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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庭教会管理引发的思考——以华中地区W市的调查为例
发布时间: 2011/3/10日    【字体:
作者:哈正利
关键词:  家庭教会 管理  
 

                                         哈正利

 
    在当今的中国农村和城市社会生活中,基督教的家庭教会已是一个客观的存在。由于多种原因,关于家庭教会的学术性探讨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结果导致社会上普遍对家庭教会抱有某种神秘性的色彩,加上,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家庭教会的存在和活动开展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家庭教会这种“存在但不合法”境况,不仅带来家庭教会自身发展的困境,同时,对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来说,也不可避免地遭遇着管理的困境。本文立足于本人2007年以来关于华中地区W市的调查,结合正规堂点教职人员、一般信众,以及家庭教会的成员的认识和态度,在呈现本地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在遭遇的管理困境的同时,就家庭教会的管理提出自己初步的思考。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赐教!
 
    一、家庭教会现状和管理困境
 
    据调查,2001年6月,W市已受洗信徒为52,712人(包括城区和郊区)。按管理部门的看法,是羊群多,粮食少。目前,有堂点107个,其中私设聚会点97个,47个是家庭聚会。46个自封传道人。国家宗教局出台《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后,经过市民宗局按照省里的要求进行登记、劝散、停止、合并、以堂带点、取缔等方式的治理,现在还剩89个私设聚会点。
 
   据政府掌握的材料看,家庭教会的活动情形为:他们有活动,也有民管组织,也有讲道人,信众也比较多。不过,他们的传道人不是被两会和政府认可的,他们是自封的,有河南的、跨地区传教的,境外的、韩国的、台湾的。活动是复杂的,有可能有境外渗透、也有一端邪说、带有邪教性质的异端,还有借教敛财。80-90%纯粹是宗教信仰,自发过宗教生活的,主要以学习圣经为主。此外,还有在信徒家里举行的家庭聚会,读经、祷告。规模比较小,大约4-5人。
    然而,在正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看来,家庭教会确实需要引导的,因为有的地区的聚会点也存在异端和非基督教性质的东西。他们也指出,家庭教会开展活动的时候,被“三自”认可的教职人员是不能去的。同时,他们还认为,聚会点登记主要是由宗教局来完成,而神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应该遵循全国统一的传统,不能自封为传到人。
 
    而在一般信众的心目中,家庭教会有好有坏,如,据一位信徒反映,“该市化工研究所的一位高级工程师,突然之间和老婆离婚,将自己的孩子都赶出去。开始传教,并将一个不知从哪里接来的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女子放在自己的家中,说她是天使,上帝给他的赐福,都是通过那位天使转交给他。同时对外宣称可以治病。开价是看一次病就是一万,甚至连武昌堂的堂牧看病也要8000。结果呢,好像没一个治好的。他和那个女子来过武昌堂,我还和他们大干了一场。不仅是辩论的问题,差点打了起来。那个女人还到厨房拿了菜刀出来。牧师们都劝我不要和他们搞。后来,他们给奉献箱中丢了一封信,警告我,小心我的脑袋。”此外,有的家庭教会具有很强的教派性质,对于某些教派,是否应该予以登记和合法化则是应该慎重处理的事情。
 
    而就家庭教会内部看来,有的人认为正规的宗教场所的气氛不好,有的人认为正规宗教场所中有很多利益纷争。他们认为,现在的政策还是比较好,也没有不自由的感觉。反过来则认为被“三自”认定的神职人员纯粹沦为一种职业,开展活动不够自由。尽管有时候聚会时,受到公安部门的检查,但是只要不反党反政府,基本上都还是很安全的,也没有什么危险可言。所以,部分传道人也不积极追求身份的合法化。
 
    在调查中,各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均反映,家庭教会是当地宗教管理中的主要问题,而一直困扰他们的就是如何加强基层基督教管理的问题。
 
    管理的难度在哪些方面呢?据市民宗局主管干部说,首先,基督教在当地有个特点就是喜欢拉人,喜欢自立门户。有的确确实实劝不掉,也解散不掉。且活动开展也比较自由。其次,家庭聚会的管理在宗教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宗教法规难以执行。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是太宏观,不便操作。第三、要是严格按照法规的办法处理,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不是直管部门可以承担的。“我们不能强行取缔他,按照程序,按照宗教法规去执法的话,我们可以做,可以很规范。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做。我们要是这么做,他们就会将这些东西复印后,发到网上。然后说中国搞宗教迫害。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严格按照宗教法规进行执法的话,就会产生一些国际国内的影响。”第四、私设聚会点往往不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总之,现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更科学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管理部门一直在探索,既符合信教群中的需要,也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的途径。寻找这两者的结合点,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
 
    二、解决管理困境的设想和途径
 
    对此,该市民宗部门也开始对既往的工作进行了反思,并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大胆的设想。
首先、扭转管理宗教事务的观念。按照既往惯例,家庭教会的管理途径就是通过宗教桥梁“两会”,在区宗教局登记,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来规定场所的管理。但是,鉴于有的家庭教会的认为“三自”是不得救的。因此,单凭依赖两会是难以管理好的。同时,由于两会认定的牧师不能走出正规活动场所,这也造成了两会对家庭教会活动的掌握不够。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是否应该考虑解放思想。考虑到很多家庭教会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活动场所太远或交通不便,该市管理部门曾经设想政府应该在每个社区中规划出宗教场所用地。可以想见,如果教堂数量足够使用的话,那么私设家庭聚会点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可是,市民宗局给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这一设想,但是没有得到回复,足见现在的政府对宗教发展的情形还没有更好的重视。建议政府应该大力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立,简化其申请的程序,或提供相应的资金帮助,争取给信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灵家园。如果这个社区内信众多了,经过他们自己的申请,那么管理部门就可以协助他们在社区内建立教堂,这不仅可以解决难以掌握情况的问题,其登记的问题也许就容易了。同时,部分管理人员和牧师都认为,被两会认定的牧师不能走出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法规规定必须在教堂中开展。结果导致了一些自封传到人在大学中发展大学生、青年教师、高级知识分子。而这些信徒走上工作岗位后,将会成为社会栋梁,也是传教的栋梁。但如果他们接受的是反政府的,那可能会成为社会的隐患。这是真的是需要思想解放,如果牧师可以走出教堂,如果政府和学校能允许宗教走进学校,这样在信和将信,或如何信的问题关键时刻,牧师们就应该进来,如果牧师不进来,那就有可能会被自封传到人带走。
 
    其次、管理手段的社会化。针对严格按照宗教法规进行执法的话,则会产生一些国际国内的影响,以及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同时,家庭教会的活动很多时候是你在的时候,他不搞,你不在,他就搞,或者换一个地方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地管理部门也逐步摸索出一条社会化的管理途径。简言之,就动用其他社会资源来限制家庭教会的活动,或者进行劝散。用管理人员的话说:“我们硬的不行,我们就来软的。“就是美国处理宗教问题也不就宗教来处理宗教。…就宗教搞宗教是搞不通的,需要换个角度来处理宗教。劝散一些点,也不是就宗教搞宗教,而是从其他方面入手。前不久,有信徒举报,汉阳有一个大厦大约有200到300的聚会,我们知道后,就要求物业以“中博会”召开的理由来遣散。如果政府要是强行手段取缔,就会使政府和群众形成对立。”这种社会化的手段不仅缓解了政府和信众的独立情绪,也有效的劝散了一些聚会点。不过,由于家庭教会的活动地点不是固定的,所以,这种方式也只能则更依赖于社区管理中对宗教活动信息的掌握。
 
    第三、宗教管理社区化。鉴于依照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的难度,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的不便操作。同时,也针对基层管理部门对家庭教会掌握不够的情形。该市民宗局直管部门提出宗教管理社区化的思路。目前,已经出台的本是宗教事务条例提出,社区应该协助进行宗教事务管理。
 
    为了解决基层对基督教的情况掌握的不全面,不仔细的问题,该市2007年以来,开始将基督教的管理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目标,市民宗局和区里签订综合治理目标,区里将这个目标分到街道。整个街道考核不合格的话,所有干部的奖金就没有了。同时,也开始将基督教的管理纳入绩效管理的目标,和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这样大家才能引起重视。区委和区政府要立这个目标。主要是这措施推行后,掌握的信息就及时多了。总体上看来,主要是要求社区要给看着,知道有哪些聚会点,同时也要管着,就是配合市民宗局的工作,进行劝散活动。能劝的,就劝其到合法场所。
 
    由此可见,这种管理社区化的设想,不仅解决了信息不准不全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各级管理部门的重视。但是,这种途径并不能解决哪些确实难以劝散的聚会点。
 
    最后、大力培养爱国爱教的神职人员。鉴于目前牧师少,羊群多的特点。建议要进一步发展宗教教育,扩大招生规模。目前的神学院一年职能招20多人,四年不到一百人,神哲学院两年招一次,一次也就20多人。宗教职业人才严重匮乏,致使民间很多素质差,奉着异端信仰、以及缺乏法制意识的人成为自封传道人,严重扰乱了宗教市场,甚是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我们有大批受过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的宗教职业者从事牧养的话,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调查中获悉,中南神学院还曾经因为少量的扩招被国家宗教局批评,这是很奇怪的事。可以想见,如果合格的牧师少了,政府怎么可能管理好宗教呢?因此,扩大宗教教育的办学规模是迫在眉睫的事。
 
    三、由家庭教会管理引发的思考
 
    在结束调查时,就基督教在W市的发展,笔者有过两个基本的认识。第一、就宗教信仰者来说,多数认为政策是很好,但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但这似乎并影响宗教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积极功能。如近年来,基督教在W市发展十分迅速,市民宗局2007年底的调查显示,基督教得到发展的地区,犯罪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信教12年的老基督徒告诉我:“我是下岗职工,要不是在十年前信了耶稣,我就会成为罪犯或者暴民了。”可见,其在维系社会和谐方面是有贡献的。
    第二、在政府和宗教的关系上,鉴于基督教自创自传的特点,私设聚会点的现象普遍,现行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无法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对政府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也需要政府管理直面现实能够在两者的关系上有新的认识和理念。W市的目前做法比较好的,多是利用其他社会资源来适当的阻止,手法上虽有创新,但不能从根本上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

    虽然,该市管理部门已经提出了解放思想、扭转观念的设想,但是,有很多设想在当今的现实政治条件下是无法得到实现的,因此也就只能是一种探索的思路,且还尚不能称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同时,管理的社区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管理部门知情问题,但由于宗教信仰特殊性,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那么问题症结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基于本人的调查,我觉得,家庭教会的存在和延续,以及其成为管理部门眼中难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部门、两会和家庭教会的关系并没有理顺。

    就管理部门来看,往往是通过两会来进行管理宗教,但是,家庭教会在信仰和实践的理念上和两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认同上的差异导致了两会和家庭教会隔阂的产生,也使两者处于对峙局面。基于此,如果用宗教场所距离信众的居所距离远来解释家庭教会的产生就显得十分的无力,因为在家庭教会成员看来,正规活动场所并不是他们理想中的聚会礼拜的场所。因此,通过两会是没有办法来实现对家庭教会的有效管理的。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现行宗教管理制度导致宗教团体的世俗化倾向严重损害了两会在信众心目中地位,这也当然成为家庭教会拒绝认同两会的口实。可是,事实上,多数宗教团体的官僚化、公务员化倾向,宗教领域的很多事务搞成了以官场文化的潜规则运行的机构,几种表现在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人的选拔和使用上。这官僚化操作的方式渗透进入到教会内部,导致了教会严重的世俗化,抑制了宗教在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就此管理手段来看,政府管理部门借助两会来管理家庭教会在行动逻辑上就存在问题。因为两会和家庭教会的认同差异使两者始终处在矛盾的对立面上,要想在矛盾的双方达成一致认同,不是没有可能,但肯定是非常难的。更有意味的是,这种管理的思路家庭教会一产生就处在一个和两会的博弈局面中。基于认同差异的对立,以及宗教团体世俗化发展,这种思路不仅不能消弥彼此的差异,形成共同的认同,反倒有可能加大和固化两者的对立。
 
    除此之外,社区居委会是否真的能够承担对家庭教会有效管理呢?这种方式无疑是比较细腻的。但是,就本人调查看来,面对教堂的某社区治安室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了解教堂内的人在干什么。可见,在具体执行时,不一定是十分有效的。很多居委会并不了解宗教政策和宗教生活的情形,宗教管理也从来不是社区管理的重点。同时,鉴于家庭教会活动地点不固定,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居委会也很难把握其信息。所以,寄望于社区居委会来有效实现对宗教的管理,也许会沦为一种虚幻的梦想。
 
    那么,如果真想理顺政府、两会和家庭教会的关系,究竟有没有合适的途径呢?我认为,那必须具有两种基本的认识。第一、宗教生活应该社区化。也就是说,W市关于社区建设时,规划宗教用地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在各个社区均保留一定的宗教用地,当该地的信众达到一定数量时,由他们申请可以建立教堂。如果教堂的数量满足了,那么,信众则不必要再教堂以外开展活动,因为他们在自己社区内就可以直接参与宗教活动。
 
    第二、尊重差异,增进团结。在宗教信仰和实践上,政府要能够宽容家庭教会和两会的差异,两会和家庭教会也要能做到尊重彼此的差异。要能增进了解,理解彼此的处境和理念,尽量避免将极端的标签贴到对方身上,如此,才能化解彼此之间的隔阂,增加彼此的团结。
 
    此外,尽量避免将家庭教会一味地定性为宗教渗透。据本人的了解,尽管有的传道人有海外入教的背景,但是并不具有反政府的倾向。W区民宗局反映,部分家庭教会有海外资金方面的援助。但这在W市的家庭教会中,不是普遍的。应该教育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干部,要让大家认识到宗教是维系社会道德和社会凝聚力的重要的精神资源,不是开发旅游和获取经济利益的场所,要认识到宗教将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对于家庭教会,政府管理者与其堵截,不如顺其自然,因势利导。要相信信教群众,相信牧师的牧养和管理能力。这些信众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群体。如果一味地提防、限制、或者变着手法将纯粹的宗教活动异化为政治问题,那不仅管理不好宗教,也很难激发宗教在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本文转载自:《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问题研究》(刘澎主编)。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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