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拿大政教关系模式处在英美两个对立极端的中间地位。1982年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颁布及司法实践带来革命性变革。《宪章》时代的法院,具有政策驱动性质,导致当代加拿大政教关系,在实质上迅速靠近南方邻居美国的路径。本文从政治、法律与宗教角度,结合法院宗教问题判例,紧扣宗教自由权与平等权的内在张力,探讨和分析了1982年《宪章》对当代加拿大政教关系的影响与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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