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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利玛窦规矩”
发布时间: 2017/7/26日    【字体:
作者:池惠中
关键词:  基督福音 利玛窦规矩  
 
 
利玛窦是意大利耶稣会士,生于1552年。他31岁那年,偕同罗明坚神父进入广东肇庆设堂传教,实现了“东方宗徒”沙勿略1552年12月在上川岛遥望中国大陆时的最后呼唤“岩石岩石,你何时才能裂开?”(1)。利玛窦不仅实现了沙勿略踏上中国大陆传教的梦想,而且逐步排除了传教道路上的障碍,使基督福音得以从广东一路传入明朝的首都北京,让包括士大夫阶层在内的数以千计的中国人了解了天主教,认识了基督,从而奠定了天主教在华传教的第一块基石。
 
在那个没有现代交通工具的年代,一个欧洲神父,背井离乡,远涉重洋,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外邦国家,居然能够得到这个国家皇帝的许可,准予在中国传教,并且能够在当时的官员儒士中发展教徒,其中玄机何在?从超性的角度来说,靠的是圣神的引领;而从理性的角度来说,靠的是正确的传教方法,也就是后来康熙皇帝所赞许的“利玛窦规矩”。
 
纵观利玛窦的传教历程,所谓“利玛窦规矩”,就是利玛窦在中国践行圣保禄宗徒“为了一切人而成为一切人”的传教精神时,所采取的一系列适应中国国情、融入中国文化、为中国政府和人民能够接受的正确的传教方法。笔者认为,“利玛窦规矩”有如下三大要旨:
 
一、服从权柄,尊重中国政府
 
利玛窦深知:取得世俗政权的支持,是在“没有认识基督的地方传播福音”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所以,他遵循《圣经》“服从权柄”的教导,每到一地,都要拜访结识当地的政府官员,同他们建立友谊互信,竭尽全力搞好政教关系,在取得地方政权的理解支持之后,才开始设堂传教。如利玛窦所结识的两广总督郭应聘,肇庆知府王泮,韶州知府谢台卿,南雄知县王应麟(后升为京兆尹),江西巡抚陆仲鹤,南京礼部尚书王忠铭,北京礼部侍郎朱国祚、吏部给事曹于汴、直至当朝阁老沈一贯、叶向高等等从地方到中央的众多官员,他们都十分敬佩利玛窦的学识、品德和为人,都为利玛窦在各地定居和设堂传教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不论是最初居留肇庆,还是最终定居北京,利玛窦都遵照中国政府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他在给肇庆知府的信中声称,“因仰慕中国政治昌明”(2)故请求居留此地;在给万历皇帝的奏章里,他谦恭地表示“自己是出家修道的人,不求朝廷任何特殊待遇,只希望能以自己的才能和在‘泰西’故乡所获得的知识为皇帝陛下效劳”(3)。
 
正是由于利玛窦服从世俗权柄,尊重中国政府,在政治上和现实生活中,始终把自己置于中国臣民的位置,所以,他的传教请求才会得到万历皇帝和各地官员的正面回应,才使大洋彼岸传过来的天主教得以在中华大地传播。
 
二、入乡随俗,融入中国文化
 
利玛窦初来乍到,他所开创的福传事业,何以在短期内就在中国这片处女地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关键在于:他了解中国的风土民情,尊重中国的文化传统,并且能够把外来的天主教信仰真理融入中国的本土文化。
 
在进入肇庆之前,他在澳门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潜心研究中国文化,多方了解中国的风土民情,对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充满了憬仰之情。进入中国内地传教之后,他深入民间考察,广交士绅名流,并在中国老师的指导下,虚心学习中国文化,很快掌握了中国的语言文字,成为一位名符其实精通汉学的西方传教士。在圣神的助佑下,利玛窦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把拉丁文天主教诸端要理首次翻译成中文,并结合儒家思想进行阐释。公教信仰的“宇宙唯一真神”,就是利玛窦和罗明坚借《史记·封禅书》中的“天主”一词用以称呼,一直沿用至今。开教之初,中国民众对天主教的认识,大多源自利玛窦著述的《天学实义》(后教会定名为《天主实义》)、《畸人十篇》和《辩学遗牍》。这三部天主教汉文著作,对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影响较大,有不少学者名流因着阅读了这三本书而对天主教产生兴趣,直至皈依天主教。被称为明代中国天主教三大柱石的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便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
 
利玛窦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主流思想的儒家学说,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和注重学习实践、倡导中庸和谐等诸多优点。主要缺点是,缺乏伦理道德的最终依据和填补人心空虚的宗教情感,因此,容易使人陷入迷信和迷茫。而天主教的信德真理有助于弥补儒家思想之不足,所以,在中国传播福音,对中国固有思想和道德的提升是十分有益的;同时,利玛窦还认为:在一个与西方思想文化完全不同的国度传播福音,必须十分注意秉持福音的公平与正义,必须始终本着不同文化的相互尊重与包容,切忌以居高临下的文化征服者的姿态去传教,而应该以基督的大爱、谦卑的心态,同中国民众平等交流,用福音的真理去充实、提高中华文明,而不是用天主教教义和西方文化去取代中国传统文化。这些具有真知灼见的传教思想,都贯穿在利玛窦的上述汉文著述之中。徐光启于受洗之前,曾用了8天时间,认真阅读了《天学实义》一书,从中受益匪浅。徐在《跋二十五言》中称,天主教教义“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旨,求一语无益于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4);在呈奏万历皇帝的《辩学疏稿》中,徐给予了天主教戒规以高度的评价。他说“一切戒训规条,悉皆天理人情所至”,“其法能令人为善必真,去恶必尽”,并对照古来帝王圣贤和儒家佛教的善恶观,得出结论:天主教可以“补益王化,左右儒术,救正佛法”(5)。1603年,身为朝廷高官、原本对天主教一无所知的徐光启,在南京欣然接受了罗如望神父的洗礼,加入天主教,取圣名“保禄”。由此足见:福音融入本土文化,确实能够产生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此外,利玛窦关于修身养性和神修方面的汉文著述《交友论》、《二十五言》和《斋旨》,也都展示了他在中国文化研究方面的深厚功底。在这些著述中,他把儒家思想和中国古典文学的精华同天主教信德道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天主教真理融入中华传统文化之中,恰到好处地向中国人传播了福音,使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在阅读这些妙语如珠的文章时,不知不觉受到感化,从而接受了天主教真理。1595年,《交友论》在南昌出版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当时的中国知识界赢得一片赞赏之声。
 
正如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所言:“利玛窦神父在‘福音本色化’工程上有其特殊贡献。他把天主教神学和礼仪术语译成中国语言,创造了中国人认识天主的条件,并为福音喜讯和教会‘在中国文化土壤的植根’开辟了园地。依‘汉学家’一词在文化和精神上最深邃的意义来说,利玛窦神父‘做中国人中间的中国人’,一做就做到真正‘汉学家’的地步,因为他把司铎和学者,天主教徒和东方学者,意大利人和中国人,如此不同的身份,出奇地融合在他一个人身上了”(6)。
 
三、适应国情,遵守中国法度
 
利玛窦对自己在中国的使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他把自己摆在初始拓荒者的位置。他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最早的传教尝试,为后人摸索出一条适合福音在中国传播的正确路线。他希望,自己所创立的“利玛窦规矩”,能够为福音在中华大地的播种和丰收做出历史性贡献。
 
利玛窦对当时的中国国情,包括中国的传统文化、风土民情、以及宗教与皇权的关系,均有比较客观和深入的了解。他深知:儒家思想是中国的主流思想,士绅儒者是最受中国社会尊重的精英阶层,而皇权则是统治中国的最高权力。历朝历代,宗教在中国的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朝廷和社会精英阶层是否认可和支持。基于对中国国情的这种认识和在尝试传教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波折,利玛窦认为: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辉煌文明的古国大国,具有十分稳固的传统文化。在这样一个同西方文化有着很大差异的伟大国度里传播福音,必须特别注意尊重中国文化、服从中国政权、遵守中国法度、适应中国国情。正是在这种“坚持适应”的传教思想的指导下,利玛窦脱下僧服、穿上儒服,放下刀叉、拿起筷子,读四书五经、练中国书法,同中国士大夫和普通民众打成一片;他遵守中国法律,依法申请设堂传教;他体谅地方民意,妥善处理民教纠纷;他顺应当时的政治环境,提醒在华传教士:要谦抑、审慎,不要招摇、轻浮,以免被官府误认为“煽惑群众,图谋不轨”(7);他充分肯定儒家思想的文明价值,认为先秦“六经”中的上帝观与天主教教义是相通的;他实事求是地对待被一些西方传教士所非议的“尊孔祭祖”。在韶州时,利玛窦接受过士绅瞿太素的拜师之礼。从中,他悟出:敬师不是敬神,敬师礼仪非宗教礼仪,只是表达对老师的尊敬,是一种文明礼貌之举。由此推及“尊孔祭祖”,也是同样道理。他说:“尊孔”是尊师,“祭祖”是表达对已亡先人的敬意,“尊孔祭祖”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礼典,不是宗教仪式,不是崇拜偶像,不能算作异端迷信。为此,他力排众议,主张允许中国教友“尊孔祭祖”。
 
然而,利玛窦适应中国国情的正确传教路线,却遭到当时欧洲大陆许多传教士的反对。但是,为了福音能够在中国这片未被开垦的处女地上扎根,利玛窦顶住了压力,始终坚持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传教方法。1599年8月14日“圣母升天”瞻礼前夕,利玛窦在致罗马耶稣会士加斯塔的信中,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传教路线辩解,并预言历史将证明他所主张的传教方法是正确的。他说,“来信说有人愿意看到多数中国人归化的消息;神父,你知道我和我的同伴们,日夜所想的,无非也就是这件事。我们离乡背井,如今在这里,穿中国衣服,吃中国饭菜,住中国房子,说中国语言,无非也就是为了这件事;但是天主不愿意赏赐我们看到更大的成效;然而实际上我们工作所得的成效,较比别处成绩惊人的传教事业,收效更多。因为我们现今在中国所处的时代,既没有到收获的时候,也还不是播种的时候,如今只是开荒的时候,我们要斩荆披榛,和毒蛇猛兽搏斗。将来有一天,另有些人因着天主的圣宠,来写中国人进教和信仰热诚的历史。可是你当知道,为有那一天的历史,先该有人做我们如今所作的事,而且将来收获的人们,要将他们成效的大部分功劳归于我们”(8)。利玛窦在华传教之时,正值葡萄牙殖民者占领澳门,一些欧洲不法商人频频潜入东南沿海城镇,这不能不使中国政府和民众,对进入中国大陆的外国人抱有高度的戒心。而这时来自西方的天主教,若要使中国人消除戒虑并接纳,唯一的办法就是奉行“利玛窦规矩”,秉持传扬福音的纯洁目的,摆脱欧洲列强的控制影响,超脱世俗的经济政治,把福音精神融入中国文化,遵守中国的法度,适应中国的国情,“为了中国人而成为中国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中国政府和民众的信任,才能使中国人从利玛窦这样的传教士身上看到基督,认识基督,进而接受基督福音。也只有这样,天主教才能植根于中国这块未被开垦的土地。
 
利玛窦进入中国28年,不仅奠定了天主教在华传播的第一块基石,而且为中西文化交流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被誉为“是第一位在中国与西方之间架起文化桥梁的欧洲人”。他翻译撰写的介绍西方天文、史地、数理等方面科学文化知识的著述多达20余部(篇),其中有多部被收入《四库全书》。
 
1610年利玛窦在北京去世之时,耶稣会已在中国的肇庆、韶州、南雄、南昌、南京、北京等地建立圣堂、会院,并在韶州开办初学院,传教范围扩展到广东、江西、浙江、江苏等省,共发展教友约2500多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到利玛窦的影响而皈依天主教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中,涌现出多位杰出的爱国爱教人士,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名垂青史的明代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徐光启。这说明,“利玛窦规矩”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天主教徒的信仰素质,而且有助于提高他们报效国家的国民素质。
 
清朝初年,在华耶稣会士汤若望、南怀仁等人,继承“利玛窦规矩”,受到了朝廷的善待和重用。这一时期的中国天主教,也因“利玛窦规矩”而得到长足的发展。顺治年间,天主教堂已遍布全国28个州府。天主教徒人数从明崇祯九年(1636年)的38200人,增至顺治七年(1650年)的约15万人,到了康熙三年(1664年),跃升至248100人(9)。在发生“礼仪之争”之前,康熙皇帝对天主教相当友善,两次南巡都曾亲自视察天主堂、接见传教士。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康熙晚年,以颜珰为代表的在华西方传教士保守派,挑起了“礼仪之争”。他们全盘否定“利玛窦规矩”,无视中国的客观国情,不顾康熙皇帝的善意劝导,草率发出牧函,下令禁止中国教友“尊孔祭祖”,迫使康熙皇帝为了维护中国的主权和文化传统,不得不作出“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传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的朱批(10),并由此导致长达120余年的“四朝禁教”,使天主教在华福传事业蒙受严重挫折。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回顾明清两代中国天主教传教史,从“奉行利玛窦规矩”和“背离利玛窦规矩”,天主教在中国传播所遇到的两种迥然不同的处境,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利玛窦规矩”是天主教在中国生存与发展的正确规矩。顺应这个规矩,天主教在中国,就会得到政府的善待、社会的接纳、民众的认可,福传事业就能够得到顺利发展;反之,就很容易引起政府、社会和民众的误解、误会和反对,给中国的福传事业带来挫折和损失。
 
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对“利玛窦规矩”的两根支柱作了极为精辟的阐述。他说,“利玛窦神父与中国人初次接触,便将自己教授科学和传扬福音的全部计划建立在两根支柱上,后来虽然经历种种内外的阻扰和不解,始终不曾变更。这两根支柱便是:第一,新奉天主教的中国人,绝无必要减轻其对祖国的忠诚;第二,接受天主教有关天主奥迹的启示,并不排斥中国古代传统所直觉并传授的真、善、美、圣,反而将它们提高到更有价值和更为完满的地步”(11)。这段精辟的论述,对于中国天主教会和广大神长教友正确理解和践行“利玛窦规矩”,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今天,我们在纪念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周年的时候,重温先教宗的这段精辟论述,更加坚定了我们继承和发扬利玛窦神父福传思想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住“利玛窦规矩”的两根支柱,不断适应当代中国的国情和教情,坚定不移地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开创中国天主教福传事业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注释:(1)孙尚扬:《明末天主教与儒学的交流和冲突》,第3页。
   (2)利玛窦:《基督教远征中国记》,第219页。
     (3)若望·保禄二世:2001年10月24日致“利玛窦进入北京传教四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信函。
     (4)王重民辑校:《徐光启集》上册,第86页。
     (5)吴相湘主编:《天主教东传文献续编(一)》,第23-25页。
     (6)同(3)。
     (7)裴化行:《利玛窦司铎和当代中国社会》第二册,第259页。
     (8)罗光:《利玛窦传》,第95-96页。
     (9)德礼贤:《中国天主教史》,第67页。
     (10)肖若瑟:《圣教史略》第二册,第92页。
     (11)同(3)。
 
转自神学论坛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02cb2d010115t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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