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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16/9/1日    【字体:
作者:卓新平
关键词:  宗教 信仰 社会  
 
中国社会在过去60年的经历中曾对自己的传统采取了两种极端态度,一种极端是彻底打破传统、全盘否定自我的文化传承,以历史虚无主义来对待我们的传统,从而失去自我,找不到我们的文化本真、本源和本色,故而缺乏文化自知、自觉和自强意识;另一种极端则是完全守成,不允许对传统说东道西,加以改动,以一种文化或政治保守主义的封闭态度来面对今天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两种极端倾向也包括在对待我们执政党的“革命”传统上,如“全盘西化”和“两个凡是”就是其典型表述。而今天的中国则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参考并超越这两种模式的前提下,我们在宗教理解和体悟中国特色上才能真正有所创新,走上与时俱进的新路口。
 
一、去除“中国无宗教论”,重新认识
 
客观而论,儒、释、道就是以宗教形式及其宗教精神而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其“三教”并立之“教”既有“教化”意义,更有“宗教”意蕰,它们的宗教性甚至在今天中国社会仍得以保留和延续。除了佛教最初是从印度文化范围传入之外,儒、道及许多相关的中国民间宗教或信仰都是在中国土生土长,典型的“中国制造”。而佛教也在中国形成其与印度本土根本不同的中国特色,“化”为中国宗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并非与宗教无缘,而是密不可分。宗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比重,是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关键意义的精神支撑;而且,中国传统文化及精神生活若离开了儒、释、道三教,则几乎无所依靠。儒、释、道与中国众多民间信仰共构起中国宗教的存在形态和涉世特征,已经成为中国本土文化的重要构成。而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也很早就传人了中国,在上千年的历史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中国特色,形成其中国化的发展。
 
所以说,中国社会及文化并非与宗教无缘, 我们也决不能以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来对待中国古今的宗教存在。其实,若冷静思考,则不难看到,在“新文化运动”之前的中国社会及知识阶层中,认识并承认宗教的存在乃不争的事实。就是“新文化运动”之中,不承认宗教在中国存在的知识分子也不是其全部,甚至强调“中国无宗教”这种观点的那最有影响的学者代表, 也大多在很短时间内放弃或修改了自己的见解,而主张并肯定宗教应在中国存在,觉得中国人应该享有宗教信仰。
 
随着今天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人们对世界各民族的加深认识,已有越来越多的当代中国人承认中国历史上确有宗教的普遍存在,因而今天社会存有宗教现象也理应正常。人们越来越靠近这一共识,即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从根本上离开宗教,意识到中国在整个人类发展中也绝非“无宗教”的另类,而且,不少人还认识到,中国人对其宗教的自我意识实际上也关涉到中国人的文化自知和自觉,是一种真真切切的中华文化意识。当然,对宗教普遍存在的认识并不是指宗教的普泛性、全民性信仰,而是承认持有神与无神观念、有宗教皈依和无宗教依属的人乃同存共在,在此不应有任何极端的认知。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来看,宗教存在的形式亦多种多样,而那种“弥散性”、“人文性”、“流变性”的宗教存在方式可能比“组织性”、“建构性”、“制度性”的宗教更为普遍。由于中国传统宗教更加强调现实关切、对神人之间也不加以绝对划界,承认由人而圣、而仙、而神的变化或升华,故而在主张神人绝对分离、不可相混的宗教类型看来似乎就不像宗教,并进而推断出中国本身没有宗教之论。
 
例如,“儒教不是宗教”之说在“新文化运动”中是主张“中国无宗教”之论的代表们经常所强调的,然而这一观点的本源并不是来自中国学者,其最初却是西方宗教人士所提出,并且得到认可。事实上,这三教对中国人的生活影响是相同的、类似的,并无本质区别。所以说,对宗教的理解不能局限于其观念,而应从人的生活、尤其是人的精神生活本身来把握;许多在观念上说不清的宗教现象,若深入生活来把握则十分清楚、简单。
 
二、解放宗教信仰,促进社会和谐
 
从对中国传统文化宗教性的理解而言,人们通常都会对文化作出比较肯定的评价,因为人们往往会把文化视为其相关民族之魂,作为其社会共构的精神支柱。而目前中国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则正是在其文化自知上出现了障碍,其关键就在于究竟应如何认识并评价中国传统文化。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那么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就难以真正被继承并弘扬。而中国文化与宗教的关联,以及能否从文化性质上对宗教加以评价'则更有其敏感和分歧。中华文化之“道”有无宗教精神,是否包括宗教内容?这在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中已被质疑或遭到否定,由此方有对宗教与中华文化关系的另类解读,从而出现与整个世界文化之宗教理解的巨大差异。
 
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此在两个方面出现了突破。一是肯定宗教是文化,指出,“在人类的文化知识活动领域中,宗教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在中国当代改革开放的初期,当某些人仍以“宗教是鸦片”的观点为主时,“宗教是文化”的提出在宗教认知上具有拨乱反正的巨大“解放作用”。二是承认文化中包含着宗教这一重要内容,并以“一个民族的宗教是构成其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认识来看待中国文化与宗教的关系,主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的内容中,应当包括宗教”(钱学森语)。尽管人们仍在争论宗教文化的性质和宗教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但从文化本身来看待宗教就已经颇具肯定宗教文化的希望。这样,就有了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宗教存在的重新认识及其肯定评价。大家承认,儒、释、道就是以宗教的形式参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构建,其宗教性在中国 社会文化发展中保留和延续下来,而其宗教精神也已融人中华民族精神之中;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并非与宗教无缘,宗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比重。尽管仍有人坚持宗教文化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或其主导部分,却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思考,离开了儒、释、道三教,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还剩下多少,会不会变得空 洞,还能以什么来作为其主导或主要部分。
 
就是在今天,当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时,宗教文化仍然可以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着被世人容易接受的奇特影响。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乃与宗教文化密切关联,如果将宗教文化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剥离掉,中国传统文化则会失去其深厚底蕴和主要内容。因此,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实质上与宗教文化直接相关,中国先进文化的构建不能离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因此也不可从根本上排拒宗教 文化中国当前正面临着强调文化建设、文化繁荣的新机遇,这使得人们重新反思中国文化及其精神资源,特别是宗教文化资源。
 
今天的文化发展及文化繁荣,其核心 应是弘扬文化精神,突出精神文化,关键在于找回中华文化之魂。这里,“我们可以从中庸和谐的精神、稳健含蓄的风度、海纳百川的包容、永无止境的探索、自强 不息的持守上来体悟中国文化精神,找回中国民族之魂”。在这些文化精神因素中,显然有着宗教文化重要而积极的构建。中国现代精神文化的重构,同样需要宗教 智慧的积极参加。要想符合我们国情及历史地中国的文化战略,就不能不考虑中国宗教文化在其中的意义及作用。不少人已经意识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构建不可能缺少宗教文化的内容。宗教文化本身所特有的社会及信仰感染力和影响力,是其他文化层面所难以取代的。这种文化战略中对宗教文化的考量一方面是希望以此来防止或消减宗教纷争,促成宗教和谐,另一方面则是希望以宗教文化来促成整个社会的和谐、民族的团结,所以说,我们完全可以从促成宗教和谐的角度来探究我们的社会和谐文化和谐,将宗教和谐的问题与我们的文化和谐、共融之努力有机关联。
 
三、防止宗教异化,发挥向心作用
 
当代中国,不少人已经注意到宗教在古今中外实际上可与多种政治相关联、相适应,不同的政治也曾出于不同目的及需求而“利用”或 “结合”过宗教。正确的政治应是积极扩大同盟者、减少敌对者的“统战”政治。这就是中国统战工作中常说的,“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从某种意义而言,宗教的存在及发展是否正常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的晴雨表之一,让宗教在其社会是成为“动荡”或“动乱”因素,还是起“稳定”、“凝聚”作用,这正考验着中国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智慧。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宗教应该起到的是“向心”作用而不是“离心”作用,宗教在历史上曾发挥过的“辅政”功能,在当代社会仍然颇为有用。
 
中国今天的执政党也在起相似的“统治”或“统领”作用,同样也会需要宗教的“帮助”和“维护”。从政治意义上来看中国的社会特点和宗教特点,则必须注意到中国社会独特、持久的整体性和一统性传统及其发展惯性。中国社会体制在世界政治史范围中乃是一个极为典型的超稳态、持久型的“大一统”社会。中国传统所强调的“大一统”政治文化延续数千年,迄今仍是中国政治的主导思想。其旺盛生命力,源于中国社会所持的“海纳百川”、 “多元通和”的圆融、共构精神,这为今天社会政体所倡导的“和谐文化”奠定了基础。当中国突出并实践“斗争”哲学时,社会则基本处于混乱、动荡的状况之 中,其结果是人人自危,就连其倡导、实践者本身也不例外。而“大一统”政治及文化理念的持守,既需要求同存异,也允许和而不同。多元共在方为和谐。在当前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中国已进人多元社会的氛围中,人们希望一种多元并存的局面。虽然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不可否认,但主流并不等于整体,主旋律意味着有其它旋律的存在,在社会合唱的和弦中,主声部、主旋律主要是起着引领、主导和主流作用,而不是以己代全、包打天下。如果主旋律想把自己变为,单音独唱,强求万马齐喑,则会自我孤立、成为“绝唱”。
 
与这种共识相呼应、相协调的,则是中国政治对宗教的包容性,甚至可有政治对话的互通性探讨。宗教中有政治,政治也不可能排拒宗教。中国政体在历史上已与传统宗教如儒、佛、道等有过交织存在,且不断相互渗透。中国的政治文化并不是纯为“世俗文化”,其中包括 有宗教政治的内容。虽然不应该将宗教完全政治化,却不能否认当今中国政治考量、决策中对宗教的关注占有很大比重。在今天“和谐中国”的大好形势下,对宗教力量轻轻一拉就可以使之成为我们主流政治的基本力量,让宗教信徒成为我们可以信赖的基层群众。虽有缺乏政治远见的人仍在拼命、使劲地把宗教往外推,硬要让宗教成为我们的对立面、化为我们的敌人,在我们的社会却为此而有“如果硬把宗教当做敌人,则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敌人”之警言和警告。在中国这种政治大一统的格局中,对宗教的政治管理应该是“拉进来管”,即作为我们社会肌体的有机共构來管理;而不是“推出去乱”,使之出现社会异化的乱象、乱局。
 
中国政治曾面在对待宗教的管理上大致有着上中下三策的可能性选择,上策是理顺关系,对宗教在信仰上尊重,政治上包容,社会上管理,纳入自己的社会整体体制,使之不要有异化、分化。这样可使我们言行一致,理论与实践统一。中策是先不表态,灵活掌握、多观察、多接触、多思考,积累经验,选择良方,等待时机。下策则是突出与宗教在意识形态上的水火不容,人为地将之推为异己力量。对宗教的**评价和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否定,很容易使宗教信仰者产生抵触情绪和离心走向。为此,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社会“合”则能长治久安,“分” 则会被肢解,进入多事之秋。而要在当今的多元处境中保持这种“合”,维系社会之“稳”,难度也已经越来越大。在中国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和团结合作,则可以让宗教充分发挥其政治“维稳”的作用,成为构建我们“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以这种视野来审视宗教,对宗教阉题“讲政治”,也就有了能真正理顺中国政教关系、防止宗教在政治上“异化”的希望。
 
四、信仰无界,相互理解
 
目前中国大陆已有人在探讨,能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认知角度,来扬弃中国宗教与执政党在意识形态上的传统分歧。纵令这种分歧仍被不少人所坚持,认为二者各有不同、不可相混,它们也可以有对话而不只是对抗或对立。其实,有神、无神乃认知层面而并非存在层面的问题;政治的此岸性与宗教的彼岸性各有其追求的不同层面,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有别而没有必要相混或相等同。中央1982年号文件明确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执政党的先进性使之在引领群众时也必须联系群众、扎根于群众,8000万党员在近14亿中国人口中仍然是少数,即使作为社会的“先进分子”也没必要、更不值得脱离近4亿信教群众。在执政党掌握社会全局的形势下,不要人为地突出或强化其社会体制内部在意识形态、价值观上的不同及分歧。宗教并不纯为有神、信神的信仰观念,而更是人们生活既有传统的积淀,也有当今的体验。中国已是共产党执政60多年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社会、政治上的变化实际上告诉我们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批判在根本上立足于社会批判、政治批判,而不是宗教批判本身,因为是当时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其作为社会意识的宗教,宗教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宗教这种社会意识的基本立足点。
 
如果今天仍强调中国的宗教“不好”、“落后”,则实际上是在指责我们当今社会“不好”、认为是社会“出了大问题”,其实质则是要破坏、重组这个“有问题”的社会。这种对宗教的批判、指责,实质上是“自毁长城”的自我批判和自我指责,因为今天的中国宗教是今天中国社会的反映,其作为意识形态也是反映我们自己社会存在的,是我们自己社会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而不是60多年前中国剥削阶级社会、更不是一 百多年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映。我们今天的中国宗教建构是在这60年内发展起来的,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它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乃“与时俱进”。我们宗教信众的绝大多数也都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故而没有理由将之归为境外或敌对势力。即使认为宗教中出现了不好现象,有着各种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应该是反思我们的社会,反省我们自己的执政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加以改善,对我们的社会加以完善.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宗教,使其成为“替罪羊”。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宣布在资本主义的德国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共产党的批判武器应转向社会批判、政治批判和法的批判,而如果我们在一百多年后的社会主义中国仍要继续坚持对宗教的批判,则无疑是一种政治愚蠢和意识形态荒唐。我们今天的宗教评价,包括其政治评价和意识形态评价,都是为了呵护、建设我们自己的和谐社会,是使我们的执政党有尽可能多的朋友和同盟军,而不是制造分歧、挑起矛盾,让社会陷入内乱。我们的立足点应是尽可能让我们自己的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并消解意识形态上的张力。在意识形态方面会涉及对“信仰”的理解。信仰是人类精神文化所共有的重要现象,但信仰有着不同层面,包括政治信仰、文化信仰、民族信仰、宗教信仰等,它们彼此有关联却不能完全等同。
 
信仰所问的问题“人是什么”,“人从何来”、“人往何去”,其实很难找到一个真 实、准确的答案。实际上,“人从何来”,不知道,也不需要或可能弄清楚;“人往何去”即归宿去何处,也不知道,同样也不需要或可能说明白。而人在来去之间的过程则可以知道,这才是在社会、政治意义上真正重要而且非常重要的;只有从其来与去之间的过程才能回答、解释“人是什么”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关注信仰、关注宗教信仰问题,关键就在于对信仰者的人生经历及社会参与的关注、研究、重视,要关联的是其今生今世而不是什么“彼岸”之“神”。探讨有“神”、无 “神”,弄清“唯心”、“唯物”,实际上是哲学认识论问题,而并非社会存在论问题。“神”之有无,或“心”、“物”之所“唯”,恰如一个硬币上的两面会同 时存在,相辅相成,这在认识论上未解,在存在论上则无解,故而会长期为人类之问,且答案多元。从纯学术层面可以继续不断地探究这一问题,但在社会政治层面则可以对之扬弃、超越,不必过度纠缠;因为争论不休、让彼此生出异心反而会影响到社会和谐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局。基于这类思考,宗教在今日中国社会可以是意识形态对话的话题,而不可再为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
 
五、提高警惕,抓住机遇
 
很多人都认为改开放是中国当前发展的成功之道,因此不能走回头路而必须继续对外开放;中国社会过去60多年的历史可分为两大时期,前面不足30年是以“斗争”为主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不快,在“文革”期间甚至几近崩溃;后面30多年则为中国社会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合作机构、融入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大社会之后,产生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变中国仍会保持对国际社会的开放,仍会与世界各界人士密切合作,这就需要我们认清世界宗教的现状,与各国宗教信仰者打交道、交朋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社会不应该只是消极地抵制外来影响,而必须融入国际大社会,在世界扩大中国的影响;因此不能把宗教当做堵塞外来影响的挡板,而应使之成为走向世界、沟通国际社会的桥梁。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宗教与其文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都是相协调、相吻合、相统一的,中国要想实现其社会的和谐及与整个世界的和谐,也理应朝这种状况发展,使宗教在中国社会真正“脱敏”,成为社会正常发展的现象。
 
当然,在目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中国也的确应该提高警惕。当前国际形势并不很乐观,虽然中国致力于推动世界和谐,但现实的世界并不是一团和气,利益集团之间的争夺、冲突在加剧。不同区域、国家、民族、集团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现状出现了此消彼长、我强你弱的变动局面。因为世界金融危机、资源争夺、领土纷争,也影响到中国的发展,当下对华的外部压力在增大,对我的分化、攻击也在加强。不同势力为了对付中国正在形成合力,潜在的反华联盟悄然出现,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中国不可能不受外界的影响,因此,我们的社会公共领域已经出现了复杂的变化,隐藏着严重的问题。究竟是激化矛盾还是化解冲突,这正考验着我们中国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必须承认,我们在对待宗教的态度、处理宗教问题的方法、应用宗教文化软实力来强健自我、感染他人上,与这些曾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崛起、迄今仍保持着精神和物质实力的国度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仍有待观念上的更新。我们不必走人家的老路,但洞观历史、温故知新则是我们走自己之路的必要条件和有利准备。目前世界社会正处于一个全新的政治、经济、文化转型时期,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甚至文化等发展都在走向一种国际大社会和人类共同体,已不可能闭关自守、与世隔绝,这种不可避免的“共在”因而既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机遇,也使我们面对着严峻的挑战。机会难得,时不我待,当代中国要有清醒的头脑,抓住这极为难得的机遇,特别是应在对待宗教的问题上加以及时调整,以一种大智慧、大手笔来充实、完善我们的宗教理论及政策,在我们的文化战略中有宗教文化的定位,促进宗教软实力的参与,借此理顺我们社会文化与宗教的关系,消除以往的张力和对峙,使宗教真正成为我们社会文化的有机构成,与我们的社会政治和谐相融,在我们的社会建构中清晰自然,共同塑造我们的文化自我,形成我们的文化自知和自觉。我们在这一关键的转型时期应该有我们的时代敏锐感,要有高屋建瓴的远见和胆识。
 
如果在这一时机能及时、自然地调整好我们社会的宗教关系,使宗教真正能与我们的社会建构及政治体制有机共构,那么我们的文化发展就有可能迎来一个长治久安、长期繁荣昌盛的理想时期,避免现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陷入的动乱及分裂,巧妙地躲过目前国际社会出现的危机和困境,避免其社会发展的低迷或恶化,从而顺利进入我们中华民族再次崛起、复兴的盛世。以这种大世界、大国际的视域来看待宗教与中国的关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则可以相对乐观地预言,宗教在中国当代社会生存的氛围会得到更好的改进,中国社会各界会更好的善待宗教,而中国宗教理解也会充满更加公正、公平、客观、科学、中肯、积极发展的希望。         
 
转自道教之音
http://www.daoisms.org/article/zjyj/info-20902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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