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1日至6月1日,“宗教与法治——和谐社会中的法律制度与宗教”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来自越南、印度、美国等国家以及港台地区的宗教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及宗教管理部门、宗教团体的代表近百人出席会议。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办,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美国全球接触研究所、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等协办。会议以宗教与法治为主题,重点讨论了如何使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如何处理好宗教与法律、宗教与管理的关系。
来自不同国家的与会者介绍了各国在宗教与法治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的不同特点和经验,大家一致认为,国家要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就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完善宗教立法,依法管理宗教,发挥宗教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只有处理好宗教关系,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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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社科研究所所长刘澎作主题发言 |
会议现场 |
会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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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
与会学者在热烈交流 |
全体与会者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