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团体
 
请敞开宗教场所的大门
发布时间: 2007/9/11日    【字体:
作者:魏德东
关键词:  宗教 社会  
 
 
                                          魏德东
 
 
 
    最近,一则来自杭州的消息很值得全国的宗教与旅游场所借鉴。自2002年起,杭州西湖环湖公园实行免费开放,景区管理部门每年直接减少门票收入2530万元,但同时,由于丰富、完善了其他服务项目,西湖景区管理部门增收逾亿,而杭州旅游经济则因此新增上百亿元。
 
    杭州的经验解开了几十年来困扰宗教及旅游场所的一个死结。
 
    宗教场所收取门票,古今中外少见。无论是佛寺、道观,还是清真寺、教堂,都是社会、大众为满足精神生活的需求而建,是大众从事宗教生活、表达自身神圣情感的场所,如何能没钱免进呢?目前收取门票问题最突出的,首先是佛寺、道观,也有极少部分的清真寺和教堂。收取门票的佛寺道观,一般都历史悠久,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宝贵的文物。然而,越是如此,就越应该敞开大门,让祖先的智慧和文化自由地在现代流淌,滋润亿万群众的心灵,成为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素质,建构和谐社会的资源。我们有什么理由将祖宗的文化遗产垄断起来,嫌贫爱富,隔绝中国文化与大众的现代关联!
 
    宗教界或许会辩解:收取门票的是地方政府,寺庙是反对的。这个意见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收取门票的主要动力来自地方政府。不过,就大家访问宗教场所的经验看,寺庙单独收取门票的也不少。以五台山为例,除了景区门票外,台怀镇一带的许多佛寺也收取门票,虽然价格都只有几块钱。而在西湖景区,83个景点已有62个免票,在剩下的21个中,就有灵隐寺等著名佛寺。
 
    自古名山僧占多。在今天所有的旅游活动场所,没有佛寺道观的是极少数。对地方政府而言,利用大众的宗教和文化消费谋求经济利益,已经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手段。于是,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年年在涨,成为影响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旅游产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2005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甚至专门发出宗教人士进入含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旅游景点免收门票的通知。从近年的实践看,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所谓的宗教人士证明很容易得到,也没有全国统一的格式;另一方面,很多旅游场所根本就不执行这一规定。在旅游景点内,宗教文化场所来自伟大的祖先,自然风光乃上天所赐,均应为人民所自由尽情享受。
 
    记得1999年夏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笔者一口气参观了七、八个博物馆,都是免费。想做世界级的大国,首先得培养出具有大国意识的国民。一个将阳光、森林、河流和寺观封锁在围墙里面的国度是不可能成为大国的。杭州西湖景区的经验,已经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指出了旅游景点的发展方向:推倒围墙,还景于民!
 
 
                                (本文转载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为什么非得是“法人”?——宗教团体登记的法律分析(三)
       下一篇文章:结社自由与宗教自由──试论中国宗教团体的管理及登记问题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