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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制度的两个原则——2012年7月21日在第三届世界宪政论坛暨选举制度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13/1/6日    【字体:
作者:刘澎
关键词:  选举  
 
 
 
刘澎

    中国从辛亥革命建立民国以来,从来不缺选举,大家都很熟悉选举。但是过去的一百年选举并没有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是因为选举不重要,而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各种各样的选举都是形式,与群众的意愿表达没有关系,普通百姓不关心选举,选举就失去了意义。这种要是不改变,那中国是不可能实现政治文明,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当然就更谈不上真正的崛起了。
 
  中国要实现现代化,要走向世界,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文明法制的国家,要实行民主法制就无法回避选举这个问题。无论是哪一层,那个层级的选举都应该成为民意的真实表达,而不应该是掌握权势的集团或者个人导演下的表演。
 
  那么选举制度我的理解一个是要确立原则,一个是要建立机制。原则是一个总体的规划,体现了目的和宗旨,就是要不要民主,如果我们不要民主的话就用不着选举。机制是个施工图,就是实施规划的质量保障,就是如何实现选举。没有好的原则,你这个选举过程越精细,后果越糟糕,欺骗性越大。没有科学的机制就不能保证原则的贯彻,虽然有好的意愿,但是坏的程序必然要扼杀好的原则,最终让选举流于形式。所以希望参加这次论坛的诸位能够既从宏观上探讨选举应该确立的原则,也要从微观上研究影响选举结果的细节程序。
 
  我对选举没有深的研究,但是我理解有两条重要的内容应该考虑。无论党内党外,大小选举,只要是选举,都应该有两条是坚持的。第一个是透明,就是选举走过场不起作用,原因在哪,不是选举本身不好,而是这个透明原则没有贯穿在选举过程的全过程,没有落实到涉及选举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大家都知道选举的第一步是候选人的产生,那候选人如何产生,要有选举者提名,但是参加选举的人提名候选人以后谁来决定这个候选人呢,必须是参加选举的人,不是其他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部门。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对选举的操纵从候选人提名就开始了,为了做到选举的提名必须要把选举委员会选好,选举委员会要对涉及选举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的监督,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完全由参加选举的人决定,没有一个好的选举委员会,没有选举委员会的监督,没有对每一步、每一个细节严格的实施程序,选举从第一步就失去意义了。这是一条。
 
  第二条是竞选竞争。这个竞选的本质是竞争,竞争我理解两层意思,一个是要搞差额选举,保证候选人的名额应该大于应选人名额,不能搞等额选举。第二个候选人要公开发表竞选演说,让人家知道你想的是什么,做的是什么,这些都不告诉大家,这种选举是极不负责任的。选的人不负责,被选的人也不负责任,所以候选人必须是通过公开竞争取胜。如果候选人不表明观点态度的话,那这种选举是一种幕后的安排,跟舞弊没有区别。
 
  关键是要把人民变成选民,这个选举才能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一个政治上的转变。
 
  最后我再说三句话,经济上我们要有纳税人的意识,政治上我们要有选民的意识,社会上我们要有公民意识。在这个之上,或者在这个之外,更重要的是精神上我们要有信仰,如果没有道德,没有信仰,制度安排是没有意义的。

                      (文章转载自:共识网。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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