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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礼及其教法律例
发布时间: 2015/11/12日    【字体:
作者:赵连合
关键词:  聚礼 教法律例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地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当他们看见生意或游戏的时候,他们离散了,他们让你独自站着。你说:“在真主那里的,比游戏和生意还好,真主是最善的供给者。”(62:6——11)
 
降示背景
(1)阿布顿拉之子扎比尔的传述:聚礼日,穆圣正在站着演讲,突然一个商队来到了麦地那,圣门弟子们都争先恐后的去了,只剩下十二个人没有走,我是其中的一个,还有艾布白克尔和欧麦尔。于是真主降示了这节经文:“当他们看见生意或游戏的时候,他们离散了,他们让你独自站着。你说:“在真主那里的,比游戏和生意还好,真主是最善的供给者。”(62:11) ————(《艾哈默德圣训集》、《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提尔米密济圣训集》)
 
(2)阿布顿拉之子扎比尔的传述:聚礼日,穆圣正在演讲,一个商队前来麦地那,圣门弟子们争先恐后的去了,只有十二个弟子随同穆圣没有离开。穆圣说:“指着我的生命在握的主宰起誓,假如你们都跟着走了,不剩下一个人,那么,山谷就为你们祈求火狱。”于是真主就降下了这节经文:“当他们看见生意或游戏的时候,他们离散了,他们让你独自站着。你说:“在真主那里的,比游戏和生意还好,真主是最善的供给者。”(62:11)———(《伊本凯西尔经注》、苏尤推著《顿来曼苏来》、《杂德曼西尔》、《乌鲁西经注》)
 
(3)艾布汗亚尼在其经注《白赫尔穆黑图》,对于圣门弟子离开的原因,传述说:当时麦地那正在收获不佳,百物昂贵,贫寒的穆民闻商队运来粮食,大家纷纷奔去,争先恐后,购买粮食等物。他们扔下穆圣站在演讲台上,还剩下十二个弟子。扎比尔说:“我是他们中的一个人。”于是真主就降下了这节经文:“当他们看见生意或游戏的时候,他们离散了,他们让你独自站着。你说:“在真主那里的,比游戏和生意还好,真主是最善的供给者。”(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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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礼日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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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礼日绝对是最高贵的日子。(1)相传,穆圣说:“太阳升起的最好的日子,就是聚礼日。在这一天,真主创造了阿丹圣人,在这一天阿丹进入天堂,在这一天阿丹被逐出天堂,复生日的成立也是在聚礼日。”(《穆斯林圣训实录》、《提尔米济圣训集》、《奈萨仪圣训集》)
 
(2)相传,穆圣说:“太阳升起的最好的日子,是聚礼日。在这一天真主创造了阿丹,在这一天阿丹被逐出离开了天堂,在这一天真主接受了他的忏悔,在这一天阿丹归真,在这一天复生日成立。由于大限的恐怖,凡是动物都要在聚礼日候审,自破晓到日出,只有精灵和人类例外。聚礼日有一个时辰,穆斯林站着礼拜,向真主求告,他的求告只要碰着那个时辰, 真主就慈悯他。”(《穆斯林圣训实录》、《奈萨仪圣训集》、《提尔米济圣训集》)
 
(3)奥斯的传述,穆圣说:“最高贵的日子,就是聚礼日。阿丹的出生,阿丹的死亡,鸣吹号角,震死人的吼声,都发生在聚礼日,所以,你们在聚礼日要多赞我。因为你们的赞圣,是被呈现给我的。”大家说:“主的使者啊!你已经化骨为尘土了,我们的赞圣怎能呈现给你呢?”穆圣说:“真主禁止土壤腐蚀先知们的肉体。”(《艾布达吾德圣训集》、《奈萨仪圣训集》)
 
■▲教法教规▲■
●1、应当赶快去礼拜的那个宣礼是什么?
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62:6)这节经文表示应当赶快去清真寺礼拜,放弃买卖。同时,众学者对于应该奔赴的那个宣礼,有不同的见解。
(1)部分学者说:“它所指的是上在演讲台上的头一个宣礼,这是哈奈菲派的主张。
(2)另一些学者说:“它所指的是伊玛目登上演讲台上时在演讲者面前的那个宣礼。”这是大众派的主张。
   
第一派人的证据:
 
 
(1)宣礼的目的就是通知人们前来礼拜。奔赴只是在通知的时候当然,它就是在演讲台上的第一个宣礼。也就是欧斯曼所增加的那个宣礼。这是因为他看到人们礼拜的多了,他们的住处离清真寺太远,所以就命令在泽拉义的街道的宅院里增加第一个宣礼,这个事情从他的时代到这个时代,一直没有改变。
 
(2)他们引证《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所传述的圣训,叶季德之子萨伊布的传述:在穆圣、艾布白克尔和欧麦尔时代,聚礼日的第一次宣礼是在伊玛目登上演讲台的时候。到了奥斯曼时代,已经大异于前三位领导,由于聚礼日礼拜者增多,奥斯曼就命令人在寺外德泽拉义的街增加第三个宣礼。就这样,大家都相沿成习至今。
(3)他们说:在第二次宣礼的时候就要赶快来寺,演讲者登上演讲台的时候来,人们就失去了听演讲了,真主为此减轻礼拜,使它成为两拜,在穆圣时代由于他们的住所离清真寺很近和他们强烈的渴望在头时来寺,谨守从穆圣上执行教义,而穆斯林大众不要这样做,他们听到在演讲者面前的那次宣礼,就马上到了现场,因他们的住处离清真寺特别近,能在演讲的开始赶到。
 
这个话是明显的是在哈奈菲派的主张中被依靠的,同时,哈奈菲派的法学家伊玛目在其著作《宝藏》中明文说道:“在第一次宣礼时,应当积极来寺,放弃交易,因为真主说: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62:6)所论的是成就通知人礼拜。这个主张它是正确的主张。”
 
有人说:受论的是第二次宣礼,也就是在演讲台上在演讲者面前的那次宣礼,因为穆圣时代只有这次宣礼。这是大众派的主张,部分哈奈菲派的学者也这样主张,为了给人容易,以免他们沦为罪恶中。
 
 
第二派人的证据:
(1)应当积极去寺、放弃交易的那次宣礼,就是在演讲者面前的第二次宣礼。因为在穆圣时代的那个宣礼。穆圣是最渴望穆民大众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假若在此之前奔赴清真寺是当然的话,他就一定给大家阐述的,一定在宣礼和演讲之间设定一段时代,容纳人们到来。(《四大教法学家的主张》、乌鲁斯著《鲁哈迈阿尼》、占刷素著《古兰经律例》)
 
(2)伊本欧麦尔和哈桑关于这节经文: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62:6)说:“如果伊玛目出来,宣礼师念了宣礼,那么,就是召唤礼拜了。”(占刷素著《古兰经律例》)
 
他们说:“这是很有影响的注释,不要在意别的。”
 
(3)他们还说:“礼拜者早点去寺为了获得多的裨益是‘穆斯泰哈布’(受喜的),正如许多圣训证明这个。但是,禁止买卖,判断犯罪是一种事,而获得‘穆斯泰哈布’的事情又是另外一种事情了。所以,应该区分一些律例,不可混为一谈。”
 
(4)他们说:前面的“逊奈”假设它是在聚礼被要求的,那么,我们也不必为了成就不被肯定的一件“逊奈”而在它的时候之间就奔赴,所以,禁止交易的那次宣礼它是第二次宣礼,也就是在演讲者登上演讲台的时候的那次宣礼,它就在穆圣时代的那个宣礼。
 
这个主张是众学者的主张,也是哈奈菲派的一些法学家们的主张,或许这是最侧重的。真主最知道!
 
 
●2、在宣礼的时候解除交易吗?
 
真主说:“你们当放弃交易。”(62:6)这节经文表示在念了宣礼的时候严禁交易和其它的交际。众学者对于交易结成,它是有效的或者是无效的,有不同的见解:
 
多数学者说:“它是非法的,但,不是无效的,这就类似在被霸占的地方礼拜,拜功虽然有效,但却是可憎。”
 
戈尔图卜在其经注《古兰经律例》中说:“对于禁止的时间,有两种主张:
 
第一:它是从日偏西到结束拜功的时候。这是祖哈克、哈桑和阿塔伊的主张。
第二:从演讲的宣礼到拜功结束。这是沙菲尔教长的主张。
 
他说:马里克教长主张:当召人礼拜的时候,放弃买卖,在这个时候,所发生的买卖被废除。不废除释放奴隶、婚姻、离婚等。因为人们习惯此时不像从事买卖一样,去从事它。他们说:“合股、赠送和施舍是稀少的,同样不被废除。”
 
伊本阿尔毕说:“正确的是废除一切,因为禁止买卖是因为耽误礼拜,所以,凡是任何事情能耽误聚礼的一切契约,按教法规定都是非法的,是被遏止废除的。”
 
部分学者认为在上述的时间交易可以,但他注释被禁止的时间是“穆斯泰哈布”。他引证这节经文:“这对于你们是更好的。”(62:6)这是沙菲尔教长的主张,他认为买卖可以结成,不被废除。
 
祖迈赫善林在其经注中说:“多数学者主张这样不导致破坏买卖,因为买卖本身不被禁止,但是,其中包含着疏忽当然的事情,这就类似了在被霸占的地方礼拜,和穿被霸占的衣服礼拜,以及用被霸占的水做小净礼拜一样,部分学者主张它是无效的。”
 
戈尔图卜说:“正确的是买卖无效,它被解除,因为穆圣说:‘凡是没有我的命令而作的任何工作,都是被拒绝的。’”    真主最知道!
 
 
●3、演讲是聚礼有效的条件吗?
 
真主说:“你们赶快去记念真主。”(62:6)这节经文表示演讲是聚礼拜有效的条件,因为记念真主,无论我们说它是“卧尔兹”或者它是“卧尔兹”和礼拜。但都被称为聚礼的演讲。所以,它必然是拜功有效的条件。因为聚礼拜只是因为演讲和听“卧尔兹”而被减轻的,因此,演讲是当然,这是众法学家的主张。
但是,哈奈菲派的法学家们说:“在演讲中,把包括习惯被称为“胡图白”的不列为条件,因为真主提说了记念真主,没有区分它是长的或者是短的,都被称为演讲或者不被称为演讲,所以条件就是一般的记念真主。最少要具有记念真主的名称也就足够了。但是,由穆圣上所遗留的是被称为演讲的记念真主,穆圣并且坚持这样做。这就变成了当然或者圣行。不是它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沙菲尔派和罕百里派的法学家们将演讲者念两个“胡图白”列为条件,每个“胡图白”要包括其中特殊的条件,就是赞颂真主、赞圣、诵念天经中的一节经文和嘱咐人们要敬畏真主。
 
沙菲尔派增加要给男女穆民祝福,做好的祈祷。
 
马里克派的法学家们在“胡图白”中规定一个条件,那就是要包括警告或者报喜讯的内容,就是习惯上被称为“卧尔兹”和“胡图白 ”(劝善和演讲)。
 
《老祖图乃待业》的作者说:“这实际上是演讲的精神,因此被教法所规定。至于将赞颂真主或赞圣或诵念《古兰经》的某些经文,这一切都不是规定演讲的重要的目的,在演讲中,这一切一致决定不表示它是不可免的目的和必然的条件。”
 
无疑,最大的目的就是劝人行善,不是前面所有的赞颂真主、赞圣。阿拉伯人的经常的习惯,如果他们一个人要举办个讲座或者说一段讲话,它就首先赞颂真主和赞圣——这样太好了!———其实这个并不是主题,但是主题是其后面的。假若他说谁站在集会演讲,他不直接那样做,必须要赞颂真主、赞圣,因为这是被接受的。不然,凡是健全的本性的人都会喜爱他,否则反驳他。如果肯定了这个,你就明白在聚礼的演讲中的“卧尔兹”才是“哈蒂斯”所倡导的。如果演讲者这样做了,就完成教法所规定的命令了。但是如果他先赞美真主赞圣,或者在演讲中切入《古兰经》的中心思想,那么,是更加完美和最优美。
 
 
●4、聚礼结成的人数是什么?
 
众法学家对于集体礼拜是聚礼有效的一些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则没有分歧意见。伊本施好卜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穆圣说:“聚礼拜,是每一个应当集体举行的应尽义务,只有四种人例外:被管辖的奴隶,女人,儿童,病人。”(《艾布达吾德圣训集》)
 
因为称谓“聚礼”要求这样,所以人对单独礼拜的人不说他礼了聚礼拜。所以必须要集体礼拜。众法学家对于聚礼拜结成的人数,有不同的见解,乃至有十五种说法,哈菲组在《反塔哈》经中提说了。
 
这节经文没有明确指出被指定的人数,而纯洁的圣训对此也没有明说人数,因此众法学家有不同见解如下:
(1)哈奈菲派说:“四个人就可以了,他们中一个人是伊玛目。”有人说:“三个人也行。”
 
沙菲尔派和罕百里派说:“必须要有一群人礼拜,最好要有四十人。”
 
(3)马里克派说:“不把指定人数列为条件,不然把一伙人所住的村庄,他们之间有买卖列为条件,不以三四个人而定为聚礼结成。”
 
哈知尔之子哈菲祖说:“或许这个主张从证据方面来说是最侧重的主张。”
 
在此处还有另一些教法,要求我们打开法学书。因为这节经文没有证明它。真主是默助者,他是导人于正道的主宰。
 
转自伊斯兰之窗,2015-01-14。
http://www.yslzc.com/focus/gulan/gljzj/2015/0114/8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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