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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中所遗留下来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15/10/16日    【字体:
作者:商天行
关键词:  十六世纪宗教改革 遗留问题  
 
在公历一五一七年,教会的历史上,发生一件事情,就是德国的马丁路得开始了宗教改革。要明白这件事的意义,须把基督教的历史,从头略略的说一说:简单的说来,基督教到了马丁路得的时候,面貌与原始的情形大不相同。就组织上来说,是由使徒时代到教父时代,由教父时代到大公教的主教制,再转变为天主教的教皇制。在教义上也大有改变,到了天主教的时代,平信徒是不准读圣经。而且那时的圣经是古代的拉丁文,没有译成现代通用的语言。对于得救的观念,亦与先前不同,教会注意礼拜堂的建筑,注意崇拜的仪式,流行着修道制度。教会成为大地主掌权,教皇有属世的政权能左右欧洲的政治。天主教的灵性生活在那时非常腐化。举出几件事情来说一说:卖赎罪票、卖圣职、参与战争、拥有德国一半以上的土地,在其他各国也有很多土地。残杀信徒、强解圣经。他们以彼得为头为教皇。罗马天主教的教皇,乃是由彼得传下来的使徒统绪,他是万不能错的。敬拜马利亚和敬拜耶稣一样,平信徒与神交通必须藉着神甫。祷告是用固定的公祷书,聚会是由神甫主祭做弥撒。平信徒参与敬拜,圣餐只给饼不能喝杯。天主教的时期很长,从五百多年起至路得的时候,差不多一千年了。路得是德国威登堡大学的教授,他有一次到罗马住了四个星期,看见教皇城的腐化,他说道:“没有人能相信这种耻辱的行为,除非已经看见了或听见了。”路得改教运动的原则:①人惟独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②一切信徒当然都有普通的祭司职,能直接亲近神,无须神甫和教会做居间者;③圣经为信仰与生活唯一根源和标准。
 
原来天主教相信人死后要入炼狱,等在炼狱中受了罪的报应,可以升入天堂。而平常的赦免,只能免去永刑而不能免暂时的刑罚。所以犯罪的人,须受炼狱之苦。但教会中有功德宝库即耶稣与众圣徒多余的功德,都存在教会中,可以由教会赠送或出售。教皇特派卖赎罪票的经理人特次勒说:“金银在柜子里叮当一响,灵魂立即从炼狱中捧出来。”特次勒在离威登堡数里的地方开始营业,路得所管教区的居民,虽经他三番四次的警告,竟有许多人买了赎罪票。他就不得不严重的抗议,反对这种不虔诚和灭人灵魂的敛财方法。就于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揭示[九十五条]与威登堡礼拜堂的大门上。宗教革命就开始了,教皇就用极严厉的方法对付路得。但改革运动在德国、瑞士、荷兰、法国、瑞典、丹麦、波兰等处进行很快。天主教就与基督教各国用武力战争,经过一百五十年始告平息,与德国路得派有三十年战争。(1518-1548)年,天主教设立异教裁判所,用非常残酷方法,对待基督徒,但终不能推翻基督教了。
 
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为“我当怎样行,才可以承受永生”这个重要问题所推动,而引起政治和社会生活上的影响。路得所说,因信称义,是叫人不再热切的依赖本身的行为和功德,并不再依赖那借圣礼和功德的宝库,以分给救恩的天主教会。人们借着圣经的亮光,可以直接亲近神。路得有蒙恩得救的实据,而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所未能经历的。但路得派的“因信称义”仍然不能指明永生的问题。路得派的信义宗在路得去世后,为这问题,内部大起纷争。有的主张说:“罪得赦免惟有借着信仰,但若没有善工,谁也不能得救。”又有一个人说“善工有害于救法。”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十条诫在救赎计划中的地位,路得主张律法和福音两者都要宣扬。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既没有罪,怎能传扬罪得赦免呢?但雅其科拉等人主张十条诫是属于法庭的,不当在讲台上,只当传扬福音,因为惟有福音,能产生心灵和生活的改变。
 
照天主教的人看来,信义宗有多少牧师,就有多少派。当时,路得的同工还有两个领袖:一个是迦勒斯大,一个是墨兰登。迦勒斯大见德国当时农民的苦难,主张实行共产主义,参加了农民革命。马丁路得却请求公侯,发兵讨伐。路得告诉农民说:“社会经济不平的呼声,对福音很少或全无关系,农民的要求,不是过分的,而且是有理由的,但如果农民企图以叛乱或武力达到他们的要求,他就要告诉王侯,下令讨伐。”这次农民之战,十万至十五万之多的人民遭了牺牲,许多城堡修道团体、村庄、农具均被毁坏,并有几处的农业区,变为旷野。这是我们为路得所最遗憾的事,当时德国的政权和土地,多掌握在信教的王侯和教会的手中,而对于农民的痛苦,路得以为与福音很少或全无关系,那是大错的。雅各告诉我们:“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雅二:15-20)改教的目的,是为解决永生的问题,但是对穷乏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这与福音有最大的关系,也与我们的永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们认识迦勒斯大是伟大的,也认识到路得注重恩典却忽略了真理。还有一个同工墨兰登是趋向与罗马天主教妥洽的,主张采用天主教的一切礼仪,对于因信得救的看法,也有些与路得不同,以后就引起信义宗内部对于圣经的见解不同,情况很是混乱,这种混乱还存留直到如今。我们现在就来尝试解答这些改教时所遗留下来的问题:
 
基本教义的问答:
 
1、问:人称义是什么意思?
答:神看他本是一个罪人,但如今他的罪赦免了,不算他是罪人,而算他为义了。
 
2、问:罪人因信什么而称义?
答: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324)。
 
3、问:称义不是靠行为对吗?
答:靠行为就是自以为义人,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出于行为的,因为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是靠耶稣十字架上流血赎罪而得救的。
 
4、问:路得的发现“人称义惟独因信,不靠行为”,在当时有何价值?
答:是摆脱天主教靠功德宝库,以分给救恩和靠人的行为,及功德来达到称义的道理,像保罗借着这个道理,来摆脱旧约礼仪的束缚一样。
 
5、问:路得所见称义的道理既然是对,为何当时的人对于永生的见解生出许多不同的意见?
答:这对于称义的阶段、功效、名称没有好好的详加分析的缘故。
 
6、问:对于阶段上分析起来是怎样的?
答:对阶段上就是相信以前,相信以后的问题,若把“不是因为行为……”放在相信以后的阶段就要生出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的说法,而使恩典变做放纵情欲的机会了。保罗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前一:13)所以保罗结合他自己得救的情况,使我们了解他所说的:你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但保罗若在得救以后,也仍然是亵渎神、逼迫人、侮慢人,他能不能得永生呢?保罗说,…你岂不晓得恩慈是领你悔改吗?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的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4-6)。所以不是因行为,乃是指不信不明白的阶段说的,相信以后,也不靠自己旧人做出来的行为,但圣灵的果子是得救以后所当结出来的。
 
7、问:在功效上分析起来是怎样的?
答:罗马三章25-26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神的义,使人知道神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但许多人对于称义的功效没有分析,以为可以永远赦罪,而抹杀了真理成圣的功效。哈巴谷书的预言说:因此律法放松,公理也不显明;恶人围困义人,所以公理显然颠倒(哈一:4)。希伯来十章26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所以在赎罪的功效上,不要含糊,笼统。在得救以后对于挽回祭,仍然需要,但也有相当限度,所以基督徒,还是要接受真理走永生的道路。
 
8、问:为什么要研究名称?
答:圣经中有得救、相信、称义、恩典、主里成圣、福音、天国、神国、律法等等名词,研究这些名词对于教义的内容就容易了解。
 
㈠ 得救与称义同(罗十:910)。但也要看圣经的上下文知道得救的种类是有几种的,像帖后二章13节的得救,是与真理和行为有关,非指赎罪而言,乃指审判时候,不被定罪说的。
 
㈡ 一信——信是包括恩典和真理的。如一桃,包括果肉与核和果仁的,又如一蛋,有壳、有白、有黄的三部分。如果这个意思不懂,就以为因信称义是完全的信了。信是包括恩典和真理有什么根据呢?保罗说:“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一章17节,本于信,以致于信。从不同的译本,比较起来,意义就可明了:
 
英文本——从相信到相信。
台州土语本——相信加上相信。
旧本圣经——信了又信。
北京新旧库本——由信及信。
 
如果因信宝血称义,已经完全了,何用再加上相信呢?希伯来书告诉我们,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十二:2)。义人必因信得生与罪人因信称义不同。路得改教的原则,只提到罪人因信称义,而不解释义人因信得生。有许多人以为因信称义是已完全了。因此在许多人的生活上,和圣经上,充满了矛盾,引起了混乱。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像马太五、六、七章山上的教训,每句教训,都有应许和赏罚,并非是普通的格言。这些赏罚都是未见之事,把未见的赏罚当作实底,就是信了。这样我们就懂得约翰三章16节的奥秘了,这约翰三章16节,乃是应许那些信救恩又信真理之人的。
 
㈢ 称义——一个罪人,必须得赦免,才可以称义,要得赦免,必先悔改,所以称义是包含着悔改的。“白白称义”“不是出于行为”是领那些自以为义,有立功思想的人悔改的,像犹太人,或生长在信徒家中的子女,从小就有些宗教上的行为,而其实还没有悔改得生命的人。这些人若不是白白称义,不是出于行为的上面,得了光照,是不能悔改的。
 
㈣ 恩典——“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一:7)但我们还要站在第二步的恩典中。保罗说“我们既因信称义(恩典),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五:2)已经因信称义了,为什么要“又因信”?因信称义是恩典了,为什么又要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又因信的道理在“一信”中已经讲明,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就是恩上加恩的恩典。这恩典也是实在可以经历的,就是靠圣灵祷告、行事、明白圣经,得工作的恩赐。因此,我们认识了罗马六章23节的话:“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若认识恩典是有两部分,对于得永生,就可以有正确的观念了,也容易懂得,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对于这节圣经有两种看法——看恩典只有宝血一部,那样就会说,我们是靠恩得救,犯罪也没有关系。若看恩典有两部分,那样,不但要悔改,以得赦免恩典,并且得救以后,还要顺从圣灵,有成圣的果子,从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没有律法的禁止了。
 
㈤ 主内与主外——约翰十五章把在基督里与基督的外面说得很清楚,分辨主内与主外,对于永生的解说很有关系。
 
①叫一切信的人在他里面得永生(约三:15)。
②…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
③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
有人误解罗马六章23节说,得永生是神的恩赐,恩赐是白得的,所以不必行善做好。这样的解说,第一、不认识悔改赦罪的救恩;第二、没有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罗五:12);第三,不必行善做好的人是不随从圣灵,失去了恩赐,并且他是不在耶稣基督里的,何以见得?
 
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十五:5)。不必行善做好的人,是没有把耶稣的督责教训放在心上,不必行善做好的人,乃是丢在外面枯干的枝子。约翰的信上说:“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书二:56)所以我们把“主里面”几个字太随便看了,甚至不必行善做好的人也把他们当作不定罪,有永生的人。愿失迷真道的人,从迷路上转回,救他们的灵魂不死。我们以后也不要把主内的人,当作主外,主外的人当作主内。
 
㈥ 成圣——保罗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六:19)这样看来称义与成圣是不同的,成圣是要藉着真理(约十七:17)。保罗又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罗六:22)在路得所提出人称义惟独因信、不靠行为与成圣的果子相距很远,所以称义的人,若不学习真理,不随从圣灵,他的永生还可能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人不能停止在称义的地步,而能得到永生的保证。
㈦ 福音——福音有两部分,即是恩典和真理。恩典方面的福音,大家都知道,而真理方面的福音,或许有人不大明白,像以弗所书所提出的可以研究一下:
 
①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
 
②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弗二:1617)。
 
③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弗六:15)。
 
这里所提到福音的三个名称,得救的福音(弗一:13);和平的福音(弗二:17);平安的福音(弗六:15)都是指真理的。但人常要把他们和恩典混起来,根据约翰十四章六节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他们说:“真理就是耶稣,耶稣就是救恩,所以真理就是救恩。”他们以为这种理论,是保证不错了。我们说:“蛋壳就是蛋,蛋就是蛋白、蛋黄。所以蛋壳就是蛋白、蛋黄。”那就错了。恩典和真理的不同,是可以辨明的,我们可以用“行”和“审判”把他们来辨明。圣经说行真理的地方很多(约一书、二书、三书),但得救的恩典不是出于行为,一个信徒若不按真理而行,保罗说:“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按真理审判他。”(罗二:2)但恩典是赦免人的罪,不定人的罪。彼得说,耶稣在约翰宣传洗礼以后,从加利利起传遍了犹太的,乃是和平的福音(徒十:3637)。这和平的福音就是他的话。一个人若单信十字架的救恩,不接受和平的福音,还不能算为完全信福音的人。至于当作走路的鞋之平安的福音,更清楚的是指着行真理了,这和平的福音,平安的福音就是耶稣所传的山上的教训,也可以说是天国的福音(太四:23)。路加称为神国的福音(路四:43)。马可称为神的福音(可一:14)。名称虽有许多,都是指着耶稣的教训说的,而非指十字架的救赎的。林前十五章说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复活,乃指福音的第一步(林前十五:1-4)。
 
明白了这点很要紧,当我们看见加拉太书说:“…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仁爱的信心是从相信真理的福音而来,所以我们看加拉太三章保罗的问题:“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加三:5)这里难道不包括真理的福音吗?不然,怎能生发仁爱的信心呢?“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彼前四:17)所以基督徒不可停在“人称义惟独因信,不靠行为”的地步。“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17)若停在第一步福音上,就要成为不虔不义的人,神的愤怒,必要临到他们的。
 
㈧ 天国和神国——在马太福音都叫天国,在路加福音却说神的国。天国有人指为千年国,是为什么呢?因马太七章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得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1-23
 
这些传道、赶鬼、行异能的为什么不能进天国呢?一看教会历史就可以看出,教会中的工作人员,所犯各样的罪:路得改教时期来说,教会是大地主,不顾农民痛苦,作威作福。天主教卖赎罪票,用严刑对待虔诚的信徒。所以耶稣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离开耶稣就没有生命,因为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一书五:12)。耶稣又说:“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十三:4142)这些人既没有生命,又要丢在火炉里,哪里有永生呢?
 
进天国就是进千年国,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主祷文上说,国度是永远的,这就是说,得永生的人都是进天国的,但天国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教会时期,二是千年时期,三是永远的时期,这都有圣经的根据的。
 
㈨ 律法——律法分旧约和新约律法两种,凡属于旧约律法的,都已过去,在新约时代,没有功效(加五:4-6)。但我们可以看他的精意,作为新约的预表,美事的影儿,而旧约中的预言,也是应验在新约教会中。旧约是以属地的事,来表属天的事,以属肉体的事,来表属灵的事。若照字句来守旧约,这是叫人死的(林后三:6)。
 
新约中也有律法,加拉太书称为基督的律法(加六:2)。雅各书称为自由的律法(雅一:25;二:12)。但新约的律法是与旧约的律法不像的(来八:89)。旧约可以多妻,而新约却不是这样,新约的律法,即是真理的福音。
 
十条诫即是旧约文约,因为是文约,所以放在约柜之中,摩西说:“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申四:13)保罗说:“…一约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加四:24)所以守十条诫,神并没有应许圣灵,不过像使女的儿子一样,所以今天信徒不用再念十条诫了。
 
㈩ 安息日与礼拜日——要解决安息日与礼拜日的问题,主要是认识十条诫在新约中的地位。若十条诫在新约中不是废去的,那样,守安息日是对的;若十条诫是废去的,守安息日是成问题的。十条诫是在教会中束缚人的一种顽强的势力,天主教每天的祷文要念十条诫,安息日会以十条诫为中心的信仰,安息日会提出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守礼拜日的人,对于安息日好像是绊脚的石头,一方面是因为不能摆脱十条诫的束缚,另一方面,又不能遵守安息日,就成为犯了众条的人以致灵性上受了很大的阻碍。保罗称旧约为世上的小学,又称为世俗小学(西二:8;加四:3-9),这小学能把信徒俘掳去的。保罗说:“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丈夫的律法。”(罗七:2
 
(解):基督是新约教会的丈夫,而耶和华为旧约以色列人的丈夫(耶三:14)。但新约的耶稣即旧约的耶和华,引以下的圣经为证:
 
①耶稣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6-58)创世记中所记的,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向他显现(创十七:1),这耶和华就是耶稣。
 
②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的天使,自称为神(徒七:30-32)。司提反说律法也是那位天使传的(徒七:53)。希伯来书说:“那使者就是耶稣。”(来三:1)传律法的耶和华即是那使者,因此证明旧约的耶和华即是新约的耶稣。
 
③加拉太书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的妇人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加四:22-26),亚伯拉罕是夏甲的丈夫。耶稣作了新约教会的丈夫,也就可知道旧约的耶和华即新约的耶稣,但父神也称耶和华(诗一百十一:1)。也就是说父是神,子也是神(约一:1)。在罗马七章2节,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丈夫的律法,这旧约的丈夫耶和华成了肉身,被犹太人钉死十字架,表明旧约的丈夫死了。旧约的律法也不能管我们了,我们就摆脱了旧约律法的束缚,就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他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二:14)。有人只承认仪文律法是废去了,那道德的十条诫是不废的,但保罗大胆讲说:“那用字刻在石头上的(十条诫)……属死的……定罪的……废掉的……”(林后三章)。这里保罗不是说连十条诫也废掉了吗?
 
关于这个问题,只要认识旧约是什么?旧约中的名分和应许,并研究旧约在新约中的地位,就可以解决。
①旧约是什么?——保罗说:一约出于西乃山(加四:24)。所以要解答旧约是什么,只要到西乃山去找,就得着了,大家都知道西乃山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的地方。以牛犊山羊的血为立约的凭据(出二十四:8)。所订立究竟是什么条约呢?这约是放在约柜里,“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也不吃饭,也不喝水。耶和华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出三十四:2728
 
“耶和华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申四:13
所罗门说:“我也在其中为约柜预备一处。约柜内有耶和华的约,就是他领我们列祖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王上八:21
 
根据以上神和摩西与所罗门,并对照保罗的话,很准确的知道,耶和华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就是十条诫。
 
②旧约中的名分和应许——保罗说:“…一约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加四:24)是凭着血气生的,在旧约中没有所应许的圣灵,就是说,守十条诫的,没有儿女的名分,不能得圣灵的引导,也不能承受所应许的产业,即是不能得天国的基业(加四:30)。所以那些以十条诫为生活的标准的,他的思想就要硬化,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得神的喜悦,不能有新生的样式。
 
③论十条诫在新约中的地位——“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来八:7)前约即是十条诫,就是说十条诫若没有瑕疵,就无须寻求新约了。希伯来八章8节说,主指前约的缺欠,就是主指十条诫的缺欠。又说,另立的新约“不像”神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参王上八:21)。这就是说,新约不像十条诫,所以十条诫不能作新约时代生活的标准。“既说新约,就以前约(十诫)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来八:13)这里就是说十条诫快归无有了,你看新约中耶稣和使徒很少提说十条诫,就是有也不提说前面的四条。希伯来书清楚的说原来律法一无所成(来七:1819)。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来十:9)。保罗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七:6)所以我们今天不是守十条诫的问题,乃是信和平的福音的问题(徒十:3637)。要辨明守安息日,与礼拜日的问题,首先要认识他的立场是站在旧约的十条诫上呢?还是福音中呢?
 
这样看来,对于守日的问题,最好像保罗说:“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罗十四:5)彼此不要论断就是了。
 
划清阶段
 
路得觉悟了人称义惟独因信,不是靠行为,对于教会有好的和坏的两方面的影响。好的方面呢?使许多靠自己的义,用立功之法的人,得着了拯救。像路得自己,长成在天主教的家庭中,在天主教的学校中受教育,甚至入修道院修道,弃绝了世上的利益,但他的灵性上觉得罪担很重,没有得着赦罪的恩。他觉悟到人称义,惟独因信,不靠行为的时候,他的罪担脱去,有了得救的实据。他那时觉悟了他从小的洗礼、宗教教育、念经以及在天主教中一切宗教生活,都不能使他称义得救,惟独因信能使他称义。好像保罗在犹太教中,谨守旧约的礼仪,想依赖这些功德而在神面前称为义人一样。但这些只能生发自夸、自高、骄傲,寻不着得救的门路。所以保罗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白白称义,是对那些靠自己行为,用立功之法的人,唯一的救药。使他信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他流血赎罪的救恩,就可以得着赦罪称义的恩典。
 
马丁路得的口号,在教会中也有不良的影响,就是有人误会了,称义就是永生,就说得永生不靠行为。今天中国教会中,有许多不正确的永生观念,也是误会了这句口号而来的。“路得主张这种信仰,并非藉着善工而得,乃是神纯粹的恩赐,然而善工是称义不可少的证据。”所以今天有人论到永生,与路得又不相同了,这个问题我们不要让他再模糊下去,否则信徒要找不着门路了。我们应当把不是因行为,或不在于遵行律法,划出界线。保罗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提前一:1314)不是因行为的意思,是说我本为一个罪人。耶稣对那犯奸淫的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约翰五章是说到审判的,耶稣对得痊愈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约五:14
 
保罗说,犯罪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作的,就是说,等到信而明白的时候,就要照耶稣所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我们对于属灵的事,很像瞎子摸象,摸着了局部就当全身。人就固执在所见过的一点,而不承认别人所见过的另一点。所以我们要举出圣经中得救的实在例子,来说明得救称义的事。
 
路加七章37-50节,记着有一个女人,到耶稣背后哭,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圣经说这个女人乃是个罪人。但她的罪竟赦免了,她因信得救了,她的得救,证明了人称义惟独因信,不是因行为。因为这个女子,从来是一个罪人,罪比西门多十倍(路七:41),她从来没有遵行过律法,但她今天因信称义了。我们每个得救的人,经验都是这样。
 
还有一个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到他家里吃饭,他有宗教上许多行为,罪比那女人少得多,但他只以为耶稣是先知(路七:39)。所以他虽然和那女人相比有遵守犹太人的律法,却不能使他得救。
 
一个基督徒行为上是在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答:是在悔改的时候。悔改就是出黑暗入光明。在十六世纪改教的领袖们,都有悔改的经验。加尔文的经验说:“我的心很久准备诚恳的自己省察之后,忽然觉悟真理如同一道明光,显明我经常陷在过犯的无底深渊,并为罪恶与羞辱所染污。当我自觉可怜,和当前可怕的困苦时,我心灵为恐惧所抓住了,唉!主啊!我真是痛苦,卑劣。谨以眼泪和号泣,哀求灭绝你所看为罪的旧人,走上你的道路。”加尔文的行为在悔改以后转变了。照约翰的书信说,基督徒的行为,有一种人是转变了,有一种人是没有转变。“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约一书一:67)与神相交是得救的权利,仍在黑暗里行,是表明他把不是因行为的话,继续在得救以后的生活上,不在悔改的时候归正学义,所以罪不得涂抹,他说是与神相交乃是说谎,其实神没有与这样的人相交。
 
另一种人,他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虽然犯了很多很大的罪,但在悔改的时候,出黑暗入光明,在光明中行了。这样的人,神儿子的血,就洗净他一切的罪。正如保罗给以弗所的书信中说,“从前”你们是暗昧的,“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弗五:89
 
罗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真理,在路得的时代,似乎尚未发现,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上所说,称义的条件与永生的条件,有出入的地方。在罗马书中保罗有四句话,是论永生的,说永生是要恒心行善,有成圣的果子,在基督耶稣里的,罗马书上论称义也有几句话,现在把这些圣经都写出来研究。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所以我们已经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这里给我们看明了,称义是恩典、救赎,称义不是叫一个罪人先遵行律法多少时候,要一个罪人遵行律法到什么程度。但教会中有许多人常想要这样做。在路得的时候,也有人提出,善工为得救必需的条件,就事实来说法利赛人是守律法的,但因不能信,所以虽有律法上的行为,仍然不能得救。而娼妓和税吏,是素来不守律法的,但他们因信,就得赦免,而得称义了。所以称义是白白的,“白白”是针对着立功之法。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这里也指明,称义是靠耶稣的死里复活。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这里指明称义的条件与前同,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相信什么呢?就是相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罗十:9)。
 
从旧约的预表上来看,称义的影儿,即是出埃及的时候,血洒门框,免了灭命的天使临近以色列人的逾越节。
 
耶稣说: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4)。又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十:9)这样看来,称义是入门了。
 
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呢?从路得到今天,许多人认为得救就是永生,他们就看永生,也不必遵守律法,不是因行为,就说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得永生也是单靠宝血,只要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有永生。这样教会中都成了背道的儿女,德行堕落,真理失丧了。
 
得救称义究竟有什么作用?是不是对永生有了保证?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在罗马书上有四句论永生的话:
1、“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二:7
 
这恒心行善的,乃是基督徒。约翰三书说:“亲爱的弟兄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约三书:11
 
保罗说:行善是信心的功效,“愿你与人所同有的信心显出功效,使人知道你们各样的善事都是为基督作的。”(门:6)所以这恒心行善的,乃是与人所同有的信心中,所显出的功效。
 
我们这里不难了解,这与人所同有的信心,该是怎样的?是不但信耶稣的血而称义,并信真理,就是信耶稣的教训,就有这样的功效了。
 
保罗说:“…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有什么功效?
答:就是有永生。
 
以弗所书二章8-10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这里给我们认识了,那些“恒心行善”的人,乃是因信得救以后,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他们行善的人。罗马二章七节下半节,也证明了他们是信的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他们就是相信有审判,若作恶,主也不认识他们,赶到外面黑暗里,哀哭切齿。或像山羊一样,要进入那为魔鬼和他使者所预备的永刑里。他们相信在基督台前,要照各人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他们所行的善事,也不是故意叫人看见,他们就将来要显于他们的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未见之事),当作实底,所以必是信的人。
 
2、“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五:21)这是保罗第二句话在罗马书上,论永生的。
 
我们已经认识了恩典是双重的(罗五章1-2节是说因信称义后,又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靠圣灵得生,又靠圣灵行事(加五:25)。恩典可说是赎罪称义,也指着所赐的圣灵(约一书三:24)。圣灵借着真理引导我们,即是恩典借着义作王了。这里也指出永生与称义有些出入,因为圣灵借着真理来引导,就是叫我们恒心行善,与罗马二章7节一样了。
 
3、“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称义得救),作了神的奴仆(顺命),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这句话与称义的条件相差太远了。
 
①马丁路得说:“人称义或得救,是因信耶稣基督,不需要什么善工。称义是神一次的动作,在归正之后,成圣之前。”但罗马书说永生是称义之后,顺服真理结成圣的果子,不是一次的动作,乃是长期的生活表现。
 
②什么是称义得救?什么是永生?答:入门是称义得救。入门加上走路得永生。大卫的诗说:“…求神引导他走永生的道路。”(诗一百三十九:24
 
4、“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罗六:23)这节圣经可以大大引起我们研究学习的兴趣。
 
第一、是研究什么是神的恩赐。
第二、是怎样在基督耶稣里。
 
罗马六章14节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律法是指犹太人守旧约律法,守旧约律法的人,像法利赛人一样,一方面保守旧约的仪文,一方面却虚伪、假善、贪财、骄傲、自夸,罪仍然作他们的主,他们是罪的奴仆。但恩典之下的人,却不是罪的奴仆,因为恩典之下的人,有耶稣的血赎他们的罪,更有圣灵的帮助,治死肉体的情欲,又引导他们行神的旨意。这样我们初步的认识了什么是神的恩赐,不必行善做好的,必没有神的恩赐。
 
①因为他们在黑暗里行,没有悔改,不得赦罪的救恩。
②因为这样的人,没有随着圣灵,也可以说是没有圣灵。
 
现在我们再来研究“在耶稣基督里”。约翰一书上面很清楚的说到谁是主里面的人。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一书二:5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书二:6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一书三:2324
 
不必行善做好的人,即是不遵守主的道,不照主所行的人 。有神的恩赐,在基督里的人,必不是那些“不必行善做好”的人。他们乃是遵守主的道,照主所行的去行,保罗说这样乃是永生。
 
把保罗论到永生的话,来综合起来,是说永生是称义之后,要走道路的,要靠着恩赐来行善,进入成圣,来结果子,遵守主的道,在基督里,乃是永生。全部圣经都说明这个原则,卫斯理约翰说:“人之得救,经过灵性上的大挣扎后,忽然归正,才算进入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只是真正宗教的入门,要到成圣和相对完全的地步,才算是升堂入室。”这样卫斯理也相当了解保罗关于论永生的话。
 
所以今天不要把得救和进千年国分开,而应当研究得救与永生相出入的地方。教会改革的关键,乃在此:“我们当怎样行,才能承受永生”。这个问题,这样才能得到正当的答复。我们今天所看见的亮光,在任何圣经中,没有矛盾了。
 
这个亮光能使教会出黑暗入光明,彰显神的美德,不受人利用。照路得所发现“人称义惟独因信,而非因为行为”,在许多靠宗教礼仪和自己功德的人,因此得了救恩。但有许多残暴的公侯,为富不仁的地主们,他们在教会中,也有了合法的地位。所以教会的城墙仍然倒塌,不悔改的人,可以任意进来,所以我们今天要重修救恩的城墙(赛二十六:1)。并且路得没有清楚的指明称义以后当怎样走永生的道路?使得救了的人仍然作失迷的羊。照基督道理的开端来说:称义不过是懊悔死行,信靠神(徒十三:3839)。至于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永远审判,这些根基的道理,内中只有洗礼和复活与救恩有些关系,永远审判等道理乃是得救以后再加上的。我们认为路得从天主教中使许多人回到基督教来,这是艰巨伟大的工作,但当时疮痍满目的教会,还待后人的努力与建造。
 
 
摘自《商天行证道集》,转自维真学刊,2005-8-3
 http://www.regentcsp.org/bbs/Sqviewtopic.asp?boardID=101&Num=99907&childs=0&pag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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