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拉萨穆斯林,按照他们的不同来源和不同的居住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国外,主要是尼泊尔王国和印度(主要是克什米尔地区);另一部分来自内地,包括四川、陕西、云南等地。根据住地的不同,习惯上把前一部分人叫做八廓街穆斯林,后一部分叫河坝林穆斯林。80年代以后,这两个群体,因为世代居住在这里,又被称为世居回族。与他们相区别的,是流动回族。他们是改革开放以后来此地的,主要来自甘肃和青海。他们的流动性大。
从宗教的角度,根据宗教仪式、教民的来源、和教法渊源的不同,本文将拉萨的穆斯林分成五个部分。第一、第二部分,按照他们礼拜寺的不同,分别定名为小寺系统和大寺系统。第三部分是格底目,第四部分是西道堂,第五部分将剩下的穆斯林都包括在内,称之为其他。
一、小寺系统
现在知道,小清真寺系统穆斯林早在17世纪中叶受封地于五世**喇嘛时,就于拉萨西郊修建了礼拜堂。小清真寺是小寺系统穆斯林的第三座礼拜堂,位于大昭寺东南饶赛居委会内,是本世纪20年代专为城内的印巴(主要是克什米尔一带)、尼泊尔诸国穆斯林礼拜而修建的。(注:1.据笔者调查,拉萨现在共有清真礼拜堂六处,小寺系统共有三处,西郊长契林长内有大小两处,饶赛巷有一处;大寺系统有两处,一处在河坝林,一处在北郊回族墓地;格底目有一处。2.小清真寺的建寺时间有疑问,此据《拉萨文物志》。)
1959年前,小寺系统拥有阿訇多达30名。他们多是拉萨土生土长,也多是受学于拉萨。他们的师承有国外的,如木比,他曾于40年代授学拉萨,后与小寺系统发生严重的纠纷;也有内地的,如尤素(马子良),来自宁夏,和平解放前在拉萨执教约两三年,后移居沙特阿拉伯。(注:马子良(尤素)离开拉萨是十八军到达拉萨之前。大寺海桑阿訇1957年第一次去麦加朝圣时,曾见过他;1984年海桑第二次去时,他已归真。)他培养弟子十多人。这十多人中,有大寺阿訇,如小牙牙,他曾授学现在小寺的阿訇哈立木·阿不都;也有小寺阿訇。
这13名阿訇中,有阿不都·阿几、阿姆多啦、哈立木、穆萨、古兰姆、革尼等人。此时,小寺系统还设有专职宣礼人,即穆安津,曾由各朗玛生担任。
1959年,西藏叛乱中,小寺系统基本上没有受到冲击。1960年上半年,西藏工委制定针对小寺系统穆斯林的国籍,认定细则并实施。结果,小寺系统穆斯林回克什米尔的有140户,回尼泊尔的有15户左右,余18户。小寺系统30名阿訇尽数离开拉萨。为了维持宗教活动,大寺阿訇沃沮和小牙牙兼任小寺阿訇。阿不都·哈立木一家回克什米尔后,其父哈比希由于在1959年前曾但任过职务,被怀疑为中共特务,不得已于1961年返回拉萨。(另一户去尼泊尔的穆斯林也返回了拉萨)哈立木就学于牙牙阿訇。1966年文革开始,沃沮和牙牙不再主持小寺宗教活动,哈立木接手主持,时年15岁。
从1960年开始,小寺系统的许多惯行宗教仪式、义务就发生了变迁。如30阿訇齐集坟前念颂《古兰经》,一人负责一章、同时念,就不存在了;又如搭救亡人的举措,牙牙阿訇时曾沿袭,到哈立木与海桑时期,就不干“尔曼里”搭救亡人了。
小清真寺由于其教民的特殊来源,加之又靠近当时的尼泊尔领事馆,尼人要做主麻,必须到清真寺,所以,文革中小寺的宗教活动丝毫未受影响。大寺系统的不少教民也到小寺去做礼拜,在人数上超过了小寺系统。
二三十年间,小寺只有阿訇一人。到1993年左右,小寺才又培养出另外三名阿訇:哈米都、赛福鼎(两人系哈立木弟弟)和叶巴尔。他们都是先在哈立木手下学习,打好基础后才去印度,学成反国的。
小寺系统在教派上属逊尼,教法上属哈乃斐。
80年代以来,介绍和研究拉萨回族的文章,大都把清真寺的组织定为三掌教,这是不对的。以小寺来说,三掌教中的伊玛目、海推布、以及穆赞,前两者实际上是一个人,以前是,现在也是;有穆赞,但现在不是固定的,有时伊玛目兼做海推布和穆赞的事。所以,将小寺系统的宗教组织定为教长制是切合实情的。
在宗教上,小寺系统将协若阿提(教乘)放在首位。圣训要经伊玛目剖析后才遵循。对《古兰经》中的“木特沙比哈提”(隐晦的经文)文章,可以解释,并承认解释。前三辈对同一问题的解释有不同,可以根据《古兰经》和圣训分辨;对不好的解释,可以反对。小寺系统不主张给真主安拉定具体的方位,认为真主在心中,真主无处不在。
礼拜。小寺系统在礼拜时,主命拜完了以后和副拜完了以后,各做都哇一次。比兴(撇什尼,即晌礼)礼要抬三次手。主麻曰礼十二拜,即主麻六拜加圣行拜六拜,不礼晌礼的十拜。尔德拜从来都在寺中进行,不去荒郊。礼拜打坐,念到作证词时,要举右食指,表示真主独一。礼拜期间,伊玛目高念法蒂哈时,不要求随拜人低念,只要求听。
斋功。斋月前一月第14日要转白拉提,不宰牲,只念经和布道,都在西郊。(注:即西郊长契林长礼拜寺。《西藏志》之《寺庙》:长契园,在布达拉西五里许,劳湖柳林内,乃缠头回民礼拜之所,有鱼池、经堂、礼拜台,花草芳菲可人。)完了以后,吃斋饭波掠(po-lovo),也给穷人钱。
闭斋前,初一晚上看月,如见月,初二闭斋。见不到月,就在初三闭斋。斋月的第14夜不纪念女圣纪,第26日晚,坐夜。坐夜要先到小清真寺念经、布道。约晚上11时左右,一部分人回家,一部分人在寺中坐夜。如果斋期只有28天,以后要补一天。开斋时间的确定办法与闭斋时间的确定办法完全相同,开斋时实行先拜后开。
课功。拉萨没有“乌舍尔”(向农民征收的),而“则长特”(天课)只针对富裕人户。这是在斋月期间,富户按除去生活费外所挣钱的剩余部分的2.5%的比例,直接将钱布施给贫穷的人。开斋节的早上,晨礼以后,富户按家中人口以每人五元的份额,在小寺直接散给穷人的,叫做扉提耶。除此两项以外,如果平时也布施,则叫做萨提嘎(或译索得格,施舍之意)。这当然更好。
朝功。小寺系约250名穆斯林中,去过麦加的,共有六名,一名已归真。(注:调查数据。吴建伟主编《中国清真寺综览》(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第302页)上录了七个朝觐哈吉的人名。)哈立木教长朝觐的路线,先到尼泊尔,再从尼泊尔坐飞机到巴基斯坦的卡拉奇,再飞沙特阿拉伯。来回约需人民币1.5万元,时间约需45天。(都以尼泊尔为起点和终点来计算)
在丧葬方面,小寺阿訇为临终的人念“朵把”(讨白),到“真主独一”时,临终者可以举右食指,也可以用眼睛来表示,做到能让人明白就可以了。送葬时不穿白戴孝,送的人衣服与平时没有多大差别。家属可以在家中哭,但不允许在坟上器。举行葬礼时,主张不要费达(费提耶)。如死者家属给,可以拿,但要转给穷人。上坟念经,不点香。在坟上念经,是一人念,其他人听。做都哇时,要面对坟墓,向西方,不许围坟墓做都哇。不为亡人宵夜,也不崇拜圣墓。
婚姻方面,没有媒人这一说。开先,一方父母看中别家的孩子,就带上茶和装有食物的竹盒(挪吗,slo-ma)去那一家,双方父母说得差不多了,就看子女同不同意。成亲时,双方要分开请客。在哪家入洞房,要看婚后夫妻住在哪一家。婚后要回娘家。婚后子女与父母并不分门立户。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聘金的说法。如果离婚,先要为男女方各找两人,由他们分别劝导。劝导无效,六人齐集于阿訇面前,阿訇问三次后,就可以分手。涉及到财产纠纷,则去法院,一般是平分。
宗教教育。1959年前,小寺系统没有学校。现在的学校是1980年开始办的,有学生五十名左右,一般晚上七至九点学习,主要是阿拉伯文和乌尔都文,都是经典方面的内容。现由教长哈立木、叶巴尔、哈立木父和哈立木一弟四人授学。要做到阿訇,一般需要学12年时间。哈立木今年46岁,八岁以前曾从小寺的阿訇学习,后来曾在印度学习一年多。定居拉萨后,从大寺小牙牙学习,约有五年时间。他学阿文《古兰经》约有两年,乌尔都文有七年。自学藏语文时间更长。没有系统学过班牙尼(阿拉伯语修辞学)、算勒夫(词法)、尕最(古兰经注)等课程。教长而外的三名阿訇,先曾在拉萨哈立木手下学习了四年,在印度又学习了八年。
在宗教仪礼方面,还有一些情况:1.阿訇、满拉为教徒念经,不要“乜贴”。如果人家坚持要送,为不使别人生气,是食物,吃,是钱财,收下后转送穷人。2.男子如果留耳须(利毫耶)好,就留,不好,剃。女子要盖头,但现在多不讲究。男子留不留满头没有多大关系。3.主张先念后吃。
俗务的管理,有“板吉”。1959年前,小寺系统先选出“穆民头人”(kha-che-dpon-po,有译音为长契本布的)一人,送**喇嘛批准后,再由他组织四人,成立“板吉”。(注:藏文kha-che一词,最初是指喀什米尔这个地方,后来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针对大小寺的区别,如果用以指小寺,本文译作穆民;如果用以指大寺及其他,本文译作回族。穆民头人的批准者,是**喇嘛,与大寺由农牧厅批准不一样。)波斯语“板吉”是五人的意思。这个五人团下面,又有六小,其中两人负责房屋管理,两人负责寺庙管理,另两人负责会计和出纳,总计11人。头人三年一换。据档案记录,土虎年(1938年)在任的“五人团”是:穆民头人萨玛都,正助理玛的,副助理各朗纳必,吉萨各朗玛生,的足。(注:档案记录。)1959年前,小寺系统穆民头人是哈比布和各朗玛生。现在的组织是民管会,也是11人。本届还在的有六人,其中主任一人,由哈立木的父亲哈比布担任;副主任一人,由郭拉玛拉担任;会计是玛玛,出纳是巴习啦,出纳助手是拉比;此外,还包括教长哈立木。去世的五人中,有两人是副主任,三人是助手。11人统管伙食、房屋维修、林卡等事务。
经济收入只有房租一项。
二、大寺系统
据传,大清真寺礼拜堂的历史最早要上溯到元代,明代已确切得知有了清真寺。(注:此系马玉贵所告,故存录。)清代,大寺屡有修缮的记录。
大清真寺的组织,也是教长制。大寺称教长又有伊玛目和开学阿訇。本世纪中,大寺系统的掌教大致为:
1.阿訇撒康教长。(注:这位教长姓名已佚,今人仅能叫出他曾居住过的房屋名字,地址在今天的哈达旅馆。撒康,藏文作za-khang,饭馆、饭堂之意。他在马良俊之前任教长是很确实的。)
2.马良俊教长。(注:马良俊(1887年—1971年),曾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有文献写作马良俊。据马玉贵回忆,他自己去内地求学(约1933年底1934年初)之前,马良俊已是大阿訇,而海桑的父亲(1863年生,84岁时曾与海桑朝觐麦加)是其助手。)(1907年—1966年)
3.沃沮教长。(1966年—约1978年)
4.哈比布教长。(约1978年—1981年)
5.海桑教长。(注:海桑(1922年—1997年3月),又叫马耀明,祖籍四川成都皇城坝,父母营商。曾任拉萨市政协常委委员、区人大委员、全国伊协常委。)(1981年—1983年)
6.索勒玛尼教长。(1983年—1986年)
7.海桑教长。(1986年—1997年)
8.亚古教长。(1997年~ )
大寺系统属逊尼派,教法上属哈乃斐学派。马良俊阿訇任教长后期,教内既有老教(格底目)色彩,也有新教(依黑瓦尼)色彩。与马良俊同属一代的阿訇,还有胡祖、特保、哈比布、奥里(比马良俊归真早)。他们大都是在拉萨受学而成的。
西北依黑瓦尼(新教)的广泛传播,当是20年代,马果园得到青海马家军阀支持以后的事。目前尚不清楚大寺系统最早是何时接触和接受新教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至迟到海桑等一行五人(另四人是阿都尔玛、沃沮、奥里和索勒玛尼)于1939年去青海西宁北关寺学习时,大寺系统的部分成员就开始接受依黑瓦尼的思想了。
海桑先在北关寺学经,后去白庄(音)吉热(音)大寺、上午庄(音)那布张(音)大寺和东关大寺等处,历时约10年。
他们从青海回来后,并不能马上公开传授伊黑瓦尼教义。50年代有一位叫薛文波的,曾写下这样一段话:
拉萨伊斯兰教是旧派。自然,马良俊教长是个执大旗的人。但是,新教势力依然潜伏着。如前文所述,有些年轻的阿訇是从甘青等地读经回来的,染上很浓厚的新教色彩。他们不能普遍的发挥力量,充其量在大殿上作个讲演罢了。内容也只按教长意旨来说,不能涉及新旧派问题。大家都有这样的看法,假使大教长谢世,新教力量可能取旧教而代之。(注:薛文波,《拉萨的回族》,《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2期。)到文革时,大寺虽更换了教长,但已没有任何宗教活动。1981年,大清真寺开放,海桑出任教长。期间,办了夜校,回族凡在15岁至40岁之间的,都到夜校学习伊斯兰教基础知识。夜校分两个班,高级班由海桑任教,初级班由阿都尔玛任教。(注:阿都尔玛,1986年后任城关区政协委员,原住清真寺内,后由于娶一藏族女子,回族内部海桑等人有意见,遂迁出。)海桑在此任期间,用了约两年时间(1982,1983)做宣传,革掉不合伊斯兰教的许多仪礼,带有比较浓厚的“凭经行教”、“尊经革俗”色彩。笔者在调查时(1997年1月—1997年2月),海桑阿訇曾对笔者说:“我们是伊黑瓦尼。”不过,伊黑瓦尼的贯彻是不彻底的。现在大寺既有格底目(老教)色彩,(特别是四川老教色彩)又有伊黑瓦尼色彩,故而带有兼容并包的性质。(注:世居回族自己多不认为属于某个教派,主张拉萨没有教派之分。)
宗教以外,本世纪中与大寺系统有重大关联的历史事件有:1.1947年,嘎厦政府禁止藏族贵族与回族通婚。(注:档案记录。)2.1959年,西藏发生叛乱,大清真寺被叛匪烧毁。3.1960年秋,回民拒粮事件及其26年的解决过程。4.文革的冲击。
1960年秋,小寺系统经国籍认定后,大部分已离开拉萨。大寺系统和小寺系统长期通婚,相互有亲缘关系的,约占85%左右。印度驻拉萨总领事馆迎合大寺系统回族与小寺穆民和这种关系有关的心理要求,煽动、蛊惑大寺系统回族出国定居。少数大寺回民公开提出出国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便酿成了对立闹事情绪。不少回民集中到北郊格格霞(回族墓地兼林卡),搭帐篷生活,拒绝领取国家口粮,自行购粮,并要求印度总领馆给予支持和帮助,得到了实际响应。相当一部分回族职工在这一事件中离岗。当时,西藏工委各级组织进行了规劝,但没有效果。后来,军队出面暂时解决了问题。
1962年11月11日,这一事件被定为“回民闹事”案。此案陆续逮捕了19人,拘留了11人。(包括文革前一人)1970年12月,拉萨市革命委员会将此案定为回族“叛国集团”案。1980年7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在(80)32号文件中,对此案予以平反。此案的遗留问题到1986年8月才基本处理完毕。这一事件,总共涉及56人,占1960年时大寺回族的9%,其中包括全国伊协会员马明忠,区政协委员、教长马良俊等人。
文革当中,大寺礼拜殿被用作群众开会、唱歌、跳舞的场所。大寺和寺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都归河坝林居民委员会所有。文革后,大寺财产损失很大。
大寺系统回族的民族感情和宗教信仰在这起事件和这场动乱中,受到极大的打击和伤害。
大寺系统在宗教上认为,圣训应当遵循,但不一定要经伊玛目剖析后才可以遵循;同时承认对《古兰经》中的“木特沙比哈提”文章的解释。至于真主安拉的方位,不能将其定出来。前三辈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根据《古兰经》、圣训和依黑瓦尼的主张来判定正误。
礼拜。礼拜时,主命拜和副拜完结后,做都哇一次。主麻日,单礼晌礼。尔德拜同小寺一样,只在寺中进行,并不去荒郊。(注:穆民荒郊礼拜受到原噶厦地方政府的限制。)礼拜打坐,念到作证词时,要举右食指,表示真主独一。礼拜期间,伊玛目高念法蒂哈时,随拜人不用跟念。
斋功。确定闭斋和开斋时间的方法,大小寺完全相同。斋月的第14夜不纪念女圣纪。第27日要坐夜,称“嘎德热”(盖德尔)。大寺要在寺中讲经,到11点才停止。如果斋月只有28天,要补斋两天;如是29天,不用补斋。开斋是先拜后开。
斋月前一个月转“白拉提”,称“热比阿哦尼”,要在寺里聚会、念经、礼拜和赞圣。完结以后,由大寺特有的组织“穆日地”供寺餐一顿。有能力的人户也请穷人。
课功。斋月中的则长提(天课)与小寺同。开斋日晨礼以后,在大寺中给穷人散钱,按(富户)每人四元的数额散。
朝功。民主改革以前,大寺系统的回族去麦加朝觐的人不多,走的路线大致是从拉萨去亚东,骑马或坐车。从亚东出境到锡金,再转印度的加尔各答去孟买,之后,可以坐飞机或乘船去沙特。来回约需六个月,大洋两千元左右。现在去朝觐,大多先到北京,由全国伊协组织统一去。需时两个月,人民币三万元左右。
丧葬方面,大寺系统为临终者念“朵白”(讨白)并不要求临终者举右食指。穷人送不起“埋体”(殡),有穆日地来负责。穆日地是回族去世以后,专门负责殡葬的自发组织。(这个组织,从1966年到1986年,中断了20年)送葬时不穿白戴孝。家属在家中哭,到坟上不允许哭。坟上念经,不点香;念经是一人念,众人听;之后做都哇,是面向坟墓围成一圈。不为亡人宵夜。不拜圣人墓,不叩头,站着祈祷。对历史上的十四巴巴,(注:巴巴,这里当指拉萨回族历史上宗教修养深的男性父老的敬称。)只为之祈祷,承认是贵人,但不崇拜,也不固定时间去。
婚姻方面。经过提亲,确定结婚日期后,男女双方在婚仪前,各自由伴人陪去寺中大净。婚仪的第一天,男方请客,来宾包括男方亲戚、女方亲戚和女方的伴娘。第二天做@①木提,在清真寺婚礼堂进行。参加者包括双方提亲人、新娘新郎、陪伴人和全部阿訇。阿訇问三次愿不愿意,得到肯定回答后,念涅戈提(即尼卡哈),包括哇孜(双方要担负责任,义务的重要性)。之后吃饭。第三天,女方请客。来宾包括男女双方亲戚、朋友。如果是入赘,新郎由陪伴人陪同去女方家,晚上就在女方家入洞房。如果来宾很多,也可以推迟一天。入洞房之前,男子要念朵热嘎提。入洞房之后,要先在洞房中礼拜。第四、第五天继续请客。藏族亲朋赠送哈达等礼物,也接受。
宗教教育方面。民主改革前,大寺设有回民小学、中学和大学。小学以学古兰经选段为主;中学以30卷阿文《古兰经》为主课;大学的目的旨在培养阿訇。三学都兼学藏汉文,大学还学乌尔都文。现在有回族学前班,主要学藏文、汉文、阿文《古兰经》和数学。经文只是宗教常识,用藏文拼音,所以学生只知音而不知字及字义。现在大寺也派人去巴基斯坦学经,主要是培养教长接班人的。
宗教仪礼的其他方面,还有:1.阿訇、满拉为教徒念经,收“乜贴”。但念经的情况不多。2.不要求留耳须。头留满。妇女礼拜时要盖头,平时不要求。去过麦和的,也自己盖头。3.主张吃了不念,念了不吃。4.民主改革以前对妇女的限制很严。
大寺的俗务,民主改革前由乡老组织负责。乡老组织设总乡约(相似于乡长)一人,“保正”两人,都是选举或前任乡约先推荐再选举产生后,报噶厦政府的农牧厅(索朗列空)批准,三年一换。下面有八人,分工负责具体俗务:两人管库,两人管钱,两人管房,两人管尾。尾,指杀牛宰羊要向嘎厦政府交的税,有皮和尾。乡老组织的变化形式,是现在的民管会。民管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民主推选,市民宗局批准。下面有七人,一人负责管理屠宰,两人管财务,两人管伙食,两人管房屋维修和管理。第一任民管会主任是在哈比布担任教长时期,由另一同名为哈比布的人担任。当时民管会共有五人,教长为其中之一。
60年代,原乡老中的总乡约、保正等都进入各级政协或佛协工作。
大寺在民主改革前,最高职权在掌教(伊玛目),其次是阿訇,宗法权利最大,设有监房、脚链、手铐、皮鞭等刑具,对触犯法规者施以刑法。大的案件,寺内实在无法处置,向农牧厅汇报,并由它处理。这些案件的情况,由于农牧厅的档案还没有整理出来,所以还不太清楚。
三、格底目在拉萨
格底目是阿拉伯语,尊古的意思,所以称老古派、尊古派,普遍称为老教,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一派。最早传入我国的伊斯兰教派就是格底目。
根据调查材料看来,大寺系统在马良俊阿訇任教长时,老教占主导地位,新教已渗透进来。现在要说的,是大小寺之外由内地来拉萨的格底目教民。
早在80年代初,内地流动回族就已开始在拉萨活动。约在1981年,临夏回族自治州驻拉萨办事处就有回族聚集礼拜。从那时起,直到80年代末,多是格底目教民;礼拜时没有礼拜堂,约20人聚集于小屋中进行。80年代末,在办事处内修了一座两层楼的礼拜殿,底层住人,上层礼拜。后受大寺的干预,礼拜殿被拆除。后复置一平房礼拜殿。今殿内,有1992年3月甘肃广河县三甲集镇的穆斯林(有一部分在拉萨)所赠锦旗一面,上题:“为甘肃临夏驻拉萨办事处的穆斯林庆祝尔德节志禧”,正书“真心拜主”。有甘肃广河县沙他沟清真寺于1995年10月赠送的锦旗一面,上题:“赠给临夏办事处穆斯林众兄弟”,正书“教法三乘”。有山南清真寺于1996年9月27日赠送的锦旗一面,上题:“贺拉萨驻临夏办事处清真寺纪念穆圣诞辰”,正书“性海道源”。据此可知,此礼拜殿称清真寺,当自1996年9月后始。
1990年时,办事处有一年轻阿訇,但不常其居。1991年,广河县阿訇卡福寿(1937.1.5— )来担任开学阿訇,宗教活动在复修的一间简陋礼拜殿内进行。卡福寿是第一位专职阿訇。
格底目礼拜堂平时礼拜约二三十人,这当中又多是老年人。主麻日约100至300人,多是格底目教民。来此礼拜的,有少数依黑瓦尼教民,办事处内的两三名苏菲派哲赫忍耶教民也在这里礼拜。在拉萨的维族,在“尔德节”期间也有来此礼拜的。
在教务方面,格底目礼拜堂阿訇一人兼海推布(协教)和麻藏(穆赞,穆安津,宣礼人)。宣礼时不用喇叭,只用一截旧铁管悬于堂屋拐角,礼拜前敲管。但办事处邻近单位有反映,说晚上敲钟影响了他们休息,后改用电铃。
格底目教民在拉萨较多,办事处礼拜堂是他们的集中礼拜点,但也有去大寺礼拜的。出门在外,新老教的界限就不大严格了。
在宗教上,临夏办事处格底目礼拜堂与大小寺系统都有往来,而与小寺往来较密。在卡福寿阿訇时,小寺与老教礼拜堂常互相请阿訇念经;而在大寺方面,多是大寺阿訇受请。
在西郊自治区党校后面高山山脊上,有一处礼拜石台,是17世纪受封地于五世**喇嘛的阿訇叶尔古柏做礼拜的地方。格底目教徒到拉萨后,认同这段历史和叶尔古柏,并到此地礼拜。1997年初,卡福寿就曾在此礼拜过。
拉萨市内的回族餐厅要请阿訇宰牲,是到格底目这里来。
四、西道堂
西道堂是中国伊斯兰教派中非常独特的一个教派。西道堂教徒在西藏主要以拉萨和昌都为多,拉萨约有五六十人,昌都约有六七十人,在日喀则和亚东也有少部分。从宗教地位上说,以昌都为高。
昌都在清朝初年就建有清真寺,当时称“陕西回馆”,主要是当时少数回族修建的。17年后,1719年另建清真寺,“回馆”改称“会馆”。清真寺在文革中被拆毁,直到1991年12月才重建起新寺。在昌都,藏回人少,现在才36户190余人,又长期没有过宗教生活,宗教意识、生活习惯逐渐湮灭于藏文化中。外来回族200来人中,临夏人约有十余户30余人,临潭上寺、下寺(当属北庄门宦)约有二三十人;而西道堂达到六七十人。所以昌都清真寺聘请一位西道堂的阿訇马全福,已有五年多。
西道堂的教派特点,在于主动融入儒家文化。他们的简则中说:“本道堂根据伊斯兰教教义,综述伊斯兰教正统,以宣传金陵介廉氏学说,而以本国文化宣扬伊斯兰教学理,务使本国同胞了解伊斯兰教教义为宗旨。”(注: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194页。)天兴隆是西道堂解放前就创下的商号,现在已继承下来并开始扩展。拉萨天兴隆在饶赛巷(rab-gsal)七号的租屋中,有两幅汉字书法,一是“遇贫贱而坚,处富贵而不淫”;一是唐太宗百字联:
耕夫役役,多无隔宿之粮;织女婆婆,少有御寒之衣;日食三餐,当思农夫之苦;身穿一缕,每念织女之劳。寸丝千命,匙饭百鞭。无功受禄,寝食不安。交有德之朋,绝无义之友;取本分之财,戒无名之酒。常怀克己之心,闭却是非之口。若能依朕斯言,富贵功名可久。
这是前任经理马凤义的弟弟书写来与哥哥共勉的,其弟现在甘南师专任教。
西道堂与其他教派明显的不同,在于它赞颂、纪念自己的教祖和教中圣人。目前主要有四个纪念日(农历),除了遵从伊斯兰教教规上的节日之外,西道堂还要纪念这四个祭日。在昌都,纪念祭日有时在寺中,有时是在教徒住处。在拉萨,都是在教徒住处进行。纪念日相聚,念《古兰经》、《卯路提》(赞圣诗)和《满丹夜合》(赞圣诗)。此外还要吃一顿饭,钱由教徒凑集。念经是由西道堂的阿訇来念。拉萨天兴隆的住处较宽敞,所以常在这里聚会。
西道堂教民在拉萨作礼拜,主麻日去小清真寺。大清真寺传依黑瓦尼,只赞真主,不主张宰牲,这些都与西道堂有出入。而小寺奉行较古,有老教色彩,与西道堂相近,所以都去小寺过节、礼拜。小寺礼拜中做都哇两次,西道堂也如此。天兴隆一天五礼中,只脯礼常不能持守,其他四礼多能坚持下来,主麻则是必做的。
在西藏,西道堂与其他教派、门宦之间,谨守着互不揭短攻击、互不干涉的例规。而且,其他教派、门宦有开店,结婚,逢年过节,还要互相庆贺、请客。西道堂纪念、圣人祭日,还可请世居回族和其他教派、门宦参加。
西道堂以营商闻名,解放前就在藏区广泛活动。今天的西道堂教民,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在西藏各地活动的。除天兴隆外,其他人都是做个体生意的。天兴隆设点昌都、亚东和拉萨,从事绸缎买卖。个体经营者有开商店的,下乡收购、转卖皮货、虫草等的,也有做玉石生意的。
五、其他
前文提到了哲赫忍耶和维族穆斯林。实际上,拉萨穆斯林中还有其他的派别以及门宦,由于调查工作不够,这一部分还不能写出来。(注:本调查主要是笔者1997年元月至二月完成的;七月至八月,又与周传斌进行过第二次调查。第一次调查后写出初稿;第二次调查后,周传斌修改过一次。文中资料,或辑录史料,或实录采访所得。受访人如下:阿不都·哈立木教长(小寺)、海桑教长(大寺)、卡福寿、卡拉海麦(格底目)、马文耀(西道堂)、伊苏(大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哈比布(小寺民管会主任)、杨执中、马光明(大寺民管会正副主任)、赵伯传(75岁,大寺)、马玉贵(75岁,西藏自治区政协)、赵士奇(西藏广播电视报副总编)、陶长松(《西藏研究》编辑)、宁世群(新华分社副社长)、易卜拉欣·黑麦(新教)等。致谢。)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口加涅右
本文原载:《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01期,转载自:中穆网。http://www.2musli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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