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庙会作为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延续了传统的民俗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城镇庙会进行改造。作为上海市民重要的民俗活动,静安寺庙会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表现为经济规模逐渐扩大、社会参与不断提升、消费新风得到树立。寺庙礼佛、花木展览、茶点美食等休闲方式将静安寺庙会塑造为市民娱乐的游憩空间。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影响,静安寺庙会的传承与转型体现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镇庙会的时代变迁,也折射出我国市民生活的发展进步。
庙会可追溯至远古时期的宗庙祭祀,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演变为“集祭祀神灵、交易货物、休闲娱乐与一体”的文化现象。人们在庙会中寻求精神寄托,进行人际互动、物资采集和闲暇游乐,庙会文化历经千年而不衰。通过丰富的集体活动,庙会沟通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成为“联系人与人之间感情的一条纽带”。伴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市集贸易的繁荣,古代城镇庙会迅速兴盛。城镇庙会多以宗教场所为依托,寺内承担宗教礼俗活动,环绕寺庙的道路、广场、街坊成为临时性贸易场地及市民游憩空间。经济、休闲功能的加强使庙会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联系更为紧密,全国范围内代表性的城镇庙会有北京隆福寺庙会、上海静安寺庙会、南京夫子庙庙会、天津天后宫庙会、开封相国寺庙会等。上海静安寺庙会自清末诞生,逐渐发展为上海市民重要的民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静安寺庙会的集体活动特质得到延续,并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更加组织化和规范化。1956—1963年,静安寺庙会以每年一届的周期举办,新的营销模式、商货种类、交易风气在经济活动中构建,休闲、游憩功能也得到发扬。目前学界有关城镇庙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庙会的发展变迁及不同地区庙会的个案分析,时间大多以古代至近代为主,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镇庙会发展变迁的研究相对少见。涉及静安寺庙会的研究包括:王帅探讨了庙会与浴佛节的关系,认为静安寺庙会承担了近代上海市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张生、徐涛指出静安寺庙会将城市信仰生活共同体和市民商业活动中心相结合,对上海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作为上海极负盛名的庙会活动,静安寺庙会的转型既是全国城镇庙会变迁的缩影,也见证了当代上海市民生活的发展进步。本文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静安寺庙会规范化举行的历史阶段,通过文献梳理、资料分析,探讨静安寺庙会与社会消费、市民休闲之间的关联,以管窥社会主义改造后城镇庙会的新特征、新功能、新面貌,期冀从社会生活史角度丰富学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市民日常生活的认识。
一、民俗变迁和庙会参与
上海静安寺的前身可追溯至三国孙吴赤乌十年(247)的“沪渎重元寺”,此后历经迁址、重建,静安寺发展成为上海地区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清咸丰元年至同治五年(1851—1866),静安寺受太平天国战火的波及而遭到严重破坏。太平天国运动结束后,寺庙重建,民俗活动随之复兴。民间记忆推动了静安寺浴佛仪式的恢复,在上海市民生活中构建出隆重的“社会景观”。清光绪八年(1882),庙方于农历四月初八浴佛节期间举行重修落成后的第一届浴佛典礼,自此每年浴佛节被定为庙会之日。城市空间的发展推动庙会规模的壮大,寺庙周围道路的修建为人群聚集创造了条件:“静安寺路建成于清朝同治年间,从此这地方渐渐热闹起来,逢到浴佛节,静安寺前游人更多”,一年一度的浴佛节使庙会开始融入市民生活。在市民的广泛参与下,静安寺庙会逐渐世俗化。每逢浴佛节来临,庙内聚集大量前来礼佛的香客,庙外街巷兴旺的生意也体现出市民的踊跃参与。庙方为增加影响力主动增加庙会的娱乐效果,如在“庙中布置花楼唱戏,极为热闹”。世俗化提升了市民对庙会的文化认同,静安寺庙会因而演变为上海城市空间中重要的民俗传统。
同大多数城镇庙会类似,静安寺庙会也经历了由“庙会”至“庙市”的变化,商业消费成为庙会的一项重要功能。民国时期每逢庙会,小商贩便云集静安寺附近。“人们一半去拜佛,一半去买东西,什么货物都摆上两马路之旁,似乎不抽税似的而特别便宜一样。”庙会摊户的经营收益波动较大,当阴雨天气来临时,人流量的锐减明显降低了商贩收入。租金及管理费用也增加了摊户的运营成本,甚至出现“摊头要比去年少,租金要比去年多,开销要比去年大,利益要比去年低”的情况,如1936年庙会的摊基租金比前一年上涨一倍多。对小经营业者而言,庙会收益关乎一年生计:“我们唯一的希望,只有这七天之内,靠天公帮忙。”抗日战争时期,静安寺庙会受外部势力干涉,“因租界内之外国驻防军队认为本年不宜举行此种庙会,工部局亦禁止民众在戒严期内,于街道上集会”。尽管“受战事影响,市况衰落”,民间自发消费行为仍使庙会得到小规模延续。地理空间上,静安寺与租界的重叠使庙会的商业服务对象发生变动,出现“几位外国女郎,正在枕头套摊上买窗帘”的景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敲诈、欺瞒等商业行为在静安寺庙会中普遍存在,有商家“装腔作势,把拍卖行手法,运用于马路之中,观众中有联档码子,互为做作,令人欲呕”。政府有时通过行政命令干涉庙会的举办,如1946年浴佛节期间,“报载今年当局,有禁止摆摊之说,(庙会)妨碍交通,破坏市容,而且事关迷信,打起官话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城镇庙会步入新的发展轨道。从举办目的上看,城镇庙会的经济功能得到重视,被打造为城乡物品交易、南北商货展览、社会经济交流的重要场域。众多城市“运用群众所习惯的旧形式的庙会,充实了新的内容”,市民高度欢迎。上海市政府对商业欺诈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市民的庙会消费得到保障。官方同时对城市不同区域的庙会开展功能定位,如城郊结合处的高庙庙会承担涉农商品的售卖,市中心的静安寺庙会面向市民出售日常生活使用的手工业品。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静安寺庙会为上海市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消费、休闲空间。1956—1963年,大规模、组织化的静安寺庙会于每年农历四月初八浴佛节期间举行,参与人数不断攀升,1957年庙会接待市民达40万人,1961年这一数字突破150万。为应对客流量的增加,庙会时间也有所延长:“往年,庙会总是举行三天,今年应各方面的要求,将举行四天。”城镇庙会大范围的市民参与彰显出民俗活动的集体性,人民群众的同步行为符合社会主义制度构建下的集体主义取向,“日常生活的制度化规程”通过庙会活动在市民中确立。经过全行业公私合营,静安寺庙会的摊位设置、商品属性更为规范。礼佛朝拜、花卉展览、品尝美食等休闲活动彰显了庙会的游憩空间特质,“社会主义闲暇”在市民生活中得到积极构建。和传统社会中庙会的神秘色彩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城镇庙会褪去了宗教的仪式性,体现出民俗活动从“娱神”到“娱人”的世俗化转变。
二、庙会的消费与贸易
市集贸易是城乡庙会中的重要内容,交易商品多以民生物品为主。伴随明清之际资本主义的萌芽,庙会经济进一步繁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受乡土文化惯性影响,庙会仍作为城乡社会的消费空间。党和政府积极发挥庙会“促进城乡和地区之间物质交流、活跃商品经济、便利群众生活”的功能,组织更为科学的庙会经济活动。长久以来,上海市民将静安寺庙会视为商品买卖的市场。民国时期庙会售卖的商货“不论家用物品,铁木农具之类,刀斧锅罐之属,可说是应有尽有”。20世纪50年代初静安寺庙会的消费功能得到延续,但在组织形式、货品种类、交易关系上呈现出新的特征。静安寺庙会被定位为“活跃市场、促进城乡交流的一个临时商市”,得到货物供给、摊铺进驻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
1956—1963年间,新的消费关系在静安寺庙会形成。尽管经历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组织方仍极力维持庙会的顺利举办,为上海市民提供民生商品获得渠道。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取代了小型传统手工业者,成为经营的主力军。庙会摊贩的组织化、集中化和规模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合作社成员表示:“过去我们单干时,在庙会上就不出售这种好货色;现在我们是社员了,干活就不该马虎。”从商品种类上看,实用性家用物件最具吸引力:“全市八家国营木桶厂生产的油漆马桶、脚盆和浴盆,是庙会里最受欢迎的商品。”民生物品的高需求契合了庙会活动的世俗化,对大部分市民而言,庙会的消费属性已明显大于民俗属性。
(一)市集贸易的组织重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静安寺庙会商贩、摊位的经营者长期以小型手工业者、市郊农民为主。由于缺乏合理监管,加上苛捐杂税繁重,小经营业主往往“钞票第一,唯利是图”。社会主义改造后,新组织形式手工业经济出现在庙会经济中,庙会交易的供给方发生转变,“参加庙会的手工业者都已经组织起来,不再是个体手工业者了”。1956年以后,生产合作社成为庙会摊贩的重要来源。在市集规模扩大的背景下,静安寺庙会甚至吸引江苏、浙江等省手工业合作社参与,“1958年事先登记摆摊头的手工业社、合营商店、工厂以及来自常熟、常州、绍兴等地的手工业社,已达一千八百多个摊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摊位众多、规模小微的情况相比,1956—1963年参与静安寺庙会交易的多是大中型商店,“这些单位都是以区公司或中心店的形式出现,所以户数看来不多,实际单位并不少,一个区公司陈列的商品往往有半条街”。1960年,上海永安公司占据南京西路首个摊位,“这个大商店参加庙会‘设摊’,虽已是第三次了,但今年的商品比往年要增加一倍以上”。公私合营后的永安公司以崭新面貌面向上海市民,成为庙会商业活动的重要构成。科学的摊位设置拓宽了大型商家的交易场域,也助推庙会消费更具规模效应。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城市商业从属于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都市日常生活的各种消费行为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并合乎国家设定的消费取向”。市集组织的重塑将国家意志融入庙会经济,商家的非正当牟利行为被遏止,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合作化后的静安寺庙会采取措施激发商家的供给积极性,以保障消费者的获得感:“按照过去惯例,最后一天庙会上供应的手工业品,只是所谓的‘拣剩货’。今年情况却不同,供应的东西每天增加。参加庙会的各手工业合作社,虽然定货任务很多,仍设法增加产品在庙会里供应。”为应对每年一度的庙会,各部门提前规划、联动,“逢到会期,早在几个月前,就由市商业部门安排生产、组织货源,商品增加到两万多种”。原先的商业垄断行为逐渐消失,有手工合作社负责人反映:“这种价廉物美的花竹制品,过去上海会做的人不多,老师傅也都不肯把技术教授给人,所以市上货色较少,今年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后,制作技术公开了。”党和政府对静安寺庙会的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广,从组织方式上改变了商家的经营性质,市民消费呈现出均等化、共享化的新面貌,体现出社会主义城市经济的转型。
(二)交易商品的发展演变
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后的第一届静安寺庙会延续了民生物品供给的传统,包括藤木器、皮革服饰等手工业品。在此基础上,政府多渠道引进新产品出售,积极拓展城镇庙会的物资供应功能。各生产合作社通过创新扩大商品供给品类,如“国新藤柳制品生产合作社的新产品有几十种,其中有小孩用的、可以拆开的活动方床,活动小坐车等,目前市上还很少供应”。1957年,静安寺庙会进一步增加新式商品,“手表、照相机之类的较高级用品也有的卖了”。为让利消费者,商家从原材料供给端入手提升商品性价比:“木器社的社员为了节约木材,尽量利用小料制造各种家具,拼接技巧十分高明,不但好看,而且牢固,售价又便宜。”庙会部分商品售价下降,如“竹木联社的一种玻璃橱,去年的售价是一百元,今年售八十元左右”。工业公司庙会供销站的设立使产出商品与庙会直接对接,市民因而享受到充分实惠,“出厂不久的维生素冷霜、防晒香脂、金叶香水等,售价比市上打个九折”。此外,经济曲折发展时期的群众运动也推动庙会商品的变化。1958年,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除四害讲卫生”运动,要求在“城市一定要到达每一条街道”。在该年的静安寺庙会上,“闸北区第八竹器生产合作社新做了一种适合家庭用的小型补蝇笼,这是社员们为了配合除四害特制的”。20世纪50年代,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显著,城市居民广泛开展体育健身运动。受群众体育装备需求提升的影响,“民族形式体育用具中的石担和石锁,也在庙会上出现了”。
“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城镇市场商品短缺,尽管组织方极力维持民生商品供给,1959—1961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仍不免波及静安寺庙会。1961年,“虽在原材料紧张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还是大力支援,并在短时期内突击赶制出十三万多件竹、木器,在庙会供应”。和“代食品”的推广类似,这一时期民生用品制作倡导废物再利用以节约成本,静安寺庙会售卖的小商品“多数是用废旧料和小料制成的,这里有老年人的手杖,老妈妈的发套,年青姑娘的各式别针纽扣,小弟弟的玩具”。总的来说,1959年到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对静安寺庙会的商品供给有所冲击,但并未造成过度的市场萎缩和消费萧条。上海作为我国具有战略地位的中心城市,党和政府始终积极维护市民日常生活物品的供给。在国民经济恢复后,静安寺庙会的商品市场迅速恢复。1962年,庙会首次组织上海市花木公司各单位参与,供应鲜花、盆景、果蔬、树苗、金鱼、鸟类等兼具生活意趣和观赏价值的商品,“有花朵鲜红的非洲菊,各种颜色的康乃馨,还有在温室内培养成的稀有品种大岩桐”。1963年,庙会商品更为丰富,有“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服装鞋帽、布匹旧货、土产花木等”。1958—1962年“二五”计划期间,“冶金工业一直是获得基本建设投资最多的工业部门”。庙会中五金交电的供给,可管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生工业的发展。
(三)消费新风的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静安寺庙会的市集交易中存在诸多欺诈勒索、秩序混乱的现象。小型手工业商户“除依例向庙方缴纳租费外,更需付清警察局捐税以及地痞之保护费用”。由于流动摊贩缺乏管理,临时性小经营者频繁移动、出入,导致静安寺附近交通混乱、秩序失调,对附近商店的正常营业也造成不利影响。1956年后,科学组织、统一规划下的庙会商业活动构建了经营业者与市民间的良好互动,“像往年那种吵吵闹闹、讨价还价的情况也没有了,顾客们和合作社建立了新的关系,庙会办公室就不用处理那些买卖纠纷了”。在“消费城市”转变为“生产城市”的大背景下,城镇庙会的商业功能更多体现在供给物资而非谋取利润,流动摊贩的减少、明码标价的普及重塑了市民对庙会商业的观感。1958年,庙会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摊头多,顾客多,却听不到争执声,所有商品都明码实价,营业员服务态度良好,大家都欢欢喜喜。”当庙会物资售卖的承担者由个体摊户转变为国营商店或生产合作社时,市民对其消费的信任度明显提升。
尽管庙会营业者和顾客始终维持“卖家—买家”的互动关系,但1956—1963年间的静安寺庙会剔除了敲诈、苛税等现象,买卖双方共同树立起“社会主义的商业道德和作风”。此时期消费新风的树立也来源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崇高理想”,市民的庙会消费也呈现出理性、友爱、互助、诚信的新气象。1963年庙会期间“新道德、新风尚充分发扬,单是据庙会各失物招领处统计,三天来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有三十四起”。
三、庙会的休闲与游憩
庙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化为中国传统社会重要的休闲方式。庙会起源的神灵色彩和群众参与的世俗特性相结合,推动庙会在乡土社会广泛普及,成为人们自觉接受、主动选择、投入其中的休闲活动。
在中国农村,庙会“为乡村民众提供了一个享受休闲、调剂生活的独特空间”。城镇庙会文化、习俗的传承伴随着农村社会“由乡至市”的城镇化过程,因而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与农村庙会具有高度一致性,所呈现的休闲娱乐特质也颇为相似。相对而言,城镇较农村文化资讯更为丰富、人口流动更为显著,庙会衍生的休闲方式也更加多样。古代南京金陵庙会就有佛像巡游、杂技高跷、曲艺马戏、舞龙舞狮、风味小吃等活动,巧妙地融“宗教祭祀、商贸流通、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于一体。之所以能发挥显著的休闲游憩功能,是因为庙会兼具时节规律和规模效应。一般而言,传统庙会以一年一次的节奏举办,集聚活动控制在特定时间范围内。这样的周期使庙会与岁时概念相符,市民通过固定参与凝结集体记忆,庙会“以蛰伏—复苏的循环往复的方式存活于社会生活中”。
1956—1963年的庙会成为科学规制下的闲暇场域,市民参与度不断上升,庙会获得了市民的广泛欢迎:“老太太、家庭主妇、休假的职工以至郊区农民,都赶来参加庙会。”社会主义改造后的静安寺庙会压缩了封建、腐朽文化的生存空间。占卜、算命等旧式活动被限缩的同时,庙会引入展览、餐饮等健康休闲方式,成为新社会多样化的休闲活动场域。
(一)民俗传统下的礼佛参观
我国城乡庙会一开始就与民间信俗密切关联,庙会往往依托佛寺、道观等宗教场所开展。上海静安寺庙会在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佛教“浴佛节”举行,既有民俗意蕴,也有宗教特征。尽管明清之际庙会已演化为市集交易的消费空间,但宗教节日中规模浩大的民俗活动仍吸引着众多市民参与。1947年,静安寺庙会受到警局干预,“一般市民仍未能免俗,日来前往静安寺烧香拜佛者,仍不绝于途”,可见民间信俗的强大惯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此背景下,静安寺庙会中的宗教活动得到尊重和维护。1957年,静安寺庙会参与者达40万人以上,“静安寺内也香烟缭绕,游庙的市民有十万多人”,约有四分之一的庙会游客选择进入古刹,进行礼佛、朝拜、焚香等信俗活动。
尽管从1957年开始,宗教工作受到“左”的思潮影响,但针对宗教场所中的“群众一般信仰”,文化部门将其同“反动分子的反人民、反革命”区别开来:“对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必须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市民的礼佛行为因此在静安寺庙会发展过程中保持稳定,“前往静安古刹观光的人与往年一样,从早到晚陆续不断”。中国城市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呈现出科学化的面貌,具有历史底蕴的宗教场所成为符合社会主义文明导向的文化教育场所。1957年庙会期间,上海《新民报晚刊》刊登《静安寺里的文物》一文,呼吁“今天是浴佛节,假使去静安寺逛庙会,不妨到寺庙里参观一下古代文物”。文章倡议庙会游客参观古刹中的古碑书法、木刻浮雕、佛像法器、密宗坛堂,并附上相关文物资源的介绍。1956—1963年,上海地方报刊于庙会期间多次详细介绍静安寺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及宗教民俗。由此可见,庙会休闲的文化性为社会所重视,具有文物资源的古寺庙经科学设计,变成重要的旅游空间。
(二)游憩空间里的花木展览
体验是休闲过程中的重要价值,休闲体验是一种源于身心反应的情感获得,它可以通过个性化的方式实现,也可以在“社会交往行为”中建构。对庙会参与者而言,消费行为并非必然选择,也可通过游览、参观甚至闲逛获得休闲体验。市民在参与中感受轻松、热闹的氛围,庙会的多元活动也为人们提供了充足的自主选择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展览会、游园会是市民闲暇生活的重要方式,尽管官方未以展览会、游园会的形式对城镇庙会进行规划设计,但规范化、组织化的静安寺庙会因丰富多彩的活动及琳琅满目的商品呈现出展览和游园色彩。1960年庙会期间,“川沙县龙皇庙花木人民公社四十多个社员,就开来一部三轮卡,满载八千多枝花木前来赶集,静安寺庙弄二边,花香扑鼻”。品种多样、色彩缤纷的花卉盆栽将庙会装饰成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游憩空间,包含花木、庙宇、摊贩、人流在内的多重场景给予市民多样化的休闲体验。1961年,浦东花木公社由园艺场支部书记带队参与庙会,展出的花木品种更为丰富,“有名贵古樟、名花月季、五色海棠,以及桃、樱、柿、橘、葡萄等果树,品种比去年增加一倍”。
1962年,更多花木公司有组织地加入庙会,除花木、盆景外,还引入金鱼、鸟类和渔猎用品进行展示,“花卉摊市百花争艳,一片灿烂,形成庙会的特色……花木摊前,人来人往,煞是热闹”。尽管静安寺庙会是“庙市”而非“花市”,但花木展览明显得到市民的欢迎,组织者因而进一步扩大了花木交易。相较于五金百货、竹篾家具等,花草、鱼鸟呈现出更浓厚的艺术与生活意趣。进入庙会空间的市民不仅是消费者,也是秉持休闲心态的参观者、感受者和体验者。市民利用庙会获得休闲体验的需求得到充分尊重。
(三)市民生活中的美食乐园
在中国古代,茶肆餐饮是市民的重要休闲方式,如南宋时期的酒楼为顾客提供各式精致美食,但“光顾的都是上层人士,一般人不能轻易光顾”。在现代社会,寻找美食依旧是人们重要的休闲动因之一。有学者对21世纪北京庙会参与者进行了调查,发现“驱使游客重复去庙会的动机并非‘感受传统文化’,而是‘享受美食’”,可见餐饮业对市民日常生活的黏着力和吸引力。1956—1963年,组织者巧妙地将餐饮与庙会相结合,合作化后的首届静安寺庙会就得到茶食店和南货店的积极参与,会上陈列出2000多种食品。但此时美食以“南货茶食小型展览”形式呈现,并未作为消费商品广泛普及:“大发南货店单是陈列的罐头食品就有七、八十种,都是新出品。两家贴邻的老大房,除了恢复原有花色品种如松子糖、冰糖胡桃、玫瑰甘露酥等苏氏茶食外,又陈列了北京小八件、龙凤饼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举办活动经验的累积,静安寺庙会中的餐饮消费在市民休闲中得到发扬。1961年,“单是到庙会来设摊的黄浦区九家食品店,供应的品种就达二百余种”。上海的餐饮休闲体现出包容、繁荣的局面,美食种类也不局限于传统本帮菜,“本市有名的邵万生、老大房、大三元、元利、老大昌、上海、哈尔滨等店的各式中西名点,都在这里出现。静安公园里,梅龙镇酒家和凯歌食品商店,还设立了茶室雅座”。商家为市民提供了各式中西名点:“参加庙会的饮食行业,也将发扬各帮特色,供应各种点心。”相较于之前小型摊贩的随意流动,1956年后的静安寺庙会美食提供单位基本为食品合作社而非个体商户。统一组织下的美食供应在食物质量和卫生等方面都有保障,因而获得市民的高度认可,“各种食品和特色点心生意也不差”。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静安寺组织化、规范化的庙会在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市民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功能上看,静安寺庙会的消费主义与休闲特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得到延续,但呈现出更为积极、健康的面貌。传统手工业小摊贩被生产合作社所取代,庙会的交易规模更大、商品种类更多、服务更为优质,社会主义消费新风在商家与市民的互动中建构起来。庙会经济也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密切关联。1956—1963年,官方的规划和市民的需求在静安寺庙会实现了平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庙会佛事活动的正常举行,静安寺仍作为城市宗教场所提供服务。古迹参观、花木展览、茶点美食等休闲方式的引入,将庙会塑造成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游憩空间。
1964年,在“左”倾背景下静安寺庙会被视为迷信活动而被中止。但包括静安寺庙会在内的众多城镇庙会在长期的世俗化过程中,经济功能已显著大于文化功能,并在城乡物品交易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不过,随着城市空间的完善,庙会的消费功能在商场、百货公司等场域亦能完成,市集交易的可替代性使庙会经济地位逐渐下降。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推动了静安寺地区商业的重新繁荣,上海静安寺商圈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商业中心区域。
城镇庙会作为民俗传承的空间场域,既是中华节庆文化延续的载体,亦能通过休闲活动融入市民生活。如何激发人们的参与热情、增加市民的文化认同,成为当下众多城镇庙会面临的难题。从静安寺庙会的传承和重塑可以看出,当庙会充分融合市民的经济需求及休闲需要时,社会参与度会随之提升。新时期应积极构建城镇庙会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关联,发挥庙会在文化遗产传承、城乡物资供应、休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社会价值。
《艺术与民俗》2023年第2期
民俗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