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人类学的眼光,来粗浅地分析下教会的问题。这样或许能给许多老的问题提出若干新的解决方案。最基本的问题是怎样使教会成为一个生活的团体;教会是一个社会,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在一个社会中,在两个社会彼此发生接触时,应怎样彼此适应?
我们知道第一个社会有其特点,如法国有法国社会;中国有中国社会,法国社会不是中国社会。一个社会特点在于它有它自己对事情的看法,有它自己的宇宙观,有其支配事情的方法;这些东西从历史上传下来,不必是写在书上的,而可能是由祖先传下来的生活方式,我们称之为风俗习惯,或传统,今天人们更爱称之为文化观点,或社会文化背景。
一个社会文化背景有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是分不开的,但为谈话方便起见,我们先分出一个比较粗浅的层次,就是风俗习惯,如衣、食上的不同等,这是最易分辨,最易理会,在文化交流上也是最易吸收的层次。
第二个层次更深入于社会人士的思想,他们的人生观、宇宙观、以及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这是真正使每个社会有其独特处的一点,所以才有中国社会,法国社会之分。可是这层次不像第一层次那样,往往不容易理会,社会交流的困难就在于此,但交流的重点也在于此。其后果是思想方式的改变。我们说社会有其不同,但并不是说完全不一样,我们都是人,有共同的希求,只不过是文化不同,人性表达的不同,满足希求方式不同而已。
一个社会强调这一点,另一社会则强调另外一点,因而社会发生了区别。生活在一个社会内的人,看见的是他自己的文化,自然而然他就想这是唯一的并且唯一可能的文化,无论如何,这一生活方式为他更舒服,更顺心,更方便;别人的生活方式是外来的。生活在里面的人不自觉有需要改变或适应别人的地方。
这样,两个社会发生接触时都已有了成见,每人想自己的更好,别人的是错的,各拿自己的一套来估量、判断别人,难免误会丛生,因而分出你,我来。文化交流并不等于彼此接受。就如台湾小姐也穿迷你裙,但穿迷你裙的台湾小姐与在英法穿迷你裙的小姐想法是不是一样呢?又如在巴黎、伦敦有中国饭馆,但在外国吃中国炒饭不一定就知道中国饭是什么东西。这只是一种肤浅的交流。教会与中国社会交流或可比做一种嫁接。
一个枝子接到一棵树上去,接得好而活起来的,可结果实,接得不好就干枯掉下来,或者枝子不一定死,但不结果实,永远是一个寄生物,不成为树的一部分。两个社会相接触时也有许多同样的现象。如前面所说的,许多肤浅的交流,穿迷你裙,吃中国饭只是时髦,一会儿就过去了。当然我们所期望的不只是肤浅的交流,而是更深一层的真正的嫁接。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15:1-6)
从教会中举出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和例子来说,比如望弥撒这件事。在西方古老热心的社会里,望弥撒不仅是到圣堂里去坐半个小时,还包括人情感作用,及许我热心思想,社会关系在内。在台湾教会里,去望弥撒的教友是否也有西方古老热心社会里的人所有的想法和感觉?他们去望弥撒也许只是因为神父或修女催促他们去,或者希望神父送他们的子女到国外去,以及其它不得而知的理由。这些理由往往隐在望弥撒这件事后面。而我们不加以分辨。
新教友对弥撒的看法与情感反应不一样,因此如拿望弥撒这事来衡量我们传教成功与否,或教友热心与否的话,这个针对西方热心也许适用的尺度,用在中国就不一定正确。从人类学观点上长久做某件事不一定改变我们的看法,多望弥撒,不一定产生一种基督徒对弥撒正确的看法及应有的情感反应。诸如此类的其它例子还可由教会找出来。
所以假如我们讨论的目的是为启发我们的思考与反省,我们要问一下教会是否与中国社会嫁接成功,并为教会事业的成败找出一个合适的衡量尺度。今天我们要自己检讨,目前的中国教会空间怎么样?从人类学的观点来说,中国教会是不能脱离中国社会的,脱离中国社会,中国教会就是空的,因为二者都建立在同样的人身上,以下几点特别值得我们反省、考虑。
第一点:我们不必事事悲观,说我们的传教事业全然失败,而却要面对现实。刚才举例说的只是消极的一面。其实任何两个社会互相交流时,没有完全接受的情形,而是拒绝和接受兼而有之。重要的是接枝程序的完成。我们要问:教会的风俗习惯有没有被教友所接受?或者中国各地的风俗习惯有没有被教会所接受?接上了是为了什么?失败了,又是为了什么?所以第一点讨论的是,教会文化背景与中国社会文化背景那些地方接得上,那些地方接不上?对这些事我们都有些经验,从经验里我们应该去反省。
第二点:假如某些地方教会和中国社会接得上,我们要看彼此适应的速度,能不能进行得更快。通常文化交流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我们曾否乱闯,乱试?或者我们确知自己在做什么,而能加速帮助二者的交流。教会方面该考虑为真正适应中国社会应做哪些改变。
第三点:要注意到,适应多少是一方面的。这不是谁对谁错,那个好那个坏的问题。原来适应需要一方面主动,就是说,一方面觉得需要去适应,而另一方面不一定觉得需要。再具体一点说,教会觉得需要去适应台湾社会,而台湾社会却不一定觉得有些需要;因此,适应多少需要我们采取主动。我们要问,使教会能够适应中国社会我们应做哪些改变?从道成人身神学传教学来说,我们怎样把原则应用到具体?
要想成功,必须从这两个社会的最基本的社会文化背景着手,必须检讨教会并分析社会因素,这需要一种深刻的自我检讨和自我批判精神。我们无法适应,因为我们不知道要适应什么。所以本文需要讲清楚。我们今天在这里干什么?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在台湾为筹备宣讲会,曾组织某些调查小组,从事多种调查研究工作:一是‘台湾人才剖析’;另有文化调查小组,在屏东、彰化二地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希望在会诸位从自己的经验中,对此问题给以不同的回答,好能从多方面的经验中得到多方面的答案。
现在我们略谈台湾社会。说台湾社会是一个社会,未免太简单。我们知道台湾社会是很复杂的,从语言方面来说,台湾社会至少可分成四个部分:一是讲闽南语的,二是讲客家语的,三是讲国语的,四是山地同胞。当然语言不是使社会文化不同的唯一因素,上述的四部也不只因语言的不同而有别,语言以外还有思想,文化背景的分别。
此外,台湾正处在变化过程中,我们有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有受过高等教育与受过普通教育的老百姓,他们都不一样,这样一来,四个不同的社会又分成两个不同的背景,两个不同的人群。教会应注意这些不同之处,因为这对将来工作的发展有关,教会对答每件事应有不同的答案,对每种人也该有不同的答案。当然刚才所说的四种社会还不够,还能更细,更深的分下去,但现在我们无法做到,目前有上面的大概观念做为工作的起点已够。若问怎样能使教会与台湾社会彼此交流、接触、彼此适应,我们马上觉得这问题的复杂,换句话说,每个问题有多种回答。
现在我们只限于分析台湾的农村社会,而这个社会主要的是闽南语的农村社会。台湾社会的特点就是中国社会的特点,这是以农业为主的农业为主的农村社会。换句话说,中国社会到现在为止是以农村为主的乡土社会,真中心点是田地。田地是农民靠之生活的,田地成为其生活中心;田地是祖先一代代传下来的,因此家庭与田地联在一起,不能分开。所以著名社会学家说费孝通:“中国是乡土社会”。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中国社会文化许多特点与田地观念是相联的,其中第一特点是:因为家庭与田地联在一起,所以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家庭是一切的中心。下田需要劳动力,最有效的动力资源是家里的人,家人同心合作,下田工作,才能有饭吃。家庭是一个生产单位,同时是一个消费单位,下田工作最可靠的是家里的人,外人是暂时的、雇佣的,因此不可靠。家庭安全把个人笼罩起来,家庭式乡村比国家社会都重要,这是自然形成的观念。在这样以家庭为主的社会内,人的责任感及合作精神往往不出乎家门之外,在家同心合作,与外边的人则谈不上,因而养成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对整个社会缺乏社会意识。
第二特点也和家庭与田地联在一起,在社会关系方面除家庭分子外,熟悉的人,只有村子里的人,同这些人才有社会关系存在。因他们生活在自己的田地上,生活在自己的桔子里,很少走动,因此有接触、有来往的只不过是四邻与村子里的人。在一个村子内谁都认识谁,不仅认识个人,还认识他的家,他的往事和过去。村民都离不开这村子,而从外面来的人就是外乡人、外省人。同一村里的人彼此间有说不清的联系关系在里面,所以中国老年人说“认识你”时不是说:“我认识你”,而是要说“我认识你祖宗三代”,“我认识你,不仅认识我个人,连你家庭的情形我都知道”。换句话说,“你做好做歹都逃不了我”。
因此同乡彼此间有责任感和道义感。而外省人就不能取信于他们。这就是乡土社会必然产生的后果。以上这两个基本显明的特点,为我们建立一个生活团体的教会是很有关系的。如果我们强调家庭是生活的中心,那么家庭以外的就不容易组成一个社团,因而谈到教会问题应有许多难题。要把许多不同村子的人拉在一起,使他们觉得彼此是一个家庭,有家庭的气氛和责任心,真是太难了。不要忘记,我们很容易指责教友自私、不合作、不管教会的事,恐怕这为他们是最自然不过的一种反应,为他们这不是自私而是明智,自然的做人态度。
总之,在这样的社会中长大的人很少认为除家庭外还有什么责任,他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在家庭外再去参加另一个更大的社团。倘若参加的话他对团体生活也没有责任感和义务感,这样组成的团体中的人往往彼此不信任。有不认识,不熟悉的人,免不了有危险;如有人设法勉强把他们组织起来,他们就怀疑这人是不是另有企图,要赚他们的钱或另有政治及其它的动机。
欲建立一个生活的教会而把他们彼此间的仇视消灭,需要我们很大的努力,与非常强大的动机。但要注意,他们这样的态度不一定错,那只是某一社会在某一文化背景中自然产生的若干思想、反应方式,我们不可认为这种方式是错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建立起教会的生活团体,我们应该怎样去着手,这是我们要考虑,反省、研究、讨论的,这也是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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