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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信仰与社会
发布时间: 2012/3/29日    【字体:
作者:杜君立
关键词:  宗教 社会  
 

 

                                        杜君立


    两会期间,中电公司董事长李小琳正式提案,要求给每个中国老百姓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管理中国,让每个人都要知道羞耻。这个“创意”引发了无数联想:谁来建立道德档案,谁来执行道德记录,谁来进行道德审判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对于这样一个展现权力想象力的提案,甚至有人想到到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能够对每个人的道德进行管理的似乎只能是上帝的权力,那么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中国,谁有这种权力?

  “唱红”的热潮刚刚尘埃落定,道德又一次成为公共话题。从三鹿事件到和谐号事件,从郑民生到小悦悦,从李刚门到韩寒门,道德永远是中国人最常见的“借口”。事实上,一切都与道德无关,甚至也与法律无关。在失控的权力之下,国家这个利维坦正成为社会的主宰,金钱则成为全民宗教,而“赚钱的方式无一例外地使人堕落”(梭罗)。国家在去政治化和去法治化的同时,社会正日益走向去公民化和去道德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信仰缺失与实用主义泛滥双重作用的必然结果。

  《圣经》说,智慧的产生超出了上帝对人的期望,他害怕智慧之花会结出愚蠢之果。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人类,人类如今已经拥有了和上帝一样的能力——造(克隆)人。自从两千万年前与类人猿分裂以来,今天的人类正走向第二个道德分岔点。无数现代思想家警告人们,在工业化的失乐园,人类正从神圣时代跌入世俗时代,每个人都无处可逃地沦为一个失去信仰的孤独者。没有任何终极关怀可以将碎片化的生活拼接起来,这是人类文明世界“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物质的丰裕使道德、政治、文化、信仰的贫困与危机更加触目惊心。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当保持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均衡发展。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物质财富的基础和原动力的话,那么信仰和道德就是精神财富的原动力,“世界是一座桥,走过去,不要在上面盖房子。”由传统乡村构成的农业社会已经解体,人类从乡土的熟人社会走向城市化的陌生人社会,亟需重建一种文明的社会共识。传统时代的宗教与道德作为一种社会共识,面临着两种结局:要么得到继承发展,要么被抛弃废弃。与小国寡民自给自足的农业时代不同,工业化时代的发展模式的原动力来自于攀比和竞争,或者说得残酷一点,就是激活并放大人性中的贪婪与嫉妒,摧毁人类的智慧、平静和幸福。

  在国家与社会发生残酷分裂的同时,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强烈落差成为当今世界区分先进与落后,甚至文明与野蛮的一种新尺度。无论是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也罢,还是福山的“历史的终结”,归根到底,人类社会最大的割裂还是在精神层面。如果说经济裂痕尚可弥合的话,那么精神层面的断裂则是无法挽回的。如果说经济的落后尚可迎头赶上,那么精神的堕落则万劫不复。现代社会最大的变化就将传统的“道德人”改造为“经济人”,人们在付出精神代价后实现了物质富裕,却陷入另一种精神贫困。精神的富足比物质的丰裕要艰难得多。在一个物质丰裕的时代,判断一个社会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不再是看船坚炮利高楼大厦,而是看社会的友善诚信正义公正。

  半个世纪之前,美国政治学家爱德华·班菲尔德在《落后社会的道德根据》一书中,提出一种“去道德化”的社会形态。现代社会使人走向原子化和碎片化,因而形成“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这是现代人普遍的精神困惑。“去道德化”并非“不道德”。如果说“不道德”指的是有悖于通常道德标准的行为,那么“去道德化”则是一个中立的状态,一切都与道德无关。每个人信奉家庭主义,只顾及自己小家庭的利益,而完全置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于不顾的社会信条。在这种“去道德化”之下,社会被完全消解,因而社会“消失”了。这也是近年来中国思想界提出“保卫社会”的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去道德化是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极端化。在社会层面,去道德化导致了去社会化,没有社会,只剩下一个个彼此孤立的人或者冷漠的“群众”。在国家层面,去道德化导致去政治化,抽象的政治理念或意识形态与平日的日常生活失去任何联系。所谓政治只是作为一种宫廷权术存在,胜者王侯败则寇,结果会证明手段的正确,这完全是马基雅维利式的。去道德化社会中的人们只相信眼前利益,而不相信未来;只看重个人利益,而漠视公共利益;只相信金钱,而漠视道德和尊严。

  在中国传统语境中,没有“社会”一词,比较接近的是“天下”。社会的失败即“亡天下”,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改姓易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之相食,谓之亡天下。”2000多年前,《吕氏春秋》中说:“天下乃人人之天下,而非一人一姓之天下。”这与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说的是一回事,即社会与国家无关,社会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国家诞生的过程其实是对社会驯服的过程,或者说,社会诞生的过程也是对国家驯服的过程。当国家成为“利维坦”时,社会就沦陷了,国家意志必然取代社会道德,这就是权力的胜利,或者说,这是暴力的胜利。从根本上来说,社会是道德的,而国家则是暴力的,这二者是完全对立的。国家的胜利必然是暴力的滥觞和道德的溃败,典型如“文化大革命”。在一种国家主义狂热之下,社会彻底礼崩乐坏,那些以“道德”的名义对人本身的攻击,使古今中外所有的精神暴力都相形见绌。

  道德作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共识,营造了一个信任的人群合作机制,特别是陌生人的城市社会,信任是道德的基本表现,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基础。西方有一个典故,对在桌球游戏中欺诈者的惩罚是让他在凹凸不平的球桌上,打椭圆形的球;对诚实者的奖励是在很平滑的桌上打很圆的球。权力社会常常是一个反法治社会,不正义的实用主义成为一种常态。在法治丧失的同时,道德被祭上神坛。道德成为粉饰乱伦和不正义的廉价脂粉,正被四处擦抹。黄仁宇先生指出,中国传统政治的特色就是以道德代替法律,将法律道德化,将道德法律化。实际上没有法治就必然没有道德,没法法治的道德只是一种伪善。伪善的本质是恶,就如同权力的本质是暴力。去道德化与去法治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社会的伪善化与国家的暴力化相辅相成。随着国家暴力化的发展,去道德化的社会最终必然走向崩溃,“犹如馋人自食其肉,肉尽必死”(李世民)。

  萧伯纳认为,宗教是世界上惟一真正的动力。宗教的意义在于承认人性的不完美。孟子曾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对于信仰传统缺失的中国来说,以实用逐利为核心的功利社会已经持续了几千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人是魔鬼与天使的组合,具有兽性和神性;人的本性是兽性的,神性的一面只有宗教才可以赋予他。从性恶论的观点来说,所有的道德都来自于宗教。索尔仁尼琴将当今世界道德勇气缺乏的原因归咎于宗教感的丧失。科学起源于宗教,但科学并不能代替宗教。宗教的真谛并不是对神的崇拜,而是宣传一种人类本是一家的共同信仰,并教育人在克制中达到和平与安宁,符合爱的精神。所以历史学家威尔斯说,宗教是“历史的大纲”。事实上,信仰的缺失与偶像的神话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最为吊诡的现象,这里也是个人崇拜的狂热沃土。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然后孔子就被尊为神,有时候也被斥为鬼。亚瑟·史密斯在《中国人德行》一书中入木三分地写道:“本性上对最深奥的宗教真理的绝对淡漠是中国人最悲哀的特征,比如接受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接受一个没有心灵的灵魂,接受一个没有原因的和谐,接受一个没有上帝的宇宙。”

  按照金岳霖的说法,如果秦始皇是英雄,那么陶渊明就是圣人。纵观人类历史,可谓英雄无数,而圣人则寥寥无几。英雄大多是暴力的产物,圣人则是心灵的结果。正如信仰是人性的提升,道德是道理的提升,道德的根本是善,这与宗教是一脉相承的。从某种意义上,所有的人类文化都是宗教,而所有的宗教都倡导关爱与善良、公正与平等。无论佛教的“慈悲为怀”与“众生平等”,还是基督教“上帝爱你”与“兄弟姐妹”。德国思想家鲁道夫·沙泽曼说:“我们不能自由地选择历史,但我们可以从历史中自由地选择学习的榜样。太多的人向威胁和利诱屈服了,太少的人有坚贞不屈的勇气。只有信仰才能给人这样的勇气。”

  10多年前,有一个年轻的德国人来到中国广西一个偏僻的山区,从此他就生活在这里,他给穷人的孩子们上课,和他们一起生活,甚至这期间屡屡被地方当局处罚和遣送,但他已经和这里的山水这里的孩子连为一体。在这个离最近的网吧要爬十几里山路的地方,他找到了真正自我;在孩子澄澈的眼眸中,他实现了一个人最大的价值。他为自己取了一个中文名——卢克安。卢克安说:“很多人过得很可怜,天天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然后他们就用钱买的东西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忘掉不能做理想的事。我的情况不一样,我直接去做我愿意做的事,所以我也不需要拿物质的享受来安慰自己。”
 
                           (本文转载自:共识网(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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