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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宗教改革与其三大政治势力
发布时间: 2019/1/24日    【字体:
作者:危双双
关键词:  德国宗教改革 教权 皇权 诸侯  
 
 
[摘要]兴起于16 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解放运动。这次运动首先在德国爆发并迅速扩展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给整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而德国之所以成为宗教改革运动的首发地,是由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决定的,并且在德国宗教改革的整个过程中,以罗马教皇、皇帝、诸侯为代表的德国三大政治势力与宗教改革运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三大政治势力对宗教改革有不同的态度,所以宗教改革对三大政治势力也有不同的影响。
 
14-16世纪对于欧洲来说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时期,许多重大事件均在此期间发生。新航路的开辟,加强了西欧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文艺复兴运动把人从中世纪“神”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建立了以人为核心的新思想; 而宗教改革运动继承了文艺复兴运动的目标,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但宗教改革运动又不仅仅只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更是“一场肇始于政治、文化和经济结构变化”[1]的伟大的社会变革。“在西欧和在直接或间接受到宗教改革影响的地区,宗教改革前不久突出的政治特点是趋向统一和联合。”[1]如法兰西、英吉利、西班牙等,早在宗教改革前夕,各国王公、君主的权力逐渐加强,并最终领导和结束了中世纪封建贵族诸侯长期纷争所造成的分裂割据局面,形成强大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虽然此时的德意志帝国仍处于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因袭帝国制度的老路,深陷于中世纪的阴影不能自拔,但在宗教改革前,德国的民族主义思潮也已顺应历史的发展有了初步的体现,这就可以解释“由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在其早期之所以很快成为席卷整个民族的运动,是宗教改革前德意志民族主义的思潮为宗教改革运动奠定了深厚的社会基础”。[2]然而,德国却并没有像英法等其他国家那样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而是继续保持着分裂状态。造成这种分裂加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德意志特殊的政治环境,以罗马教皇、皇帝、诸侯为代表的德国三大政治势力与宗教改革之间存在的那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严重阻碍了德国中央集权民族国家之路的发展,并使之进程大大的延长。下面具体对这些关系分别进行阐述。
 
一、宗教改革对教权的冲击
 
教皇或者教会所代表的教权,是作为中世纪最大的一种政治势力而存在的,所有教徒甚至是国家君主都被其牢牢掌控,即教皇是教、俗两方面的最高权力代表,其领导下的教会则是最高的权力中心,完全凌驾于一切世俗权力之上。教皇在教、俗拥有的最高权力主要体现: 在思想文化上,教会垄断了中世纪的思想文化教育,人们的生活完全离不开教会,教会是唯一可以救赎人类的圣神组织,它牢牢控制着中世纪西欧人的精神和思想; 在政治上,它与欧洲的世俗统治者———国王、皇帝、贵族们分庭抗礼,甚至教皇一度有权将包括国王在内的任何人废黜和解除臣民对其的效忠誓约,凡是不服从教皇的人,均可以处以异端的罪名; 在经济上,教会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财产,教皇就是最大的封建地主。不仅如此,教皇还通过种种理由,收取各种苛捐杂税,以维持其庞大的机构的运行和荒淫奢侈的生活。由于中世纪的欧洲人基本上都是基督教徒,因此,教会的权力可以说是无限的。
 
虽然如此,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会在经历了英诺森三世教皇权力的鼎盛时期之后逐渐衰落。然而,“它对于普通民众的巨大影响并不会很快消失,长期积淀于人们思想中的罗马教会的影响、教皇一统天下的意识和笃信神秘力量心理仍在作祟,中世纪末期的西欧人仍未摆脱虔诚与痴迷的宗教生活”,[3]这一现象在德国则更为明显。“在宗教改革前的半个世纪中,似乎没有一个国家像德国那样忠于中世纪教会和教会首脑———教皇……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者对德国人宗教感情的力量常常表示奇怪……他们建造了无数教堂,购买赎罪券,崇拜圣地圣物圣迹的劲头超过了其他国家。”[1]尽管如此,随着历史的发展,新的社会因素不断在聚集,它们逐渐成为瓦解强大教权的潜在力量,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民族君主国家的形成。
 
但是,教皇作为天主教教主,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教皇是没有民族性的,也没有国籍,只具有普世性,他要平等的看待和仁爱所有国家的教徒,所追求的目标是基督教世界的统一和扩大。单纯的思想而言,教廷和教皇的这种普世性对于民族国家的建立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一旦教皇开始追求世俗的最高权力,教会就会建立世俗政权,并且教皇的普世性就会随之赋予这个政权,最终的结果就是教皇及其统治下的教廷会不惜一切代价从根本上阻碍一切民族国家的建立。然而,当西欧各主要国家先后在15 世纪末和16 世纪初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君主国家时,德国却依然是个政治上严重分裂的国家,而这是德意志民族最大的不幸之处。“自从教皇势力被阻挡在其他文明国家的疆界之外而将其全部剥削伎俩集中施加于德意志民族以后,德国人民的苦难就更加深重了。”[4]德国社会各阶级对教皇在德国的横征暴敛极为愤怒,当外患极大的刺激了德国的民族意识,同时天主教会又极力扼杀民族意识,阻碍德国统一,这样德国的民族主义就同反对以罗马教皇为首的教会的斗争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斗争最终演变为一场全民运动,即宗教改革运动。
 
宗教改革的导火索是1517 年教廷在德国进行的赎罪券买卖,由于美因兹大主教阿尔勃特为了偿还因贿赂教皇得到该主教职务的金钱,以修建圣彼得大教堂为由,在教皇的支持下大肆进行赎罪券的买卖,面对教廷的无耻掠夺,10 月31 日,后来被称为德国之父的马丁·路德,将他反对教会的95 条论纲贴在了维滕贝格万圣教堂大门上,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由此开始。路德的《论纲》是用拉丁文写的,但是很快地就被译成德文,其内容也迅速传遍全德,引起了全民的讨论。当然这件事也很快地传到教皇利奥十世耳中,最初他感到这不过是小的争吵,但是之后的种种状况让他很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于是对路德进行了施压和诱惑促使其放弃自己的观点,但是路德并没有因此而屈服。经过1519 年的莱比锡辩论,路德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并于1520 年将其写成三篇论纲,即《罗马教皇权》《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这些内容的实质是使德意志民族从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彻底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这是激发德国人民族感情的有力的控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521 年4 月,路德出席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在沃尔姆斯召开的帝国议会,他在会上坚决维护自己的主张,以致被教皇定为异端,开除教籍。尽管如此,路德被萨克森选侯保护于瓦德堡,并继续从事《圣经》的德文翻译,为德语的统一做出了贡献。而且他的影响也早已深入人心,特别是与教廷的抗争中让德国民众彻底认清了教廷的腐败和自身遭受的压迫,就连德国农民也被调动起来,终于在闵采尔的领导下爆发了1524 -1526 年的德国农民战争。然而,这并非路德的本意也不是他所愿意看到的,果然罗马教廷利用这场风暴大作文章,把路德定义为另一个胡司,将其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定义为极端胡司派的宗教和社会共产主义的复活,积极拉拢德国诸侯结成天主教信仰同盟共同反对宗教改革运动,进行宗教迫害。面对威胁新教诸侯也积极组成同盟与其对抗,并且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深入,经过宗教战争,根据随之而签订的和约,如1555 年的奥格斯堡和约与1648 年的威斯特法伦和约,最终确立了教随国定的原则,新教获得了合法的公平的地位。
 
宗教改革运动首先是在德国开始的,但它不久就扩展到了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引发了广泛的影响。宗教改革的结果虽然没有消除德意志的分裂状态,但是这一系列的改革活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给天主教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运动不仅动摇了教皇和罗马教会的宗教权威,也直接导致天主教会的分裂。早在11 世纪,基督教就分裂为希腊正教和罗马公教,宗教改革后,教会分裂更为严重,从罗马公教中分裂出了信义宗( 路德教派) 、圣公宗( 英国国教派)以及归正宗( 加尔文教派) 等,路德宗分布于德国大部和北欧诸国,包括丹麦、挪威、瑞典、芬兰等; 归正宗为瑞士、德国一部、荷兰和苏格兰; 圣公宗主要在英格兰。从这些支派中又再次分裂出各种小教派,这种大分裂对整个欧洲基督教世界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至此,天主教会再也没有可能拥有中世纪那样至高无上的地位了,而随着各国或地区新的教会和民族教会的建立,罗马天主教会已经完全失去了无论是教会还是世俗的最高权力。宗教改革运动还打破了天主教会对德国教育的垄断,德国兴起了众多的大学。因为,“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尤其是新教和天主教在教义上的分歧,以及进行的辩论,不可避免地延伸到了教育领域,学校成为新旧教派传播教义、教育民众的重要阵地。”[5]马丁·路德出于对宗教的虔诚,对“因信称义”作出新的宗教解释,在宣传其宗教观点的同时强调阅读《圣经》的重要性,并翻译了德文版圣经,奠定了德语的基础,从而促进了德意志民族文化的发展。另外,宗教改革运动中教皇这个最大的封建地主也受到极大的削弱,许多教会地产都被没收,成为既成事实。总之,罗马天主教会和教皇在宗教改革的洪流中受到严重的冲击,德国大部分地区都摆脱了教皇的控制,改信新教,而教会分裂的最大影响就是削弱了教皇或者说是天主教会的专制权力,这为德意志建立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扫除了最大的外来干扰势力。
 
二、皇权对宗教改革的阻碍
 
15 世纪末和16 世纪初,西欧各主要国家统一的民族君主国家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连同该制度的种种特权和不法行为,逐渐消失,在走向专制独裁的君主统治下陆续出现了统一的民族国家”,[1]例如英国、法国。而这些民族君主国家最终得以建立和强大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专制君主的存在及其自身对本民族根本利益的维护,更明确的说即这些民族君主国家的建立是由一个强大的君主领导的,面对外来势力的干扰,这个君主始终关注的是本民族的利益,并且他们会抓住任何可能的机会来促成这种统一趋势的实现。宗教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罗马教皇是阻碍民族国家统一的最大外来干涉势力,所以建立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实现国家的强大,推翻教皇的专制压迫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德国的宗教改革运动发起之后,西欧其他国家也出现了宗教改革运动,“然而与其他西欧国家的宗教改革运动不同,德意志的宗教改革没有得到国家统治者的支持”。[6]依据当时的德国社会的情况来看,虽然政治上的分裂状态依然存在,但是德国民众对于摆脱天主教会的专制压迫,维护民族利益都充满了极高的热情,并且民族感情在教皇的剥削之下更加强烈,所以当路德将其反对教皇的论纲贴出来后,这一行动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得到了广大人民,甚至包括诸侯的有力支持。所以路德在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之初,就想寻求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支持,希望依靠皇帝来领导进行宗教改革,然而皇帝并没有担负这个责任,即使当时完全有希望通过皇帝的领导来实现这个目标的可能都被皇帝亲自毁掉了。
 
在路德宗教改革运动不断高涨的民族意识潮流下,查理五世当选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年轻的皇帝是中世纪信仰的支持者,对宗教改革持反对意见,虽然查理也意识到教会的种种弊端和问题,也有意愿对教会进行整顿,但是这些改革必须保持在中世纪的教会范围之内。1521年召开沃尔姆斯帝国议会,皇帝虽然同意给路德发安全通行证并传召路德前来接受对他的书籍问题以及他否认基本信条的质询,但是决不允许讨论教皇的权威,并且在帝国议会的档案文件中表明,皇帝与大多数等级代表之间在对待路德的方式上有明显的意见分歧。由于西班牙的叛乱以及皇帝要与法国的弗朗西斯一世争夺对意大利的主权,查理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持,于是对教皇做出种种让步,特别是在对待路德问题上。而当查理解决了上述麻烦并迫使教皇给他戴上了皇冠,这时他处在了权力的顶峰,皇帝完全有精力亲自来解决宗教信仰的分裂问题,进行新旧信仰的和解工作,但是皇帝没有把握好这个机会。在帝国利益与民族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查理五世的做法是抛弃民族利益,选择帝国利益。由于查理五世是帝国皇帝,“路德对教皇的猛烈攻击使他感到不快,一个来自人民的改革既威胁着教权,也威胁着世俗政权”。[1]反对罗马教会的骚动很有可能直接导致帝国的叛乱,所以帝国的皇位使查理必然成为教皇的同盟者,查理和天主教徒是共命运的。因此,查理五世坚决的认为任何脱离罗马教会建立民族教会的企图都是不能容忍的,必须维持基督教世界的统一。在沃尔姆斯帝国议会之后,便发布了惩处路德的帝国敕令。
 
同样,在1529 年的施佩耶尔帝国议会上,德皇一开始就通过其官员声明,他根据皇帝的绝对权力,废除1526 年法令中路德派建立其他地方教会的条款,并在议会通过了一项新法令。新法令宣布: 在已经接受沃尔姆斯敕令的德意志诸邦应当继续照此行事,要求在罗马天主教会辖区里不容许有路德派存在,还要求在那些违反沃尔姆斯敕令的地方,不得再进行其他改革,否认圣餐是耶稣体血的各派应同再洗礼派一样不被承认。总之,皇帝的做法清楚的表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其帝国基础不受损害,并且皇帝最终的目的是维护家族利益,所以他往往“剥夺帝国以增加他们家族的私有领地”。[1]故而在查理五世放逐乌尔里希公爵时,他夺取了符腾堡,并把它收归哈布斯堡家族所有。这一切表明,受限于狭隘的利益观念,皇帝不可能顺应民族感情的潮流支持宗教改革运动,相反,为了他的帝国事业和家族利益,皇帝会尽自己的一切可能去阻碍运动的发展。
 
另一方面,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必须要有强大的力量作为支撑。一般情况下,这种强大力量分为两种,一是皇权力量自身足够强大,二是皇权联合其他势力建立同盟关系使自身强大,德国由于历史原因皇权自身力量不够强大所以只能选择后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世纪中后期商品经济开始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出现,城市逐渐兴起,出现了市民阶层。因为利益的一致,于是就出现了王权与新兴城市的市民阶级的联盟,这是一种进步的趋势同时也是英法等国封建分裂局面逐渐消除,最终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然而,德国的王权并没有巩固这种同盟关系,王权与城市的结盟关系在两者对待宗教改革问题的分歧之下走向破灭。作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驱逐教皇势力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干扰是必然的,而教皇却是封建专制统治的重要支柱,所以宗教改革运动爆发后,帝国城市比其他任何领地都更倾向于接纳新教,城市出现了大批信奉新教的市民,“帝国城市成为了帝国内第一批正式接纳宗教改革的政治团体”。[7]
 
而与城市结盟的皇帝,对宗教改革持反对意见,查理五世并不想在宗教问题上对自由城市让步。由于皇帝对城市进行施压,城市因为信仰而与新教诸侯结成同盟,王权与城市的同盟最终告以破灭。随后,皇帝对城市进行了入侵,并对城市进行了整顿,于1548 - 1552 年废除了28 座城市的宪法,成立了完全由终身任职的贵族组成的城市议会,行会遭到解散,古老的城市公社也被有组织的粉碎,德意志南部的自由城市也因此衰落。而皇帝和城市结盟的失败,不但使王权进一步衰弱,同时也严重地打击了自上而下构建统一民族国家的奥地利道路。
 
综上所述,与英法等国的专制君主相比,罗马帝国的皇帝并不是领导德意志民族统一的进步力量,相反他是造成德国民族严重分裂的重要因素,原因如下: 主观上,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无意于成为建立德意志民族国家的领导者,他仅仅致力于两项事业,即帝国事业和家族事业。当这两项事业与德意志民族利益相冲突时,皇帝的选择是维护帝国利益和家族利益。所以在宗教改革运动爆发之后,基于对帝国利益和家族利益的维护,皇帝与教皇结成联盟积极压制运动的发展,导致了德国政治的进一步分裂。客观上,由于皇帝致力于扩大帝国版图,积极对外侵略扩张,助长了封建诸侯势力的增长,间接削弱了皇权的力量。另外,由于皇帝与新兴市民阶层对待宗教改革的态度不同,致使二者同盟关系破裂,直接导致皇权依靠市民阶级消除封建割据、建立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可能失败。
 
三、宗教改革对诸侯的考验
 
一直以来,世人对封建诸侯都是持否定态度,因为诸侯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定的分裂因素。历史上的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建立都要经历一个消除封建割据,实现中央集权,最终由君主领导全国各阶级走向民族统一的重要阶段,由于诸侯本身的分裂性必将成为民族统一道路上的最大阻力。他们表现出极大的封建自私性和反动性,只关心自己的领地和家族的利益,割地自立,并为了争夺利益混战,而且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诸侯们也总是极力阻碍皇帝的中央集权计划,来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这样导致德国长期分裂的状态。
 
尽管诸侯具有如上种种封建反动性,但与皇帝相比,他们也具有一定的进步性。正如皇帝经营的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普世性事业,诸侯经营的往往只是本邦国内的地方性事业,二者的着眼点是相对的。皇帝是一个世界的管理者,他的职责就是努力巩固帝国的统治,而帝国政策实行的直接后果就是德意志民族利益往往因为要顾及帝国需要而被完全的忽视掉。相反,诸侯对于皇帝的帝国事业根本没有热情,他们关注的只是本地区的发展。宗教改革时期,“几个封建大国,如萨克森选侯辖区和公爵辖区、勃兰登堡、巴伐利亚、巴拉丁、黑森以及其他许多邦国都有它们自己的等级议会,终审最高法庭,财务制度以及财政和币制。”[1]在德国,可以说只有它们才是稳定的中央集权的代表,也只有它们才有可能将它们外围的许多小邦吸引到自己这边来。虽然德国的四分五裂有着很深的历史根源,但是社会各阶级,从诸侯到农民,普遍都有统一德国的强烈愿望。早在宗教改革之前的康斯坦茨会议上,诸侯们就试图实现德国教士联合以此建立德意志民族教会,希望通过教士的联合实现政治统一,虽然最后没有实现,但毕竟是诸侯对国家统一的一种尝试。另外,为了实现国家统一,诸侯们还进行了其他的努力,例如,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和平,禁止德国人互相残杀,建立帝国最高法庭以解决国内各种争端,经济上统一币制和关税等。这些都表明,尽管诸侯以关注本身利益为根本,但是作为德意志人,还是具有民族感情和意识的。在宗教改革运动爆发后,许多诸侯为了驱逐教皇势力而接受了新教信仰,即使皇帝和教皇都坚决的压制这场运动的发展,他们也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着整顿教会的工作。而新教诸侯中的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克和黑森菲利普则是宗教改革运动中杰出的新教代表,他们怀着强烈的民族感情,积极支持驱逐教皇势力的改革运动,并为促进新教的合法地位而努力奔走。特别是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克比较开明,对于路德领导进行的宗教改革运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1519 年的莱比锡辩论和1521年的沃尔姆斯帝国议会中,路德之所以能够毫无畏惧的跟天主教会进行抗争并坚持自己的宗教改革主张,当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对上帝的虔诚信仰,但更为实际的是他得到了众多如萨克森选侯的新教诸侯的支持。上文曾提到过路德在宗教改革的最初阶段是把希望寄托在皇帝身上的,但随着皇帝态度的明显,特别是在1521 年的沃尔姆斯会议上的表现使得路德认识到,“皇帝不是德意志民族利益的代表者,要依靠皇帝反对罗马教皇,消除封建分裂,实现民族统一是根本不可能的。”[8]故而,路德把希望转向了诸侯,以此来继续推动改革运动。
 
宗教改革运动虽说造成了德国信仰的分裂,但不得不承认,在德国新教信仰代表的是一种更为进步的力量。在当时摆脱教皇势力的干扰,建立民族统一国家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并且改革天主教会的诸多恶习和弊病也是必然的,而继续维持中世纪的专制统治已经是一种违背历史发展的行为。为了促使新教的合法地位的确立,新教诸侯做了很多努力和尝试。在宗教改革过程中召开的几次帝国议会中,他们积极支持新教信仰,即使在皇帝颁布了种种法令禁止宗教改革运动进行的情况之下,也没有认真执行过,甚至是我行我素的在本邦国内进行自身的宗教事务改革。值得一提的是,1555 年奥格斯堡和约的签订,由于新教诸侯对宗教改革事业的努力,奥格斯堡和约确立了“教随国定”的原则,即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信仰,这是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诸侯获得的一个较大的胜利。然而,宗教问题并没因此完全解决,宗教冲突也依然存在,不仅是因为该和约的签订只是新旧信仰的暂时性妥协,而且以奥地利为代表的哈布斯堡王朝还力图以天主教统一欧洲,这必然会遭到德意志新教诸侯和帝国等级的反抗。于是在双方的冲突过程中逐渐形成两个相互对立的政治军事联盟,1608 年,以普法尔茨选侯为首建立了新教联盟,追随者有黑森等新教诸侯和帝国的一些城市,并得到丹麦、瑞典、法国、英国及俄国的支持; 1609 年,巴伐利亚公爵发起组织天主教联盟,参加的有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得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罗马教皇和波兰的支持,但是随着教派同盟的形成,不仅使业已存在的对立更加尖锐化,也使得帝国的司法机构和等级议会在内乱中逐渐陷于瘫痪并丧失了行动能力,“矛盾的解决由于法律道路的堵塞而被迫走上了以政治或军事实力解决的道路”。[9]于是,1618 年的“掷出窗外事件”,便直接演变成为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索,最终以第2 期危双双: 德国宗教改革与其三大政治势力109 1648 年交战双方签订条约结束,该条约即《威斯特法利亚和约》,主要内容有: 重申1555 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1653 年的《布拉格和约》继续有效; 哈布斯堡皇室承认新教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合法地位,同时新教诸侯和天主教诸侯在帝国内的地位平等; 各诸侯邦国内可自行决定官方宗教,加尔文宗为帝国合法宗教,各诸侯邦国还有外交自主权,等等。和约不仅再次确认了“教随国定”的原则,还承认了加尔文教的合法平等地位。从和约的内容来看,新教诸侯得到巨大的胜利。
 
纵观宗教改革运动的全过程,德国的各个阶级几乎都被卷入其中,罗马教皇、皇帝、诸侯作为德国当时最大的三种政治势力更是被深深地涉入其中。由于各自的利益需要,他们对待宗教改革的态度是不同的,而态度必然决定行动,所以宗教改革运动对他们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皇帝与教皇结成联盟坚决反对宗教改革运动,这是逆民族感情而为的,所以教皇势力受到严重打击,皇帝的权力也进一步衰弱。而部分诸侯特别是新教诸侯在宗教改革中却获得了必要的力量,也只有他们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宗教改革使德国民族国家的建立走上普鲁士道路。早在1525 年,条顿骑士团大公、勃兰登堡的阿尔伯特首先宣布改信路德教,成为普鲁士的第一位公爵。“普鲁士邦之所以强大是由于它一向背叛皇帝和帝国”,[4]所以,德国统一的历史使命由它最后完成,当然这绝非偶然,宗教改革为它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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