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首先对回应我的论文的学者表达深切谢意。他们的回应实在发人深省,能够收到如此杰出的学者的回应,我感到极之荣幸。我盼望有一天可以和这些学者会面,更深入详细地讨论他们提出的重要议题。家父和他的兄弟姊妹都在中国出生,我的姊妹也在中国工作,我知道自己会在这片地土生活的同行身上获益良多。实在非常感激!
我在上期发表的文章的论据是很直接明确的。当中重申了德科斯塔(D Costa)的论据,指出他和其他人最初提出说,有单一宗教信仰的人,可以有三种观点(即排他论、多元论和包容论)来看待其他相对的宗教的宣称,但事实上人人只有一种立场即是排他论。这说法表明了基督信仰对待其他宗教或哲学的立场,而所有其他哲学或宗教派别,以及他们如何处理与己不同的主张,也是同样有上述三种处理的方法的。简言之,当一个人主张什么是真理或什么不是的时候,这人已经作出了一个排他性的真理主张,他的主张在逻辑上是和与其对立的主张水火不相容的。如果我说伊斯兰教是正确的,而那位神是如此这般存在的,那么我的真理宣称便排斥了印度教、佛教或中国哲学的真理宣称。同时,如果我说伊斯兰教对终极真理有某程度上的领悟,而其他宗教传统对真理的洞见,是可以更加丰富伊斯兰教的真理主张;那么,我也是采取了一种排他性的立场和根据特定的理由如此说。如果我要表达这种观点,这观点便会是一个排他性的真理主张。重点在于第二种立场在逻辑上并不比第一种立场更少排他性;两者同样是宣告其真理的主张,也就是声称知道什么才是真确的、什么是真相或不是,两者内容虽然不同,却同是作出排他性的宗教主张。我渴望强调的,便是有各式各样这类的立场我们并没有其他造反而如果有人认为有其他造反只是误导自己而已。正如德科斯塔的论据清楚说明。所谓"多元论者"和"包容论者"实在只是"匿名的排他论者"!我然后再要辩论的是,宗教主张--只要是宗教性的--都假设了绝对和根本的真理主张,而这些主张并不能用比较基础性的观点或"亚基米德点"(Archimedean Point)来评价或估量。当试从其他主张或从被假设为"更基础性"的观点去评估宗教主张,其实只是藉着肯定一些更基本或更基础性的派别体系,来否定这些宗教主张。再者,我们不仅在排他论以外别无造反同时也不能保持中立。我们都是站在一些绝对的派别体系内作出论据(别无他法,只能如此)。而如果要表达这种观点,这观点便会是一系列排他性的真理主张。
当哲学家或神学家或宗教思想家形容他们自己为"多元论者"或"包容论者"时,他们是在欺骗自己,他们正在传达误导性的谬论,阻碍我们明白真理!
但是否这便表示排斥了宗教的多元和包容性质?截然不是。事实刚好相反。正如柏庭格教授在维真学刊总十八期的文章指出,如果我们承认宗教传统和派别是多元化的话,便需要去肯定排他论。一般来说,"多元论"这名词是指这种多元化的特质(正如柏庭格所用),"多元论者"就这意思来说,只是一个承认有多元化宗教主张存在的。德科斯塔和我所指的"多元论"的立场,在神学圈子极受欢迎,它不单肯定宗教多元化,更进一步提出出两种主张,包括:(甲)所有的宗教立场都有真理成份在内;(乙)没有任何宗教最终能够说自己比其他宗教拥有更多真理。就正是这两种主张引发了逻辑上的难题,而被德科斯塔清晰地揭露出来。
再者,更重要的是要讨论和评估一下以"包容性"的态度对待各种宗教,和对待各种宗教实践的问题。这世界充斥着太多令人担心的"排他性"的宗教实践,我们只要想到最近在科索沃的暴行作为例证。一种歪曲和民族主义化了的俄罗斯东正教竟与恐怖的"种族清洗"相提并论。我们也可以讨论在印尼和中东的宗教斗争,还可以列出无数例子,说明不少民间宗教以极为"排他"的表达方式来排斥拥有其他宗教、民族传统和背景的人。无论如何,这表明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必定要十分小心辨别什么是对别人的"排斥性"(和与他们对立的包容性),什么是对不同宗教主张的"排他性",而不要把它们混淆了。
因此,我肯定基督教(联同其他每一个宗教)表达了绝对的真理立场,此立场不会草率地排斥与其对立的真理主张,但我想更进一步指出,这有绝对性真理主张的派别体系所表达出来的排他性的真理立场,对属于其他宗教、哲学或族裔的人的立场是有彻底包容性的。明确地说,便是在体会上帝无条件的爱之时,便应该(也必然)会以上帝的爱,对其他人的尊严和价值有彻底的包容,而无视于他们属于任何政治、宗教或族裔派别。上帝藉着基督一次过完全地将自己变为与人类同等,启示了我们,也要求我们无条件地爱和宽恕我们的仇敌。这就是基督教的"排他性"的真理主张,它清楚地显示出我们对其他人的态度是有彻底的"包容性",如果不是排斥了与之对立的真理主张,我们对其他人绝不会、也不能彻底包容。
我估计反对的人会说:如果一个人的主要真理主张在逻辑上是排他性的,这人的观点和所代表的身份也是排他性的,那么这人便不可能对其他人采取"包容性"的态度。我引用保罗·费凯尔(Paulo Freire)的《受逼迫者的教学法》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来说明这种反对论调是欠缺周详考虑的。我们可列举出无数的情况,说明如果要维护包容其他人之所以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我们需要紧守自己的真理主张,而无可避免地排斥其他人不同的真理主张。
何光沪教授在回应我的文章时,好像赞同我的论据。他在文中作结时说:"许多儒家学者的包容论,事实上包藏了很多排斥性的成份。也许这解释了为何文化上的排他论在一些儒学文化传统的国家很流行,而基督教文化背景的国家则实践多元主义和包容多种文化。"(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廿二页)不过,何教授也在他饶有趣味的文章中指出,如果总结地说多元论没有真理标准这也是错误的。他说:"多元论……用本身的真理标准来作出判断,而且以自己的标准来肯定……其他宗教或哲学所蕴含的真理元素。"(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廿一页)要回应这一点,我希望强调,"多元论"在一定限度上的确以本身的真理标准来作出判断;但多元论也同时是(也必然是)以一系列主张作为基础立场,这些主张是排斥其他与其相矛盾的主张的。只要多元论者采取这样的立场,他们也应该形容自己为"排他论者"。
如果我同意何教授这一点,便无法分辨何谓多元论、何谓排他论了。若真是如此,多元论者也应该高兴地形容自己为"排他论者",而不是肯定他们根本上的多元化和矛盾的真理主张!
依赖翻译来诠释彼此的立场,是不容易达成对话的,我想如果我和张志刚教授都说同一种语言,在某一两点上可能会较易互相了解。张教授批判性的论据的重点,是怀疑我复辟西方帝国主义,凑巧地我刚发表了一篇文章,讨论西方思想对亚洲神学的破坏性影响。(1)张教授恐怕我们对东方的某些**"贡献"卷土重来。我当然不能抱怨,但如果要我背负此罪名,我便要极为关注。
首先,张教授极关注我引用费凯尔(Freire)的受逼迫者的教学法,并对"那些受逼迫的,需要再教育和解放的人如何理解先前所述的论据和解释"(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卅五页)表示忧虑。他提出的问题是,费凯尔的立论本身是否已暗示了近似帝国主义的态度?费凯尔本人当然并不如此想,他还把自己看为受逼者的代言人!对费凯尔来说,帝国主义最专制的表现,在于专制者箝控了受逼迫者的思想和对自我的了解。他们制约受逼迫者,令他们采取蔑视自我的态度,以致受逼迫者长期处于下方和不自觉(也因此缺乏批判性)地扮演谦恭服从的角色。肯定的是,亚洲很多地方都曾受制于不同形式的西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这正好印证了费凯尔的论据是真确。事实上,极权政论一成不变地凭藉这种关系来维持自己的权力,如果要将受逼迫者从专制或压制人的政权下释放出来,必要令受逼迫者重新发掘其自我尊严和价值,从而在获得释放的过程中与滥用和误用了的权力作出抗衡。
我引用这些例证,是要简单地表明,我们是可抱包容的态度,尊重他人的价值,维护他人的尊严,而同时亦可抱排斥态度,反对他人对另外一些人(例如塞尔维亚人对科索沃人的态度)有错误的看法,也甚至反对他人对其自我有错误的理解,这两种态度并没有互相排斥,却是彼此兼容,合乎逻辑的。太多时候我们对自己采取压制性的态度,我们需要从中释放出来。事实上,这见解是基督教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更不用说是使徒保罗的神学观了。透过基督,上帝对人类无条件的爱发出亮光,除非我们能够在这亮光中看到自己,否则我们根本不会,也不能知道,自己在永恒的上帝和宇宙的造物主心中的全部意义、尊严和价值。
这把我带到张志刚教授的第二点批评:德科斯塔和我是否再次在西方宗教界鼓吹"基督教排他论"(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廿五页)。我们的确提出论点,说基督教的宗教主张,一旦有主张便排斥与其对立的其他主张。但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中国哲学--和非常适用于张教授在其文章作结时的诗句所蕴含的教训!我们都在同一艘船上,一旦有任何主张,这些主张都与和他背道而驰的主张水火不相容(逻辑上排斥),而我们别无他法。无论我们作的是什么主张(宗教、族裔或其他),这些主张都会千篇一律地,和无可避免地排斥与其对立的主张。
同时,我强调,基督福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批判压制人的滥权和否定对宗教的偏狭态度。基督福音下达了清晰的命令,要我们听从和肯定持守其他宗教和哲学立场的人之绝对尊严,也就是说我们要肯定与我们背景、观点各异的朋友和仇敌的尊严,因为他们同样为那永恒的上帝所钟爱和珍惜。基督徒明白他们被召,是要为上帝寻彻底包容是何等温柔和谦卑,以致压伤的芦苇不会被折断,将残的灯火也不会被吹灭。可悲的是,历史却见证了西方基督教如何多次背叛了福音!尽管有这些事实,要爱仇敌、宽恕得罪你的人、使受压制的得着释放、反对各种形式的不义等等,这些才识都是来自基督的信仰,它们福音的核心。当这世界被"公民宗教"和未能包容别人的宗教、文化和政治派别引致的后果弄成四分五裂时,依我看来,彻底的"包容"和"对话"这些处于基督福音核心的话语,给这世界带出了前所未有的适切性和释放!
我对张庆熊教授提出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义题十分关切。在这里再一次看到我的观点被误解了。德科斯塔和我只不过提出:"多元论"和"包容论"的理论本身都是排斥其他理论主张的。不过,张教授却引述科学类比来为多元论辩护。当然,科学正好说明了我们要提出的论点,并且阐述得十分清楚,一点也不含糊。一旦科学家或科学理论提出任何主张,这些主张都会排斥其他与其相矛盾的主张和理论。科学是一门提出真理主张的学问。如果一条科学理论和其他任何的理论都可以兼容,这条理论便全然失却意义,对任何人都没有用处。多元论和包容论是因避免排斥性的真理主张而衍生,但它们两者都不能明白和了解科学。如果一名科学家提出论点说黑洞是存在的,而且有(甲)(乙)(丙)的特徵,那么这理论便排斥了以下这些观点:(甲)根本没有黑洞这回事,和(乙)黑洞的确存在,但却拥有不同的特徵。事实上,要一名科学家回应这些不同的主张,并要她说她是一名多元论者或包容论者,要她极乐意地肯定这些不同主张的真确性,实在是荒谬和完全不科学化的。
张教授亦对祈克果(Kierkegaard)和特土良(Tertullian)作出饶有趣味的评语(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四十八页)。他对信心和理性的两极化表示忧虑是正确的。至于祈克果是否只是附和特土良在这课题上的立论,我只要推荐各读者参考一本最近出版有关祈克果讨论这问题的杰出好书。这书是非曲直997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卡灵顿)出版。(2)祈克果绝对不是非理性主义者或唯信仰主义者,他并未提出叫我们应对某些荒谬的东西盲目相信!不过,他倒相信,除非圣灵给我们眼睛去看和耳朵去听,即是说,圣灵能转化我们的心志,给予我们新的范型,得以透过基督体认到上帝的同在,否则,道成肉身的见证就会与我们的直觉认知能力背道而驰,也与我们用以诠释这个世界的范型--即我们一般采用的假设主张--背道而驰。当我们获得新的眼睛去体认基督是谁时,我们便会用新的眼光对世界作出新诠释。这种对世界的新诠释,对那些有俗世眼光或无神论主张的人来说,好像"荒谬",但对那些获得新的眼睛的人来说,它既非荒谬,也非不理性,相反,对他们来说,拒绝才是非理性呢!正如使徒保罗看得很清楚,永生神的同在,是体现在被钉十字架和受辱的耶稣基督身上,这种肯定,对犹太人来说是丑闻,对希腊人来说是愚笨,但地保罗来说两者都不是!它是智慧,是从上帝而来的智慧。它是与创造的道取得联击,是整个存在的必然立足点和因由。祈克果非常强调这观点,他肯定道成肉身是极度理性和实在的,是我们在理性操作正常的情况下可以认识的。
我也要提出一个相关的问题,基督徒是否应该接受以"理性"为名而鼓吹的"纂自然神学"?我无意暗示所谓"自然神学"未必能够让我们洞悉上帝的本性和目的,但张教授认为这是个问题(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四十七页)。人类提出各式各样彻底不同和互不相容的主张来论述上帝和事物的终极本质,而这些看法,来自他们认为事物应该如何或看来如何的"自然"和"合乎理性"的思想,但张教授未能看到"理性"未必一定能够判决这些主张。它可能能够指出有的主张和其他非常重要和很多人持守的假定有冲突,而使我们提出疑问:这主张是否有问题呢?但也只能如此,并不能再做些什么。所以,"当我们保持自己的正常理性,便能辨别这些虚假的启示"(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四十七页)张教授这结论对我来说所要表达的论据,并不明确。理性当然不能指出耶稣是谁,或指出上帝的爱是什么,以及指出上帝如何宽恕被造之物,和说出上帝无条件珍惜他们!
其次,我做梦也不曾想到要暗示(好像张教授认为的一样!)说"没有运用个人理性的余地"。我整篇文章的关注点,便在于诉诸理性和运用理性。我希望我的观点是理性的,是列出可以造反的、虚假的和前后矛盾的取舍,和不合逻辑之处。理性本身是神学家必备的工具,就好像其他学者一样,而我做梦也没想过要否定理性!不过,我相信张教授也会同意,可能出现问题的,是太多时候人们以"理性为名"作出的假定。所以,当张教授说"当我们尝试放弃理性之时,我们便会走迷"时,我们两人的看法是一致的。
不过,在这里我要稍为提醒一点,罗素(本世纪最受人敬重和出色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之一)以他著名的似非而是之论据表明,"理性"是可以从一些已经被理性地证明出来的前提中,产生出逻辑上互相矛盾的结论。简言之,虽然我们做任何事都应该追求"合乎理性"(还要竭力追求),可是,"自然理性"还是可以被证明会产生出前后矛盾的逻辑!
张教授诉诸圣汤马士,他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神学家之一。汤马士坚决认为,基督信仰根本的主张是靠信心来持守和体认,而这些是不可以不用信心,而单从"理性"来证明的。我认为自己并没有提出任何圣汤马士会反对的论点。
王志成的回应,虽然有趣,但有些地方却比较隐晦。不过,有一点倒很清楚,他同样关注"独占垄断"的问题,也就是说,基督徒或其他人如果相信自己独具真知灼见,他们便不会再从其他人身上学到什么东西!我绝对不同意说每个基督徒都独具真知灼见,垄断所有真理--事实上,新约圣经本身排斥这种观点。我们现在对真理"所知有限",只有当上帝的国度完全降临时,我们才能"全知道,如同上帝知道我们一样"。可是,在那时之前,我们仍是"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只要我们的意念是与基督--那成为肉身的道--和好,虽然知道得不完全,我们仍可知道。
但坚决地肯定这理论并不是拒绝逻辑上的排他论的理由,说我们"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或说我们并不独占垄断真理,都是作出真理主张,是表明我们的确知道某些东西;即是说,我们并不知道全部的东西,而也没有人垄断和独占真理!就是这些原因,我相信王先生所持的希克(John Hick)的观点,是未够谦卑而不是过份谦卑。希克透过所作的一连串有问题的排他性的真理主张,来装作是"包容论者",他的真理主张很聪明地掩饰了他所提出的其实是排他性的真理主张。他这样做既非谦卑,也非对话!事实上,这破坏了任何坦诚、开放、严肃的宗教间对话的可能!就这理由来说,我根本不能明白这如何能成为像王先生所说的--"希克的理性多元论是既实用及实际的"。再者,我也不明白为何这样的立论是"带有理性、理智和包容的特质。"(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五十八页)因为希克呼 我们采取包容论的立场,所以看起来他好像"包容性"很强,不过,他的主张就和任何"排他论者"一样,不能包容他所否定的其他主张。再者,他的主张排斥了包括基督东正教、伊斯兰教、佛教、中国哲学、印度教等的核心主张。事实上,他的宗教真理主张,只是被世界上很少数的人所接受,而被绝大数人排斥。因此,将他的立论看为包容论或多元论似乎没有理性根据。再者,他如何能够肯定那些被他的主张明显否定或排斥的真理主张呢?
我同意王志成在文章总结段落提出的基本要旨。我钦佩他致力于谦卑的对话,和肯定基督徒是在所有人--不论其宗教派别--身上学习。不过,我不敢肯定我是否能像他一般迅速肯定"在提升人类意识方面,所有宗教都是有效的。"只要有虚假的宗教主张和假定出现,它们便会误导人。而虚假和误导性的立场并不能提升人类意识。更进一步来说,如果这些宗教是欺压或排斥妇女排斥信奉其他宗教或其他族裔的人,那我们一定不能把它们看为能够提升人类意识。历史和现今世代太具体地说明了宗教是可以压制性、分化和贬低人的。简言之,它不一定能提升人!
最后一篇很长的回应是江丕盛博士写的,他愿意作出回应,我感到非常荣幸,因为在参与亚洲的神学辩论多年以来,我还未碰到一个神学家比江博士更头脑清晰和令人难忘!他清楚表达出来的回应,不仅表明对我的立场经过仔细推敲,而且更评论了希克为反对德科斯塔而作的自我辩解,令人印象深刻。正如江博士指出:"希克的宗教还原进路(包括其对真实宗教的排他性宣称)本身便是一门宗教,它在本质上与其他主要宗教有所不同,但却在这宗教准则下批判其他宗教。"他继续说:"不少人指出,希克的多元宗教进路为了宗教对等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并且其对各大宗教的绝对真理宣称所作的神话式解读,实有违各宗教的经文语境及诠释传统。所以无论希克的多元文化宗教间对话是什么东西,它很难成为正统宗教传统之间的真诚对话,宗教传统的主流思想在他的诠释下,并没有得到表达。"(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七十六至七十七页)江博士这些评语真是击到骨节眼上了!值得注意的是,希克决意只给所有与自己主张不同的其他宗教和神学立场的真理主张赋予神话性的价值,但他却认为自己持守的宗教假定则是独一无二地真确而不是神话,他无视于他的主张并不比其他宗教主张更能为普遍获肯定的基本原则所证实。这样的态度何止不够包容,甚至不可能算是对话!
至于未能被希克预先设定的宗教命题所包容的宗教传统,江博士也将尖锐的挑战摆在希克面前:"是否因为它的语言和我们的不同而对它充耳不闻?是否因为它不肯被我们的哲学架构神话化和重新诠释而对它置诸不理?是否因为它不肯妥协我们便排斥?是否因为它不是我们期望中的对话夥伴而把它一笔抹煞?是否因为我们的对话空间细小得容不下排他性真理主张这对手,而要驱逐它?"(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七十七页)再者,江博士问,如果希克能预先决定佛教(和所有其他可能的宗教形式)的基要形态,"那对话又有什么意思呢?"(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七十七页)在诠释基督教主张的内在的一致性和它在认识方面的基本论据时,江博士的论证尤其重要和眼光独到。他写道:"所有人类对神的认识,都是从人到神的途径,而不是由道成肉身的神到人的途径。人提到神时,提到的只是发出很大声音的人,或将神想像为人类通往永恒的延伸。这是从人类的灵性和敬虔深处,对神圣中的神圣作出的非宗教化和神话化的投射。基督信仰肯定对神的独特认识:这位神就是自我献身的神,体现在耶稣基督这位与神是本体相同的儿子身上。(维真学刊总十六期第七十五页)。江博士提出论点说,就因为如此,"神的神性"得以保持,而上帝的话语也真诚地建基于上帝采取的主动权,而不是被受造物将其受造的概念投射到永恒当中。江博士不单完全明白我的论据的本质,更进一步将论点发展成为多个富有趣味和深度的主题。我热切的期盼能够听到他更多的论据!
总括来说,德斯科塔的基本论据已被我们这一代最优秀的哲学家柏庭格教授议论了很久。柏庭格清楚表明,如果我们要承认宗教主张的多元性--是提倡对话的必要假设,就必定要承认一个"排他性"的立场。承认真诚的多元化和差异之处,便是承认共有的互不相容的真理主张。不过,为了清楚起见,我得强调,柏庭格教授所用的"多元论"的字眼,是引用一般普通英语的用法,来表达不同宗教观点和所肯定的多元化或差异之处。他所用的"多元论"的意思,和德斯科所否定的"多元论"截然不同。承认宗教主张的多元化,绝对不等于拥护目前流行的类似哲学或神学立场的"多元论"!
简言之,就这议题来说,德科斯塔和我都诉诸柏庭格教授在本期发表的基要立论,没有比这更好的陈述了;而柏庭格教授早在我们两人还未开始想及这些议题之前,已经倡议了这议题很久!
注释:
(1) "超越夥伴--迈向全球的神学实践"(1998年4月在香港发表)收录在《神学探究网络》尼罗士1998年编(D. Preman Niles, CWM, London)。
(2) 请特别参阅第五及第六章,"学习真理"和"Meta恐惧"《祈克果对道成肉身的观点:因信心而转化》泰利当(Murray Rae)。卡灵顿牛津出版社,1997年,第三者09至于71页。
备注: Alan Torrance Chair of Systematic Theology,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Scotland
翻译:辛智芬,转自维真学刊, 199903期。
http://www.regentcsp.org/wzxk_list.asp?id=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