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教育、教会办学、基督徒社会办学...近10多年来,中国的基督徒们在尝试和摸索不同的基督化教育方式。这些基督化教育的模式也面对着不少共性的瓶颈。本文是基督时报基于各地的基督徒父母与教育探索者们的分享,对时下中国基督化教育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初探。本文是延续上文对于中国教会和基督徒对教育的意识薄弱、以及教育专业门槛高之后,继续对本土化与法律张力这两大问题的探讨。
三、生根:与中国文化相结合,出现本土专家与研发本土化教材是重中之重
无论是在家教育,或者教会内部学校、基督徒创办的私立学校,都借鉴了不少国际上尤其是来自欧美的基督化教育经验。这和中国过去100多年来追求富国强民实现现代化,学习、引入和尝试各种西方思想和模式类似,起初如此这般很正常,但随后能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扎根于中国文化与社会之中才是最根本的。
这就涉及到本土化的问题,今天兴起的基督化教育也是如此。在中国基督化教育的实践者中,最强烈的自我意识有两个:一是使命感,“我们被呼召要做基督化教育”;一是处境化,“我们一定要本土化”。
“我们引进国外经验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本土化。”徐剑一强调说,“西方的教育里有很多实用的工具可以帮助到你,但即使是有这样的工具,我是很忧虑的。因为西方的教育是基于他们的实际,中国人和美国人是不一样的,受教育的中国孩子和美国孩子是不一样的。如果外国的教育内容直接拿过来不改造的话,可能就是夹生饭,最终这样教出来的孩子,中国文化根基很一般,外国文化根基也很一般,这是很可怕的。”
因为目前中国的基督化教育不少直接使用了国外的教育体系,比如在家教育、ACE(Accelerated Christian Education,意为快速基督化教育)、Agape课程等。这些课程本身就已经拥有国际化的因素,包括不少教材和课程本身就是英文的,所以许多基督化教育学校在希望保持国际化特色的同时探索出更具中国特色的教育。“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和贸易越来越频繁,教育的必然趋势就是国际化。但与此同时,保留自己民族的语言、自己国家的文化、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也是教育的重要使命。”广州“在家书院”的创办人辛迪姊妹如此说到。
本土化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包括和中国传统文化结合、及研发本土化的教材和课程。目前中国基督化教育对这些是投入精力最多、尝试最多的,也激发了实践者许多的思考。其中,尤其是在重视中文、尊重中国传统文化方面,基督化教育学校比目前大部分公立学校走得都要远得多。
首先,学好中文是重中之重,“中国的语言文字和英语、德语等有本质的不同。中国学生必须解决母语和中国文化的问题。我们做基督教教育不能脱离文化的实际,我们在中国做教育必须重视中国文化和语言字。”徐剑一谈到,在做“晨星”时他们鼓励学生用儿歌识字、广泛的阅读来学习中国汉字,并用各种灵活的方式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
广州“在家书院”的辛迪姊妹对比了世界重要的几大文明和教育之后深深叹服中国文明的博大精深,“中华文明是有强大生命力的。古代的四大文明: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玛雅文明、中华文明。唯独被保存下来的就是中国文化….我们中国也多次被外族统治过,但统治后的结果是外族人连自己的姓都丢了、被中华文明同化了…因此办基督教学校时,一定要扎根在中国这片土壤和中国文化之上,尊重中国文化。”如果把中华文明与西方教育中的希腊哲学理性思维、及基督教文明很好结合的话,培养出来的人是这个时代非常需要的,因此,她实践出“双语双文化”的模式。她说,从语言开始,因为语言在表面看只是一种工具,但最重要的是语言背后代表的逻辑思维、思考方式是不一样的。“一个双母语的孩子,也是双文化的孩子,既有西方直线式的思维,也有东方圆轮式的思维。”
北京狄波拉师母的幼儿园之所以采用ACE的课程,就是因为她这个课程比较容易加入很多本土化因素,“我们很强调中文,因为中国的理解力够了,也利于理解外文;而且加入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因素,比如书法、唐诗等,让中国的孩子了解中国的文化底蕴。有些家长觉得不需要学习中国的文化,只需要接受美国的教育和思考方式就行了,我觉得不对。上帝创造了华人,就给了华人的特质。比如,中国人在学习方面很强,美国人在管理方面很强。而且中国文化中有很多是和基督教信仰一致的地方,比如中国古人的祭天、中国的汉字。一个孩子没有学习本国的文化的话,长大后会没有归属感。”不过她也提醒说,做基督化教育的人不仅信仰要好,对中国文化也要能够根据圣经进行辨别,并教导孩子们其中的精华。
徐剑一讲到自己的办学理念,“我们希望中西合璧。西方教育有很多优点,比如非常重视思维训练、阅读,还有解决现实问题;中国教育是强调系统性,强调基础和扎实。”
本土教材的研发也是中国基督化教育实践者们一直苦苦钻研和尝试突破的问题。目前,许多基督化教育的学校普遍使用的教材除了公立学校的教材之外,同时还加入了许多古代和近代的经典与著作。比如在家书院中文教材的丰富和深刻让人印象深刻:小学三年级前用人教版教材,小学高年级后以人教版为辅,初高中则完全用自选教材,《中国最美的100传世散文》、《世界最美的散文大全》《人一生要读的古典诗词》等进入课堂,初高中历史则选用吕思勉的《中国通史》。
但最终出来中国基督化教育的教材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很多研发教材的老师仍然是受过去经验的影响。我觉得,最终有成熟的教材出来可能要经过几代人。”狄波拉师母说到。
“一定要有一批中国本土的课程专家。”徐剑一强调说,教材和课程的研发最根本是对教育者的培养,不过他也强调,这些本土的专家也要对国外的教育很了解,才能够做这样的工作。
四、身份:宗教教育与法律张力日益凸显,解决需要前瞻性探讨
比起人力、教材课程及本土化等柔性化问题,逐渐增长的基督化教育还面临着一个刚性的尴尬困境,即合法性与身份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社会的进步与需要的出现,基督化教育自然而生;一方面,由于意识形态和历史性原因,政府对于宗教团体和信徒办学一种天然的不信任也仍旧存在。
在2015年1月于北京举行的2015年“宗教与法治”研讨会就宗教教育为主题的探讨上,一位基督徒学者的发言引起了在场不少专家的共鸣。他说:“从今天来看,此类学校之所以出现得以成长,一是公立教育有很多问题,家长对公立教育失去信心,二是一些城市中逐渐出现一些中等阶层的基督徒,他们有能力办教育。而目前基督教学校法律地位的缺失,造成地方政府处于两难之中,“之所以两难,是因为全面公立教育的失败,使得基督教学校的出现具有社会的合法性,因为大家支持;因为子女教育领域属于家庭父母的天赋权利,是天然权利,这是国家本位体制无法消灭,只能限制的;但是法律上没有合法性,这两种冲突造成地方政府处在夹缝当中。”
这位学者更深一步说到,“从现在立法体制和冲突来讲,体现了国家本位主义和社会自治的根本性冲突。”他解释说,现行中国法律体系以本位来立法的,突出国家作用、国家权利,而社会自我主体地位是没有的或者意识不到,比如在制定宪法的时候表现得很明显,只有国家和公民,社会没有了。”
正是这种现实,造成了基督化教育的学校也处于一种尴尬处境。“一方面它在现实社会中产生,但一方面是很难拿到许可证,所以大部分是没有许可证。”徐剑一介绍说,“现在的发展模式有点像家庭教会的方式。用我们的话说,基督化教育学校可以分为三大类:有红的,就是有教委给的合法的许可证;还有灰的,就是注册成培训学校或教育公司的形式做幼儿园和小学等基础教育;还有就是黑的,干脆不注册,因为注册不了。而后两者是比较多的。”
而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对于基督化教育这一新兴形式的理解也有时更过于偏重前面的“基督化”的形容词定语,而非后面“教育”的名词主语。
在今年7月17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通报该市的一家由基督徒开办的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被取缔,给出的原因是发现该幼儿园长期利用带有宗教内容的书刊进行教学,与此同时还特别点到,发现该幼儿园的网页宣传中称幼儿园一直“致力于基督化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认识神,用生命影响孩子,塑造生命”,其招聘老师也要求必须是“基督徒”,幼儿园在教学活动中,存在宣传宗教、强迫学前儿童信仰基督教的故意违法行为。
但对此,该幼儿园辩护称,幼儿园不存在传教行为,更无强迫一说,其教材中无宗教内容,只是品格教育而已,“柳州市华林外国语幼儿园使用的品格教材内容是诚实、守信、守时、节制、知足、忍耐、宽容、感恩等,这些内容不是宗教专有的,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符合教育法第一条‘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第七条规定的‘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之规定。柳州市华林外国语幼儿园对入园的幼儿围绕诚实、守信、守时、节制、知足、忍耐、可靠、尽责、勤奋、谦卑、宽容、感恩等进行教育,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
华林幼儿园的案件中,该幼儿园和当地教育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该案例一定意义上显示了时下基督徒社会办学时所遭遇的教育与宗教、法律及政府之间的张力。特别是“基督化教育”一词,当地教育局特别提到该幼儿园的网页宣传中称幼儿园一直“致力于基督化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认识神,用生命影响孩子,塑造生命”,使用类似词语成为被取缔的理由,从这也可以一窥其态度中含有一种“防备洪水猛兽”类似的心理对待“基督化教育”一词。
我国1997年执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也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不得举办宗教学校和变相宗教学校”,但是否强调品格教育的基督徒的社会办学就能直接被定性为“传教”、或者说基督徒推动的公共领域内的教育直接就是“宗教学校”或“宗教学校和变相宗教学校”,这都是值得探究的。
历史上,中国的清华最初的建立和快速发展也与基督徒的推动息息相关,其为清华做出卓越和关键贡献的校长梅贻琦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的基督信仰对其教育理念、道德品格、行事作风、人生旨趣都影响至深。梅贻琦于赴美留学期间受洗成为基督徒,并一生受到基督教““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精神的驱动,因此在艰难中担起清华的担子,他的教育理念非常强调培养学生的完整人格,这对于中国近代教育事业影响至深。但即使因为有传教士和基督徒的奉献,清华诞生和后来发展中都未有人直接认为它就是“宗教学校”,而是一种公立大学。
世界上另外一所名校哈佛也最初是清教徒所建的私立大学,其校训最初为拉丁语“真理”(Veritas),该词本身就与基督教关系密切,1650年改为“荣耀归于基督”(In Christ),1692年改为“为基督为教会”(Christo et Ecclesiae),后恢复为最初的“真理”(Veritas)。但即使这样,今天这个世界上无人认为哈佛大学是“变相宗教学校”。
湖南一位律师张圣隆曾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中的“宗教与教育相分离”进行过探究,他认为这应该是指两个含义:一是为了防止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二是宗教学校教育因其教育目的不同而具有不同于国民教育性质的特点。他的结论是:如果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开设宗教课程、进行宗教活动等宗教信仰自由与教育相结合的、并不妨碍教育制度甚至有利于教育制度的合法行为则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保障,不应被视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规定。
来自上海百泉律师事务所的尚建平律师把宗教教育根据其实施者、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等,分成传教性宗教教育、专业性宗教教育、学术性宗教教育、通识性宗教教育四种。他认为,宗教教育是宗教信仰的组成部分,“公民不但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接受宗教教育的自由”,需要赋予宗教教育应有的法律地位。
宗教法治专家、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刘澎教授认为,虽然宗教信仰的个人或群体举办的通识教育涉及到的层面比较多,比较复杂,但根本上他认为宗教教育同样应坚持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法治原则。
徐剑一作为一位做教育的基督徒,他很认同这样的原则。他认为:“实现政教分离的国家基本上是不管是在家上学、私立学校、还是宗教团体办学,都可以发展,让这不同形式都发展,教育是最应该百花齐放的。基督化教育,它只能算是诸多教育形式中‘百花齐放’中的一支。”
他表示,面对这一新生事物,希望政府更多以一种前瞻性的态度去看待,做不到鼓励,但至少不应该**看待、也不需要过度管理。“一批现代公民,一没有责难政府,二没有上访请愿,自己动手开展“教育自救”,还不占用公共财政资源,这样好的公民上哪找去?有些政府官员不去鼓励,还到处找错,真不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要知道,一味地拿法律法规说事是解释不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史的,很多改革措施正是突破了陈旧的,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才发展起来的。回顾30多年前,我们会看到如果一味谨守当时过时的法律法规,中国改革开放这30多年来能取得这样大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吗?现在很多人放弃高考,高考的人数也是一年年在下降,很多富裕的家长“用脚投票”,直接把孩子送到国外,这些都说明教育存在着许多弊端值得反思,应当把民间力量发挥出来。对于教育,我认为当局应当意识到教育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毕竟我国历史上民间办学的传统很悠久,比如私塾、书院等都发挥了很多作用。国际社会上也是鼓励宗教团体办学、涉足教育,这对一个国家的教育是很好的补充,政府和普通民众都应该转变这样的观念。”
北京的狄波拉师母介绍说,他们的幼儿园是以注册为教育中心的公司的方式去做,“我们的原则是尽量符合国家的要求,尽量有一个水准。而且我们希望更透明化,我们越透明,反而越让人放心。”她也希望有关部门对于基督化教育更加能够“去敏感化”的看待,“我相信我们对社会是一种正能量。不少家长真的是对孩子感到绝望了,把孩子送过来。我们服务他们,是一种造福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方式。”
她还说到,这种形式的教育虽然发展,始终是一个小众方式,是社会中父母们多种教育选择中的一种而已。
作为最早尝试基督徒社会办学的徐剑一也同意这点。他指出,虽然近年来基督化教育学校呈增多的趋势,但和中国数千万基督徒的身量比起来,比例是非常小的,在整个中国社会和中国教育中比例是更小的,“基督徒的父母,教会,还有一些机构投身来做教育,最根本是因为基督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个是需要坦率承认的。但另一方面,不需要过分担心,毕竟它只是教育中一个小的支流。”
“从小的方面来看,我认为基督化教育的社会意义在于至少能为中国教育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我国在教育方面之前学习的是日本,后来是苏联,这些教育模式对中国的伤害是很大的。”徐剑一说,“长期来讲基督化教育发展成熟之后,我们希望基督徒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课程教法等可以帮助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找到一些新的教育工具和思路。”
转自基督时报,原标题“特稿:基督化教育漫漫探索路六】主要挑战与难题(下):本土化、法律张力”,2015年0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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