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仁·科恩(Soeren Kern)
德国的一家法院日前驳回了一名穆斯林学生基于其宗教信仰的原因而要求免修男女混合参与的游泳课程的诉请。这一案件仅是在德国日渐增多的学校管理方与穆斯林家长们的冲突的其中一例,这些家长基于宗教禁忌的考虑而希望他们的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可以不用参加体育活动、生物学课程以及集体性的实地考察旅行等。在刚刚提到的那起案件中,一个从摩洛哥移居德国并在法兰克福上学的12岁女孩拒绝参加游泳课程,因为游泳时要和那些光着膀子的男孩子们呆在一起,这让她觉得很不舒服,难以接受。由于旷课,老师给了这个女孩一个非常低的分数,因为这个原因,女孩的家长把学校告上了法庭,并且辩称,根据伊斯兰教的戒律,女孩子不仅被严格禁止向男孩子暴露其身体部位,而且不能够窥看上半身裸露的男孩子。
9月28日,位于卡塞尔的德国黑森州行政法院驳回了这名女孩的诉讼请求,并且裁定,她必须毫无拖延地参加有关的游泳课程。主审法官汉斯·罗萨格(Hans Rothaug)认定:“诉请人本应参加游泳课。本案中并不存在免修相关游泳课程的合法事由。”
法院裁示,这名女孩可以穿着周身包裹严实的泳衣(也叫“burkini”),这种类型的泳衣在她所在的学校已经有好几个像她一样的穆斯林女孩在使用了。法院认为,通过这种变通的方式,已经对其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予以了充分保障。
法院在裁决中引用了德国宪法法院之前的一份判决,并且指出,教育制度所要达致的目标之一是促进社会族群的融合,因此,对宗教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保障应该与学校所设定的教育规则之间进行某种平衡。
在此意义上,法院认为,宗教上的少数族群须要避免将自身隔离在社会的主流生活之外,因此,这名女孩必须找到一种方式,将她的宗教信仰和融入社会的义务兼顾协调起来。
罗萨格法官表示,他毫不怀疑这名女孩对宗教信仰的虔诚态度,但“一件burkini(周身包裹严实的泳衣)是符合伊斯兰教的穿着规范的”,对于她所面临的困扰来说,穿着一件burkini(周身包裹严实的泳衣)去参加游泳课程将是一种“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他说,这名女孩所在的学校(即Helene-Lange Schule)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来自于移民家庭,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穆斯林。法院同时指出,女孩的家庭已然选择了在德国生活,而男女混合参与的游泳课程在德国是一种为民众所熟悉并普遍接受的教育模式。
女孩的代理律师克劳斯·梅斯纳尔(Klaus Meissner)则表示,这名女孩实在不想穿上一件burkini(周身包裹严实的泳衣),因为“这种泳衣就是一个塑料大包包,穿上之后让她看起来很难看”。除此以外,还要忍受周围其他男孩子们和女孩子们异样的目光和不得体的穿着。“我不想看见穿着裤衩的男孩子,我真的不喜欢”,女孩说。在此之前,法兰克福的一家较低层级的法院也同样裁决驳回了这名女孩的诉讼请求。
德国其他的行政法院也就类似的案件作出了类似的判决,然而,由于类似案件所涉及的是基本权利问题,重要性非同一般,因此(位于卡塞尔的)黑森州行政法院表示,它将请求联邦行政法院(德国的五大联邦最高法院之一)对这起案件进行复核。
2012年6月,位于德国北部城市不来梅的一家行政法院做出裁决,穆斯林小学的学生不得免修男女混合参与的游泳课程,即使是在按年级授课的学校,也只能因为“已到青春期”这样一种特殊的原因而有限制的免除部分学生的修课义务。
2009年,德国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教育部曾宣示,穆斯林学生必须修学游泳课程,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2008年5月,德国杜塞尔多夫的一家法院也裁定一名12岁的穆斯林女孩必须修学男女混合参与的游泳课程。法院指出,尽管这一强制修学游泳课程的义务的确在某种意义上侵害了宗教信仰自由,但与之相比,实现联邦和州的整体性的教育宗旨更为重要。
在2005年6月的一个具有指标意义的案件判决中,杜塞尔多夫的一家行政法院驳回了两名居住在德国西部城市伍伯塔尔的穆斯林学生家长的诉讼请求,他们当时希望法院能够让他们的11岁大的儿子免修学校的男女学生混合参与的游泳课程的。这对父母辩称,他们的幼子不谙世事,在泳池里又不可避免地会看到他的那些穿着泳衣的女同学,如果放任这种事情发生的话,必然会对“年轻人的精神和情感世界产生危险的影响”。
法院拒绝支持这对学生家长的诉请。法院认为,宗教信仰并不能成为儿童免修学校游泳课程的合理因由,并且要求这名男孩今后务必修学相关的课程。在一份具有先例效力的判决中,首席法官尤威·塞沃斯(Uwe Sievers)宣示:“在本案中,宗教信仰自由与学校管制之间发生了冲突。但是,挑战可兰经中的相关训诫已经超出了本法庭的职权范围。也因此,我们不得不对这两种法律上的利益诉求进行协调。另外,在我们所生活的西方社会,可兰经中的清规戒律并不是具有约束力的日常生活准则。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年轻的小伙子们可以盯着女孩子们使劲地看…也可以穿着松垮的男式泳裤走街串巷。”
(翻译:刘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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