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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经济思想和西方经济思想之对比
发布时间: 2015/12/25日    【字体:
作者:周立人
关键词:  伊斯兰经济思想 西方经济思想  
 
 伊斯兰经济思想是伊斯兰文化价值体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伊斯兰经济思想认为:“《古兰》本身就制定了组织人类经济生活的明确框架。它能够并且已成功地为伊斯兰经济提供了理想的模式。”(参见穆罕默德·纳加杜拉·希迪基《穆斯林经济思想一一当代有关文献综述》,累斯特,伊斯兰基金会l 981年版第l一2章)的确,在先知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人的经济和贸易已相当繁荣。先知穆罕默德在接受安拉的启示,奉命传播伊斯兰真理的同时,对阿拉伯人的经济和贸易行为作了全面的规范,即凡是与伊斯兰的宗旨和指导思想毫不相容的,就加以反对和禁止。这可以说是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发端,从此开始了阿拉伯人经济生活伊斯兰化的新纪元。到了阿拔斯王朝时代,经济学家阿布·优素福(公元731—789)根据伊斯兰教义提出了“自然需求实现”这一命题,并多方位论证了正义、效率和发展诸问题。从整体上看,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宗旨是从经济上引导人们向善,通过伊斯兰教法及其引伸出来的经济伦理学和经济法规来规范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和行为,最终达到经济运行的均衡状态,分配的正义以及使经济服务于伊斯兰的最高目标。除了以《古兰》和《圣训》为指导,制定体现伊斯兰目标和价值观的经济活动准则外,现代经济学家还注重用“历史一社会分析法”研究与生产、分配、消费诸问题有关的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关系,并且研究如何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由于历史原因或外文化渗透而造成的种种偏离伊斯兰的现象,使经济现状真正体现伊斯兰诸种价值实体,即高度伊斯兰化。
 
      那么,伊斯兰经济思想主要涉及哪些基本内容?它和西方经济思想有何区别?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和论证:
 
      一、经济活动的主体——人
      在如何看待经济活动的主体——人这一问题上,伊斯兰认为:人的理性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最重要的标志。安拉对人类的最大恩典是赋予人以思辨的能力,人应当运用这一能力去观察宇宙万象,确认安拉的迹象,从而使自己的一切行为,包括生活、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行为都服从安拉的意愿,体现出正义、公正的价值观,而不能滥用这一能力去谋取私利,损人肥己(如经济活动中的欺诈、垄断、投机和放高利贷等)。当然,伊斯兰并不否认人与生俱来的物质需求。问题是如何把这种需求控制在适中、合理的范围内。《古兰》:66‘妇女、子嗣、金银、宝藏、骏马、牲畜、禾田——这些是今世生活的享受。但在安拉那里却有美好的归宿。”(3:14)
 
      与此相对照,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基础的西方经济思想则漠视或者否认理性和道德对人的制约作用,把人降格到只为贪欲所驱的动物。例如,亚当·斯密把经济活动的主体——人视为体现人类利己主义本性的个人,即所谓“经济人”。他主张通过人们相互刺激利己心的自由竟争来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富有(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对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影响最大的还有边沁主义哲学。这一哲学体系的创始人杰里米·边沁认为:社会完全屈从于个人并溶解于个人之中。用他的话说,社会只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虚构机体”。他把个人利益看作人类行为的准则,主张人人都在自己的活动中遵循功利主义,即寻求私欲的无限满足。(杰里米·边沁《道德和立法原理概论》)
 
      针对这种占统治地位的个人利益至上的经济思想,西斯蒙第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首先反对斯密等人只把经济学当作研究财富的一门科学,认为经济学并不是单纯计算的实证科学,而是反映伦理价值的规范科学。他说:“社会科学所要解决的问题比各种自然科学复杂得多。同时这种问题的解决需要良心正如需要理智一样。”(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然而,究竟怎样用“良心”和“理智”来填补信仰萎缩留下的空白呢?西斯蒙第却拿不出完整、正确的答案。
 
      二、经济活动的客体——财富
      在如何对待经济活动的客体——财富问题上,伊斯兰认为:一切财富都归安拉所有,人只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者,财富仅是手段而并非目的,它是安拉对人类的考验。正如《古兰》所说:“天地的产业都归安拉执掌,你们为什么不使用在安拉的道上?安拉让你们代为治理大地,并在给养上使你们中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优越。为的是以他所赐给的来试验你们。”(57:5、7、10,6:165)在财富的分配上,伊斯兰能统摄与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既肯定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去谋求财富的权利又强调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应负的义务。并且通过施舍、遗产分配法和天课制调节贫富之间的差别,防止两极分化。
 
      而西方经济思想则崇尚个人对财富的绝对占有,认为财富是人生在世追求的唯一目标,且占有财富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早在古希腊时代,色诺芬在其《经济论》等著作中强调奴隶主对财富的绝对占有,认为奴隶主只有更有效地无偿占有奴隶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产品,才能满足奴隶主的各种欲望。西欧早期的重商主义则更赤裸裸地认为: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一切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攫取金银,因此,托马斯·孟提主张通过贸易对欧洲农业和对殖民地的掠夺。(参见《经济学说史》)在财富的分配上,西方经济思想主张按财产的多寡进行分配。由于土地和资本等所有权都集中掌握在少数富人手里,因此,雇员只能拿到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限度的工资而无法象伊斯兰所主张的那样和雇主分享利润。另外,食利者阶层往往不劳而获,通过地租、高利贷等手段谋取暴利。十八世纪的马西和休漠甚至将利息看作是利润的一部分加以肯定使其合法化。马尔萨斯则竭力反对济贫,认为贫民自身是贫困的原因,社会没有任何责任。只是到了劳资关系对立,危及到资本主义政权的时候,一些经济学家才把“社会福利”当作劳资矛盾的缓冲机制。总之,在没有道德和法的制约下,这种财富分配法势必造成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
 
      三、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与消费
      伊斯兰经济思想强调人们的生产与消费应服务于伊斯兰的最高目标,从生产方面来看,相对地说,伊斯兰经济较少注重一时性的经济生产方法及技术,也较少注重组织形态的细枝末节,认为这些都是因时代而变,因社群的需求及经济势态的变化而变更的。它所关心的是一种超越时空的终极价值,也就是说,不管经济活动采取的是何种形式或结构,它的基本信条必须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里的经济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正如哈默达·阿布德拉蒂所指出的:“伊斯兰的经济体制不是单单用生产数字与生产能力来描绘的。它同时还需要在道德上与原则上用一种包容性的价值体系来加以理解。”(阿布德拉蒂《伊斯兰精义》)从消费上看,伊斯兰主张谨守中正之道,既不吝裔,也不浪费。因为吝裔会降低合理的消费水平,减少必要的需求量,从而削弱对生产和供给的刺激,使社会经济停滞不前。而浪费则会闲置自然资源,使其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和利用。所以伊斯兰经济法规定:“凡将土地荒置三年之久,此土地即不复占有者所有。假如他既不用于耕种,又不用来建屋或作其他用途,这块土地三年后就应作‘空地’处理。如有他人使用该地,不可诉之于法,政府也无权将之交给另外的人(包括原先所有者)。”(参见茂杜迪《伊斯兰的生活方式》第五章“伊斯兰的经济基本信条”,买德膨译)此外,伊斯兰还提倡无害消费,反对有害消费,如烟酒、自死物、猪、毒品、淫秽物品、奢侈物品等,因为这种消费会使人身心俱损,误入歧途。
 
      而西方经济思想则忽略了生产和消费的道德标准。在生产问题上片面地强调扩大再生产和高技术产业,用生产数字增长的表象去掩盖分配的不公和道德的衰弱。甚至借助经济实力强行输出自己的物质主义价值观,试图把自己的一整套模式硬加在别国身上。亚当·斯密和凯恩斯“正统派”经济学家都提倡“产品越多越好”。结果,在这种错误观念的指导下,西方工业化社会充满了各种问题,它带来的是通胀、失业、环境污染与破坏,区域发展失衡,经济结构畸形,伦理价值面临崩溃等**效应。这种“产品越多越好”的价值观曾受到当代新制度主义的竭力反对。例如,加尔布雷思说:商品并不是生产得越多越好,军火生产更是如此,所以“许多种商品生产的增长并不等于同社会的目标一致”’“社会的成就不能再靠国民生产总值的实际增长来衡量。”(加尔布雷思《新工业国》)但是,新制度主义者看到了“正统派”生产观的弊端而提不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法。最终只好诉诸“人性复归”、“平等自由”等空洞的口号。
 
      在消费问题上,西方经济思想往往偏注于消费的“有效增长”而造成了物欲的膨胀和诸多的浪费。例如,凯恩斯在其三大经济纲领中就直言不讳地主张奢侈浪费。他说:“一个国家越是奢侈,它的物质水平和文化水平就越高。现代人不如古埃及人。因为古埃及人从事两项活动,一是建造金字塔,二是生产贵金属。(参见《当代西方经济思潮》)在凯恩斯高消费、超前消费和通胀无害论的影响下,产品的生产周期大大缩短,技术成本大大提高。结果富人过着挥金如土的奢靡生活,而广大贫民百姓因消费能力有限而过着日趋贫困的生活。
 
      结束语
      从伊斯兰经济思想和西方经济思想的对比中我们可以至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伊斯兰把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看成是理性人,而西方则把人视为“经济人”。2、伊斯兰把经济活动的客体——财富看成是手段,认为一切财富属于安拉,人只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者,而西方则将财富视为人生奋斗的唯一目标,认为财富绝对属于个人。3、伊斯兰认为,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与消费应体现诸种优秀的价值实体,并遵循中正之道,而西方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则认为生产与消费只是用来满足人类的物质欲望,所以生产越多越好,消费越高越好。
 
      总而言之,伊斯兰经济思想旨在从经济上导人至善,让人过上自给自足,纯朴安宁的生活,而西方经济思想旨在从经济上刺激人的物质欲和占有欲,使人追求现世享乐而无远大的人生目标。
 
 学术城整理,2005.0709  。
转自中文伊斯兰学术城,2005-7-11。
http://www.islambook.net/xueshu/list.asp?id=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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