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或许认为人权是一个西方概念,是用来攻击中国和类似政府的武器。然而,事实却是,在1948年12月1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人在其的建构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实际上,据历史学家和当时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称,在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中,儒家做出了特殊贡献。 我们对于这个事实的认知,是由一位客座讲员引发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孙平华教授在2014年10月3日在我们中心的“全球化中国论坛”系列中举行了一场英文讲座,题目是“儒家学者张彭春和《世界人权宣言》”。 张彭春(1892-1957)曾经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时任主席为Eleanor Roosevelt(罗斯福总统的夫人)。据孙教授和其他学者(如Pierre-Étienne Will、Johanness Morsink)称,罗斯福夫人“话不多,频繁倒茶”以维持讨论秩序,而张彭春与另外一位成员则常常进行哲学性的讨论(Morsink,p.5)。最终,张彭春成功说服委员会在《宣言》的第一条款纳入“良心”观念,与“理性”并列为人的基本属性。当时的人权委员会成员和历史学者都承认,“良心”是个具有儒家特色的普适观念。此外,为了打破苏联式唯物主义者和西方式基督徒之间的僵持,张彭春运用儒者智慧,成功说服委员会略掉有关人的基本属性的自然起源或神圣起源。尽管人权委员会没能为联合国成员国提供一个人权法案,但是《宣言》得以在冷战正式爆发之前迅速地获得了联合国大会的通过,并且为 1970年代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奠定了共识基础。 我认为,在《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中,中国代表张彭春的突出贡献,可谓儒家“平天下”之道的一次经典表现。有鉴于这一光荣贡献,中国人可以称之无愧地声称《世界人权宣言》的拥有权(ownership)。正因如此,我们也应该通过学校系统向所有学生普及之、通过大众传媒向中国公民推广之。 张彭春是一位现代派的文艺家和外交家。作为宗教社会学者的我还注意到,张彭春不仅是个儒家学者,而且深受基督教影响。张彭春的兄长张伯苓创办南开大学(本人的母校),张伯苓皈信了基督教,对弟弟的人生和事业影响巨大。据南开历史学者侯杰、王文彬撰写的“张伯苓、张彭春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文章指出,张彭春常常参加教会礼拜,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和在南开、清华工作期间,积极参与领导了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工作。 从中国的现代化和中西关系的广阔角度来看,基督教对这位自称儒者的张彭春的影响并非不值提及的区区小事。在1940年代,中国人口中的基督徒群体极为微小,然而,有些特殊的既是儒家又是基督徒的知识分子,博古通今,中西皆谙,他们在中国的现代化和世界化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事实上,儒家基督徒在中华民国时期的公共领域里并非罕见,从国父孙中山到政府要员、法学家、教育家,其中有很多这样的人。 对今人更为重要的是,在基督教迅速增长的今天,儒家基督徒的这些历史性贡献,让我们对中国的未来更加抱有希望。采纳社会学家贝拉(Robert Bellah)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 观念,我们不难想象一种建立在儒家和基督教双重底色上的中国的“公民宗教”。 延伸阅读: Confucian Comeback: An Interview with Fenggang Yang By G. Wright Doyle, ChinaSource, 13 March 2014. Confucianism and Spiritual Traditions in Modern China and Beyond, edited by Yang Fenggang and Joseph Tamney, Brill, 2012. 《对于儒教之为教的社会学思考》,《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6卷第2期,第2-11页,2008年。 《基督教会与民主制度》,共识网,杨凤岗的共识网·思想者博客,2014-09-05。 本文转载自:作者微博。 http://weibo.com/p/100160377375843851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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