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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线索|审判的习练
发布时间: 2023/3/10日    【字体:
作者:阿刻隆河学者
关键词:  希伯来 律法研究  
 


斯坦萨兹拉比在《塔木德精要》(朱怡康译,台北,2015)里描绘了一幅犹太人在流散年代研习律法书(妥拉)的动人图景(105)。

 

他说,律法研究古已有之,可溯至先知时代,暗示律法掌握在先知手里,与世俗掌权者关系不大,律法的研究可以外在于王权,甚至王权被废止了,律法依旧可以生生不息地守护另一个世界,这正是后来犹太民族的实际演化。在律法对王权与国家的超脱方面,犹太拉比们比罗马法学家要彻底的多,以至于律法可以完全取代国家王权,无情的“申命[律法审判]神学”能够被催化出来一点都不意外,它保证了犹太民族在世俗王权藩篱之外的自由流散,随时都可以放弃尘事历史中空虚的竞逐与短寿的生长以换取“永恒民族”的至高荣耀。

 

斯坦萨兹又说,犹太民族不存在“学者”这种身份,也就是说,没有“以学术为志业”的人,除了“纳西”(巴勒斯坦流散学区的政教领袖)和经学院院长有资格得到赞助从而全职投入研究,其他有心学术(他们的学术就是律法学术)的人必须勤工俭学。因此,我们会看到一幅蔚为壮观的图景:

 

“大多数学者都是农夫,与常民并无二致,有些学者是工匠、建筑工、铁匠、鞋匠、制皮匠、雇员、医师、商人,或是小贩。”

 

“拉比法庭”是研习律法的场所之一,法庭审理过程完全公开,劳作之余的法学生们都去旁听法庭辩论,有权利和义务参与辩论,表达法学意见,并与平民组成类似陪审团那样的仲裁小组,法庭就这样变成了一座法学院。斯坦萨兹写道:

 

“参与审判是研习律法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很难想象,亡国流散的犹太民族中这些引车卖浆之徒居然拥有一个法学家、法官的身份,甚至隐然还有先知的影子,而在柏拉图构想的异教希腊理想国中,这些人都是不入流的手艺人、三等吠舍民。

 

在一种决定性的意义上可以说,亡了国的犹太手艺人与希腊理想国里的三等吠舍的唯一区别就是前者审判,后者不审判。“审判”是犹太民族的律法精神及其严苛洁净的清教式道德的本质体现,这是“希伯来线索”所支撑的“圣史”之主干,它一直要延伸到终末的审判,那个时候,被外邦占取的世界将显现出罪案现场的本相,接受最后清算。这是这个族人在诸世代的漫长流亡路上一丝不苟研习神圣律法的终极意图。犹太人的“无国状态”强化了它的审判气质,使其更洁净地回归古代先知的骄傲传统,其律法的天启品质及其相对于世俗王权的超脱地位因此也呈现得更为显著。关于这个主题,我已经讲了很多,这里没必要再讲。

 

——除了再补充一句:律法文字至圣至洁,以捆绑异教性的易腐肉身为使职,对律法的研究必将伴随着对世界之罪性的本体论勘定,练习审判的民终将凯旋,不审判的民则失去世界沦为战败民。这预言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处在被证成与被证伪的缠斗中。

 

犹太革命导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斥了异教徒们的理想国所内含的奴役元素,为全世界战败民描画了一幅解放后的自由蓝图: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

 

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都可以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

 

这里的“批判”不正是劳作在流散地的犹太跨国手艺劳工兼律法学者们在巴勒斯坦—巴比伦尼亚—斯拉夫—日耳曼—安达鲁西亚—弗兰德斯—高卢那昏暗的拉比小法庭苦心研习的“审判”的手艺吗?——不洁净的世界必须被织入罪网,“永恒民族”的解放必须同步于全人类的解放,看起来这位共产主义拉比始终都没有离开他民族特属的理论“舒适区”呵。

 

最后是一点余论,勤工俭学的律法学者这个形象让我想到博尔赫斯对美国早期文学家勾勒的群像,他特别瞩目于美国文学与美洲荒野(或者说文字与游牧)的孪生关系,这层关系栩栩如生地体现在早期美国文学家们那五花八门的低贱职业身份上。

 

比如,他谈到梅尔维尔,“他先后做过银行职员、农场工人和乡村教员,1839年成为水手……在太平洋被食人族捕获。”谈到布特勒·哈特,“他当过老师、药房伙计、矿工、邮递员、排字工人、记者、杂志撰稿人、主编和短篇小说家。”谈到杰克·伦敦,“他深切了解贫穷的味道,做过园丁、农场主、卖过报纸、当过流浪汉、帮派首领和水手,对乞讨和监狱都不陌生,后来决心接受教育,成功进入加州大学。”谈到欧·亨利,“大名鼎鼎,当过药房销售员、记着、银行出纳、被控侵吞公款逃亡洪都拉斯,得知妻子病危后潜回国,目睹了她的弥留,随后被捕入狱。”谈到亨利·米勒,“当过公司职员、裁缝、邮递员、推销员,开过地下酒吧,写过报刊启事。”还有卡尔·桑德堡,“当过送奶员、卡车司机、泥瓦匠、收割短工、洗碗工、美西战争期间派往波多黎各的志愿兵,然后是记者、文学系学生。”(博尔赫斯,《美国文学入门》,于施洋译,上海译文版,3744455587

 

博尔赫斯说,美国是在新攫取的荒芜中游牧长大的,并叹道,“一生曲折仿佛成了美国作家的传统”(前引书,102)。我认为这一点也把美国文学与欧洲文学实质性地区分开来了,正如流散生涯中的审判习练把犹太人与外邦人实质性地区分开来一样。——他们都(曾)是游牧在这个世界上的自由民,从这颗行星的“另一面”,为脆弱的“大地法度”(Nomos der Erde)贡献另一种支撑。

 

阿提卡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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