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长期以来,美国国务院一直以“国际宗教自由捍卫者”自居,并且每年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指责某些国家在处理宗教问题上的做法。对此,许多国家并不认同。如今,欧盟的加入是好是坏?是会加剧国家间的对立还是会促使国际社会在该问题上的思考更加公允?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此项议题第一轮会议上,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成员与欧盟议会宗教或信仰自由工作组会晤,探索跨大西洋地区以及国际范围内的协作机会。
“一个国家发声可能有骂人之嫌,这么多国家一起呼吁必定更有成效。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美国宗教自由外交政策处玛丽·安·格林顿委员说到。
荷雷·比勒费德,联合国宗教自由特派调查员于周三(2月12日)在布鲁塞尔欧盟议会上做主题发言。他指出近年来宗教自由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这个话题常常伴随着不安和猜疑。
“言论自由,作为自由权的典型标志,被认为是为挑衅开了绿灯。”比勒费德说。
另一方面,宗教自由经常被视为红灯。在比勒费德看来,这种“误导性”的臆断源于扼杀言论表达的各种罪名,诸如宗教诽谤、仇恨言论、亵渎神明以及叛教。
欧盟方工作组联席主席丹尼斯·德·荣与皮特·万·达隆组织讨论了该工作组世界宗教自由状况第一份年度报告。他们认为欧盟在外交政策中应当更加突出宗教自由,并对15个宗教自由情况十分糟糕的国家提出了郑重建议。
万·达隆说:“在埃及,科普特基督徒必须能自由而安全地实践他们的信仰。在巴基斯坦,尤其是那些接受欧盟资助的地区,我们要求把仇恨言论从教科书中清除。在印度,我们希望看到那些实施反皈依法的州废除相关规定。”
在这份2013年年度报告中,美方委员会建议美国国务院重新将缅甸、中国、厄立特里亚、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苏丹、乌兹别克斯坦列入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家。埃及、伊拉克、尼日尼亚、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越南诸国亦在此列。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副主席卡垂纳·兰托斯·斯威特概述了上述以及其他国家针对宗教信仰群体之特别限制、酷刑、宗教迫害事件、拘留及骚扰。
她说道:“在俄罗斯,为举办豪华壮观的索契冬奥会,政府采用极端法律手段——搜捕、拘留、监禁等对待穆斯林及所谓的非传统宗教群体,特别是针对耶和华见证人,情况持续恶化。”
兰托斯·斯威特赞扬了奥巴马总统上周于华盛顿全美祈祷早餐会上关于国际宗教自由问题的发言。
她说:“美国不能也不应独自做此项工作,唯有共同协作我们才能更有力量,把推动宗教自由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翻译:谭宇双)
(英文原址:
http://www.religiontoday.com/news/us-and-eu-explore-cooperation-on-religious-freed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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