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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蓝皮书评强拆兴教寺事件:"申遗"难掩挟佛敛财
发布时间: 2015/7/31日    【字体:
作者:周齐
关键词:  宗教蓝皮书 强拆兴教寺事件 申遗 敛财  
 
核心提示:20155月,全面综述2013年全年中国宗教发展情况的《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4)》出版。该书的“佛教分报告”,用大篇幅详细介绍了2013年与佛教界遇到的三件大事——“戏谑法海事件”“兴教寺事件”“瑞云寺事件”。基于三大事件的深广影响力,该佛教分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下文为《2013年中国佛教发展形势及其热点事件评析报告》关于西安兴教寺事件的叙述。
 
2013年引起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事件主要有三件,一是年初开始的由于佛教信众抵制和抗议戏谑佛教歌曲而引发的争议,二是西安兴教寺因丝路申遗工作而险些造成驱僧夺寺事件,三是福州瑞云寺因危房改造而遭强拆事件。
 
戏谑佛教歌曲事件内容详见:宗教蓝皮书评戏谑佛教歌曲事件:言论自由也应尊重宗教感情
 
西安兴教寺事件、福州瑞云寺事件及其评议与反思
 
2013年的中国佛教,尽管整体发展平稳且持续繁荣,但是,先是被前面讲到的那首戏谑佛教的“神曲”搅乱了视听,紧接着,从年初到年尾,从西安到福州,又因两起拆庙事件激起的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而搅乱了平静。两起拆庙事件,即兴教寺事件和瑞云寺事件。
 
西安兴教寺事件及其舆情
 
此事件被社会广泛知晓是在20134月间,但事情的发端则始于20124月。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是(李利安:《对兴教寺事件的一些思考》(作者提供,特此感谢)),陕西省确定了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名单,其中包括了兴教寺塔。(张宇明:《中国丝绸之路申遗陕西五遗迹首榜入围》,《西安晚报》2012418日)
 
兴教寺僧人当得知申遗过程中将进行大量拆迁后,立即提出异议。在无法改变拆迁方案的情况下,兴教寺住持宽池法师提出退出申遗的请求,但未获许可。
 
201337日,西安市各相关部门到兴教寺视察申遗工作。次日,在没有征得兴教寺僧人同意的情况下,《西安市长安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兴教寺塔申遗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下达到兴教寺,要求在530日之前完成对寺院约2/3建筑的拆除。
 
4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兴教寺因为申遗将遭受大规模拆迁的新闻。(高龙:《拆迁逼近玄奘埋骨古刹》,《南方都市报》2012410日)
 
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众多媒体和六小龄童等知名人士纷纷给予高度关注,网络上的谴责与质疑之声更是铺天盖地。
 
凤凰网以“530日前拆兴教寺佛教学者紧急呼吁阻止”为题,刊登了西北大学李利安教授的观点及其呼吁停止拆迁的六条理由,这则报道一天之内就有30多万人次阅读和回应。(参见http://fo.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4/11/24112888_0.shtml
 
此后,有关方面宣布拆除的建筑均非文物,且为违规建筑,并公布了调整后的拆迁方案,但拆迁面积仍然占到寺院总建筑面积的一半左右;寺院再次提交了退出申遗的正式书面申请,旋又发布了《维护兴教寺僧团的生存权和僧团与玄奘塔一体性的请示》,认为兴教寺是被强行绑架和被申遗。
 
与此同时,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中国佛教协会、中国玄奘研究中心等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学术单位对此都发表了声明,中央级和地方等众多电视台,《南方都市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民族报》《中国青年报》《华商报》等报纸和各大网站,甚至海外媒体均连续予以报道,教界高僧、学者纷纷发言、著文,数千万网民积极参与,抨击、担忧、辩论、建议等充斥网络,并出现大量激烈反应,由此形成西安“兴教寺事件”。
 
兴教寺创建于唐初,又名“慈恩塔院”,全称护国兴教寺,位于西安城南约20公里处的少陵原畔。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大师于麟德元年(664)圆寂后,唐高宗于总章二年(669)颁敕命,将玄奘大师灵骨迁移于此,建塔安奉,后又因塔建寺。唐肃宗拜谒玄奘大师灵塔时,题额“兴教”,遂称寺院为兴教寺。
 
兴教寺之所以重要和知名,是因为该寺是唯识宗最完整也是最重要的祖师舍利供奉地,被尊为中国佛教唯识宗的祖庭,是中国佛教圣地之一。
 
如前所述,该寺起因于玄奘大师,此后,玄奘大师最著名的弟子窥基法师于唐永淳元年(682)圆寂后,陪葬玄奘塔右侧,名慈恩塔;玄奘大师最著名的外国弟子圆测法师,本为新罗国王孙,师从玄奘大师后卓有成就,因常居长安西明寺,人称西明法师,宋政和五年(1115),后人将葬于长安丰德寺东岭的圆测法师骨骸迁移陪葬于玄奘法师塔左侧,名西明塔。
 
至此,兴教寺内的成“品”字结构的玄奘师徒三塔,即成为佛教徒心中的圣地,也是佛教在中国发展的纪念碑和难得存世的唐宋遗物。
 
1961年兴教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汉传佛教全国重点寺院。
 
历经千百年的演变与积淀,兴教寺既是佛教历史遗迹,也是当代佛教胜迹。它记录了唐代的兴建、民国的复兴和改革开放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终完善(米文孝:《长安兴教寺》,《陕西日报》2000615日)的历史足迹。
 
兴教寺的塔、寺等建筑与僧俗信众相应的佛教信仰活动早已形成完整一体的模式,具有独特的文化统一性,“撤走其中任何一个历史坐标,不但兴教寺的法脉难续,历史记忆可能中断,而且兴教寺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会严重受损”(李利安:《对兴教寺事件的一些思考》)。
 
兴教寺事件被披露后,经历了一波三折的社会舆论焦点变换。一开始人们以为兴教寺因申遗遭拆寺,文物古迹将被拆毁,甚至还误以为玄奘塔也会被拆除,社会大众舆论聚焦在“毁寺申遗”上,痛斥之声一片。
 
后据411日央视新闻所说,只拆除4000平方米,保留2000平方米,寺方亦证实申遗计划如此。面对寺院阻力和社会舆论压力,有关方面411日出示了经过紧急调整后的拆除清单,但拆除建筑总面积依然占兴教寺总面积大约一半,重新保留的建筑被作他用,如作申遗与保护管理办公室等。
 
随着相关方面的说明与表态,社会大众担心拆寺的焦虑情绪迅速消退。尤其是在经国家文物局、西安市文物局以及国家著名文物专家的阐释之后,为申遗拆迁部分违规建筑似乎变得“合情合理”。
 
但是,事情的性质并非如此简单,很多有识之士很快注意到所谓的非文物的寺院殿堂被拆除是否合理的问题。于是,舆论焦点再次转变。
 
正如兴教寺在《关于退出申遗工作的报告》中所说,“如拆除斋堂、僧寮,僧人将失去食宿的基本生活保障”(兴教寺:《关于退出申遗工作的报告》,兴教寺单独印行散发本,20134月),其性质则如兴教寺在《维护兴教寺僧团的生存权和僧团与玄奘塔一体性的请示》中所说,“兴教寺拆除这么多的建筑,僧团失去食宿的根本保证,等于是破坏了僧团,毁坏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强行绑架兴教寺拆除大量建筑,迁出僧团,实际上是对兴教寺塔使用权的转移和宗教活动场功能的变更”。(兴教寺:《维护兴教寺僧团的生存权和僧团与玄奘塔一体性的请示》,兴教寺单独印行散发本,20134月)
 
这使得社会舆论注意到有关部门不仅有“拆庙”之嫌,还有“驱僧”之意的问题。
 
中国佛教协会也公开表态,认为如果在兴教寺强行实施大规模拆迁,其“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进行,兴教寺必然丧失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
 
中国佛教协会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诚如李利安教授的分析,寺院如果缺少或者没有宗教活动,或只将其作为文物古迹,乃至成为没有活的灵魂的“文化遗产”,佛菩萨造像也将从礼拜对象变为欣赏对象。圣物变为文物,法相变为艺术,若如此,兴教寺就可能成为被部分人士供起来,但被广大信徒抛弃的空壳。
 
不少高高在上的宗教类文化遗产,因为没有僧人居住,没有法事,没有香火而处于冷清摆设状态,这样被“保护”起来的文化遗产又有什么价值?(李利安:《对兴教寺事件的一些思考》)
 
与此同时,拆除补偿及搬迁问题也引起舆论关注。按照政府的说法,将在西韦村为兴教寺另建僧舍。但是,事实上,在兴教寺山坡下征地扩建寺院的计划仅仅是一种口头说法而已,地既没有征,规划与建设方案、资金也同样没有落实。因此,兴教寺僧人的担心和申请退出申遗的举动,也就完全能够理解了。
 
与此相关,另一个问题凸显出来,即僧人全部或者大部分迁出寺院、寺院被“开发”在文化园区中,兴教寺的宗教功能即可能转变、僧人合法权益面临威胁,这种担忧也很快成为舆论关切的又一个问题。
 
中国佛教协会在发言中即明确指出:“若将兴教寺改建为佛教文化风景区,更是直接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任何改变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否则是无效和非法的”。(中国佛教协会:《中佛协强烈反对兴教寺拆迁强拆侵犯佛教权益》,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42日)
 
中国佛教协会拿出“国务院”这样的尚方宝剑来护卫兴教寺,可见佛教界对于这个事件的重视程度。
 
不仅在佛教界,自兴教寺事件披露以来,上万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参与到对于此事件的讨论中,尤其是有主流媒体加入,从而使得这一事件的分量、受社会关注的程度都大大增加。
 
而且,由于多年来一些名寺被商业化开发,被一些利益团体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圈占,甚至被谋划“上市”等现象泛滥,佛教因之被污染、权益被侵害,已经让人们非常反感甚至痛恨。
 
因而,兴教寺事件出来后,随即引起人们对于这个有着1300多年历史的古寺的命运的深切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
 
李利安教授的《对兴教寺事件的一些思考》一文综合各方面的反思意见,比较实际和全面地概况了兴教寺被申遗事件中引起争议和有待探讨的方面。
 
第一,遗产主要利益方被漠视。兴教寺申遗主要是一个官方的行为,申遗者实际上是官方以及官方组织的专家团队,遗产代表则是兴教寺,属于被申请方。
 
按照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相关规定,利益相关方的同意与积极参与是申遗的前提。而在本次申遗活动中,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未实现高度的合一,甚至在很多方面出现割裂,兴教寺被排斥在申遗核心队伍之外,他们的申诉甚至被相关领导明确回应为“不用考虑”。尽管有西安佛教协会会长增勤法师等从中协调与力争,但佛教界的意见很难被理解。
 
所以,在兴教寺看来,“申遗,他们原本是支持的,但兴教寺首先是一座宗教活动中心,其次才是文物建筑。西安市政府与文物保护部门没有接纳他们的不同意见”(李韵:《兴教寺拆除之惑》,《光明日报》2013412日)。他们的意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样的申遗是违背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精神的。
 
第二,兴教寺文化结构的一体性被忽视。其一,1000多年来的塔寺一体性格局因申遗所要遵循的所谓国际化标准而被强行割裂。三塔被抽出来申遗,被单独保护,看似是受到高度重视,实则直接割断文脉,隔绝地气,伤及三塔的灵魂,而拆除周边建筑进行绿化等所谓美化景观,却更是改变了遗产固有的文化生态。
 
其二,文物与圣物间的一体性被忽视。以申遗者的视角,作为宗教圣物的玄奘塔不过是文物,塔的宗教价值及僧人信众们赖以进行的宗教生活需要,以及同样具有神圣意义的其他殿堂因为不是文物而不被重视,并依据文物尤其是申遗的原则予以剪裁,从而出现大规模的拆除。
 
其三,僧寺关系的割裂。斋堂与僧舍被全部拆除,僧人将离开玄奘塔所在的传统寺域,1000多年僧寺塔一体的格局将被打破或遭受严重影响。只注重遗产之形式,却漠视遗产之内涵,如此申遗,遭到寺僧和信众的质疑与批驳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三,热烈的社会舆论得不到应有回应。与数千万民众的热烈讨论、密切关注,乃至愤怒声讨相对应的是有关方面的强词辩解与持续冷漠。
 
尤其是内情持续曝光后,社会舆论及民众意愿与申遗官方意图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民众难免有激愤与疑虑,申遗主管方应有澄清、解释的责任,甚至也应根据主流民意及时调整,等等。但遗憾的是,长时间没有令人满意的公开应对与真诚说明。
 
第四,宗教场所申遗却只有文物专家参与。兴教寺的玄奘塔是佛教圣迹,同时位于仍然使用的宗教活动场所之内。但此次申遗领导者是政府,主导者是文物专家,由于只注重文物特性而忽视宗教圣物特性,所以,既不重视佛教界的意见,也没认真征求佛教学者的建议,甚至连宗教政策方面的专家也未邀参与。
 
如此对待作为著名佛教活动场所的兴教寺,令海内外佛教信徒深受挫伤。如此申遗自然不免招人疑惑。
 
第五,涉及宗教文化的申遗却与宗教文化割裂。兴教寺被称为“护国兴教寺”,是阐发佛教义理,即“人心净则国土净,人心平则天下平”,所以,兴教能护国,而申遗方注重的则是兴教寺的经济功能。
 
2012年西安市长安区重点招商项目》中,就有“以兴教寺为景区核心,建设一个融旅游、文化、商贸、园林、观光、休闲度假、宗教体验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计划总投资2.3亿元”的宏伟构想。(《2012年西安市长安区重点招商项目》,《陕西日报》2012322日)
 
兴教寺僧人很担心:“大家都认为申遗是好事,但对于部分领导干部强调的‘大手笔、大动作’、‘好好运作’,实在让我们心有余悸。围寺敛财的事,绝不能发生!”(冯国、廖翊:《“唐僧”确无恙“申遗”是非多》,《人民日报》2013413日)
 
所以,无论借了申遗还是其他什么冠冕堂皇的名义,终究还是盖不住借佛敛财的目的。
 
在兴教寺事件上,与其说申遗有关部门及参与其中的某些公知因处理舆情不当而被围观,不如说此次申遗本身可疑之处就较多:只见文化遗产物质“财富”价值的申遗,“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利益裹胁下,一路狂奔”(冯雪梅:《申遗,正在逐利的路上狂奔》,《中国青年报》2013412日)。这也是社会舆论为什么那么激烈、民众为什么那么痛恨的原因。
 
冯骥才先生说:“很多地方对文化遗产的内涵与特性缺乏认识,仅仅将其作为一种产业资源,甚至简单地与地方政绩和经济收益挂钩。往往是某一遗产申报成功,列入名录,便大举开发。把文化遗产当作土地或矿产一样开发,其结果是热闹一时,不仅所获经济成果十分有限,而且会造成浪费,并对文化遗产本身造成根本性的破坏。”(冯骥才:《文化遗产保护要警惕商业化》,《人民日报》200964日)
 
(作者周齐教授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及儒释比较等研究。)
 
来源:中国宗教报告(2014) ;转自凤凰佛教,20150707日。
 http://fo.ifeng.com/a/20150706/4112676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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