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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仪式:对帝制中国政治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3/4/6日    【字体:
作者:马敏
关键词:  政治仪式 帝制  
 


专题导言

 

政治仪式是一种具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化底蕴的政治现象,更是由国家主导或参加,具有周期性与指向性进行的程式化活动。通过仪式和符号等形式,政治权力能够加强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能够动员公众参与政治,加强国家凝聚力和稳定性。本专题希望通过整理与呈现有关中国国家政治仪式的过往研究,反思政治仪式中展现的文化现象。这些文献所采用的切入视角往往是通过这些仪式的起源、演变和发展,以及仪式所反映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从而探讨政治仪式在帝制中国和现代中国政治中的作用,以及政治仪式与政治权力、政治记忆和民间社会的关系。

 

摘要

 

在帝制中国时代,政治仪式承担了社会—政治秩序的生成、再造、反复确认、强化的基本性任务,从而达成维持现存权力关系、整合社会的目的。仪式的反复演练与儒家的礼治精神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相辅相成、共融再生的关系。

 

从秦灭六国到20世纪初两千多年,“中国”这一概念的意义表述一直以大一统的等级制封建帝国形式为其特征。王朝战争与王朝更替成为一种周期性发作的社会和政治现象,成为过去历史的重演,政治权力秩序和社会结构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中国的政治进程实质上在春秋列国的巅峰之后就停滞下来,形成了一种较为罕见的“超稳定”社会—政治结构。这种“超稳定”现象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文化的解释对其具有特殊的意义。这种文化就是以儒家的礼治观念为其核心的文化。礼就是仪式礼节,礼治社会就是仪式政治。因此,根基于儒家礼治学说的仪式化政治就成为帝制中国时代政治生活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从而以政治仪式的观察视角对帝国中国政治进行解读的努力成为可能。

 

一、仪式理论与礼治

 

以文化的视角解读帝制中国的政治,不可避免地要借助于“仪式”这一术语。一方面的原因在于,人类学和社会学对传统社会的政治和社会行为已做了大量研究,它们已发展出完善的社会仪式理论用于分析政治和社会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儒家的礼,既是一套思想体系,又是一套行为模式,它讲究得是各种仪式行为,因此它与前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帝制中国的政治是相当封闭和隔离的,政治过程处于高度的秘密状态,尤其是政治决策只由极少数人(皇帝和重臣)控制。因而,仪式的分析视角实质上主要是对皇权之下稍微具有公共表演性质的政治行为的解读,而这些行为的公开性和大众性在现代政治中可能是最低程度的,而在专制帝国政治中已算是很具开放性质了。

 

人类学家对仪式有很多种定义,最宽泛的定义是这一术语表示任何一种事实上由“规则控制的”或“沟通性的”行为。按照这种定义,从严格确定、精心安排的皇帝登基加冕仪式到高度即兴发挥的大众示威活动的任何情形都属于政治仪式。这里,我们将主要使用克利福德·格尔兹所做的狭义解释。他把仪式定义为“由传统规定的文化行为,这种行为既是规定人们应相信什么的模式,也是对人们所相信的解释模式”。

 

这个定义与儒家之礼的含义是一致的。礼经常也被解释为“仪式”。礼是用来支持和强化已存在的现状,向一个共同体提供秩序,重申有联系的个体成员间的区别和界限,并且向人们提供在更大环境范围中应该如何正确行动的普遍的、共享性的意义。从儒家对礼的此种阐释,我们将集中于仪式的系统维持功能,这也是埃米尔·迪尔凯姆及其追随者所强调的功能。

 

社会学和人类学极为重视对仪式与象征——作为最能体现人类本质特征的行为表述和符号表述——的研究。仪式,通常被看成为象征性的、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过渡、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根据格尔兹的著作分析,我们将把行为看成是富有隐含意义的,并且这些意义是需要“解码”的,从而再次关注于仪式的象征特征。仪式作为象征性的行为与活动,不仅可以展示观念的、心智的内在逻辑,也可以是展现和建构权威的权力技术,而政治权力也不仅仅表现为简单的强制,而是力图呈现为一种合法合理的运用。因而,政治仪式理论认为,政治本身在所有社会中都是仪式,仪式是政治统治的一种手段,也是一种分析普通政治的手段。“政治仪式理论对分析那些没有直接关注经济和其他物质利益的政治的方方面面特别适用”。

 

按照这种理论,仪式的中心意义和目的是这样一个观念:对传统所规定的模式的小心翼翼的遵从才能保证表演行为的功效。对传统文本样式的任何实质性偏离、对仪式“外观形态”的任何背离,仪式就不再是仪式了。因此,仪式对于参与者具有很强的规则意义,一旦参与者违背了传统结构,他们的行为就变为戏剧化的了。在涉及中国情景时,尤为重要的是与角色扮演和观众有关的。角色扮演是所有仪式的中心要点,而中国仪式是特别关注将每一个个体固定在他或她的适当的社会位置上。比如,只有得到邀请的人才能参加仪式,每一个参与者都有一个事先规定好的特定的角色。仪式将人群分离为尊贵者和下贱人、年长者和年轻者、男性和女性。总之,根据《礼记》(仪式的经典著作),没有仪式,就没有办法对统治者和臣民、高贵者和卑贱者、长者和年轻者的地位做出区分。

 

与仪式的此种作用相伴的是儒家学者对乐(音乐)所赋予的另一种作用:音乐的团结功能。《礼记》声言礼有助于差别和区分,而乐有助于普遍团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音乐能够创造出不加区别的观众,如同戏剧的作用一样。通常而言,在剧场中相对的未加区分的观众(与在仪式中经过仔细分类的参与者相对)会分享共同的体验,并且可能获得一致性认同。在最低程度上,观众因其匿名特性可以自由地解释戏剧,并且按自己的希望认同某一特定角色,这是与仪式极为不同的地方。涉及所有“观众”的仪式强迫每一个参加者在社会政治结构中扮演指定的角色,站在特定的位置上。然而,《礼记》强调的是礼(区分和差别)而不是乐(团结与一致),后者在理论上是补充性的,在实践中是辅助性的。因此,我们所做的限制性定义的政治仪式总是发挥确认权力关系这种主导性功能,而不是社会一致的功能。

 

仪式的作用在于用来制造社会效果。语言和符号象征并不是主要用来传递真相而是生产效果——对参与者或者对观众或者对神,其功能是要“感动”而不是“告知”。在中国的仪式话语中,对礼物做文字上的礼貌拒绝或者对提供的一个职位做出没有价值的表白就不能仅做字面上的理解。这些礼貌的语言并没有表达出一个人的真实意图和情感,在这种情形下,对说出来的话语和做出来的动作仅做字面上的理解将会导致对仪式的完全性误解,这就是语言的象征效果。在全部语言和非语言表演的情境中,它真正所意味的是:语言和行为在社会交流互动中传递着有关谦恭、感谢和对对方尊敬的一种行为模式。

 

这些简单的观点对于解读中国的政治是很重要的,因为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仪式行为的象征性意义和意图达到的效果方面而不是在探求他们一些连贯的政治纲领中的遣词用句,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的各种行为。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设计给观众以印象以及感动观众,而不是以认知、沟通为目的的。在帝制中国时代,政治仪式承担了社会!政治秩序的生成、再造、反复确认、强化的基本性任务,从而达成维持现存权力关系、整合社会的目的。仪式的反复演练与儒家的礼治精神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相辅相成、共融再生的关系。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回顾一下过去的中国政治中仪式的一些表现形式及其主要特征。

 

二、帝制中国的政治仪式

 

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文化比中国文化将仪式在统治过程中赋予更为关键性的作用。孔子争辩说,如果统治者能克己复礼的话,那么,他的臣民就会对他的善行做出良好的回应。这种以仪式进行统治的观点是儒家学说政治观的中心价值。由于儒学在整个帝制中国时代是主流的思想学派,它也就在事实上主导了中国政治的基本方面。精心设计的仪式统御了所有的社会关系,并且保证着社会与宇宙秩序的和谐共生。许多学者已经指出,帝国时代行政管理上的各种缺陷(如纯粹意义上的文人治理、皇帝的个人权威、很少的治理技术措施等)、它的较小规模的正式官僚机构,都是与儒家轻视用制度和强制性惩罚来统治国家而过分强调仪式保持社会秩序的作用的观念分不开的。中国政治哲学家所关注的中心论题被定义为、分类为和描述为礼的正确行为。礼规定了天国、皇帝、官僚和普通大众之间的各种关系。

 

礼的最高类型是帝国仪式,它被完全限定在京城附近用于帝国献祭的宫殿和特定的寺庙内。这些仪式包括了帝王祭天拜祖的宗教性活动、尊崇儒教先贤圣人的示范性行为、新君登基加冕的帝国庆祝场景以及更日常化的与朝廷议政有关的君臣议轨。在皇城的大墙内,仪式都经过特别的精心安排。参加者的身份、数目和参加者的地点、服装、姿势和语言都是经过仔细设计,所有这些是用以展示宫廷和官僚既定的等级秩序以及展现皇帝在联结人的社会与更大的宇宙空间上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作用。高墙和卫兵排除了普通大众的参与,而且已精心规定的参加者的角色也排除了政治仪式出现任何与其初始目标相左情形的可能性。

 

帝国限制性参与模式的最为显著的例外,是各朝皇帝的狩猎和巡游活动。当先行官集合全体官员、本地名流和普通百姓跪迎跪送帝王的驾到和离去时,皇帝会得到人群的欢迎。但是,无论皇帝是骑马乘轿或是坐船出行,人们在他面前都只能俯伏在地,即使是在路途中也是如此。因此,帝王的隔离模式并没有完全放弃。清朝康熙皇帝偶尔也利用旅行和狩猎接见寻常百姓,问询他们的收成,尤其是有没有地方官员的压迫行为。这种接触方式的突出特征在于,它打破了君臣之间的极端隔离交往模式,皇帝不再隐藏自己而给每一个人以接近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形式满足人群一睹龙颜的热切心理并向社会展示统治权威的合法性。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官方对皇帝与人们的此种接触没有正式记录,在儒家看来,这种接触本身在礼仪上是成问题的,它的道德合法性很受质疑。

 

礼所表现的另一种仪式行为是官方仪式,这是一种倾向于模仿皇帝行为的仪式。只是在级别、规模、所使用的仪式道具的规格等方面与帝国仪式呈现差距。中央朝臣和地方官员被看成是“精神上的小君主”(父母官),他们重复着皇帝向土地和谷物圣坛献祭的帝国仪式,在孔庙里进行膜拜活动,在公堂(衙门)中按照政治仪轨处理事务。日常交往中的仪式主要局限在和地方名流或官员之间私下拜访的仪式行为中。和皇帝巡游类似,官员出行由前面的仆从侍卫吆喝以及写有肃静、回避的旗帜开道。但官员的到来和离开至少也提供了一种列队仪式,这些仪式向大众提供了他们对一个颇受欢迎的官员的离去表达遗憾之情的机会;或者相反,对一个不受欢迎官员到来表达的“遗憾”之情。总体而言,官方仪式仍然同帝国仪式一样,强调间接交往的隔离重要性。在高度等级分层的仪式中,仪式主导者(皇帝、官僚或者皇亲国戚)面对的是沉默的观众,在很多情况下观众因为俯伏于地,甚至从不曾见过仪式主导者的脸面。

 

这些情形同欧洲中世纪以来皇家的或市民的仪式的对比是明显的。从14世纪开始,皇家(君王)入城就是列队仪式中最重要的一种。但是在进城时,君主会看见(遇到)武装的城市民兵,他们将该城的城门钥匙交给君主,这是一种表示忠诚的行为,也是对客人的一种姿态,并且受到街头化装游行市民的欢迎,这是象征性表达出公民对其统治者的某种期待。在德国的一些城市,出于对市民自治权的一种坚持,公民对王子或主教的欢迎可能转化为一种武装力量的展示。在这种情况下,城镇市民把他们的君主视为竞争者或者对手。但是,在每一个地方,这些仪式都为城市生活中的团体组织(大学、同业公会、议院和参议会、僧侣、民兵、律师、商人)提供了在公共秩序中进行组织活动和公开宣示其地位的机会。因此,即使专制君主的仪式也倾向于以赞扬公民品德、鼓励保障城市自由的方式来阐释王权的实质要素。

 

在帝国时代,能够突破封闭性政治仪式的一种合法的政治行为,是要求对不幸做出补偿而向官员请愿申诉的权利。“鸣冤鼓”常常被安置在传唤申诉者的官衙大殿前面,这是一种为民做主的象征符号。在整个帝制时代,这种鼓都一直存在,清朝是把它放在天安门的西南角。然而,各朝的政治实践却是强行压制百姓直接到京城请愿,绝大多数的申诉都由地方当局处理。很自然地,请愿行为可能导致成为一种群众性的示威活动,这就可能发展为骚乱或者甚至是叛乱。当然,这种群众性的请愿运动并不常见。此外,中国情况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在神的世界里也重复着官僚等级制度。遥远天国里的诸神关系是按人间尘世的等级秩序的再造。这样,神也成为请愿的对象而且远比向官员申诉更为频繁。如此,宗教仪式就成为一种“学习的游戏”,它教导普通中国人“如何分析(以便控制)统治他们的政治系统”。

 

在帝国时代,请愿为民众进入极为封闭的正统政治王国提供了一条有限的路径。但是国家严厉处置超出个人不幸范围而运用请愿方式的企图。它们不能成为对政策问题进行公开争论的一个借口。甚至当中国在鸦片战争中觉醒开始缓慢的改革进程后,公众政治的发展运动也是出奇的缓慢。直到!"世纪初,中国政治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中心点就是新的政治空间的出现、新的行为形式——政治剧场的出现。

 

三、帝制中国政治仪式的特征

 

遵循儒家礼学的指引,帝制时代中国政治的结构和过程呈现出高度仪式化的特点,从而凸显了仪式的那些共性特征。各种仪式的首要特点在于它们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即仪式都是经过悉心设计和安排的。这一点体现在仪式文本的制作和结构、背景布置、道具安排和角色选择等方面。其次,仪式都具有一定的封闭特点,其开放程度有很大的变化空间。第三,所有仪式都承担传递意义和制造效果的功能,可能其中一种在特定的仪式中更为主要。仪式的目的都在于生成、确立、再造和重申既定的价值和秩序,既为当下的行为提供模式,也为将来的行为提供方向。最后,仪式主导者与参与者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前者控制着整个过程,后者通常只是为完成仪式而参与。帝制中国的政治仪式在强化某些特征的同时,也弱化了另一些因素,从而更显突出。

 

帝制中国的政治仪式的第一个特点是极端的封闭性。无论是帝国仪式还是官方仪式,它们只能在限定的空间中进行,如专门指定的宫殿、官衙和寺庙。这些空间与日常生活领域隔离,通常被视为“禁地”。经过这种隔离处理,仪式的地理空间就被赋予一种神秘性,并通过这种神秘主义体现权威。与此同时,封闭性也表现在仪式参与者的限定方面。参与者不仅是精心选择的,而且人数有明确的规定。仪式并不对其他旁观者开放,他们当然也不可能有参与仪式活动的机会。这与欧洲国家的皇家仪式形成对照。中世纪君主到诸侯领地的巡视,伊丽莎白女王的御行和加冕,都鼓励臣民的参与,旨在生成一种君臣和谐、举国同欢的社会团结效果,仪式的象征意义在于其经常性、宣示性和盟约性。而中国的政治仪式更强调等级秩序和宣示帝王至尊、臣民服从的“礼”学道德,其仪式的象征意义在于其经常性、训诫性和模拟性。

 

与第一个特点相关联的是,帝制仪式中的角色地位区分固定,身份等级特征极为明显。参与者严格按照预先规定确定其在仪式中的位置、服饰、语言和姿态,对规定的任何程度的偏离都被认为是对现存秩序的挑战,其行为的后果所招致的惩罚将是很严厉的。仪式主导者(皇帝、官僚等)握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其它参与者只能是服从,他们通常被作为主导者意图表达的工具。由于存在各种隔离规则,观众与仪式参与者、主导者与一般参与者之间的交流也是被隔离的。仪式过程中的这些特点反映和强化着现实政治过程中的权力垄断和等级秩序,体现了帝制时代中国社会和政治的权力本位、官本位、义务本位的基本要旨。

 

中国政治仪式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公众表达的普遍缺失。即只有仪式的主导者才有发言权,其他人尤其是普通参与者没有多少表达意愿的可能性。仪式活动的目标是寻求一致性,但在中国,一致性是被官方先验地确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用一个声音说话,而这个声音是属于权力者的。因此,普通参与者并不需要表达。另一方面,中国缺乏像希腊或罗马那样的修辞学传统,也缺乏众多的非文化性社团,因而没有发展出一套公开演讲的技术。儒家以一种“聪明的语言”质疑人(因为它所信任的人都是一些被理想化了的“圣人先贤”,很少是具有“人性”的人)儒家官僚明显地更喜欢书面语言的权威而不是演说艺术。传统的宗教仪式没有提供任何演说的修辞模式:没有固定的每周布道的集会式宗教。帝国晚期才出现的公民团体(会馆)既不是教会式的,也不是欧洲民间社会团体进行政治集会和演讲的罗马共和模式。在官方的、正式的中国政治中,交流过分依赖于仪式行为和书面语言(如诗、词、官样文章等),公共意见的修辞学和表达艺术甚至是支持而不是挑战现状的都没有任何空间。认为礼治是惟一合乎道德的儒家理想主义者,或是争辩稳定的政治系统只能依赖于严格的法治的悲观主义者,他们都没有致力于发展一种避免陷入其中之一的新方法。儒家和法家都没有提出运用说服、公众意见的有组织表述、修辞手法以及其它一些礼和法在维持控制时都不采用的戏剧性方法的可能性。甚至像聚在一起讨论政治问题这样简单的行为也经常被它们看成是颠覆性的,许多王朝都认为臣民三五成群在公共场合交谈行为是在密谋造反,因而法律对此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类现象既是礼治(仪式政治)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这种政治过程的主要结果。

 

因此,自秦汉儒家礼学成为中国主流思想并传承至帝国末期以来,仪式化的政治就处于不断的再确认和强化过程之中,反映在社会-政治结构方面,就形成一种“超稳定”特征。仪式政治传递的主要价值是社会的权力本位、政治的官本位和社会成员的义务本位,其核心是专制王权和等级制。可以说,当汉王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时,帝国的仪式政治就已成型,以后各代王朝的政治活动或是对其的没有创新性的模仿,或是有所简单的增补。当20世纪初西方的公开化大众性政治引进来以后,传统政治模式仍对共和时代中国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新的政治空间——政治剧场与古老的政治仪式的交互转换就构成了现代中国政治的主要图景。

 

《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4

社會學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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