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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静修庵“撤销”风波反转:省宗教局出面“纠错”
发布时间: 2017/4/7日    【字体:
作者:陈珂
关键词:  江苏静修庵 撤销 纠错  
 
 
北来的朝圣者、西部的修佛人、南方的文物爱好者,都在2017年1月的一天,聚集到江苏扬州宝应县一座名为“静修庵”的尼姑庵内。他们吃素斋、供佛灯,赞赏着佛堂墙上的金刚经。
 
距那之前两个月,这座冷清多年的庵,几乎要从当地30多座合法宗教寺庙的名单上消失。两月过后,事情发生转折,庵内香火不断,远近香客或慕名、或好奇,接踵而至。
 
吸引他们从四面八方齐聚静修庵的,原因是同一个:2016年11月,一则视频出现在网络,86岁的住持师太在视频中哭诉,称当地佛教协会与县民宗局联手欲将静修庵“强拆”。
 
8旬老尼、哭诉、强拆,几个关键元素让该视频不断发酵。一时间,原本毫不知名的扬州宝应静修庵声名远扬。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佛教协会,也因此被推至风口浪尖。
 
记者2017年1月下旬实地探访了解到,2016年年底,此事已发生逆转,在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的关心下,扬州宝应县民宗局已撤回了之前作出“撤销静修庵”的决定。换句话说,宝应静修庵已暂时脱离了“被强拆”的险境。
 
2017年1月下旬,江苏省宝应县统战部、民宗局、佛教协会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上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视频,并未能展现出事件全貌,政府部门作出“撤销静修庵”的决定,其实另有原因。
 
对于静修庵的下一步走向,宝应县房管局副局长王海军3月28日对澎湃新闻表示,县政府已经开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静修庵的安置问题进行论证,结合宗教用地保护性政策综合考虑,目前还没有初步结果。
 
宝应县民宗局局长王建对澎湃新闻说,不排除原址保留和异地重建的可能性,“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宗教团体要切实维护宗教场所合法权益。”
 
“撤销”尼姑庵?
 
静修庵最近几个月突然热闹起来,源于2016年11月在网上热传的视频《紧急消息:强拆尼众寺院“大戏”即将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上演》。
 
视频里,85岁的住持无上法师面对镜头,说着“静修庵存在,我就存在,静修庵不在了,我就不在了”,痛哭流涕。而她在外地念佛学的徒弟梦华也回到寺中面对佛祖跪下,边哭边喊着“观音菩萨,你帮帮我们吧。”
 
无上法师在视频中讲诉自己的身世:19岁出家,23岁到静修庵,12年后因“文革”静修庵被挤占,遂到了当地鞋袜厂干了20多年,直至51岁退休。之后国内落实宗教政策,她又回到静修庵。
 
她表达自己将与静修庵共存亡的决心。她说,宝应县佛教协会要“撤销静修庵”,把她赶出去。
 
事情要回溯到2015年6月23日。当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打报告称,根据宝应县政府关于老城区改造的规划,静修庵处于整体拆迁范围之内,为服从现政府统一规划,拟“撤销”宝应县静修庵。
 
同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批复写道,因宝应县城市建设改造工作需要,并报请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经研究决定,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
 
“撤销”静修庵的决定下达后,当地民宗部门以及佛教协会,一直处于与静修庵及其负责人无上法师的沟通中。直到2016年11月8日,双方“和平相处”的局面被打破。
 
当日,据无上对澎湃新闻讲述,宝应县民宗局及县佛教协会的有关领导告知静修庵的尼众,必须在三天之内搬出寺院。无上法师称,为挽救静修庵,徒弟梦华便联系拍客制作了上述视频,并上传到网上。
 
很短的时间内,这条视频得到大量转发,一批批人也因此来到静修庵。
 
省宗教局出面“纠错”
 
实际上,在上述视频出来之前的2016年10月,梦华就请教周边的朋友,以静修庵众尼姑的名义,给宝应县政府写了一封申请保留静修庵的请示书。她们认为,撤销静修庵于情于理皆有不妥之处。
 
梦华的理由如下:其一,静修庵是合法宗教场所,旧城改造实为拆迁,而对于非城市规划或重点工程建设,不得轻易拆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建筑物。
 
其二,需拆迁的教堂、寺院等房屋,如属文物古迹,应按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处理。她们认为,静修庵其殿堂与厢房均含具有显著历史特征的建筑结构与材料,其佛堂墙上所存石刻《金刚经》从内容来看已有三百年的历史,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应予以保护。
 
其三,如果当地信教群众有继续开展宗教活动等需要,宗教场所如要拆迁可以异地重建。而“撤销”则意味着静修庵将从合法宗教场所的名单上消失。
 
其四,基于旧城改造的拆迁应由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沟通协商。
 
上述视频被曝光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终于2016年年底发生了转折。
 
江苏省宗教局对无上法师信访的回复。
 
当年12月16日,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给无上法师递发一份文件,文件写道,“我局已要求扬州市民宗局,指导宝应县民宗局对其2015年作出的撤销静修庵的决定予以更正。”
 
宝应县民宗局下发的《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摄影:陈珂)
 
同月22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宝民宗[2015]13号文”即为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宝应县民宗局局长王建对澎湃新闻坦言,2015年《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的确存在不妥之处。“当时文件可能有点急躁。‘撤销’的说法有些瑕疵。”王说。
 
同意搬到新居,其后又反悔
 
不过,对于王建的说法,原宝应县统战部部长、现为宝应泰山殿项目建设顾问的吴晓荻却不认同。吴晓荻于2016年4月份退休,他说,在此之前他一直统筹负责处理有关静修庵撤销事宜,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
 
他告诉澎湃新闻,静修庵的撤销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背后有什么阴谋,而是经过相关部门深思熟虑、依程序办事的结果。
 
吴晓荻说,2015年,宝应县政府开始提出老城区整体拆迁改造,静修庵在拆迁范围之内。县民宗局、佛协作为当地寺庙的主管单位,负责跟要被拆迁的寺庙做工作。
 
“(静修庵)这一片都要拆,这跟其他卖地不一样,这一片最破烂,纯粹是一种惠民工程。成片改造不可能将寺庙放在一个小区里,(如果)像过去城市改造沿着马路两边改造,静修庵可能就规避下来了。”吴晓荻说。
 
除了旧城改造,吴晓狄说,县宗教局当时也对辖区寺庙另有规划。“城区20多万人口,现有老的寺庙包括静修庵共有6座,政府已经规划建一座大的泰山殿,拆一个小的、建一个大的,已经足够满足信众需求。”如果将静修庵异地重建,实际上是浪费资源。思量之下,原址不能保留,他们给了静修庵两个选择。
 
一是静修庵人员搬迁到附近的另一个寺庙,静修庵还存在,只是易地,而另一座寺庙寺将予以撤销。二是为无上法师等人安排一个新居,让他们安度晚年,但静修庵将不复存在。
 
2015年端午节前后,宝应县统战部、民宗局、佛协相关人员去到静修庵与无上法师等人协商,“他们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我们没有权利用‘拆迁’这个词,但‘撤销’之后可以自己拆除。”如此,静修庵迎来了“撤销”批文。
 
新居安置在静修庵对面,离宝应县最有名的男众寺院——宁国寺一河之隔。据宝应县佛教协会何姓常务副会长对澎湃新闻描述,该处房产是佛协于2013年花费100多万从一个幼儿园手中买下来的,单门独院,占地1000平方。
 
新居有三间房,吴晓荻等人的安排是,无上法师、慧空法师(系无上法师的亲妹妹)、梦华法师各一间,平时在新居生活修持,有法务要做便去宁国寺。
 
“(无上法师)当时(对新住处表示)同意,说蛮好的,我们就开始装修,茶水房厨房卫生间怎么改造,都征求她意见。她说房间要求门朝南,岁数大了冬天要有阳光,我们也按她要求改了。”何副会长说,整个装修花了30万左右。
 
2015年中秋节前后,是相关部门与静修庵约定搬迁的日子。然而,已经拿到新居钥匙的无上法师却突然不愿意搬了。“后来做了几次工作都没用,就搁置下来。”何副会长对澎湃新闻说。
 
“到2016年,县里找民宗局问跟静修庵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才又去找他们协商。”何说。
 
老尼姑庵的产权之争
 
关于不愿意搬的原因,无上法师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新居吃饭的地方在卧室后面,要吃饭得绕一段路,太麻烦。“菩萨也没有地方供,又没有地方读经。”“三间房,我一间有洗澡间卫生间,别的人就没有。”
 
不过,吴晓荻却觉得并非如此。“核心问题不是她对老房子的感情问题,是动了她的‘奶酪’。”
 
宝应县房管局副局长王海军告诉澎湃新闻,对于宗教寺庙的拆迁,按照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随后住建部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静修庵的拆迁可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方式。而自二十多年前开始,静修庵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便挂在宝应县佛教协会名下。
 
“2015年7月份(我们会长)给无上送新居的钥匙时,她(无上)问了一个事,拆迁费归谁,会长说拆迁补偿款属于集体资产、给佛教协会,当时无上未做任何表态。后来搬家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始终不同意搬。”何姓副会长对澎湃新闻说。
 
无上法师表示当地佛协对她说过拆迁费归佛协所有的话,但并不承认这是自己不愿意搬到新居的理由。“师父念了一辈子佛,这么大年纪难道让她像俗家民众一样生活,让她还俗吗?”宽慧对澎湃新闻记者说。
 
产权问题就这么被抛了出来。静修庵的妙法莲华居士给澎湃新闻记者出示庵里保存的土地使用所有权证,其使用者一栏手写着:(静修庵)宝应县佛教协会,日期是1993年10月25日,有宝应县土地管理局的盖章。
 
妙法莲华说,宝应县佛教协会几个字明显与证书上其他手写字体不同,她与静修庵的人都怀疑,这是佛协在多年前私自修改了。因为在她们的理解里,佛教协会作为“宗教团体”,是没有资格拥有寺庙的产权的。
 
对此,宝应县民宗局副局长潘春也对澎湃新闻记者出示一份静修庵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证。其显示,静修庵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皆属佛教协会,证书颁发日期分别是2013年和2000年。
 
潘春出示了一份《落实宗教房屋所有权协议书》,他说,这是2000年左右由当时的佛协会长向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当时的产权管理机构)打的一个报告。报告中要求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政策,对“文革”期间挤占的佛教团体房产进行妥善处理。此份协议书有宝应县公证处的公证,新的产权证就是在这份协议书之后颁发的。
 
至于静修庵存有的那份1993年的老产权证,潘春表示,“当时落实宗教房屋所有权后,怕产生混淆,作了一个备注,现在他们那个已经失效了。”
 
“家庙”?
 
让吴晓荻有“动其奶酪”一猜想的除了拆迁费,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起码有长达十年,(静修庵)不接受佛协管理,会计进不去,派人去要会费,也不给你,(账目)不让你管、不让你介入。”吴晓荻说,静修庵已经严重违反了宗教财务管理。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六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在宝应县,佛协管理有佛教场所34个,佛事小组28个,佛教徒1000多人,信众20万。宝应县佛教协会负责财务管理的王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佛教场所的收入按4:3:3分成,4成用于寺庙建设,3成用于佛教徒工资,另外3成则用于上缴给佛协作为宗教发展基金。佛教场所的财务情况也先由第一级管理单位佛教协会督查。
 
而静修庵将近十年既未上缴管理基金,也未接受财务管理,吴晓荻说,这也是为何撤销静修庵的原因之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登记管理机关有权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吴晓荻用一句话表达了他对静修庵的看法,“跟‘家庙’一样”。他说。
 
明如(化名)曾在静修庵修行过几年。她对澎湃新闻说,静修庵中人多为自家人,昌姓居多。除了无上与慧空一对亲姐妹外,无上的弟弟一年多以前一直是寺庙的会计,徒弟梦华是无上的亲侄女,平常烧饭的也是自家亲戚。
 
“他们的帐很乱。没人知道他们做佛事的钱和香火钱用在哪。”明如对澎湃新闻说。
 
不过,无上的弟弟果园给澎湃新闻记者看过他们的账,上面显示,每月他们都会有放生、自助贫困学生、帮助孤寡老人等善行支出。
 
无上说,自己平时的生活费来源就是每月几百块的香火钱,以及每月2700多元的鞋袜厂退休金。
 
转自凤凰佛教
http://fo.ifeng.com/a/20170329/44563818_0.shtml?_share=weixin&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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