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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中的宗教理念浅析
发布时间: 2019/1/10日    【字体:
作者:刘竞文
关键词:  美国 政治 宗教  
 
 
国际政治学界普遍认为:一个国家的内政与外交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外交是内政的延续。一个国家对外战略来源可以归纳为:外来因素、社会因素、政府因素、决策角色和决策者个人因素。鉴于美国社会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特殊关系,美国政治学者海茨克(Hertzke)说:“不了解宗教向度就不可能理解美国的政治”。
 
一、   美国民族文明中的宗教理念
 
卢梭在其传世经典《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一个社会的合法性依据或法统神话必须是强有力的,能够激起公众为之献身,否则,任何社会都不能被有效地统治下去,而宗教信仰则可以在维持法统神话方面起着重大作用。事实上早期美国民众一直在努力构建这种既能够给当时移民社会提供合法性依据又能够让民族国家产生“公民美德”的“共同法”(a consensus juris),即寓于法律之后并支持法律的某种协议。而这种美德只能深植于具有广泛性和扩散性的宗教或宗教理念之中。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由欧洲清教徒移民建立起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基督教新教价值观是美国产生的动力,也是这个国家以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导力量。一方面,“因其历史和宗教史的特殊性,任何宗教在这个国家立足的过程中都已经过了自身内在的变化即美国化,也就是把自身与美国人共同的‘美国梦’联系在了一起”。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经历过大规模的、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世俗化进程,美国社会虽然在宪法上主张政教分离,实际上却是一个由基督教占社会统治地位的、具有强烈民族信仰的宗教化国家。有着浓厚宗教信仰背景的WASP阶层始终是美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主导力量,体现着美国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由这一阶层制订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或任何其他地方都未曾禁止联邦政府对宗教采取鼓励的态度,甚至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座位上方的石头上,就镌刻着《圣经》中的十诫。论到美国政治与宗教的这种渊源关系,法国政治学家阿里克希·托克威尔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宗教在美国不直接参与社会政治,但它却被看成是国家政治机构最重要的部分。”今天,美国约有50万个教堂,有90%的国民祈祷;88%的国民相信上帝对他们的爱。全国约有1200多家宗教广播电台播放宗教节目,5000多种宗教报刊杂志宣传宗教信仰。国内近500万就读于私立学校的中小学生中,85%的人在教会学校,仅天主教的大专院校就有25所,中学1600所,小学85000所,神学院373所,各级学生总数多达400万人。全美大学及其他许多公、私机构,如军队、监狱、警察局、医院、消防队、夏令营、机场,以及爱国者和退伍军人协会中,都雇有专职或兼职的牧师提供宗教服务。现在美国的国歌依旧在唱:“上帝保佑美国!”美元上依旧宣称:“我们信仰上帝。”美国社会的主流道德基础也依旧是“犹太-基督教道德”。有鉴于此,撰写《美国通史》的中国学者们认为“美国虽然没有国教,但宗教始终与美国历史进程紧紧交织在一起,对美国的政治、法律、文化、外交、伦理等各个方面发挥着巨大影响”。
 
二、   美国自由民主人权思想中的宗教理念
 
美国新保守主义代表人物弗朗西斯·福山认为民主是历史的方向。无论在独立宣言、美国宪法、还是在总统或其他重要人物的演讲当中,美国人在论述自由、民主和人权的正当性时,都遵循着“上帝爱人、上帝赐每个人以权利,为保护这些权利,所以要民主和自由”的逻辑。这一逻辑和理论早已成为美国内政外交意识形态中不言自明的公式化概念。托克威尔在论述美国的民主时说;“美国人把基督教的观念和自由的观念这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在他们的脑海中这两个概念不能单独存在”。美国宪政思想史权威弗里德里希(Carl J.Friedrich)更敏锐地指出:西方的自由宪政,从头到尾就是以基督教为主要思想背景的。显然,在美国人心中,宗教自由是整个自由宪政的基础。宗教信仰作为一项个人选择和基本自由是美国特征的立足点,植根于美国开国先贤的理想。因此,从建国至今,宗教自由一直是美国最首要的自由之一,美国人民捍卫宗教自由的决心──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全世界──始终不渝。有鉴于此,现任国务卿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宣称:“对美国来说,没有比宗教自由和宗教良心更根本的问题。我们的国家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宗教自由是民主的核心。”
 
三、美国(广义)国家利益中的宗教理念
 
广义国家利益泛指一切能够满足民族国家全体人民物质与精神需要的总和。美国的国家利益是新教伦理的成功试验,是新教价值观的集中体现。这种价值观认为,理想化的美国始终被一种理论证实,就是上帝祝福被上帝所预先选定的美国,最重要的是赋予美国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普遍基于宗教理念基础之上的道德基础。这种道德基础被认为是美国得以强大的逻辑起点,其严密逻辑是:正确的信仰—>道德生活->法制精神->民主政治->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平发展与繁荣。另一方面,美国在天时(建国正值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地利(远离两次世界大战却又大发战争之财的和平崛起之地)、人和(较早进入现代化的民族自觉与清教思想的个人奋斗精神)的特殊历史机遇下的和平发展与繁荣,又加强了美国人民对“伟大的祝福者”——“上帝”的信心与责任。其内在逻辑正如经济史学家North之言: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道德准则,进而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经济表现又会反过来使意识形态发生变化。……这个制度不是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的,是从信仰来的。持类似观点的著名的马克斯·韦伯也认为,正是基督信仰所包含的各样美德,才成功地塑造了资本主义精神。因此美国历史实际上形成了一个既自我封闭又自我张扬性的自助体系,其特有的宗教理念与国家利益在自我封闭中相互加强,在相互加强中对外张扬,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与平衡互补,带动整个美国文明向前发展。
 
鉴于基督教精神对美国国政民心的重要影响,尽管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种传统国际政治分析方法,以及根据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理论基础,包括民主和平论、霸权稳定论、国际机制论等,分别对美国国家行为提出了不同的解释,显然美国的国家战略无论是延续性还是变迁性,都是对这一民族基本精神的不同实践。就像儒家精神之于传统中国,伊斯兰精神之于阿拉伯世界,基督教精神始终在或明或暗地贯穿着整个美国历史,包括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与当代国家干预型资本主义时期。这种精神是美国的生命之源、民族之魂,是美国兴国安邦的立国之本、执政之基,是美国内政外交的基础与方向,是美国全部国家利益的无形象征。它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努力,把理想的宗教理想——“上帝的事业”与现实的国家利益——“美国利益”潜意识地融为一体。这种精神对内表现为一种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提振民族理想与希望,开启民智民力,使之逐步走向自我完善的理性与信心;对外表现为一种以“美国利益”为基础的,以基督教文明的“千年帝国”为价值取向的,强权性干预与救济的“天定命运”论。
 
为了全方位谋求并巩固美国现存的国家利益与综合实力,以期更好地实现这一“天定命运”之中的伟大理想,美国必须暂以现实主义的“善意的霸权”主义为手段:鉴于目的的正当性与手段的必要性,美国可以理所当然地为以美国为主导的区域性均势(包括当前的美元价值与OPEC格局)失衡而战;可以为争夺世界上任何一种有利于美国“善意霸权”手段顺利实施的公共资源(包括中东的石油资源与核研制权)而战;甚至自认有权分享“上帝”所赐予的一切领域(海陆空)之中的一切利益,无条件享有绝对优先权;同时有义务有资格担当“上帝”的代言人,自命“先知”、自称“祭祀”、自比“使徒”,挟“自由”以谕列国,假“民主”以行天下;直至一边虔诚地赞美“造物主”的伟大,一边勤奋、聪明、实用、功利而又科学地利用现代文明,理所当然(“全面参与,永不负疚”)地代沉默的“上帝”建立地上的“耶路撒冷”。这样,不仅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美国国家利益,而且为美国价值观的普世化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
 
是故,哈佛教授亨廷顿一再鼓吹:要坚决抵制国家认同中的文化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坚定地捍卫盎格鲁-基督新教文化在美国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这一由“五月花号”带来的原初定居者的文化,正是美国国家的立国之本。
 
四、美国政教分离政策中的宗教理念
 
政教分离被普遍理解为近代以来政教世俗化运动的基础与必然结果,但很少被认为是合符宗教信仰本身发展的必然逻辑,即:政教分离是新教教义自律的一个原则,目的是为了纯洁信仰,以发挥信仰本身的社会正功能。
 
肇始于马丁·路德“因信称义”思想的欧洲政教分离运动,是建立在政(封建政治)教(天主教)长期结合却又相互误用所造成的政教双重堕落,以及近代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及继之而起的社会主义运动思潮基础之上的一种政教世俗化运动。与此同时,美国政教分离原则的提出正处于新教移民“新大陆”初期——清教徒“理想国”的创始阶段,一个“没有王,只有耶稣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的,既没有腐败的政权,更没有昏庸的教权的“太初”阶段。相对于欧洲为了限制昏庸的罗马教廷,还权于政的政教分离之目的,美国的政教分离更多的是为了界定新政府的理性功能,为纯粹的新教信仰钦定自由,是一种有倾向性的——教会与国家机构的分离,而非宗教与政治的分离的——“貌离神合”的分离。
 
鉴于基督教文明本身所包涵的进步理念对美国国政民心的持久影响,以及政教分离本身的真正意图和最终目的,美国学者威尔·赫伯格认为,在所有工业化国家中,美国最坚持政教分离,但又是宗教情绪最为强烈的西方国家。在政治与教育、战争与和平以及美国内外政策等领域,宗教起着决定性作用。美国社会学家约翰·威尔逊也说“建国者们确立政教分离的原则,不是因为在他们眼里宗教不重要,而是太重要了。”到美国宪政运动与信仰自由精神,世俗历史学家贝雷(Thomas Bailey)甚至称马丁·路德是“美利坚非直接的建国之父”。是故“必然有一种思潮认为,美国开国元勋们实施政教分离确实意在培养强大的宗教势力,这对政治制度的运作大有裨益”。有鉴于此,现任总统布什曾公开表态:我相信政治和宗教的分离……但我想明白一点,我们将欢迎,我们应该欢迎有信仰的人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基督教信仰进入这一舞台是绝对需要的。正像你们的信仰帮助你们决定如何生活,你们对政治的参与也决定我们的民主运转有多好。民主运转的有多好完全取决于那些愿意参加的人的素质。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既主张“政教分离”又经常保持着浓厚神权政治色彩的所谓的“一个国家,两种精神”(桑塔雅纳)或“精神分裂的民族”(丹尼尔·贝尔)的奥秘之所在。最微妙的是,尽管宪法主张“政教分离”,表面上看似政教互不干涉,但美国WASP阶层一贯主张的“自由、民主、人权”的内政外交方式,无疑起到了实践并宣传基督教核心价值观念的目的。
 
五、白宫信仰传统中的宗教理念
 
美国人认为,美国之所以伟大和天赋非凡,与美国的历届总统都信仰基督教或追求基督教理念有关。“支持犹太教-基督教原则是国家之所以伟大的基础这一思想”早已深入国政民心。美国的执政党,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有着悠久的宗教传统,几乎历任美国总统都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美国至建国到现在的43位总统中,42位是新教徒,只有约翰·肯尼迪是天主教徒)。历届白宫之主们无不怀着民族特有的宗教热情,坚信美国应当继续“在上帝庇佑下”,顺从上帝的旨意,并“继续是指引世界其他地区争取自由的灯塔。”《独立宣言》的56位签署者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徒,即基督教经典教义的信奉者。1776年“大陆会议” (Continental Congress) 规定:“所有公共团体及个人要尊崇和仰望上帝,因为他是万事的至上处理者和各国命运的主宰者”。几乎所有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都是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监督下,手按家族《圣经》宣誓,效忠美国和宪法,捍卫自由民主人权价值,并且始终把宗教自由放在重要位置。
宣誓就职的总统即是美国国家利益的代表者,美国基于“犹太-基督教”理念之上的民族精神的追随者。以强烈的民族精神谋求国家利益,又以国家利益巩固民族精神,是美国历届总统潜意识之中对其民族信仰的一贯忠诚。历史学家申科曼(Rick Shenkman)在研究时发现,所有美国总统就职演说中的必然共识是:(1)美国人应该敬畏上帝;(2)美国人应该推动全球自由、民主与和平;(3)美国是世界的楷模;(4)美国人应该全民团结起来;(5)总统对人民的智慧有信心;(6)尊崇开国元勋等。[23]这种共识包含了美国总统所特有的,对自由民主意识形态的执著,以及对民族国家特有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
 
有鉴于此,国会参众两院的每一届会议都以来自华盛顿的牧师轮流主持的祷告开始,两院都设有专职牧师为议员们服务。每届会议期间,国会议员还组织祷文与《圣经》研读小组进行活动。许多州议会也有类似的安排。
 
六、美国国家战略中的宗教理念因素
 
美国国家战略中的宗教理念因素主要表现为:普世主义的世界观、“天定命运”的国家理想、以及善意的霸权理论。国防大学世界政治经济教研室副主任江凌飞教授认为:美国基督教新教的三个传统,即基督教孤立主义(Christian Isolationism)、基督教普世主义(Christian Universalism)与基督教现实主义(Christian Realism)价值观和文化,对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战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国家意识形态战略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为:1、强烈的选民意识和天命意识;2、对自由、民主、人权的执著。
 
论到这种民族传统及其国家意识形态性质,大卫·雷·格里芬在其著名的《后现代宗教》一书中曾指出,具有基督教神学特征的超自然主义的、极端唯意志主义的上帝观在以加尔文教派为主流的美国社会始终占据特殊的统治地位。“这种教义为那种种族主义观点提供了所需要的支持,这就是认为上帝和人一样,爱一些人(我们),对其他一些人漠不关心(我们剥削的那些人),而且还恨另一些人(我们的敌人)。这种唯意志论,为世界作为善的力量和恶的力量之间的战场这种两极化观点,提供了神学支持。”而且“这种超自然主义的上帝观,一般地说是助长了现代帝国主义,特殊地说则是助长了核威慑论。”要之,现代美国基督教保守派的思想还在坚持超自然的上帝观。这种观点对美国的政治精英产生很大影响,表现为政治上的帝国主义,把凡是不符合美国价值观的都当成敌人。小布什对世界的措施,美国的战略考虑,都有这种宗教观念上的依据。有鉴于此,现任俄罗斯科学院国际安全问题研究所副所长、政治学博士阿列克谢·博加图罗夫教授认为,美国是一个非常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始终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势,因此,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将自由之光和美国人所理解的“进步”传播到世界各地。这正是美国人认为自己可以干涉他国内政并且不接受他人批评的哲学依据。
 
以史为证,美国的这种意识形态战略源远流长。早在建国伊始,美国国父之一潘恩就曾相信美国“拥有重塑世界的内在力量。”美国总统本杰明·富兰克林甚至认为“美国人的事业就是全人类的事业。”根据这种特殊的国家理想,1845年,《美国杂志和民主评论》的创办人、主编约翰·奥沙利文首先推出“天定命运”这一词,并认为,美国人在北美乃至世界其他地区进行扩张与征服行为是顺应上帝赋予的神圣使命的,19世纪上半期表现为南部种植园主向西向邻近国家扩张的“门罗主义”(1920年),19世纪下半期表现为北部工商业企业家向别国进行殖民扩张的“新天定命运说”。“新天定命运说”随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盛行,力图证明“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优越性,“WASP”注定要肩负起人类“文明的传播者”的伟大使命性。这是美国国家意识形态战略形成的原始逻辑。这种意识形态甚至要求美国应当在世界上扮演“民主十字军”角色。在过去的200年间,为了追逐美国的特殊利益、推销美国的特殊价值观和完成“上帝”的特殊使命,美国至少150次把它的军队送到世界各地。就像草创地球的“上帝”一样,1919年,伍德罗·威尔逊、劳合·乔治和乔治斯·克里孟梭实际上一起控制着整个世界。他们坐在巴黎,决定着哪些国家将存在,哪些将不存在,将创造哪些新的国家,它们的边界应如何划分,谁将统治它们,以及中东和世界其他地区在战胜国之间应如何分配。1920年,国际联盟(联合国的前身)的成立,更开创了以美国文明为主导的世界“新帝国主义”时代,从此美国意识形态战略得到明确而强硬的表达。至今,作为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顾问,著名学者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在其近作《大抉择》一书中,仍坚信美国就是《圣经·马太福音》书中所预表的那座照亮世界的“山颠之城”。
 
可见,作为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主要内容和美国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精神中的宗教使命感始终是影响美国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因素或变量,这是一个力量的源泉:强烈的选民意识和使命感驱使其大外交目标一直是在全世界推广和普及自由民主的社会体制,建立起一个能够实践基督教理念的世界新秩序。只要美国仍然具有与他国不同的“天然”优越感(文明使命感),美国国家战略中的这种宗教理念因素就不会消失,甚至会愈演愈烈,自1890年美国《海军法案》的诞生到2006年美国《国家太空政策》的出台,无不受到这种具有霸道的普世主义的宗教理念的影响。今天,美国的这种“民主救世论”正在中东大显身手。
 
七、美国选民普遍诉求中的宗教理念
 
美国宪法尽管规定美国实行“政教分离”、“三权分立”等国家行为原则,但无论哪种权力(行政,司法,立法)都离不开选民与选举。总统、国会议员、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立法、司法机构的成员在理论上都必须得到选民的认可。显然,占国民人口86%的基督教徒左右着美国的经济政治,自然也左右着美国的外交。这些国民选出的总统,不仅反映着美国国民的世俗要求,也反映着美国国民的宗教诉求。而且总统本人往往就是更加虔诚甚至是激进的基督教信徒。这就使得美国在对外整体战略上变成了一个官、工、商、民结合的积极实践基督教理念的传教实体。1994年当共和党一举夺得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时,共和党领袖多尔的首席竞选顾问威廉·莱西曾感叹地说,“没有宗教右翼卓有成效的支持,一个共和党人要想赢得竞选提名或大选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是民主党,也不敢忽视宗教右翼的影响力。1996年,竞选连任的克林顿除公开表态支持在公立学校祈祷的权利外,又在白宫接见了在全美有影响的100名牧师,以此改善与基督教保守派的关系,争取保守派选民的支持。2000年总统竞选期间,美国皮尤研究基金会(Pew Research Foundation)就选民的态度与总统竞选者宗教信仰的关系做了个调查,结果表明,高达70%的人希望他们的总统“笃信宗教”。基于这种对竞选策略的考虑,美国的政客、官员相当重视选民的宗教诉求,以便在最大程度上通过代表民意争取选票。有鉴于此,拉尔夫·里德认为,“美国的前途不取决于谁坐在椭圆形办公室里,而取决于谁坐在宗教原则的办公室里。”
 
八、以上特殊历史国情中的“宗教理念”对布什主义“使徒使命”形成的重要影响
 
宗教理念对布什主义“使徒使命”形成的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继续保持对世界二元(善恶)论的认识、对单极霸权和普世主义理想的追求上。“布什主义”的基本路线明确表示:美国应当积极运用所享有的支配性军事及其他权力,改变目前混乱、邪恶和危险的世界体系,造就一种符合美国偏好、反应美国利益和价值、从而保障美国国家安全的国际秩序,并美其名曰“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世界发展”。其制度反恐、先发制人及单边主义的“三位一体”战略,俨然构成了“布什主义”强硬的“使徒使命”。这种理念影响着布什政府在其国家战略中始终以美国的安全、强大为基础,以“自由、民主、人权”为价值取向,引导并期望世界实现基于美国文明与美国利益为中心的和平与繁荣。
 
鉴于宗教自由在美国全球“自由民主人权”战略中的核心地位,《200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布什突出强调:“努力推进宗教自由和良心,反对侵犯这些权利的政府”。同年的国情咨文中,布什说:“在美国的性格深处,有一种光荣,它比玩世不恭更加强大。许多人重新发觉,即便是在悲剧,尤其是在悲剧发生时,上帝就在身边。”并且能够“意识到我们被召唤在人类活动中发挥独一无二的作用。”
 
2003年1月的国情咨文和2月的全国电视讲话中,布什甚至明确表达了美国国家战略中这种特定的宗教理念取向:即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就是相信上帝给予人类的尊严;自由是上帝赐予全人类的礼物;美国外交政策是为了发扬和保护人们选择政府的自由和以合适的方式敬拜上帝的自由;美国对这个世界有着特殊的责任;我们蒙召将世界引向和平。显然,布什任期的“大中东改造”计划的核心目标就是以“自由民主人权”理念慢慢软处理伊斯兰文化中的“野蛮”价值观,以及消灭由这种价值观必然产生的贫穷、落后及其必然产生的对西方文明的敌意与恐怖行为,从而使其更好地纳入西方文明体系,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及其深受宗教理念影响的民族理想。为此,布什在第一任期内就以反恐为名发动了两场针对伊斯兰国家(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这两场战争中的宗教意识形态至关重要。论到布什的宗教价值观与其政治价值观之间的意识形态关系,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Madeleine Albright)(2006年)表示,布什专制色彩的基督教言论异化了全世界范围内的穆斯林,造成美国与穆斯林世界的疏远。在一本名为宗教与国际事务的著作中,奥尔布赖特认为,当布什说“上帝在我们这一方”时,这与前总统林肯说的“我们应站在上帝的一方”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了进一步明确方向,《2006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布什重点强调,美国将继续以现实主义的手段,达到理想主义的目标。即继续以美国国家利益为基础,以“自由、民主、人权”为内容,以“善意”的霸权为手段,达到以美国文明“改造世界”的理想主义目标。为此“美国必须继续充当领袖的角色”。事实上,这种“普世主义”的战略理念是与美国历史上至《五月花号公约》以来就坚持的“光荣与梦想”——“为了上帝的荣耀以及扩展基督教信仰”的伟大理想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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