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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基督宗教对生命本质和社会参与的比较思考
发布时间: 2012/2/2日    【字体:
作者:徐文明
关键词:  宗教 社会  
 

                                        李平晔
 
   佛教与基督宗教是香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两种宗教。佛教之影响不完全在于香港有100多万信众及遍布山林的香火,还在于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血脉相传,深置民心。基督宗教的强势在于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及对精英阶层的影响,网状的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系统对香港社会方方面面影响举足轻重。佛教强烈的出世精神与基督宗教强烈的入世色彩,二者在学说、教义、礼仪、组织体系方面的差异,使二者在社会参与及影响民众的方式上大为不同。但二者和谐相处,成为香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心稳定的重要元素。本文以香港为例,探讨佛教、基督宗教在生命本质和社会参与中的异同。
  
                            缘起的同一和终极目标的相异

  各宗教虽然外在形态千差万别,但缘起、精神、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缘于人生的困惑和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着力于以人心为本解决人自身存在的困境,提升生命质量以达致社会和谐。

  佛教与基督宗教都认为,生命的本质是苦。佛教说,“有此身故有是苦”。苦是佛教人生价值观的核心,是佛教教义的基础。基督宗教也认为,痛苦一词“看来是特别属于人性本质的。”教会“在人痛苦的道路上与人相会。”这不仅在说痛苦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而且在说,因为人生有痛苦,有生命的困惑,才有对超越的追求及宗教的沉思。

  归根结底,佛教与基督宗教都认为,人的欲望、贪婪使人生有痛苦。故而佛教的菩萨戒与基督宗教都有心动念起即是罪的学说。人要脱离痛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当致力于克服欲望以及由欲望而生的罪恶对人的束缚、捆绑,从而达到超越与解脱。  

  若说佛教与基督宗教在论及生命本质为苦及苦的缘起的观点比较接近的话,那么,二者在论及如何认识痛苦,如何获得解脱,以及人生的终极追求等问题上,则越走越远。

  佛教将破迷开悟、离苦得乐、身心解脱、修成佛道定为人生终极目标。佛教认为,人的命运受控于业力,业力受控于人心。人生之苦是自身的业报,非由他力,乃在自心。“放弃、消灭爱欲与对此五蕴之身的贪求,就是苦的止息。”因此,解除痛苦,达到人生目标之道在于明心见性、内向修行。

  佛教认为这个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因为人的本性与本心与佛的本性无本质区别,“一切众生本来成佛”。佛教没有超越的创世者,释迦牟尼不是神,是人,是人中的觉悟者。人人有佛性,人人可以修炼成佛,只需“识心见性”,便可“见性成佛”。这是一个不依赖于社会或他人,不信赖于神或其他超自然的力量,“不依他力”,全靠自力,自己的觉悟,自己的修行,“自贵其心”,“自净其意”就能完成的目标。

  基督宗教认为,痛苦神圣意义在于,痛苦着即是参与着基督的救赎工作。人不能在自己人性的层面发现痛苦的意义,而是在基督痛苦的层面发现意义。基督是在十字架上完成自己的使命,被钉十字架是痛苦,也是付出,而且是为他人付出,是一种大爱的表现,是救赎的恩典。十字架将爱与痛苦,将个人与世界融为一体。基督把自己的苦难对人开放,人如果分担基督的痛苦,也即是分担所有人的痛苦,从而也是承担人类的救赎工作,完成基督的救世工程。痛苦带来救赎,痛苦具有拯救人类的意义。这些内容和意义丰富了人世的痛苦,于是,人在此世所必须承受的痛苦,又因着信仰基督、参与基督的救赎工作而具有神圣的意义。圣化痛苦就是圣化生命。基督宗教呈现的以苦为乐,与佛教脱苦得乐形成巨大反差。

                         对现世的回应和参与之比较

  佛教的世界观大大强化了其不执着于世间万物的出世态度。佛教认为世间万物本质是无常。“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世间一切现象的生住异灭都是因缘的聚散而已,“一切诸法,因缘所生”。所以,佛教的创始者佛陀与基督宗教不同,对于世界与人类、灵魂与物质、永恒与瞬间、有限与无限等问题涉猎甚少,几乎没有作出正面回答。

  佛教一定程度上予现实世界以价值的否定,故而国学大师梁漱溟不无偏激地说,“佛教是根本不能拉到现世来用的”。然而,在中国近代史上,偏偏有人要把佛教拉回到现实世界。太虚大师开创的“人间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法师也是力倡“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融通真俗二谛,成就自他两利”。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先生认为,“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攝、六度以利益人群。”当代“人间佛教”的弘扬者星云法师要求众僧“人在山林,心怀社会”,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

  至于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即便是积极入世的太虚大师也认为,宗教的主要功能在人心,救心重于救世,救心先于救世。他说,“人心的改善,确是一切问题的先决问题。”一个国家的建设不外于政治与宗教,政治与宗教是互补的,但“政治齐其末,宗教植其本,宗教种其因,政治收其果”,提出“问政而不干治”的佛教政治原则。星云法师认为,佛法与政治是一致的,政治仅凭强力手段惩治罪恶,无法涉足人心,不可能解决人世间的根本问题。宗教可以劝化、感化、教化人心来补充政治之不足。“国家需要广大的佛教徒投入行列,以佛教高超教理来净化人心、改善风气,为社会提供心理建设、精神武装,给予社会大众苦难时的安慰,失望时的鼓励。”太虚、圆瑛、赵朴初、星云等倡导“人间佛教”的佛学大师,终身致力于形成一种佛化的风气,佛化的社会。他们认为,净土非由神创造,而是由人心造作而成,苦中求乐,常乐我净;心净则人生净,则国土、社会、世界净;清净己心当下即是人间净土,不必于人间之外另觅净土;主张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当仁不让、直下承担。使佛教具有入世的色彩。

  20世纪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印度、日本、斯里兰卡、缅甸等东南亚佛教文化圈中,不时可以听到佛教徒对于自由、平等、公义、和平的吁求。印度圣雄甘地说,“凡是有人说宗教与政治没有任何关联,那他就是没有弄明白宗教的真正意义。”国际创价学会会长池田大作先生认为,“佛法的理想必须是属于现实的,在现实社会里能得以开展且去予以实现的。尽管如此,佛教的出世色彩还是大大浓于入世色彩,一袭黄袍袈纱隔断了它与大千尘世的缘渊。
 
    佛教并非、也不可能完全不关注现实世界和他人,并非、也不可能完全不参与世事。佛教讲弘法利生、大慈大悲,大量的慈善事业紧随寺庙经幢。佛教讲有容乃大,“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不论我是你非、我正你邪;见到别人的过失,就是自己的过失;成就别人就是成就自己。佛教讲四众平等,反对种族歧视和欺寡凌弱,主张以非暴力抗衡社会的不公义。佛教讲报三宝恩,父母恩、众生恩、国家恩。在历史上,极少看到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的争战,极少看到佛教与世俗权力的暴力抗衡。佛教强烈的报恩意识,尤其是报国家恩,认为国家富强、政治清明,佛教才能兴盛;有了国家的保护,才有佛法的弘扬,强化了它对世俗政权的依附性和从属性。这一方面道出了佛教对世俗政权的依附心理,同时,也可从中看到佛教在处理政教关系、弘扬佛法方面的极大智慧。
 
    与佛教浓郁的出世色彩不同,基督宗教从初始起就有强烈的入世情结,并对现世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二元的世界观强化了基督宗教的入世性和批判性。基督宗教认为,世界万物是上帝创造的,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具有神圣的性质。但是,这个世界也是二元的,充满善恶的对立与冲突。只有上帝才是真善美的体现。属世的必然是欠缺的。

  20世纪60年代基督宗教界提出入世的神学思想,重新肯定教会在世上的使命以及肩负的推动社会公义的责任,这是基督宗教发展到当今的必然取向,入世性和参与性再次成为其突出特征。在提出天主教会与政府机构划清界限的同时,提出“来世的希望并不削弱人们对现世应有的责任感。”要“关心世俗事物”,“积极参加尘世的建设”。这为天主教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神学基础,注入了新的动力。

  基督宗教是执着的宗教,富有挑战意识和殉道精神的宗教,组织系统严密的宗教,讲政治的宗教,不妥协的宗教。基督宗教自认持守着绝对真理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奋不顾身的牺牲精神、视痛苦为与上帝同在的理念,以及强烈的参与意识,在为社会公义奋争、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同时,也会有排他、偏激趋向,甚至形成巨大的反叛力量。历史上基督宗教与其他意识形态、其他文化、其他宗教,乃至与世俗权力之间的冲突、磨擦、争战时有发生。历史上的翻云覆雨暂且不论,上世纪东欧巨变、菲律宾政权更迭等举世瞩目的重大政治事件中,都可见天主教的影响力。

                             文化的多元、互补及包容

  世界的存在是多元的,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每个宗教都有存在并按其宗旨行事的理由。各宗教发展到今天已远非初创时的面貌,加之教中有宗,宗中有派,各宗派对其经典的解释和认知差距甚大,所行所为自然也是天壤之别,很难说哪个宗派是正宗,哪个学说是正理。本文不是价值判断,无意评说孰优孰劣孰正孰邪。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之所以有色彩、有争执,但总体上仍是和谐的,就在于文化的多元、互补及包容。如果少了佛教,会显得过于喧嚣;如果少了基督宗教,又会显得过于寂寞。佛教之柔韧与基督宗教之刚烈互补互衬,与其他文明共同维系着社会的平衡与发展。

  如果说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那么世界确实是需要监督的,权力是需要监督的,当权者是需要监督的。这个监督必然包括宗教团体的监督。

  (作者系香港中联办协调部副部长)
 
         (本文转载自:中国民族报电子版-宗教周刊-理论(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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