分离和中立论。自1947年以来,"严格…
 
罗马教廷对宗教改革的回应 \张锐
摘要: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爆发,1545年罗马天主教会在意大利北部城市特兰托召开大公会…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仇恨罪、同性恋与宗教自由——美国仇恨罪立法新动态评介
       下一篇文章:析宗教对现代西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影响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