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政治系统都是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中活动和运转的,①必然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宗教是一种远离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带有社会性、历史性、广泛性、复杂性、群众性、国际性特征的社会生活的现实存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无论从历史抑或从现实来看,宗教与一国的政治制度和公民的精神生活紧密相联:其一,历史上很多国家都利用宗教来维护和巩固其政治统治地位,皇权或王权与神权融为一体,形成“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其二,宗教可以成为影响政治系统机构设置和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因素。譬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世俗宗教的最高精神领袖;其三,宗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对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国家社会政治生活起积极促进作用或消极破坏作用。反之,政治系统对宗教有制约作用。②本文即从上述几种关系出发解读宗教对日本政治的影响。
一、天皇权威的神道教基础
在日本的政治系统结构和政治社会生活中,天皇始终被作为精神权威,号称“万世一系”。与此同时,在日本历史上,天皇还多次成为绝对政治权威。上述权威的取得是有其深厚的神道教基础的。
在古大和国统一日本前后,最初以自然神灵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要内容的日本原始宗教便通过吸收中国儒家的伦理道德和佛教、道教的某些教义或思想,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宗教体系—神道教。神道教号称日本有八十万神、八百万神或一千五百万神,而天照大神(太阳神)是日本的“皇祖神”。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及其在人间的代表,日本民族是“天孙民族”,从而为天皇权威提供了宗教依据。
大化改新时,在天皇之下设两官(太政官、神祗官),太政官之下设行政八省。③ 神祗官掌管全国宗教事务,职位与最高行政长官太政官平行,直属天皇,不受中央行政官吏的干涉和影响,负责调度各种祭祀活动及对各地方神社进行联络和协调。与此同时,神道设施、官职和祭祀活动也成为皇权的象征,并深入日本政治社会生活的内部。646 年,多气、度会两郡被定为伊势神宫的神领。天武天皇时,伊势神宫的各项制度逐渐完备,祭祀逐渐国家化、定型化。据此,天皇牢牢地掌握了全国的祭祀权。
在随后的律令时代,日本统治阶层派专人以正史形式将日本列岛形成和神武天皇东征的神话进一步完善,使神道教思想及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确立天皇政治权威“神代”的合理性。而这种神话后来成为神道教的主要组成部分,使日本宗教与政治关系进一步密切。也正是在上述理论基础上,日本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律令,建立了中央集团的封建政治体制。使奈良、平安时代成为皇权至上的时代。①
及至外戚专权的“摄关政治”时期,尽管天皇政治权位被虚悬,但其“神代”地位依然延续。而在幕府独持朝政的武家时代,虽然以将军为代表的武家政权已可以与以天皇为代表的公家政权分庭抗礼,甚至压制公家政权,但获得世俗权威的历代将军仍然不得不到天皇教庭去请求加冕,以获得神授的合法性。而且,神道的祭祀权一直掌握在天皇家族手中。正是由于“神代”权威的稳固性,不管风云如何变换,京都的皇宫都安然无恙。即使在日本政局最为混乱的“应仁之乱”后的“战国时代”,京都盗贼横行,所有有钱人的住宅仓库都受到威胁,但盗贼们从来没有侵入过只有一道围墙的皇宫,连作为天皇家属的公卿贵族的家也没有被侵扰。
二、佛教的二重性影响
公元538 年,朝鲜百济的圣明王遣使向日本钦明大王献**铜像一尊,经论若干卷,佛教自此传入日本。②此后,佛教成为影响日本政治社会生活的另一支重要宗教力量。佛教初传日本便向政治生活领域渗透,引发了日本苏我氏和物部氏两大政治势力的崇佛拒佛之争,结果主张崇佛的苏我氏获胜。自圣德太子之后日本朝廷更大力提倡佛教。③佛教之所以能取得突破,其一是它由文化先进之中国输入。先进的宗教信仰不但有其说教哲学上的先进,更伴随先进的文物制度。此外,佛教有繁缛的规章仪式、深奥的教义说法,颇能满足当时日本公家贵族附庸风雅之精神需求。更加重要的是佛教在政治方面的作用。对统治者言,他们本身即相信佛教能护佑国家太平。而佛教的某些主张,又能为其统治提供合法性,促进社会安定。
为调解神佛信仰差异带来的政治矛盾,并使新思想与传统观念结合更有利于自己的统治。天皇和各氏族在神佛之间没有单纯的赞赏一方而排斥另一方,而是为两者的接近创造条件。从而使日本出现最初的神佛融合,其表现形式是神宫寺。神宫寺是神道教神宫与佛教寺院的结合体,最早见于7 世纪中叶,8 世纪时,越前、若狭、丰前、肥前、常陆、伊势、近江、下野、大和、山城等地出现了神宫寺。9 世纪时,建神宫寺的地域更为扩大,如筑前、山城、尾张、能登、出羽等地。神宫寺出现后神佛融合更进一步,甚至出现在神前念佛现象。
为进一步促进神佛融合,出现了“本地垂迹说”。佛教认为佛陀(本地)为拯救众生而降临人间,他的化身就是释伽摩尼(垂迹)。“本地垂迹说”则推而广之,说佛是神的“本地”,神是佛的“垂迹”。平安时代中期,又出现了“佛神同一”主张,认为“本地(佛陀)在印度为佛,为普渡众生而垂迹日本就是神”。如天照大神是观音菩萨或大日**的垂迹、八幡大神是阿弥陀或释伽摩尼的垂迹等。而神道教派中也出现了神道与佛教天台宗结合的“山王一实神道”、神道与佛教真言宗结合的“两部神道”。①
镰仓时代,经保元平治之乱、源平两氏之争及承久之乱,日本政治和社会发生巨大变动。社会上下层都深感不安。这种社会背景,最需要宗教关怀。而日本旧有佛教已不能满足大众需求。一方面,旧佛教教义繁琐,对一般大众而言,过于深奥且不切实际。另一方面,研修佛学需要良好学问基础和大量时间精力,这些只有贵族才能做到。此外,佛教繁琐仪式对物质上的要求亦是百姓力所不能及。在上述背景下,讲求因信称义,省略繁复仪式的佛教新宗派——禅宗、净土宗、净土真宗、日莲宗相继崛起。在神道界则出现了反对神道教依附佛教的神道学派,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伊势神道②和吉田神道③。但另一方面,随着佛教传播的深入,民间神佛融合则有所加强。
进入江户时代(1603~1867)以后,幕府对宗教实行严格控制,但出于政治需求,对神道教和佛教采取了保护政策。这首先起因于基督教的传入和发展。16 世纪中叶,天主教从欧洲传入日本。至17 世纪初,据说拥有60 万信徒。江户幕府初期为了对外贸易,曾对天主教实行默许政策。可是,天主教提倡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与幕府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是相对的。这种宗教思想还唤起了下层民众的觉醒,尤其是动摇了农村统治的基础。在日本西部还出现了天主教大名,影响了幕藩体制。为此,幕府打出了维护传统信仰的旗号,① 两部神道:亦称两部调合神道或真言神道,主要用佛教真言宗(密宗)来解释神道。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单指真言神道。两部指真言宗的金刚界、胎藏界。根据真言宗的教义,世界万物的基本要素是金刚界(心法——识)和胎藏界(色法——地、水、火、风、空),大日**是统一金、胎两部的本体。伊势神宫内宫所奉的天照大神为胎藏界大日**;外宫所祀丰受大神为金刚界大日**。国立常尊、国狭槌尊、丰云野尊是三密(口、身、意)相应的三身,三密相应即身成佛。广义则把凡是由佛教和神道融合成的神道,都泛称为两部神道。
② 伊势神道:14 世纪由伊势神宫外宫祀官度会行忠、度会常昌等创立,故亦称外宫神道或度会神道。否认本地垂迹说,提出以神道为主体,以儒、佛、道为从属的理论。认为宇宙的本原神是国常立尊,创造万物的神为天御中主神,二神共为一体。宇宙本原神具有五行之首的水德,伊势外宫所奉的丰受大神是水神和食物神,与天御中主神是同体;伊势内宫所奉的天照大神是日神,具有火德,与丰受大神相依存。并强调神皇一体思想,认为“大日本者,神胤也…神者君之内证,垂慈悲而同尘;君者神之外用,昭俭约而治国”。
③ 吉田神道:室町时期文明年间(1469~1487)由京都吉田神社的祀官吉田兼俱(祖姓卜部)创立,也称卜部神道或唯一神道(谓日本自古唯有神道,“纯一无杂”)。反对“佛主神从”的神道学说,认为宇宙根本神是太元尊神,即《日本书纪》所称国常立尊,它是万物的本体;不是神为佛的化身,而是佛为神的化身。
抵制天主教侵蚀。1613 年,幕府发布了天主教驱逐令,宣称日本“尊神崇佛,专仁义之道,匡善恶之法”。同时为对内抑制皇室权威,将祭祀权转到幕府手中。一部分神道学者则主张把崇拜天照大神的神道教义与中国儒家程理学相结合,强调尊皇忠君,主张神道独立。从而出现吉川惟足的吉川神道、山崎黯斋的垂加神道等学派。
三、“祭政一致”体制的形成与复古神道国教化
幕末,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下,改造社会的观念大量涌现。这要求日本必须形成一个能应对这一冲击的政治主体。在这一背景下,以“神代”思想为基础的“绝对主义”思想登台了。作为其代表者之一的吉田松阴认为:“对夷狄之担忧乃一种时务﹙国策﹚,对天朝的担忧则事关国体,而国体则是万世之定数”。故此,他由为“攘夷”而“尊皇”转向了为“尊皇”而“攘夷”。①而在神道界,由荷田春满首倡,中经贺茂真渊和本居宣长,至平田笃胤,逐渐形成复古神道。复古神道主张依据日本古代典籍阐述神道教义,反对神道依附佛、儒,鼓吹建立以日本为中心,以神道教为统治思想的世界秩序。与此同时,在民间以传统的神道信仰为基础,吸收复古神道等神学理论,形成若干新神道团体,后称为教派神道。其后,改革主力军“倒幕派”进而提出“王政复古”口号,率领日本民众最终推翻幕府统治,进行了近代化变革。
作为复古神道理论基础的国学是“尊攘”运动的主要指导思想,国学者和复古神道学家大多参与了倒幕。倒幕以后,不少国学者进入新政府机构,并在政权和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有过贡献,如失野玄道曾于1867 年提出《献芹詹语》,建议用国学治国,排斥佛、儒,恢复“大尝祭”,实施“祭政一致”,恢复神祗官。
明治政府为使神道从佛教的影响下摆脱出来,将其作为国家宗教,于1868 年3 月17日下令全国神社以僧侣打扮的别当或社僧等,一律改变僧形。同月28 日,太政官颁布“神佛分离令”,命令“宫门迹”(出家的贵族)还俗,废止宫廷内的佛教仪式。同时颁布《神佛不得混淆令》,宣布 “以佛像为神体之神社,以后应须改换”,悬挂于神社前的佛像、金鼓、梵钟、佛具等物,须从速拆除。
这种采取行政手段使神佛分离的结果,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形成了排佛运动。这种运动首先发生在近江日吉山王神社,为首者是该神社的社司、新任政府神祗事物局权判事的树下茂国。日吉山王神社原属比睿山延历寺,树下茂国与延历寺结怨,欲乘机报复,便纠集神职、浪士及农民共七十余人,闯入神殿,捣毁焚烧佛像、佛具、经卷等。为避免事态扩大,太政官于4 月10 日发布布告要求停止粗暴行为。但排佛运动迅速波及全国。同时,新政府为限制佛教各宗,宣布实行一宗一寺,佛教受到沉重打击。国家神道(复古神道)除了对佛教排斥打击外,还对基督教及其他神道实施打击和镇压。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从恢复神祗行政机构着手促进神道国教化。1868 年1 月17 日,实施行政“三职七科”制,所设七个事务科的第一科就是神祗事务科。2 月3 日又将神祗事务科改为神祗事务局,其职掌范围包括神祗、祭祀、祝部、神户等。3 月13 日,太政官发表恢复神祗官布告,称“此次王政复古,根据神武创业之基,诸事一新,恢复祭政一致制度。首先恢复建立神祗官,然后陆续兴办诸种祭典……普天之下诸神社神主、祢宜、祝及至神部等,均归神祗官管辖”。4 月21 日公布的《政体书》规定,太政官之下设七官,神祗官是其中之一。神祗官下设正、副知官事,判官事、权判官事、书记、笔生等职。直属神祗官的神社有伊势神宫、出云大社等。
1869 年7 月发布的《职员令》中,神祗官与太政官成为最高职位,且神祗官位于太政官之前,其具体职责是“掌祭典、知诸陵、监宣教,管祝部神户,判官事”。其中“监宣教”一项,是古代天皇制的神祗官所没有的。也就说近代天皇制把“宣布国教作为神祗官的新的重要职责”。1870 年1 月3 日,日本颁发《宣布大教诏》,称“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继之述之。祭政一体,亿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风俗美于下,而中世以降,时有污隆,道有显晦。兹者天运循转,百度维新。宜明治教,以宣扬惟神之大道也。因此新命宣教使,布教于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斯旨”。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编撰了《宣教使心得书》、《大教旨要》等教材。
1871 年5 月,日本政府又规定了神社的社格,将神社分成5 个等级:官社、府县社、乡社、村社和无格社。使全国的神社,上至中央,下至每一国偏僻的乡村,都纳入中央统治之下。同年7 月,太政官发布布告,把广大民众与神社连结在一起,婴儿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为神社的子民,“必令参拜神社,领取该神之护符”。
虽然明治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保证神道国教化的顺利进行,但还是出现一些问题。教化运动未取得预期效果。另一方面,神道一元化政策也未能体现出特别大的优越性,相反由于禁止佛教、基督教和其他非正统神道,引发了宗教信徒之间的矛盾和国际抗议。故此,日本中央决策层进行了反省,认识到要维护神道国教地位和加速推进民众教化,必须实行较为宽松的宗教政策。因此,1871 年8 月8 日,神祗官降格为太政官管辖下的神祗省。1872 年3 月,撤销神祗省,新设教部省。教部省认识到佛教的影响力及佛教界的宣教能力可弥补复古神道的不足,采取了一些促使神佛重新结合的措施。同年4 月,教部省宣布废止宣教使,新设教导职。教导职除包括全部神社官员外,还任命有影响力的僧侣参加,并以神社和寺院作为说教所。教部省规定,教导职宣教均须以该省颁发的《三条准则》为主,即:“应体察敬神爱国之旨;明天理人道;奉戴天皇,遵守朝旨”。教导职担任者虽包括僧侣,但宣教内容却没有一项是关于佛教方面的,因此引起佛教界不满,要求在宣教时增加佛教的内容。最后得到了教部省的允许,名副其实地实行了神佛共同布教。
然而,仅仅两年后,神佛再次分道扬镳。这主要是因为在教化运动中,佛教教义的宣扬受到严格限制,僧侣不愿放弃宣传自己的教义去为扩大神道的影响卖力。1875 年初,佛教各宗联名向左院呈递了《诸宗寺院联名建议书》,详细申述了建立有益于国家的佛教的必要性。2 月,佛教界宣布退出大教院。4 月,太政官向教部省下达停止神佛共同布教通知。5 月,神佛共同布教的大教院解散。
神佛再次分离,再一次激发了神道界一统天下的决心。于是神道家发表《创建神道事务局大意》,力说神道不仅是“皇国之大经”,而且是弘扬于天下的“惟神自然之大道”。说神道事务局以伊势神宫内宫为神道之本,全国大小神社万社如一。不久,神道事务局正式成立,总局设在东京有乐町,总局内设神道大教院,各地分局设中小教院,首次实现了各派神道的大集结。1881 年1 月,召开了神道大会。不久,天皇任命有栖川宫帜仁亲王为神道事务局总裁。自此,神道国教化地位确立,它直接隶属天皇管辖,成为御用工具。与此同时,通过政治体制变革,日本确立了与欧美相区别的,以天皇为中心的绝对主义的近代民族国家体制。这样,再度确立了天皇精神和世俗两方面的权威。
四、宗教军国主义影响的时代
日本在确立祭政一致的“绝对主义”近代国家体制,谋求国家富强的同时,滋生出了军国主义的毒瘤,这也是有其深刻的宗教影响的。其宗教理论基础首先还是来自国家神道。要探究军国主义与国家神道的渊源,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国家神道的基本思想:1、敬神爱国,崇祖尊皇。1871 年4 月28 日,教部省颁布《三条教则》:“敬神爱国之旨;应明天理人道;奉戴皇上,遵守朝旨。”随后提出的《十一兼题》中也提出“爱国说”、“祭神说”和“君臣说”。1890 年颁布的《教育敕语》中又提出“孝父母,友兄弟”,将把对父母的孝和对祖先的崇拜,同敬神和崇皇联系起来。而国家神道作为国家祭祀,在教义中体现为“敬神威而祭之,仰神德而祭之,以此心为本,按照祈祷皇室昌隆、国家发展之真心,感谢并祈祷国民之康福,乡土之繁盛”。从而将敬神与爱国合为一体;2、国体主义。国体主义首先主张作为神代的天皇统治的日本国体的神圣性。1944 年颁布的《神社本义》明确规定“惟大日本帝国,乃皇祖天照大神肇造之国,其神裔万世一系之天皇,承皇祖神敕,自远古至永世而为治。此乃万邦无比之我国之国体也” ①; 3、日本主义。日本主义强调日本在世界上的优越性和统治世界的神圣使命感。宣称“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但由神直接生出的,只有我日本国”,“我国是天照大神的本国”,“其他诸国皆鄙夷之邦”② ,“是神创造日本时溅出的泡沫凝聚而成”。既然日本为神国,是“日所出之国”、“天地间最初生成之国”、“世界之根本”,既然天皇是天界最高神的后裔及其在人间的代表,那么作为神的子孙的日本民族统治其他劣等民族,使世界形成以日本为中心的等级秩序是自然而合理的。③
通过上述思想,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军国主义与国家神道的诸多联系。国体主义、日本主义首当其冲。国家神道的“神国”、“神代一体”等观念被近代以后的军国主义者充分利用。1893 年,日本公布“宗教团体法”,公然提出国家神道的教义要以适应军国主义的侵略为前提,美化侵略战争为“圣战”,是为了将天照大神的神威和天皇的皇威普及到全世界。①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写道:“日本人是从等级制度的观点来看待国际关系的”,“他们长期保持了某些天生的态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对等级制度的信仰和观念”②,日本发动战争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种日本领导下的等级制度。这种国际关系等级制度信念无疑来自神道信仰。战后,针对日军在中国进行的野蛮屠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指出,“日军的首脑认为这场战争是‘膺惩’战,因为中国人民不承认日本民族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拒绝与日本合作,所以为惩罚中国人民而作战”③。由此可以看出,日本长久以来普遍信仰的神道教铸就的民族优越感在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过程中的恶劣影响。
除直接作为军国主义思想渊源之外,作为国教的国家神道,还起到了教化国民的作用。1890 年,天皇发布《教育敕语》,倡导国民“义勇奉公”, 将军国主义扩张的意志当作神圣的“皇祖皇宗之遗训”,让“子孙臣民俱应遵守”。为以后的军国主义教育确定了方向。 1882年,天皇颁布的《军人敕语》规定:“我国军队世世代代为天皇所统帅”,“必须把天皇当作超人来崇拜”,即把天皇视为“超人”的“神”来崇拜,“这是军纪的唯一的最高根源”④。而国家神道从设立教部省到出台“三条教则”、“十一兼题”及“十七兼题”,逐步使“天皇是神”、“无条件效忠天皇”和“孝忠一致”的观念深入人心。在这样的教化之下,日本人的心中,天皇是日本的象征,是宗教生活的中心。对天皇,他们表现出无条件、无限度的忠诚。也是日军顽强作战、不轻言投降的重要原因。⑤
此外,其他宗教,尤其是佛教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治时期,日本净土系教团东西两派,⑥东派净土真宗“真俗二谛”、“王法为本”教义,“真谛”解释为往生净土之身,“俗谛”为皇国尽忠。主张以今生“王法现世”之俗谛修“来世佛法”之真谛。西派更将“王法为本”作为“二谛相资”的核心,即以护法为名推进天皇中心主义。1894 年8 月1日天皇发布对华宣战诏谕。6 日,东本愿寺法主大谷光莹即颁法谕:“我帝国臣民,至此之际,应义勇奉国,本宗门徒应遵二谛相依之教义”,“扬国威于海外,是则帝国臣民应尽之义务,也即守本宗念佛行者本分”。西派亦于8 月7 日设临时战时事务部,支持战争。东西两派及其他教派都派出慰问使、从军僧赴朝鲜劳军,宣告“凡逆我大义旭章旗者,必讨杀之!”并响应政府号召共购公债75 万日元。1905 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国内危机重重,不景气经济叠加5.7 亿军费,使地租上涨,物价腾贵,民不聊生,反战、非战、厌战思想弥漫社会。净土真宗各派却进一步加紧与战争一体化的步伐,发布了动员国民参战的《战争法话》。东派法主也发布《告出征军人之门徒书》,要求奋勇杀敌,号称“利剑即是佛陀”,勇敢赴死,“将得南无**之助”,从而喜归净土极乐。两派编印了许多鼓励将士为国为佛英勇作战的小册子分发军中,西本愿寺编印了《饯出征》、《告伤病军人诸君》、《慰问心身》、《告凯旋诸君子》等共计78 万多册,东本愿寺则刻印《内身心二命谈》、《欢迎凯旋》等52 多册。1937 年日本政府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同时,加紧了对宗教的控制和利用,日本佛教各派更是全力配合,主动为对华侵略战略服务。为了“附政”使侵略战争合法化,此时的日本佛教甚至到了不惜改变教义歪曲自身形象的地步。“二谛相资”教义被扭曲为“王法为本”、“佛法配合”。为贯彻内务省“顺应国策、刷新教义”的要求,各宗派甚至大肆删改本宗经典中所谓的“不合时宜”处。①
此外,日本佛教各派还积极配合日本军国主义的殖民行动,对邻国,尤其是中国、朝鲜展开大规模布教。1934 年,东派法主大谷光畅夫妻先后到沈阳、抚顺、大连、北京等地巡教,掀起了在华传教的新高潮。1937 年日本全面侵华后,日本佛教界在中国建立的各类传教机构达几百所。②1941 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佛教各派相继联合成立了北支佛教联合会、兴亚佛教联合会、兴亚宗教同盟、对华布教宗教团体协议会及中日密教救援会等团体。③
五、所谓“政教分离”时代的宗教阴影
二战结束后,美国当局通过发布《神道指令》及让天皇发表《人间宣言》取消天皇神格,废除国家神道对国民政治生活的干预,并通过颁布《宗教法人令》等措施,在形式上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日本国宪法》和《宗教法人法》更为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排除了政治干涉宗教的可能。但是,日本毕竟是一个经历过长期封建统治的东方国家,千百年来民族精神的传承与积淀,使日本民族文化成为一种宗教含量很高的价值体系。历史传统的巨大影响使政治同宗教的内在联系得以保持,政教分离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④
天皇依旧被作为日本国家的象征,反映尊皇忠君神道精神的原有国旗和国歌也未改变。神道教“超越宗教”的观念在一部分日本人心中扎了根,神道教的超脱地位并没有完全消除。一些日本人并不认为神道教是宗教,例如1965 年在对日本三重县津市地方使用地方财政举行神道奠基典礼违宪一案的判决中,当地法院认定神道的仪式是具有普遍性的习俗,与宗教无关。
而没有被根除的日本右翼势力,在战后继承并在行动上维护了他们前辈的天皇“神代”观念。从1945 年到2005 年60 年里,日本共发生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右翼事件200 多起,虽然事件的原因千奇百怪,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维护神统和皇统的国体。谁不以天皇为中心或不奉之为至尊无上,他们就攻击谁。①正如法国历史学家亨利・米歇尔所说的“日本的民族主义原就坚信日本具有神圣的使命,又由于它新近学到的西方技术而感到理所当然的自豪”②。
更令世人关注的是,战前作为日本宗教军国主义影响重要标志的靖国神社被完好地保存下来,以往国内外战争中为天皇和大日本帝国尽忠者的灵位(包括东条英机等14 名甲级战犯的灵位)至今仍完好地供奉在日本三大神社之一的靖国神社之内,而日本一些政府官员和许多国会议员坚持每年参拜靖国神社,向这些战犯的亡灵致哀。那么,以官方身份参拜靖国神社是否包括对这些战犯的参拜呢?虽然通过对日本民族性的研究,许多学者已经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基督教文化和东方儒家文化的日本哲学体系,一个自认为生活在“神”的光环下的特殊民族。但是,已经具有高度现代政治文明的日本,显然清楚“自己的权利不能以侵犯他人权利为代价”的基本准则。那么,对于那些同样供奉在靖国神社的战犯而言,仅仅使用“战殁者”一词能否让亚洲其他国家的人民理解呢?除非,日本根本不想获得其它国家的理解。神道教中有人死后皆为神的教义,但靖国神社中的所谓“神”必须是为天皇“尽忠”而死的人。这就使靖国神社从根本上区别于其他神社。靖国神社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而不仅仅是宗教信仰那么简单。③
而从其他宗教派别,特别是佛教来看,也没有脱离战前宗教军国主义影响的阴影。20世纪70、80 年代,日本佛教界相继出版了一批回顾近代海外宣教历史的书籍,但不少都是从皇国史观出发。典型者有曹洞宗1980 年出版的《曹洞宗海外开教传道史》和净土真宗本愿寺派1974 年出版的《海外开教一览》。这引起了包括日本佛教界和平人士在内的不少日本人的批评和反对。进入90 年代,在战后五十年之际,在世界潮流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民众对日本宗教界当年迎合政权、协助战争的责任进行质问。一些教团才不同程度地反省忏悔。④
此外,宗教还在其他方面对今天日本的政治生活施加影响。因为在政教分离原则背后,日本政治家在权力斗争中不可能无视教团社会实体的巨大存在,而教团作为独特的利益集团往往也需要在政界寻求自身利益的代言人。部分政客对待宗教的功利主义态度与宗教界由来已久的入世倾向相结合,使宗教利益集团在日本现行政治结构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第一,宗教既可以作为思想理论去影响群众,又可以作为组织制度去统辖群众。数以十万、百万计的教团(尤其是神道、佛教系统的超大型新兴宗教组织)中的信徒的政治标准和选票投向,往往因宗教信仰受到教主左右。政治家倘若得到教主及教团上层人士的支持,就意味着获得大量稳定的团体选票;第二,宗教利益集团在具体的政治活动中能够起到政治家自身无法发挥的作用。按照日本《公职选举法》,“选举中任何人不得为获取或失去选票之目的进行家庭访问,对选举人开展签名活动”,“不得在选举中以任何名义向选民提供饮料、食物”,政治家为阐述政见所作演讲的时间、地点,动用宣传车辆台数、期限、张贴海报告示一旦超出限定范围,都将被视为以强制性手段对选民灌输政治意图,属侵害公民政治意志自由的严重违法行为。然而,上述限制对于支持某一政党或政治家的宗教团体几乎不产生任何效力。教团可以在贯彻信仰自由原则的名义下,对信徒施加一定的影响。而新兴宗教组织甚至直接召集或家访信徒,指示信徒的选票投向;第三,日本的宗教利益集团除根据需要选择支持自己的政治代言人外,有时还亲自出马竞选。这一点同传统政治学理论中“非经济性利益集团不直接提出政纲、不推举候选人、不参加政党、政府”的概念迥然有别。早在20 世纪50 年代出现的“佛教民和党”、“佛教政治同盟”,创价学会与公明党的母体关系都说明了日本政教关系的特殊性。①
综而观之,宗教从古至今就对日本政治生活施加了深远的影响,并与之发生了千丝万缕的、难以割舍的联系,使日本宗教发挥了较强的政治职能及作用。其中有积极之处,例如维护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激励国民精神,但又不乏军国主义影响的恶例。如何趋利避害,今后这依旧是日本国家与民族发展的一个问题,值得世人关注。
《日本思想文化研究》第七期(2006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