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圣诞节期间,经媒体报道,所发生比较著名的抵制事件有三起,一起发生在湖南长沙,湖南高校学生身着汉服,抵制圣诞节的标语,呼吁中国理性过节。第二期,在温州各中小学校长,均来自受到教育局的通信,通知要求,不在校园内举行任何有关圣诞节的活动。第三起发生在陕西西安,西北大学学院,在平安夜当晚,组织学生观看中华传统文化宣传片。学校在校园里挂出条幅,条幅写着,争做华夏儿女,抵御西方文化扩张。在每年圣诞节期间,类似这种抵制事件,都会出现。之前对于抵制和反对抵制,这两方的观点,已经在媒体上有很多的交锋。大部分都是从文化的角度来评价抵制事件。
今年媒体报道当中,除了往年都会出现的文化评价之外,又出现一种法律评价。这个观点是刚才所说的西北大学,学校的宣传部长,他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圣诞节没有规定,必须要放假或者是不上课,说的宏观一点,这本身是西方的宗教节日。从教育法的角度来说,宗教是不能进课堂进学校的。他就引出了一种在法律上评价,他们的封校,不让学生过圣诞节,他认为这种行为是有法律上的根据的。
就此,这篇小论文所要分析的问题,就是这位曹部长,他关于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这样一个判断,是不是准确。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内容应该是什么,在宗教和教育相分离这样一个前提之下,应该如何评价这些发生在教育领域当中,抵制圣诞节的行为。
文章大体的结构依次这样展开的,首先分析一下,曹部长所说的的圣诞节是宗教节日,这个判断是不是准确。圣诞节是西方的宗教节日吗?这个答案基本是确定的,圣诞节它的字面意义是基督的弥撒,这一天基督徒举行仪式纪念耶稣的诞生,最重要的是子夜弥撒、天明弥撒,这些弥撒的礼仪和基督教圣经是高度相关的。所以从宗教仪式的目的来看,圣诞节一定是宗教仪式,这个没有问题,但是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圣诞节只是单纯的宗教节日吗?除了宗教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内涵吗?毕竟从常识和经验判断,如果只是局限于宗教的内容,吸引的人群无外乎宗教信徒,但是圣诞节在教外盛行,吸引无神论者,说明不只是宗教仪式。
第一有教堂外的活动,也有世俗活动,除了弥撒以后,还有圣诞老人圣诞贺卡,圣诞舞会,圣诞礼物等等这些,这些内容,包含大量世俗性的狂欢、喜乐,享受,互相感谢这样的内容。那么再有一个方面,就是国内一般民众对圣诞节的理解,是世俗性的非基督化的,表现为两点。
第一是过节文化盖过圣诞文化。作家冯骥才说,大家都在过圣诞节,但对圣诞节的内涵是什么,99%的人不知道,也不在意,过的只是一种气氛,并没有特定的节日情感。第二,就是生活文化盖过神圣文化。节日在中国人眼里大多只是聚会的借口,吃喝的理由和团圆的机会,并不探究节日内涵,在许多人看来,圣诞老人和麦当劳叔叔没有太大的区别。非基督徒和无神论者,在圣诞节的追求,希望获得的并非是宗教的体验,而是生活的体验。
在圣诞节意义的双重性之后,我们再来看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是政教分离的一个细部内容,政教分离有四点。
第一是宗教信仰是私人的事情,第二国家禁止确立国教,第三国家及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宗教活动,第四国家不得推行宗教教育。国家不得推行宗教教育,是宗教与教育分离的一个方面。与之并列的另外一个方面,宗教不得干涉国家教育。曹部长所言的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是从后者,宗教不干涉国家教育这一点来出发。但是他判断的前提,圣诞节是一个宗教仪式,我认为这个判断是不准确的,因为这些学生所过圣诞节,他们并不是要去参与某种宗教仪式,所追求的满足的也不是宗教情感,他们希望获得的是一种世俗性的感受,一种欢乐的体验。谢谢!
编者注:本文系作者在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2015年1月10日“宗教与法治”学术研讨会的发言整理稿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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