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财产
 
浅议僧侣遗产的继承
发布时间: 2017/5/25日    【字体:
作者:刘译铃
关键词:  僧侣 遗产继承  
 
 
近年来,随着宗教事业的发展,僧侣人数进一步增加,对僧侣私人财产遗物的继承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僧侣家属与寺院之间的遗产争议不断发生,且随着僧人存款、购买保险的增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僧人圆寂后,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将其存款、保险金收归国家所有,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对于僧侣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宗教内外、僧俗两界各有所说,远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佛教在我国流传广泛,僧侣人数众多,对他们的遗产归属如何处理,关系到我国的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该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僧侣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其圆寂后遗留的个人财产应由其俗家亲属依法继承。
然而,笔者认为,僧侣遗产不能简单地适用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其俗家亲属继承,僧侣遗产应由常住寺院继承。理由如下:
 
其一,佛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具有自己独特的教义和修行方法,宗教信徒出家受戒成为职业僧侣,形成以各寺院丛林为基础的僧团组织制度,包括僧人生前与常住寺院的生活扶养关系,年老时的扶养、身体患病时的医疗、圆寂后的丧葬和遗产的处理等问题,自宋代以来即建立起的僧团遗产继承制度一直沿袭至今。2006年2月23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也已明确“遵照佛制,僧众住寺,常住供养;僧人年衰,常住扶养;僧人疾病,常住医治;僧人圆寂,常住荼毗;僧人遗产,归常住所有。”
 
其二,僧人年老扶养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僧人年老后,行动不便,疾病增多,在处理僧侣遗产继承时,不可忽视僧侣遗产继承归属与僧侣生、养、病、葬问题的密切联系。宗教信徒出家受戒成为职业僧侣后,其学习、生活、养老、疾病治疗以及圆寂后的丧葬均脱离俗家,由常住寺院负责,如规定僧侣圆寂后的遗产由俗家继承,不仅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立法原则不一致,同时也可能造成常住寺院与俗家互相推脱义务,不利于寺院建设成为“幼有所学、壮有所为、老有所养”的和合共住的大家庭。
 
其三,佛教寺院系宗教公益组织,在教义上它倡导慈善、普渡众生的救世伦理,其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捐赠,所得资金以共有形式存在,用于宗教事业(包括其中用于僧侣日常生活开支的部分)。如僧侣遗产归其俗家亲属继承,则“僧侣遗产继承”将成为捐赠宗教事业财产流入世俗私有的主要方式,甚而还可能引起部分僧侣争财夺物,不利于宗教公益事业的发展。
 
以上仅为笔者个人浅见。然而,僧侣遗产继承问题确属立法空白,为了消除宗教习惯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理顺僧俗两界在僧品遗产继承处理中的关系,立法机关应当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予以调解。
 
转自僧人遗产专家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33c6790100hq20.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简论我国宗教财产权保护的法律探析
       下一篇文章:拆庙要建度假村:赵县铁佛寺庙会的官民博弈过程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