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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督教堂数量调查:宗教供给稀缺现状暂难改观
发布时间: 2011/3/17日    【字体:
作者:李光
关键词:  基督教 中国大陆  
 

                                       李光

 
    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0》显示,目前大陆基督教会已有55000多个堂点。不过,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这一数据过于保守。尽管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切的数字,但专家大多认为,真实的数字应该远远高于55000。从这些并不确定的数字当中,亦可以窥见当下基督教会在大陆的生存现状和发展趋势。
 
                             教堂数量或逾8万

  记者向基督教全国“两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核实,据2009年不完全统计,中国基督教现有教会堂点约55000个,其中教堂约24000座,聚会点31000多个。

  华东师范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说,如果用基督教徒的数量和上述教堂数量做一个对比,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

  近年来,关于中国大陆基督徒的数字一直存有争议。此次《中国宗教报告2010》发布的有关基督教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基督教徒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总数估计为2305万人。而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心对家庭教会进行的实证调查认为,目前中国三自教会人数在1800万至3000万之间,家庭教会人数在4500万至6000万之间,两者加起来可能是六七千万左右。美国普渡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成果称,中国自我认同为基督教信仰者有3300万人。国际上一些基督教研究机构甚至认为中国基督教信徒已经超过一亿,大陆民间组织“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虽然各方数字不同,但大陆基督教近年来的迅速成长已成不争的事实。

  李向平认为,即便采信《中国宗教报告2010》最新公布的2305万的数据来推算大陆教堂的数量,都不会只有55000座。李向平向记者介绍,大陆的基督教堂一般能容纳两百人左右,大一些的教堂能容纳四五百人,容纳几千人的巨型教堂是非常少的,而聚会点能容纳一百人就算多的了。以一个教堂容纳四百人、一个聚会点容纳一百人计算,24000座教堂和31000个聚会点大概可以容纳1300万教徒。“还有1000万人在哪里聚会?所以说55000是一个过于保守的数据。”

  这一推测从另一数据亦可以得到印证。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做的《中国基督教入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有67.9%的基督徒在“依法登记场所”进行宗教活动,20.2%的基督徒在“未登记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在“朋友家”进行宗教活动的基督徒有26.7%,在“自己家”进行宗教活动的基督徒占22.4%(此项可以多选,故总和超过100%)。

  因为全国“两会”所统计的55000个堂点是依法登记的,而在依法登记场所活动的基督徒人数是在未登记活动场所人数的3.4倍,以此估算,即还有约16000个未登记的堂点。据此,李凡认为,保守估计,大陆应该有七万到八万个基督教堂点。

  “当然,严格来说,每一个家庭教会(house church)都应该算作一个教堂。”李凡说。如果按这样标准统计,教堂的数量将巨大得多。而且,现实的问题是,家庭教会的数量根本无法统计。另外根据信德文化资料研究所的资料统计,大陆地区还有近6000座天主教堂或祈祷所。
 
                                 疏漏从何而来

  大陆基督教界从1950年开展了宗教“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爱国运动,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由于观念上过于强调教会的政治功能,所以从一开始,就有一些基督徒不认可“三自运动”的一些理念,于是,“三自教会”之外的地下传教活动开始在大陆兴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督教信教人数大幅增长,家庭教会相应激增。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宗教团体的成立应当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但一个公开的事实是,这些家庭教会绝大多数没有按规定登记,并不具备合法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在调研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家庭教会建立了自己的教堂,“为了回避行政管理,他们在之前并不会申明要建教堂,只是说要盖一个普通的房子。你从外观上也不易辨识出那是一座教堂。”于建嵘介绍说,各地家庭教会的活动场所早已不限于家庭,除了自己建教堂,也会租用或购买写字楼,甚至是工厂的旧厂房来当作教堂。这些教堂显然无法纳入官方的统计。

  李凡也向记者表示:“已经有不少家庭教会建立了自己的教堂,特别是在江浙一带比较富庶的地区,他们不但给自己建,还帮助内陆地区的教友建。家庭教会本身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网络。”目前,教会建堂资金主要由各教会自筹资金,大多来自教徒的奉献。

  另一方面,即使有一些家庭教会的活动场所被官方注意到,也仍有可能未被统计。

  于建嵘在河南调研时就经历过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于建嵘问当地官员该地区有没有家庭教会,官员说没有。可是于建嵘刚刚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家庭教会,聚会点就在他们不远处,甚至已经挂了一个很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基督教聚会区”。于建嵘指着那个牌子说:“你看看那个地方不是有吗?”官员说,没看见。于问:“我都看见了你怎么没看见?”对方答:“中央没看见,我怎么看得见。”

  据介绍,河南某县近些年建了70多个大教堂,有的一个乡镇就有五六个大教堂,信教的群众达几万人。于建嵘说,由于各地政府对于宗教的观念和态度不尽相同,所以新建教堂的数量在各地存在很大差异。

  “在河南,目前基督教发展的这些情况与官方对农村基督教管理比较宽松有关。地方宗教部门一般认为,当前宗教局工作的侧重点并不是担心信徒的剧增,而是引导信徒爱国,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若发现某乡村有50多人在家庭聚会,宗教管理局的干部会主动与这地方的信徒联系,批准他们建立教堂;若人数少,不具备建立教堂的条件,他们会责成地方‘两会’人员做这些信徒的思想工作,引领他们到正规教堂活动,待条件成熟后会立刻批准建立新教堂。正是由于有适宜的政策空间,使乡村新建教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反过来,教堂的增多又吸引其他不信者入教,让信教者的宣教热情升温,特别是在没有教堂的乡村,信徒为了能在本乡村建立教堂,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发展新成员。”

  不过,当地官员并不会把这些当作自己的工作成绩如实上报,因为“这不像种树,报得多有表扬,这个讲得越多麻烦越大”。
 
                        农村教会:萎缩还是壮大

  与于建嵘上述调研的结论相反,《中国宗教报告2010》提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教会的格局也正在发生变化,随着大量的中青年农民进城打工,农村基督徒转移来到城市,在城市教会发展的同时,中国基督教会也面临着农村教会萎缩,传道人严重缺乏等严重挑战。

  李凡认为,这两个结论并不矛盾。一方面,在部分农民工输出地,官方的“三自”教会呈现萎缩状态是很自然的,但同时,在更多的地区,民间的家庭教会则呈现高速发展状态,因此各地农村有大量新建教堂出现。

  于建嵘在调研报告中分析,农村教会的社会功能非常具有吸引力:“教会的信徒多是邻里、亲属,或乡里其他熟知人员,这些人在农闲时很愿意聚到教会,信徒在此进行交心、攀谈、查经等。而且此时教会也时常举办音乐班、学习班、诵经班等活动,在文化娱乐活动较为贫乏的农村,教会对于孤寂的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农村信徒的团队观念也很强,信徒间彼此关爱也非常明显,若某位信徒家中出现事故或有困难,其他信徒会自发组织起来,给予无偿援助和关爱。最为常见的是,农忙时没有能力完成农田作业的信徒家庭往往在其他信徒无私的帮助下,提前完成农活作业,有些信徒甚至将自家的农活延后来献爱心、作奉献。农村教会的这种社会功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五保户、孤寡老人和其他孤寂者。”

  陕西一个省级社科项目调研的参与者则表示,当地“各种自治的非受官方团体管辖的民间宗教组织的数量以及散播广度令人震惊,几乎每一个村子都有一个教堂,而且信众多为留守妇女和农村无劳动力的男子”。

  《中国宗教报告2010》的执笔者段琦也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缺乏的当地,家庭教会和教堂从某种程度上说替政府部门担当了部分社会保障的职能。
 
                        宗教供给稀缺现状暂难改观

  美国普渡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杨凤岗认为,大量的民间教堂涌现与大陆宗教供给的短缺有直接关系:“根据大陆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有13万处,相对于13亿人口来说,这意味着平均每1万人拥有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而在同文同种的台湾,平均每1350人拥有一个正式的宗教活动场所,美国则平均每857人拥有一座教堂。中国宗教场所稀缺,是由于30年不变的宗教政策造成的,这已是个事实。封闭的思维加上僵化的政策,与市场经济发展严重脱节。”

  在今日中国,教堂和庙观过分拥挤是一个普遍现象。据杨凤岗观察,北京每个教堂都有多堂主日崇拜,而且需要在过道上增加临时的折叠小凳,并且在副堂里安装闭路电视直播主堂的崇拜,以便不能进入主堂的人参与礼拜。在广州,青年聚会总是爆满,夏日高温之中仍有人不得不站在门外参与礼拜。在北方滨城大连,教堂每周都要有几场礼拜,每场都挤满了人,本可坐4人的长椅常常有6个人挤坐一起,排排长椅之间的距离比飞机经济舱的空间还要窄小,人们需要提前一两个小时到教堂才会得到这样一个座位,按时到达的人只能坐在院子里的塑料小凳上,从大喇叭中听唱诗和讲道。

  杨凤岗呼吁大陆官方能够增加宗教供给:“其实,政府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大调整,不仅允许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和新建,甚至采取措施鼓励某些宗教的发展,比如主办世界佛教论坛和国际道德经论坛。但这些措施都不可能解决需求过剩的问题,除非宗教政策出现根本性调整,宗教供给短缺现象将会继续存在下去。”

  于建嵘也向政府建言,希望官方准许家庭教会在“三自”体制之外登记。对于登记可以有几种方法:第一种方式是独立于“三自”体系之外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由家庭教会向各地的宗教事务局直接提出申请,使家庭教会的聚会点成为政府承认的宗教活动场所,条件许可的可以建教堂。第二种方式是宗教团体法人即教会登记,使《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落到实处,让教会成为真正独立的宗教社团法人。第三种方式是实现教会的备案制,这一点可能一下还做不到,即让登记主要出于对公共场所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如有没有防火安全设施等,不要把它变成政治问题。
 
                       (本文转载自:《凤凰周刊》2010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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