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8月,甘肃卓尼藏区政教体系的核心人物——卓尼第19代世袭土司兼洮岷路保安司令杨积庆及其家属7口,被其部下姬从周杀害于博峪村,后姬从周又被杨部民兵击杀,这就是甘南藏区著名的“博峪事变”。事变后,借事变及善后之机,省府取消了“世袭土司”的名义并设立了卓尼设治局,卓尼藏区基层政治世俗化的进程亦由此开启【1】。以下将结合新近发现整理的档案及文史资料,全面考述“博峪事变”及其善后过程,并就事变最终所引发的藏区基层政治变迁作出宏观上的分析,从微观与实证的角度再现民国时期藏区基层政权的世俗化进程的开端。
一、土司政教体系的割据与危机的酝酿
卓尼土司的始祖约在元末明初由四川若尔盖进入甘肃南部。永乐十六年(1418年),卓尼土司先祖些地归顺明朝政府,被授予洮州卫世袭指挥佥事兼武德将军,为第一世土司。六世土司时,明政府赐姓杨,到清朝时,卓尼土司成为甘青土司中最强者。在第一世土司进入卓尼藏区的时候,藏传佛教萨迦派已经在这一地区广泛传播并得到群众信仰,些地欲借助宗教力量巩固其统治地位,而18卓尼藏区的萨迦派寺院也急欲取得地方首领的支持,于是有了土司政权与寺院的接触。由此,土司成为寺院施主并最终取得了对卓尼大寺教务的管理权,并逐渐发展成为世袭的僧纲。此后,僧纲一直掌握在杨氏家族手中,卓尼土司不仅是最高的统治者,而且也成为最高的宗教领袖,“政属于土司,教属于僧纲……兄任民长,管理政治,弟任寺主,主持宗教,历代相传,土司长子例袭土司,次子例袭僧纲,遇独子时,土司兼袭僧纲,政教合而为一”[1](12)。
卓尼土司虽然名义上接受历代中央政府的册封与官衔,但实际上成为割据一方的宗教政治体系。1931年8月,南京政府通过“明令撤销土司一案”,但对卓尼土司却仍然维持旧制。1935年,卓尼第19代土司杨积庆以禅定寺禅师身份向蒙藏委员会“呈请编入展觐年班”,蒙藏委员会随即征询甘肃省政府:“卓尼土司杨积庆,是否为当地人所尊崇,有无列入展觐年班之需要”。甘肃省政府答复为:“杨积庆所理卓尼禅师,与所任保安司令,截然两事,而卓尼四十八番旗,既仍对杨尊崇,似应咨请展觐,以示优遇。”[2] (113)由上足见杨土司在卓尼基层政治中之权威。国民党军政当局,一直在寻机对其进行改土归流,而“博峪事变”的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
卓尼土司所辖区域,早为盘踞在卓尼毗邻的临潭县的地方军事实力人物国民党165师师长鲁大昌觊觎。而在卓尼政教体系内部,以大总管赵赛高、三团团长杨英为首的一派和以姬从周为首的另一派互相倾轧。“博峪事变”的发生,主要是由于鲁大昌蓄意图谋卓尼,其导火索则是土司公署内的一个名叫方秉义的职员。此人颇具才干,但野心勃勃,并于杨部二团团长姬从周过从甚密。杨积庆早有耳闻,但念其干才,未予追究。1937年农历六月间,方秉义因事被人告发,杨积庆派人找方,方知不妙,乘机溜走。方逃离卓尼后,深知杨积庆不死,他将永远不能返回卓尼,亦深知鲁大昌早有图谋卓尼之心,而姬从周对杨亦十分怨恨【2】,遂游说鲁大昌协助姬从周发动兵变,以图倒杨。对于方秉义的游说,鲁极力赞成,并允诺出兵协助。方即潜回卓尼与姬密谋政变,并谎称已取得省方的默许,姬闻之大喜,遂即秘密**了李富才、王焕英等中下级军官和头人,并秘请鲁大昌出兵协助。公历8月22日,鲁大昌派团长陡得海率部队进驻临潭新堡(与卓尼博峪隔河相距20里),兵变一触即发。
二、事变经过及各方对事变善后的关注
经过周密策划,姬从周、方秉义决定在8月25日发动兵变。当晚天黑后,姬从周派人请土司公署警卫连连长郑秉钧和手枪队队长曹彦寿到家中,称其奉贺主席(贺耀组)及鲁师长命令发动政变,在姬胁迫下,杨积庆直属的警卫连和手枪队倒戈。据亲身经历此次事变者回忆:当晚手枪队潜入土司衙门向杨积庆卧室射击,杨积庆惊醒后越墙逃入外来户宁五十五家,杨随即派其警卫员陈五十一打探消息,后陈五十一在姬从周和方秉义追问之下,说出了杨的所在,“姬从周立即从阳坡、阴坡和衙门背后,分兵三路向山神林包围搜索。杨积庆久等不见陈五十一来,又沿小路到阳坡磨。这时天已大亮(此时已是8月26日清晨),望见尽是自己的子弟官兵,以为姬团打败了敌人,前来找寻司令。他高兴地跑出磨坊喊叫:‘我在这里。’可是他的子弟兵并不答话,枪口对准他冲来。杨才醒悟是内变,但已无路可逃。他开枪打死冲来抓他的一名士兵。对方还击打炸杨的手枪,杨臂上负伤,乞求愿交出一切,只求留命。方秉义说:‘我们什么也不要,只要你的命。’随手抓起石头将杨打昏在地。众人随着用乱石将杨打死。时年四十九岁”[3] (101~102)。
杨积庆被害后,姬从周、方秉义等,宣布杨积庆的“十大罪状”,接着宣布成立“卓尼临时维持委员会”,姬从周自任主任委员兼代洮岷路保安司令,并以/卓尼临时维持委员会”的名义通电有关各方,诬蔑杨积庆:“……窃查甘肃卓尼世袭土司兼洮岷路保安司令杨积庆本系专制余孽、封建游魂, 独以赋性阴狠险诈,暴戾恣俎,黑暗专制,铁蹄压榨,无所不用其极……民众等以光明意志,凭纯正心田,本良心驱使,应事实迫求,已于本月寝日以军事手段做最后制裁……甘肃卓尼临时维持委员会主席代行保安司令职务姬从周,委员安国瑞等二十一人同俭叩。”[4]杨积庆被害的消息传到北山旗,该旗总管杨麻周连夜通知各旗,集兵讨伐。9月12日,杨麻周率兵冲过洮河桥,姬从周所部退回博峪的指挥部。后姬、方率残部在鲁大昌的掩护下(鲁军只在对岸助威,并未参战),由新堡反攻博峪,又被杨军击败,姬从周被击毙,除少数骨干逃脱外,余部均缴械投降,/卓尼临时维持委员会”土崩瓦解。
8月27日,鲁大昌首先向省方通报博峪事变经过,谎称杨积庆“丧心病狂,胆敢密派代表沟通日满,意谋背叛党国……应民众要求,已于宥日以军事手段取最后制裁”[5]。接着,鲁派出其副官前往与卓尼毗邻的临潭,并于8月30日致电甘肃省代主席贺耀组,建议卓尼应尽快改土归流:“查该处即为古叠州,为甘青锁钥,接壤川边,应有设治必要,番民痛该土司之压迫积怨已久,亟思求治。关于事变善后,并请迅速筹划处置,早安民心,免生枝节。”[6]
对于鲁大昌的提议,早有对卓尼改土归流之意的甘肃省政府自然表示赞同,贺耀组回电称:“至于於该处设治,所见极为正确,统俟调查报告后提会讨论决定。”[7]其后,甘肃省政府第516次省务会议决定“派田委员崐山澈查”[8]。
鲁大昌作为军人,首倡改土归流,对改土归流的积极性甚至高于省政府,他催促省政府“迅予处置,勿使任何方面参加意见,免生枝节”[9],同时,在事变后以“镇慑”之名,调动军队在卓尼毗邻的临潭县驻扎,显然是在对省政府施加影响。而贺耀组对这一提议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决计在省方查明真相后再作处理。对于改土归流的态度,鲁大昌的过分积极与贺耀组的审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田崐山赴卓尼后,于9月13日致电贺耀组:“鄙见先握住番民心理,给以满足众歆之临时名义,以安其悲愤不平之气,然后再徐图改制,若此刻变更一切,适足激众怒。”[10]贺耀组考虑田崐山的意见之后,复电称:“维持旧制或酌改新制,本府毫无成见,请勿预先有所表示,以便从长计议。”[11]贺耀组对事变善后的意见,从最初对鲁大昌所倡设治之说表示“极为正确”到此时的“毫无成见”,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不难看出其对鲁的怀柔与对设治的审慎态度,此电授予田崐山在处理事变善后的自由措置权,为事变的妥善处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改土归流——卓尼设治局的成立及对地方政教体系的妥协
田崐山到达卓尼后,卓尼48旗总管、头人及各界人士一致要求由杨家继续掌管卓尼事务,这使得意欲插手卓尼的鲁大昌极为不满,他当即电告贺耀组:“据报有杨土司副官赵某勾结番匪麻力哇等率众报复,有以杨氏幼子绍继土司之说,职已增派部队维持治安。”[12]他向省方施压以影响善后处理。贺当即电复鲁:“盼转饬贵部只在临县界内取监视态度,不入卓尼,应免发生其他误会”;并对鲁晓以民族大义,“当此外战激烈之时,总以避免国内民族间之摩擦为是。吾兄西北宿将,国之栋梁,必能谅解斯意也”[13]。从中不难看出对鲁的怀柔与无奈。
田崐山在卓尼经过20多天的了解与调查,与各方面人士接触,认为杨土司统治卓尼数百年,素浮众望,目前人心思杨,民意难违。在此情形下,田与卓尼各旗总管反复磋商,制定了“博峪事变”善后办法3条,内容如下。
(一)改土归流,卓尼设治局局长由省府委派与黄鲁无关干员充任。(二)洮岷路保安司令一职,因全番信仰所系,迫于事实,非以杨积庆次子复兴暂代不可,因伊年幼,拟设副司令一职,由设置局长兼代,参谋长一人,由全番公推历史悠久、声望素优之杨一俊充任以资佐理,其团长等职由该司令另案请委。(三)司令局长以同时发表为宜,惟局长人选急切难得,请以临潭县长暂兼一时,以上拟议可否,祈裁夺后火速明令发表,电示施行。[14]20贺耀组于两天后电复田崐山。
所拟办法甚妥: (一)卓尼设治局长及洮岷路保安副司令派临潭县长薛达暂行兼代;(二)洮岷路保安司令派杨复兴代理; (三)该部参谋长以杨一俊充任; (四)团长等职准该司令等会同遴选呈府审核,除委状另寄外,特先电复即希转饬遵照[15]。
此电发出后,在第522次省务会议决议:“通过,准将卓尼照旧案改土归流,余照委”[16]。紧接着,甘肃省政府发表训令,正式宣布对临潭县县长及杨复兴的任命。鲁大昌本意欲向省方施压,由姬从周、方秉义掌管卓尼事务,而自己从中渔利,省方的决定使其想法落空。鲁在卓尼毗邻增兵两团,扬言要以武力解决卓案,一时间气氛十分紧张。但田崐山仍然主持完成了洮岷路保安司令与卓尼设治局局长的就职仪式,同时贺耀组一再向鲁解释省方用意,并婉言笼络,促其退兵,甚至对得到鲁庇护的姬从周等决定网开一面。但省方一再的笼络与怀柔并没有使鲁大昌作罢,鲁挑拨民族纠纷,唆使部分回汉群众致电省方,企图改变卓尼善后之局面。贺耀组于9月29日以西安行营驻兰州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的身份命令第一军西北补充旅进驻卓尼,意在以中央军的力量镇慑鲁大昌的挑衅,同时以此种立场打消藏族僧俗以为鲁与省方沆瀣一气之念。面对省方此举,鲁虽不满但却不敢与省府、中央军公开对抗。同时,根据行政院的要求,甘肃省政府制定了卓尼善后办法,全文如下。
(一)卓尼设治局长兼保安副司令拟派专人负责,现政遴委妥员充任以期渐除旧制;(二)拟赋予该员指挥部队之权并准予组织自卫武力,即使驻军他调亦可资以镇慑地方;(三)杨案原系姬从周主动而安国瑞方秉义等附和,自姬死后,仅安国瑞等二十余人畏杨方报复,穷无所归,遂大事造谣,冀淆听闻,已电一六五师鲁师长西北补充旅刘副旅长切实晓谕,如无轨外行动即不究既往,以示宽大而期速了,并责成杨复兴严约所属,不再寻衅。拟再剀切布告,使安正业,否则予以通缉; (四)临潭回民与杨积庆积怨甚深,经人挑拨,颇有反对表示,已派本府民政厅科长马继周,并函临潭西道堂教主马明仁会同前往,宣示政府意旨与目前团结救国之大义仪释积嫌而弭隐患。[17]
在中央军武力镇慑下,“博峪事变”逐渐平息。卓尼土司的改土归流,使得卓尼地方性政教体系内部几百年来首次出现了中央政府的基层临民机构。虽然对其经济制度基础“兵马田制”原封未动,洮岷路保安司令一职亦仍由杨氏承继,但在其后的时间中,以卓尼设治局为基点和核心,“国家行政权力在卓尼地区的渗透与扩张的趋势加快”[18](251),该地区传统的政教合一模式开始逐步消解。
四、“博峪事变”及其善后的政治影响——体制裂变与合法性重构的开端
国家基层政权进入卓尼藏区后,也引发了卓尼地方政教体系的变动。前文已经提及,博峪事变后,卓尼土司的名号与土司衙门名被取消,但是对土司制度的的经济基础——“兵马田制”并未取消,同时洮岷路保安司令一职仍由杨积庆之子杨复兴继任。但此时,随着国家基层政权的进入,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在组织性质上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前身,是土司所统领的军事机构,兵力以部落民兵为主。1929年,冯玉祥任命卓尼土司杨积庆为洮岷路保安司令,隶属于西北边防督办,自此,土司地方武装力量名义上被纳入了国家地方武装编制。但在具体的组织领导中,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完全由杨积庆进行领导与管理,名义上属于国家的地方武装力量,实际上完全由土司衙门控制。这支武装力量的存在,在甘肃省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时,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阻碍国家基层政权进入的一个不利因素。博峪事变的爆发,为国家基层政权进入卓尼藏区,并进而推行改土归流提供了契机,卓尼设治局的成立,标志着国家基层政权进入了传统的卓尼土司辖区。而由此事件引发的对卓尼政教体系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在领导体制上发生的显著
21变化,以往的洮岷路保安司令部,虽在名义上隶属于西北边防督办,除了授命进行一些征剿镇抚外,在具体领导管理中,完全听命于卓尼土司个人,国家军政当局无法进行直接管理。博峪事变后,卓尼善后办法中,在成立卓尼设治局同时,规定了设治局首任行政长官兼任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副司令,而司令杨复兴亦改由甘肃省政府委任,国家基层政权开始直接涉足司令部的管理与领导。这种规定,其后成为一种惯例,设治局局长兼任保安司令部副司令,这种作法动摇了卓尼地方政教体系。
随着这种变化,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国家政权色彩。而这种基层政治体制裂变后的深层逻辑,则是政治发展进程中合法性基础的重构。国民政府基层政权进入甘南藏区后,国家基层政权合法性建构首先面对的也是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来自于藏区地方性政治体系在合法性方面的挑战。政教合一体制下的甘南藏区地方政治体系,已经存在了数百年之久,并且形成了以宗教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及其一系列成熟完善的政治制度,长期的封闭与宗教对社会的一元化控制造成了藏区政治文化与国家政治文化的割裂。初进藏区的卓尼设治局与杨复兴为首的司令部相比,门庭冷落,无人问津,而“杨复兴的统治则不失其民族的凝聚性和几百年来在卓尼藏区的影响。民有民法,教有教规,地方有地方的习惯法,因此卓尼地区的各种事宜仍由集政权、族权与神权一身的杨氏处理。实际上国民党的地方统治机构被架空,受到当地群众的冷落”[19](114)。这种潜藏的危机,酝酿着国民党地方统治机构与卓尼政教体系更大的冲突。
虽然由于权力斗争导致了“博峪事变”的发生,省政府借善后之机改土归流,但藏区政教体系在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合法性基础并未受到严重损害。其后卓尼设治局保甲编查一波三折,竟引发大规模武装冲突,除去国民党基层政权在政策执行时的措置失当,能明显地看到地方政教体系长期存在所造成的影响对保甲编查的迁延阻碍。而在保甲编查中对国家基层政权的抗拒与对来自杨复兴调解的言听计从,更是说明了在当时的卓尼藏区传统政教体系依然拥有巩固的源自传统的合法性基础。面对上述情况,国家基层政权要在甘南藏区建构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必然是一个非常困难与长期的过程。此时的甘南藏区,虽然这种封建性、宗教性很强的地方政教体系与国家日益走向民主与现代的政治文化极不相符,但它确是藏区当时的社会实际,就其落后的生产方式与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而言,与世俗性、法理型政权所需要的社会基础与政治文化支撑极不相符。在这种特殊的情境下,国家赋予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必然会对藏区地方性政教体系构成挑战。而很明显,在建构合法性的起点上,国家基层政权完全落后于根深蒂固的藏区政教体系。从理论上来看,只有藏区社会基础的重构与彻底打破政教合一的传统,并辅之以长期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在政治文化彻底转型之后,才有实现的可能。而这些,就当时基层政权在藏区所拥有的行政力量与实际行政效能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然而无论如何,正如塞谬尔•亨廷顿对传统政治向现代转型中所归结的那样,“政治现代化涉及到权威合理性,并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民族国家享有的主权不受他国干扰,中央政府享有的对内主权不被地方或区域性权力所左右。它意味着国家的完整,并将国家的权力集中或积聚在举国公认的全国性立法机关手里”[20](32)。“博峪事变”及其善后所导致的一系列基层政治变迁,特别是开启了世俗性国家政权对卓尼藏区地方政治体系的更替进程,更引发了卓尼藏区基层政治体制的裂变与政治合法性基础的重构,成为卓尼藏区基层政治体制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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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1936年,姬奉杨命给国民党胡宗南部运送给养,受到胡宗南的赏识。胡欲委任姬为剿匪司令,因杨反对而未就任,姬杨遂结怨。
[2]辛亥革命后,建构现代民族国家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一种历史性选择。而在旧有的以王朝体制、天下观念为核心的政治共同体组成形式下,是以中央王朝为轴心的松散的聚合方式,处于王朝边缘的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许多地方性的政治体系,“博峪事变”前卓尼藏区形成的数百年之久的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治体系就是典型的一例。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这一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背景之下,卓尼藏区基层政治的演化路径则具体地表现为世俗政权体系对地方性政教合一体系的更替。
参考文献:
[1] 杨复兴.安多藏区卓尼四十八旗概况[Z].卓尼四十八旗代表团印, 1945.
[2] 甘肃省政府,编印.甘肃省政府公报•本府委员会第三百四十九次会议纪录[R].第4卷第37~50期合刊, 1935.
22[3] 苗滋庶.卓尼博峪事变[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甘南文史资料(第2辑)[M].甘南报社印刷厂印, 1983.
[4] 姬从周等致贺耀组电(1937年8月28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5] 鲁大昌致贺耀组电(1937年8月27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6] 鲁大昌致贺耀组电(1937年8月30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7] 贺耀组致鲁大昌电(1937年8月31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8] 贺耀组致鲁大昌电(1937年8月31日)附5临时动议案6[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9] 鲁大昌致贺耀组电(1937年9月12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0] 田崐山致贺耀组电(1937年9月13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1] 贺耀组致田崐山电(1937年9月17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2] 鲁大昌致贺耀组电(1937年9月14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3] 贺耀组致鲁大昌电(1937年9月15日) [Z].档号: 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4] 田崐山致贺耀组电(1937年9月16日) [Z].档号: 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15] 贺耀组致田崐山电(1937年9月18日) [Z].档号: 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16] 甘肃省政府第五廿二次省务会议决议(1937年9月22日) [Z].档号: 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17] 贺耀组致蒋中正电(1937年11月5日) [Z] .档号: 15-7-237,甘肃省档案馆藏.
[18] 刘进.中心与边缘——国民党政权与甘宁青社会[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4.
[19] 杨士宏.卓尼杨土司传略[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 1989.
[20] 塞谬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刘为,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9.
(本文转载自:《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总第9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