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晚,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刘澎所长,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战略与发展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法律与宗教高端论坛邀请,以“中国宗教立法的若干问题”为题于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开展了全面深入的主题演讲。整场讲座立足现实,紧扣法理,分析透彻赢得了听众的热烈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教授担任本期论坛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高师宁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受邀作为评议人。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刘澎所长
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教授
刘澎所长就我国现有宗教管理体制与我国宗教现状的矛盾进行清晰的展现,明确指出中国的宗教问题亟待依靠宗教法治途径解决。接下来,刘澎所长全面阐释了我国宗教立法面临的问题以及立宗教法的依据、主要原则。
高师宁研究员就多年的宗教田野调查实际经验,分析了我国现有的宗教状况,指出沿用建国初期依靠行政法规实行宗教管理的手段已经不适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宗教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后的现状,坚决支持宗教法治的建设。
熊文钊教授切近时事,以邪教的认定主体之合法性问题展开了宗教法律领域内法律主体、法律程序、法律标准系列问题的陈述,热情洋溢而清晰明了地阐明了宗教法治建设的紧迫性。
莫于川教授从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角度提出任何法规的出台必须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力为出发点,坚决支持任何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以保护公民“宗教自由”为旨归。
刘澎所长对于三位评议人在评议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应。在随后的互动环节,在场的听众积极提问、踊跃发言,就宗教立法的性质等问题与主讲人展开了深入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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