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刘澎教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草案(公民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13年10月、11月,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在上海、成都、广州、北京等地举行座谈会,邀请“宗教与法治暑期班”学员就《宗教法》草案的相关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各地学员在座谈中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就宗教团体的设立问题,大家表达了下列看法:
1、取消现在同一行政区域不得设立相同或相似的民间组织这一限制之后,应当对出现的新情况做出预防性的制度设计。
2、现在出现一些团体拉大旗的情况,法律很难进行限制,否则就会伤及正常的宗教发展。
3、跨地区的宗教组织在慈善、教育等领域更容易做事,是值得鼓励的。
北京学员交流会上,扬州大学陈恩才老师发言,认为取消竞争限制原则的同时无须做出正面规定。
课间学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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