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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和谐更需要独立智库
发布时间: 2014/3/14日    【字体:
作者:曹志
关键词:  宗教 政治  
 
 
    今年1月2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专家学者新春座谈会,成立“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专家库”。该局官员现场宣读《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建立宗教工作专家库的决定》(国宗人〔2013〕28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北大、清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和机构的29位学者接受聘书,成为首批特聘专家,聘期是2014至2017年。
 
    据参会的魏德东教授介绍:特聘专家从专业方向看,涵盖了五大教及宗教理论、当代宗教等各个领域还包括无神论方向。另外还有法学、国际关系及公共管理三个方面的专家。
 
    颁发聘书的蒋坚永副局长在会上讲话指出,建立宗教工作专家库,是为更好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的精神。他介绍了2014年宗教工作的思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中国梦凝聚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用改革的精神解决宗教领域的难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宗教工作,用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宗教工作全过程。由此希望专家库:一是注重研究的战略性,二是注重研究的客观性,三是注重研究的实效性,四是注重研究的前瞻性。
 
    最近五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每年召开专家学者新春工作座谈会,与学术界沟通信息。而这次专门设立宗教工作专家库,颇有新意:“宗教工作专家库”的名称,标志着政府在宗教工作智库的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国家宗教事务局将每年的会议沟通转变为专人咨询;特聘专家遍布各个研究机构或大学,将为宗教工作决策的客观提供扎实的基础。
 
    然而,我们发现这种为宗教政策及宗教管理出谋划策的智库,实质仍属官方智库或半官方智库范畴。官方智库,简言之,就是指其经费来自国家财政资助的智库。2006年“中国首届智库论坛”上,首次集体亮相的中国十大著名智库: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军事科学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国际战略学会、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全部都是官方智库和半官方智库。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发布的《2013年中国智库报告》指出:当前正常运行,并且对公共政策形成和社会公众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智库,有2/5是党政军智库,其中“国字号”智库又占党政军智库的30%左右。由此,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王荣华认为中国智库与欧美国家智库的一个巨大差异就是:我国受财政资助的智库机构特别多。
 
    在以党政军智库、社科院智库及高校智库为代表的中国当代智库主体背景下,民间智库的发展,就在经费、人才、项目、言论表达、成果公开及思想竞争上受到种种限制,因此数量、规模及影响力难以企及官方智库。
 
    就宗教政策方面的智库而言,我们了解到官方智库至少有三类:第一类政府部门内部尤其是宗教管理部门的研究单位: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其职责之一就是跟踪研究当今世界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国际、地区冲突,承担有关中国和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的课题研究。2008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与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于北京联合举办关于家庭教会的专题研讨会,主题为“基督教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中国家庭教会问题专题讨论”。这被人解读为“首次由中国官方举办关于家庭教会的研讨会”。再如,国家宗教事务局自身设有“宗教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调查国内外宗教现状,掌握动态,研究宗教理论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并主办内部刊物《宗教与世界》,为宗教管理部门了解世界各大宗教及派别,做好宗教工作起参谋作用。
 
    第二类是相对独立于政府部门但隶属于政府的各级社科院:如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宗教学术研究专门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是政府最高级别也是最重要的智库。它不仅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宗教学术研究人才,而且其研究结论、调查成果是执政党及政府理解政教关系、制定和调整宗教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这就是为什么自2008年开始该所每年出版的《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引起海内外各界关注。
 
    第三类是公立大学内的研究机构: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成立“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IRLS),以开展世界宗教研究、宗教与法律关系研究、促进中国宗教法治建设为主要目标。该机构设在该校人文学院内,2010年底与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2006年发起创办的的华岩文教基金会合作,设立“华岩论坛”,定期邀请国内外宗教问题研究的一流学者进行专题演讲或学术研讨。在该论坛基础上,至今主办两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从主导方、活动资助方及学术活动内容来观察,该机构侧重佛教及佛教与社会的关系研究。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于2012年由法学院、宗教高等研究院联合组建。其致力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优化宗教事务管理,为新时期党和国家处理宗教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担任该研究中心主任的法学院冯玉军教授,承担司法部法治理论重点项目《中国宗教活动法律化研究》(2008)和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国宗教事务法制化战略与管理创新研究》(2011),并多次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爱国宗教人士研修班”授课。从主持方、参与活动及研究内容来看,该机构侧重从法律角度来研究如何以法律手段来管理宗教。
 
    就我们的观察而言,民间自发产生关注政教关系、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独立型智库,目前为数不多,只有两个,都在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世界与中国研究所。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关注宗教组织尤其是家庭教会,在中国转型期和公民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地位及作用。该所所长李凡就曾发表“基督教对中国民主发展的影响”;其著作《当代中国的自由民权运动》(巨流图书公司2011),专门在第六章论述“家庭教会的宗教自由运动”。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则长期推动中国宗教问题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主要开展五类活动:一、设立“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关注和收集研究各大宗教及民间宗教问题的论文;二、举办学术研讨会议:该所自2002年,与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合作,几乎每年举办一次以政教关系或宗教与法治为主题的研讨会;三、展开调查:2007—2008年发起中国首次全国性的政教关系调查,调查范围涉及全国30个县,获得2600个调查样本,调查结果为内部研究报告:《当代中国政教关系调查》。四、举办培训班:从2010年开始,每年举办“宗教与法治”暑期学习班,每届学员50—60人左右,为法学、宗教学、政治学等领域的研究者、法律工作者、宗教界人士;在上述研讨会、调研和培训的基础上,该所所长刘澎于2013年提出宗教法的草案。五、策划、编辑、出版政教关系或法治与宗教方面的译著或论著:如《国家·宗教·法律》、《西方法律与宗教学术论丛》。可见,该所就宗教政策及宗教管理问题上设定议程、引领讨论、创议立法上远远超过官方智库。
 
    官方智库,因其隶属于官方尤其是财政上依赖官方,难以避免以其思想产品更多的是为官方出台政策提供理由及合法性。智库的价值所在,就是为制定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贡献思想;而独立性是保证智库思想致力于公共利益的必备条件。若智库隶属于制定政策的政府机构,那么该智库的首要挑战就是:如何摆脱该政策的拟定避免部门利益、着眼公共利益,并赢得公众信任。由于隶属问题及其运作机制,导致该类智库在致力公共利益、具备公信力、赢得群众拥护上先天不足。
 
    就前述宗教政策方面的官方智库与民间智库相比,后者在经费、人数、活动范围等远远不如前者的情况下,在创新性、影响力、引领社会思潮上远远超过官方智库。由于独立、中立的立场,民间智库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意见,为西方人士所信任。所以,不管是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还是世界与中国研究所,都赢得了西方国家的关注。更重要的是,政府与宗教组织尤其是未登记的家庭教会之间互动,官方智库几乎未能发挥任何作用。反而是扎根民间的智库对政教关系的良性互动起到了促进作用,例如2008年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合办“基督教与社会和谐研讨会”,邀请政府研究人员、学界及数位家庭教会领袖,就家庭教会问题展开积极的研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所以,我们认为在宗教政策研究和宗教管理创新方面,推动民间智库的发展至关重要。
 
    发展致力于宗教政策研究的民间智库,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的体现,能够改变官方智库一支独大的局面,平衡官方智库思想产品支配或主导政策拟定或执行的势头,反映信教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实现社会公平的改革目标,有助于最大限度增强信教群众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信任、最大程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有助于为政教关系创设更多的和谐条件。
 
    宗教政策研究方面民间智库的活跃,也能够带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组织内部智库的创立、建设与发展。各个宗教或各宗教组织,建立自己的智库,在自身宗教信仰自由及其与政府关系、与社会关系上的思考和呼吁,有助于促进政府宗教政策和宗教管理水平的提升。
 
    致力宗教政策研究的民间智库,因其更易于吸收基层群众诉求,在对我国宗教政策及宗教管理的思考、调查和研究中,可以起到官方智库所难以具备的批判和反思作用;让政策制定者、执行管理者从民间智库的研究成果中得到启发
 
    我们还需认识到如果有更多的独立、中立的民间智库,与西方大学学者、智库研究人员、媒体记者更多地展开合作和交流,开展公共外交,就能更多避免西方国家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族政策的猜忌或否定,更能让西方政府及民众客观、全面了解并信任我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我们在国际舞台上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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