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
依稀记得1980年代初,在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全国大讨论时,伴有一股思想潮流,那就是关于民主与迷信的讨论。当时的思想关怀,主要是提出并琢磨刚结束的“文化大革命”及其与个人迷信、领袖崇拜的关系。
很多年过去了,这股思潮或许已被国人遗忘。可是,近年来,却有一个幽灵在中国大地游荡,搅乱了中国人的心灵。上至国家官员,下到庶民百姓,人们议论纷纷的,就是时下里的“官场迷信”。它明明白白地显示了当代中国政府官员的精神信仰出了纰漏,再度呈现了当代中国民主与迷信的新冲突,仿佛就是个人迷信、权力崇拜的当代版本。
对社会权力的迷信
中国人常常对中国革命抱有一个极其崇高的理想信仰,通过科学、革命来埋葬愚昧和落后,并以科学、社会的发展来消除社会中的宗教或迷信。可是,时至今日,这些价值信仰并未能在我们的社会中顺利实现,一些难以费解的“迷信”现象,仍常呈现在我们的社会肌体中。
依据中国人的常识,此谓“迷信”,一般是专指对风水、命相、卜筮、占星、鬼神等方法、现象的执著和相信。它们是对自然力量的盲目崇拜,仅仅是文明、科学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只要伴随文明、科学的演进,这些迷信现象就会自然消失。然而,1980年代以来,中国人的“迷信”现象具备了现代特色,或有科学名义,或以弘扬传统为使命,而迷信主体则由农村转向城市,转为有知识、高学历人群,甚至转向了国家官员。特别是1990年代中叶以来,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频频使人困惑的“官场迷信”。
这种官场迷信,萌生于官场之中各级官员对其上司的供奉和迷信,大多源自于官场民主的缺失,把自己的上司、顶头上司视为官场的主宰,左右了权力的运作及其个人的遭际和升迁的命运。在身处官场的个人仕途难以自我把握的时候,这些官员往往另辟蹊径,依托迷信,视之为自己的“护官符”和升迁秘径,以保证自己的官运亨通。
在官场民主生活难以正常建构之时,迷信已俨然成为官场的“潜意识” 和“潜规则”。视野所及,人们常常看到,666、777、888、999一类的车牌,是官场首长的首选号码;官职久未升迁,则会归咎于长官办公楼的“风水”不佳,于是在办公楼附近埋下“镇邪物”、“升官符”;名胜佛寺里,越来越多地成为了部分官员进香求神的宝地;即便是公共工程的开工剪彩或竣工典礼,大多要请风水大师择吉日、选良辰,时间计算精确到以一分一秒……
对此现象的批判,众多议论不一而足。究其根本原因,我以为是“迷”在官场、“信”在权力,是一种社会权力的崇拜形式。
古往今来的人类文明史,促使迷信形成的力量无非两种:一是自然力量,一是社会力量。早期文明史上多为自然力量的崇拜,同时伴有对社会力量的迷信。这两种崇拜形式相辅相成,彼此互动,交相呈现。人们对于自然力量的崇拜,渗透了对于社会力量的崇拜形式;而对于社会力量的崇拜,亦经常具备了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内涵。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文明中神秘崇拜的基础。对于自然力量的崇拜,可能会随着科学、文明的进步而逐步改变形式,甚至被淡化;但对于社会权力的崇拜,却不一定会随着科学、文明之演进而淡出、消失,它反而有可能做大、被强化、崇奉到神圣的程度,其功能、其影响,大大超过了人们对自然力量的崇拜,似将伴随人类文明之始终。
官场迷信,就属于这样一种权力崇拜形式。
实际上,对于社会权力的崇拜和迷信,中国人很有传统,能够把古来圣贤、历朝名将供奉为神。只要他有功德于民、立楷模于世,文治武功强大,他就能够获祀于后世,代代供奉于庙中。轩辕氏、炎黄帝、孔圣人、祖宗神……就是这样被中国人奉若神明、虔诚享祀的。
无数中国人的所谓迷信现象,大抵上出离不了这个传统。帝皇之统治,要以天命崇拜为其神圣性根基;老百姓为生计奋斗,礼不下庶人的年代,惟有鬼神值得依赖。上至帝皇,下至百姓,始终摇摆于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的神秘制约,无力自治。不是把自然力量敬畏成社会权力,就是把社会权力转为自然力量的信奉模式,共同顺崇,群体迷信。
尤其是在那曾经被奉若神明的权力象征不再灵光,个人升迁无法再次依靠官府、上司的场域之中,个人的命运就会从对权力的迷信,转进为对于神秘力量的顺从,构成了“官位升迁靠上司,个人命运依佛神”的官场迷信。特别是在个人命运完全依赖于官位升迁的语境,这种官场迷信,本质上就是对上司权力的迷信,把个人命运的无赖,表达为对风水、面相、鬼神等自然力量的敬畏。权力之独尊,构成了官场迷信的根源。
不民主,即迷信。
在权力成为个人的命运升迁、乃至生杀予夺的根本要件之时,俯首听命如顺从天命的官场成员,其命运有谁能够自我把握?!那些维权依靠鬼神的苍生,可以依赖吗?那敬天以德的“道德”修养能够使他们不朽吗?独尊之权力,民主之缺失,苍生就是草民,道德仅能独善;惟有依赖神秘,化腐朽为神奇。
因为中国人对社会权力的崇拜,往往会把社会权力当作自然力量来加以崇拜,建构了民主和迷信最深层的互动关系。君父为天,臣民为地,把社会权力敬奉为自然神秘,在士绅君子以为“文”的同时,庶民百姓却以之为“神”。权力场域的差异,同时造就了迷信品第的高下之分,此所谓“帝皇统治靠天,草民维权依鬼”。
在这里,权力者的天,与草民的鬼,其神秘是可以彼此共享的,其中的致命差异,在于能否获取权力。
如果权力之拥有,用不着依靠草民的话,那么,权力者崇奉的神秘天命,就被建构为权力的象征;而在权力无可信赖的时代,神秘天命当然就是官场首长的救命稻草、神秘的象征。于是乎,独尊的权力导致了迷信的官场。
官场迷信,成为神秘天命的必然表达。
近期披露的山西粮食局耗资690万元,打造一座“粮神殿”,就是这样一种迷信现象。在此“粮神殿”中,曾供奉有全国各省市粮食部门的官员题词,与神像一共供奉。粮神正殿中,供奉着后稷。殿前两侧,存有数十块石碑,上面镌刻着全国各省市粮食局局长的亲笔手书,与神像彼此呼应,共同接受人们的敬奉。本为国家粮官,利用国家权力打造为社稷神祗。公共权力的变态,建构为崇奉的神灵,象征着中国人对公共权力的敬畏。
早在民主革命岁月,中国人就把马克思的画像安放在供奉祖宗的中堂上,试图改变中国人对社会权力的崇奉模式。因为马克思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敬奉他,就能敬奉出一个新的社会。(《求是》2006年第12期)在那样一个时代,“穷人想发财,指望红军来;要得不受苦,参加苏维埃”;“青岩坡,青岩洞,爬上青岩望鹤峰,不求天来不求神,只求红军与贺龙” 。朴素而苦难的老百姓,敬奉革命的权力,如同敬奉天命和鬼神,对于主义的崇奉取代了神秘的祭拜,从而在打造一个新社会的过程中,同时亦建构了中国人(官员和百姓)历年来祀社会权力为神秘自然的革命逻辑。
所以,关键的问题浮出水面了。在这样一个信仰共同体中,官场首长和庶民百姓的行动逻辑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不是神秘自然的拜祀,就是社会权力的崇奉。在权力能以一身独大之时,百姓维权靠鬼,官员升迁畏天。虽有提议要官员升迁就职时到古代清官包公的祠堂宣誓,却忘记了面对庶民百姓的责任效忠。官员的权力迷信,促使他们不去敬畏百姓,却俯首崇拜那些天命一样的神秘权力,如此打造了“不民主,即迷信”的官场惯习。
为此,人们不难理解,“官场迷信”之林林总总,大多是求升迁、讨吉利、保平安;看相算命奉佛神,避邪择期求大师,烧香拜佛信风水。他们迷信自己的官相、官命、官运,冥冥之中总是有一种神秘的左右和帮助,进而通过烧香、拜佛、求签、风水等方法,寻求“大师”的点化。其变本加厉者,则不惜动用公共资源,为自己官场迷信的实现和官运的亨通,架大桥、看风水、修祖坟、建神庙、求神签、争烧头香、公开组织祭祀活动,……甚至在单位的人事权力安排上,不开党组会议,而是拜神佛、看命相、求神签,作为部门领导选择、班子成员的配置条件,以避免命相八字的“相克”、以及官场内部的权力冲突、利益矛盾。
在此信仰共同体之中,社会权力与自然力量的神秘祀奉功能,内涵有彼此取代、替换的行动逻辑。当其中一种权力的崇奉功能无济于事的时候,另一种敬畏形式就会应运而生。正是,可怜夜半虚前席,不信苍生信鬼神,能够成为最主要的官场迷信;而主义替代宗教的逻辑转换,则由不信马列信鬼神,转成了官场首长的信仰替代。
权力与迷信的交换逻辑
近代中国曾经提出三种替代宗教的文化思潮:道德替代宗教、科学替代宗教、美育替代宗教。这些思潮的功过是非,学界早有多种评论。本文想指出的是,这些思潮的要害,是一种替代的方法,它们总会有多种替代的可能,使各种替代的方法不期而至。所以,在中国民主革命进行时及其获得胜利之后,个人信仰服从了主义替代宗教的行动逻辑,进而把个人信仰皈依在这种替代逻辑之中。
不过,宗教是一种许多人共同信仰的集合结构。当这种替换逻辑能够与个人信仰吻合、重叠的时候,个人信仰能够在其中获得满足;当这种替换逻辑难以满足个人之精神情怀的时候,这种替换逻辑本身,就面临着一个被替换的强大可能了。自然力量的崇拜和社会权力的祀奉,它们之间具有彼此替换的逻辑和功能,尤其是针对一种独尊的权力而言,它们的替换逻辑是相当自如的,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天变,道亦随之改变。换一句话来说,权力和迷信的路径,是内在而彼此打通的,它们能够相互交换。权力独尊的要求,就是权力神圣化的迷信,迷信神圣的权力。观之中国历史,每当权力专制盛行之时,迷信之风亦甚为喧嚣;而专制功能减弱之际,迷信之个人惯习则融进了民间信仰之中。
感谢历史与时代的进步,当下的官场迷信早不同于往昔的个人崇拜和领袖迷信了,宗教被主义替换的行动逻辑亦被1980年代以来的社会变迁所改变。它们只是在民主生活难以健全的场域和时空里,生发为权力的迷信,并且在迷信权力的同时,交换成为对风水、命相、卜筮、占星、鬼神等方法的依赖和相信,以获得个体一己的精神满足,把那种在权力场域中难以满足的欲望,借助于官场首长手中的公权力,交换为一种神秘的替代。
试看今日官场,某地政府机关听信“风水”之说,就能废弃风水不灵的旧办公楼而另觅新址,再造新门楼,但求白虎不压青龙,浪费国民大量资源。夜深人静之时,数名党政干部为官位升迁,齐刷刷地跪拜在摆放在县委大院的香案前,虔诚埋下“镇邪物”和“升官符”,建造一桩闻名全国的官迷丑闻。
由于是官员迷信,所以这些官场迷信常由官方组织、集体参与,披上了“合法” 的外衣。曾有法院一法警不慎从该院高楼跌落身亡,法院党组集体决定,由单位报支600元经费,请“法师”到法院大楼“驱鬼祛邪”。某县卫生局办公楼搬迁,由局长主持,全体干部尾随“道公”做“法事”,有的官员甚至脱光上衣,头戴草帽,跟着“道公”团团转。有的贫困地区,还使用权力,集资建庙,经费则按村里人头摊派,无钱者举债也要交纳,弄得村民叫苦不迭。在村支书生日时刻,村支书率本村党员20多名、村民100多人前往寺庙集体上香拜佛。
老百姓批评这种现象说,不讲革命讲算命,领导带头搞迷信。通过革命获取的权力,变成了借助权力而打造的公共迷信。这种以权力制作迷信的交换逻辑,多少取代了主义替代宗教的价值信仰。它们成为了个人权力的迷信。相对于传统中国来说,那种“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的替代逻辑,在当代中国则被替代成——“长官以为神灵,百姓以为权力”的彼此交换,或贿赂鬼神,或害怕官员,各有所求在其中。
这种现象,最著名的莫过于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他经常请“大师”预测仕途前景,以为自己命当副总理,只是运里尚缺一“桥”。为此,他绞尽脑汁,终于将计划施工的国道改线,让国道穿越水库,得以在水库上修建一座大桥,以圆满“功德”,早登副总理“宝座”。
与此相映成趣,是福建某县原县委书记。该人被称为“迷信书记”,曾抽一签,迷信他发财升官是“命中注定”,从此建庙拜神,尤是虔诚,利用公权在县委成立“建塔办”,拨款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甚至申请银行贷款建庙塔,多次“公告”全县,公募款项180万元,以“镇妖避邪”,为了当地能出大官,造福一方云云。
显然,这种权力与迷信的交换,借助于国民、百姓所赋予的公共权力。他们所打造的迷信工程,所有耗费都是公共资源。他们手中握有社会公共资源的调动权力,能够利用公权之便利、或打着公务幌子表达个人迷信。大量的纳税钱,经由这些官员之手,以布施或香火钱的方式进入了神寺,一掷千金地撒在鬼神前面。这无疑损害了中国人的公众利益,而他们手中的公权力却因此而显得无法无天、无所畏惧。
因此,权力迷信的消除,远远难于自然崇拜。民主缺失的社会生活,总是迷信培育、滋生的最好土壤。官场不民主,公共力量难以介入,个人境遇和仕途升迁依靠谁呢?依靠首长的慧眼,等待上司的青睐。惟民主缺失,官场遭遇不确定,个人命运难把握,方才出现对权力的迷信和迷信的权力。
公共信仰与个人人生信仰的制度区隔
官场迷信,常常遭遇批评,强调官员们的信仰出了纰漏。他们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苍生信鬼神。其代表性批评是2007年5月《求是》杂志的评论文章,认为“当前少数党员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逐渐弱化,……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值得高度注意。”
这种批评方法,仅得其皮毛而已,并且把马列-苍生-鬼神,置于一个信仰共同体之中,从而局限于主义替代宗教的传统功能方法,无法出离旧有的认识框架。
在宗教社会学的理论方法看来,迷信是宗教表达的神秘法门,难以把握;官场迷信则是权力独尊的潜规则,更加不可思议。
认真分析这些官场迷信现象,不难看出,官场迷信中的官员,大多畏权力如神秘,视鬼神为知己。在权力独尊之不确定性落实在个己身上的时候,他们尽管迷信自己手中的那点权力,然相对于更大的权力来说,这些权力又是那样的靠不住。因此,权力靠不住,惟有信迷信、靠风水,寄托于祖上的阴德和神灵的庇佑。特别是在他们受制于政府官员的身份,无法为自己的人生信仰而改变自己政治身份的前提下,无奈之余,只好把升官发财的希望,通过巫婆、神汉等“大师”、通过占卜和算命等方法来加以表达。所以,近年来查处的各类官员腐败案中,许多腐败官员的身后,常常站着一位“大师”。在这些大师的指点下,他们手中的公权力,常常与巫鬼、祖宗神纠结在一起,暴露出“官场迷信”的权力社会学本质。
官场迷信的潜规则,在当代中国公权领域之中建构了一种独特的“三角关系”:公权-市场-大师,同时亦建构了一种新型的权力崇拜方式。这种三角关系,本应具有各自的独立领域,分别存在于公共权力领域、市场经济领域和制度宗教领域,这时候却因为官场迷信、官员见鬼,他们凭借着公权便利而走到一起来了,混同为一个当代中国社会中十分独特的“金三角”。
它们彼此倚重。迷信进入市场,公权得以寻租,权力好像市场关系,捉摸不定,忽阴忽阳,或居阴为阳。在此三角关系之中,唯见神秘、敬畏和迷信,以及关系的神通,民主规则丧失了。迷信借助于公权和市场,使用公权得以掌握的公共资源,激活了这种三角关系及其神秘功能,进而能够同时作用在三个领域之中,影响之巨大普遍,超出了任何一种关系的单纯运作。权力靠迷信运转,市场被权力锁定,迷信功能则铺天盖地。
权力与信仰的错位,导致了贪官与“大师”的结盟、权力与迷信的交易。在这场交易中,“大师”获取金钱,贪官则表达了权欲满足的神圣。
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家供“道台”,“佛龛”,打坐念经,身后常有一女“大师”指点迷津。为得神的保佑使升迁顺利实现,丛福奎遍访名山、周游名刹。为表达对“大师”的虔诚,他将贪污、受贿得来的大笔钱财,捐给该大师所在的寺庙。
这样一个身份特别的宗教信徒,充分利用了手中的公权力,动辄打出敬神的招牌,以做宗教行善为幌子敛取钱财。他不仅把“贿金”变成了“善款”,而且他捐给寺庙的钱,也大都是索贿、受贿获得。一个常务副省长手中的公共权力,变成了鬼神之神圣“要求”。几年之内,他通过这种迷信和权力之间的交易,疯狂敛取钱财1700余万元。
另有湖南某副厅级高官,也因一“大师”预言,他至少能官至副省级。为此,他曾肩扛149万元,奔京城买官;事成之后,为回报“大师”之恩,他从省财政拨出200万元专款,为那大师所在的小庙修了一条水泥大路。
如此观之,构成危机的,何止是信仰!问题出在迷信,但祸根却是他们手中的权力——他们手中不愿意承受制约的权力。所谓迷信,不过是权力的帮凶。
公权领域如果具有民主机制,官场首长即便存有个人迷信,亦能被视为个人的事情,无法进入公共权力领域。仅仅是因为官场首长手中握有公共权力,同时又因官场内的民主缺失,从而才可能使个人迷信直接进入了公共权力领域,并狐假虎威,借重于公共权力而作祟于国计民生。
由于官场民主之缺失,官员的个人迷信能够借助于公共权力、甚至是权力资源来加以表达,这就使官场迷信仅仅是因了迷信者的官员身份,才能把这种本属个人之事,变质为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事情。此与庶民百姓、愚夫愚妇的个人迷信,不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者也。
在中国社会尚没形成全面规范的游戏规则的时候,唯有从权力批判入手,才能抓住官场迷信的要害。所谓不信苍生信鬼神,恰好是说明了中国民主建设与政府建设依旧任重道远,中国人的心灵重建和制度重建这一论题远远没有完成。(熊培云《缘何不信苍生信鬼神》,《南方周末》2007年5月17日,B15)
因为官场迷信,说到底,还是一种个人迷信。迷者个人、信者个人。但因为官员之个人迷信,信的多为上司,迷者却为国计民生,其分量不可谓不重。所以,迷信如何不再迷信,事关官场如何不官僚。传统的儒道、儒佛间的互补形式,只会继续造成正统信仰与个人、民间信仰之间的价值差距;而对于这个差距的处理和面对,中国社会最为司空见惯的方法,就是使用权力来强制区隔,或使用意识形态的概念工具来处理,构成先进和落后的人为分别。
倘若有那么一种制度,建构一种公共权力领域的准入机制,把这种所谓的个人迷信置之度外,把个人迷信转型为单纯个人的精神关怀或人生信仰问题,不准进入公权领域,进而把公权领域的信任问题交由百姓处理。由此,苍生可信,公权可赖,则鬼神之信与社会权力无缘无份焉。所以,中国人如能信任自己的信仰,那么,中国人应当能够走出官场迷信,建构对社会公共权力的信任,从而以一种制度区隔的方法,最后解决中国社会公共信仰与中国人的人生信仰相互对立、乃至敌对的根本问题。
中国人的信仰惯习是,人与时俱进,神与人俱进。人的境遇变化了,信仰也会随之变化。所以,在官场迷信之中,只要人们对官场不存迷信了,官场迷信就自然会风光不再。官场迷信本身,本不值得大惊小怪,而中国人深以为忧者,不在鬼神,而是官员如何取信于民。因此,把权力交给民主,把迷信交给宗教,把市场交给市场,正可解开公权-市场-大师(所谓权力-资源-信仰)的金三角死结。
社会之民主,方能消除迷信,非所谓文化、觉悟、学习之方法能够了事的。
中国人向来很天真,有什么样的官,就有什么样的民,甚至有什么样的神,就会有什么样的官;有什么样的官员迷信,就有什么样的民间信仰。中国的老百姓最实惠,谁能给他好处,他就崇奉谁、祀拜谁。这是中国人报答恩人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老百姓的信仰范式。
往昔老百姓的“父母官”,今已难敌神秘鬼神。那么,上行下效的中国人去相信什么呢?祭拜鬼神,还是迷信权力?如此下去,中国人如何才能过好民主这一关啊?
所以,破除官场迷信,还政治以文明。这才是民主与迷信的新冲突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