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讲“礼”的重要典籍《礼记》中有一段文字专门解释了什么叫礼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也就是说,“礼”就是辨别血缘关系远近,据此建立身份秩序的一套标准。按照“礼”的规定,离姬、姜两姓较近的族群要厚待一些,反之就排斥打压,血缘亲疏决定各个族群分别属于不同的文明等级,由此经常引发诸侯国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是非纠纷。
周朝建立后分封了不少诸侯,据说多达七十一国,姬姓就占了五十三人,一些非姬姓的族人,比如楚国人的祖先源自火神祝融氏族,与西周远祖比较疏远,不属于周室最初的亲戚圈子,自然在“礼”的秩序里容易被边缘化。有些地处边远地带的诸侯国不甘心一直被当作“华夏”之外的夷狄之人,不断通过发动战争为自己争取名分和利益,争取挤进被姬姓垄断的等级秩序。
“周礼”的一个核心思想是“尊王”。周王是位于中央的君王,诸侯是臣子,诸侯的责任是为周王拱卫四方,维护周朝的安全。“尊王”必须遵循一定的族群伦理规则,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具备这个资格。比如,诸侯国君主不得混淆父子夫妻的名分,有些家庭关系混乱的诸侯(如楚平王娶了儿子的未婚妻当妻子,犯了父纳子妻的乱伦大忌)就没资格承担“尊王”的责任。即使某个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军事实力,如秦国、楚国和吴国都是当时很强大的国家,因为不属于周王的近亲圈子,也一度不被允许参加周王或华夏首领召集的盟会。当然,也可能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春秋是乱世,如果周王遭遇威胁,那些身处华夏边缘的诸侯若能及时出手营救,就有可能被接纳为“中国”的成员。参加朝会的华夏圈子内部的诸侯国一般分别拥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称,非华夏圈子的诸侯不在授予爵秩之列,但是如果表现良好,也有机会“进于爵”,被授予贵族爵位。
周王要维系周礼秩序,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不断举行各种祭祀活动,通过祭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展示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不断提醒那些参与祭祀的诸侯明确自己的等级身份和责任,以便加强华夏族群的凝聚力。祭祀就是周而复始的一种崇拜仪式,需要制定规范与准则,目的是获得祖先和神灵的保佑,长久下来就形成了“礼”的雏形。所以“礼”最初来源于神秘的神祇祭祀活动。
华夏族群有一个远古流传下来的观念,认为祖先和英雄人物死亡,只有形体消失,灵魂并未随之逝去,仍生存于另外一个世界,只是不像活人那样直接看得见,于是对这些不死的魂灵萌生敬畏之情,由此形成侍奉祖先的风气。在商代,祖先与天神崇拜是混融在一起的,在商人的世界里,祖先与神的世界几乎没有什么分别,祖先活着的时候是人,死后就变成了神,都可以作为祭祀对象,因为他们认为,祖先与神祇都在保护着氏族、部落与国家的生存,承担着保佑延续氏族血脉的责任。
祭祀的仪式往往非常繁复,相当于做一套巫术法事。在商代祭祀由商王来主持,据说商朝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占卜祭祀。商王不但是人间的政治领袖,还是与上天沟通的“大巫”。他的周围聚集着一群为他操行巫事的人,古代文献里称这些人叫“巫史卜祝”。有人认为,先秦时代的那些君王,无论是传说中的人物还是真有其人,比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都兼有“巫师”的职能,往往集“王权”与“神权”于一身。这些“大巫”据说都有些特异功能,比如汤王会祈雨,就是有本事通过做法让上天降雨止旱。在古代农事中,干旱是对粮食收成的最大威胁之一,因此,是否有能力祈求上天降下甘霖,确实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拥有神奇能力的最突出证据。是否能行“巫事”,彰显出的是一种政治智慧,是否拥有这种智慧与掌握权力的大小有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做法”的能力越强,拥有的权力就越大。辅佐王者这个“大巫”的一些“小巫”,如“巫史卜祝”等职业群体,都必须学习一些天象与历数知识,并凭借这些知识去提前预测一些事情,为王者的政治与军事决策提供参考。这些“小巫”官职的大小大概也与他们的占卜能力成正比。
祭祀神人和祖先需要一些具体器物和程式化的东西提供支持,这就是周人所说的“制礼作乐”。商人祭祀不太讲究程序,至少祭祀规则没那么严格,到了周代以后,周王开始考虑怎么样使得祭祀更加条理化、规范化,特别是剔除商朝那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原始野蛮做法,这就是后人常说的祭祀礼仪的人文化过程。祭祀对象既然是祖先,那就必须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把参与祭祀的人安排成有序的等级,分别设计出与之相应的仪式、服装和姿态,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站在什么位置,都有特殊的规定。我们说干什么事要讲究“礼数”就是这个意思。从商朝到周朝,在祭祀形式上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周王不仅要维持一个神人“大巫”的形象,还要想办法让普通人都参与到祭祀过程当中,体会其中的蕴意。因此,周代完成了与西方宗教分道扬镳的一次重要转折,那就是想方设法把外在的仪式内在化,把它变成每个人内心都遵守的一套准则,对“德”的弘扬与解释就是实现这个转折的重要步骤。
我们评价一个人“有德性”,无疑是对其品格的高度赞誉。如果说一个人“缺德”,那肯定是因为他的品格相当低下。通过把对上天的尊敬转化为一种心理上的道德建设,是周人对文化做出的最大贡献。这和西方人的宗教思想演变路径恰好相反:西方人主张向外发展,内心的崇敬之情统统献给上帝,由上帝来安排每个人的生活和信仰;周人则主张向内发展,由内心的道德引领日常生活秩序的安排。
周公“制礼作乐”是从外在规范的角度确立道德的重要性,以便别亲疏、树尊卑、明贵贱、定名分,始终围绕着血缘纽带这个核心内涵展开;孔子主张“仁”,那是一种内心自觉服从“礼”的规训的学说,一个说“外”,一个论“内”,构成一种互补结构。这样一来,原本只是少数人垄断的“巫事”,一旦被揭去神秘的面纱,就被转化成能够广泛参与的人间俗事,比如“礼”最终变成了辨别君臣、上下、长幼、男女、父子、兄弟各自位置的伦理规则。因为每个人都有祖先,举行对祖先的祭祀就等于与个人生活发生了紧密关联,自然不会局限在上层王者的政治与军事事务之中,而是逐渐变成了理论上全民均可参与的一种仪式。当然,祭祀祖先成为普通民众的日常需求直到数千年以后的明清时期才成为可能,但周公对祭祀的规定和阐释毕竟为后来的民间化奠定了基础。
《礼记·礼运》中也谈到“礼”的人文含义,先王发明礼制是出于区分野蛮与文明的目的,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先王原来生活在简陋的洞穴之中,不懂燃火做熟食物,只会生食草木和鸟兽之肉,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不会穿丝织的衣服,后来才懂得用火炙熟食物,知道修筑宫榭楼台,裁剪布帛,制衣遮体。从此知道养生送死要通过祭祀鬼神上帝,听从上天的回应,再安排人间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伦秩序最终必须通过祭祀礼仪的举行才能得到妥善安置,这就是“礼”的核心思想。
还有一部记载礼仪的书是《周礼》,内容十分庞杂,大量篇幅都是用来解说礼仪等级秩序的具体内容,“礼”规定人们的言谈举止要符合一定的规范,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在丧礼中如何选择忌日和丧仪地点,参加祭祀的人应该站在什么位置,祭服的样式如何选择等细节都有讲究,也记载着像“投壶之礼”这样的仪式。“投壶之礼”就是宴饮时客人练习把箭投入酒壶的一种游戏。成套的礼仪设计使得“周文明”与相对粗粝原始的商文明划清了界线。
到了春秋末年,随着一些诸侯大国的势力持续增长,他们通过军事征伐确立盟主地位,周王室的权威不断下降。有人称当时的史书《春秋》几乎没有一天不记载战争,又说“春秋无义战”,没有一场战争是正义的,诸侯都是为争权夺利相互争斗不休。
春秋以后的战国时期,人们开始习惯走马灯式的轮换诸侯盟主了。从齐桓公、晋文公到楚庄王,他们轮流充当诸侯霸主。当时出现了一种说法,叫“诸夏”,不再单说“华夏”了。在战国文献中,已不再使用“华夏”一词,说明战国兼并剧烈,诸侯国的数量越来越少,有资格充当“华夏”身份的诸侯却越来越多,他们打着“尊王”旗号,却不一定经过周王亲自确认。这样做的一个结果是,“尊王”到底如何定义,常常任由势力强大的诸侯随意发挥和解释。
谈到这里,不妨略微总结两句。春秋战国时期有关“什么是中国”的问题大致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从地理界定上来说,“中国”最初就是周王室势力能够直接延伸到的邻近地区,周王通过分封近亲诸侯对这些地区予以间接管辖。随着周王权威的衰落,诸侯国只是象征性地打着“尊王”的旗号,这说明那时候的“中国”是围绕“周王”及其血缘关系网构造出来的一个概念,其范围的大小常常依据周边国家与周王关系的亲疏远近不断伸缩调整。二是“中国”之所以称为“华夏”,是从文化上给出的定义,周人通过“礼”来规范和约束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族群,经由尊卑等级的划分超越了原始血缘关系。制定了各种礼仪规范后,周人就自信地认为,周朝的文明化程度已经大大超越了商朝,足以成为后世遵循的典范。
摘自杨念群《问道:一部全新的中国思想史》重庆出版社2024年版
乾元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