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政教关系
 
释永信背后的宗教体制
发布时间: 2015/8/7日    【字体:
作者:长平
关键词:  释永信 宗教体制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遭人举报,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举报人称,释永信侵占庙产,与多名女性往来,并有私生子。少林寺回应称此纯属无中生有,恶意诽谤。少林寺及释永信长期受舆论关注,我曾于2007年登门访问数日,和释永信有较长时间的交谈。他为自己的种种争议行为作了解释和辩护,有些理由我觉得有必要拿出来讨论。
 
 
身为名寺住持,个人戒行和佛学造诣都至关重要。以内心的修为,超脱尘世的污染,正是佛法的教义之一。但是,作为一种社会事务,凡事都应该置于社会环境中来讨论。剥离社会环境而只谈个人道德,难以厘清问题。事实上,释永信身上的种种传言,也同样发生在中国另外一些著名寺庙的住持身上。
 
 
作为多届全国人大代表及青联委员,释永信对世俗政治非常熟悉。对于媒体的负面报道,他会威胁说,中宣部刚刚开了会,要求多做正面报道,你们怎么能够不遵照执行呢?听着这样的话,一方面我感觉,他以高僧大德之名位,竟然伙同玩弄这种政治大棒,十分可笑;另一方面,我也更多看到中宣部对社会文化的全面污染,佛门清静地甚矣如是,十分可耻。
 
 
释永信备受争议的事情是利用少林寺的世俗名声发展经济,多方赢利。他本人及少林寺诸多法师对此解释道,这是为了佛教事业的发展。没有说出来的潜台词是,他的同流合污,是万不得已,乃现代版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比如,他深知和地方领导搞好关系的重要性。当地政府曾经送他豪车,表彰他为地方旅游事业作出巨大贡献。但是释永信似乎并不想作出这么巨大的贡献--游客进山的门票及消费收入,大多归了地方政府。宗教场所当为广大信众所建,尤其是要为底层穷苦民众服务。高额门票拒绝的,恰是这些最需要宗教关怀的底层民众。释永信说,少林寺曾经试行一些重要的节日,比如正月初一十五,免费入寺,但是遭到当地政府的强烈反对,被迫作罢——因为这些节日正是旅游高峰,敛财佳日。
 
 
在中国南方有一些寺庙已做到免收门票,也许那是因为它们有幸未能成为地方政府的摇钱树。作为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的登封一带,古迹不胜枚举,当地政府对于少林寺的过分依赖,也限制了更多古代文化的发掘和研究。
 
 
◆方便控制的管理体制
 
 
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够左右寺庙,在于中共对宗教的意识形态控制,具体管理上是寺庙产权模糊,没有法人资格,诸事都得经宗教管理局、宗教事务委员会、旅游局、文化局及教育局审批。释永信对此念兹在兹,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议案。他的提法也是非常"懂政治"而策略化的。他曾对我表示,寺庙应当作为独立法人,持有寺庙产权。但是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他建议国内的宗教物产应该登记归国家所有,然后交给宗教界相关人员。换句话说,他不想受制于目前这些地方管理部门。
 
 
"归国家所有"的提法遭到一些宗教界人士的反对,认为其法理不通。以不合理的逻辑和手段,达到自认为合理的目标,正是中国很多官员的行事方式。
 
 
释永信称,除了研究佛法之外,他作为方丈还负有养活众僧、发展寺庙的职责。从一般观念上说,寺庙提供的"产品"应该是佛法修行,而"收入"来源主要靠"香火钱",也就是信众及社会捐赠。但是中国法律规定寺庙只能在宗教场所接受捐赠,通常也就是寺庙所在地一定范围内。地方政府圈山收取所谓景区游览费之后,一般信众进不来,买了门票的游客不必再捐。当然,外界传言少林寺等知名寺庙仅靠"香火钱"已经富得流油了。
 
中国佛教协会、国家宗教局及登封市宗教局都已对举报释永信一事作出回应,称将尽早查明真相,以正视听。舆论似乎在等待着欢呼揪出一个"坏和尚"的胜利。如果不检讨宗教管理体制,这种胜利不仅意义不足,而且也不大容易获得。
 
 
载于德国之声中文网,转自细节的力量的新浪博客,2015-08-0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7b6ae0102vlmx.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宗教蓝皮书评强拆兴教寺事件:"申遗"难掩挟佛敛财
       下一篇文章:建议纠正浙江“拆除十字架”运动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