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自二十世纪九十年月以来,全球宗教迎来了一个新的成长期,各类宗教和宗教集团如雨后春笋纷纭出现,家庭教会(Family Church)、地下教会(UndergroundChurch)和自在教会(Free Church)正在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度的年青人中敏捷风行起来,旭日东升。在中国,跟着人们宗教信仰选择的多元和社会生活压力的增大,基督教在中国社会中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成长,团体规模逐步增大,信徒人数逐年增多。但是,家庭教会的合法化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偏向于将宗教组织定性为社会的“第三部分”,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视角,应用法社会学、法理剖析的办法,剖析家庭教会的法律性质、活动范围、活动权限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家庭教会“去魅化”,讨论家庭教会获得公开化化、正当化身份的门路和方法。本文旨在处理三个方面的问题:1、家庭教会概念的界定、司法性质和存在的缘由剖析;2、通过山东省L镇家庭教会的实地调研,揭示家庭教会在社会实践中的成绩;3、家庭教会的规范性应与合法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