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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朝宗教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19/9/26日    【字体:
作者:何孝荣
内容提示:明朝宗教包括传统的佛教、道教以及新传来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及新兴的罗教等民间秘密宗教,其传播流衍特点包括,最高统治者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宗教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各种宗教多元并存,而以佛教、道教为主;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普遍;传统宗教衰落,新传来及新兴宗教蓬勃发展;各种宗教进一步世俗化,成为庶民的佛教、道教。明朝宗教处于从古代向近代的新旧交替十字路口。
关键词:  明朝 宗教 庶民佛教  
 
 
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汉族地主阶级建立的最后一个统一王朝,传统的封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极度成熟,社会各领域呈现出种种新因素,酝酿着新旧交替的冲动,延续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进入晚期发展阶段。明朝的宗教,包括传统的佛教、道教以及新传来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及新兴的罗教等民间秘密宗教,其传播流衍呈现出诸多特点。探讨明朝宗教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解析明朝宗教及社会。
 
一、明朝历史概貌
 
1、明朝帝系 
 
明朝是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一方面是传统的封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极度成熟,另一方面是社会各领域呈现出种种新因素,酝酿着新旧交替的冲动,延续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进入晚期发展阶段。
 
自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称帝,正式建立明王朝,至1644年李自成农民军攻入北京,明思宗自杀,明朝灭亡,明朝在历史上共存在了二百七十六年,其国祚绵长仅次于唐朝。其间,先后有太祖朱元璋、惠帝朱允炆、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炽、宣宗朱瞻基、英宗朱祁镇、代宗朱祁钰、宪宗朱见深、孝宗朱祐樘、武宗朱厚照、世宗朱厚熜、穆宗朱载垕、神宗朱翊钧、光宗朱常洛、熹宗朱由校、思宗朱由检十六位皇帝,在九五至尊的皇帝大位上统治中国(其中英宗朱祁镇两度登上皇位)。明朝皇帝世系,我们制成下表:
 
2、明史分期 
 
自上世纪初以来,明朝历史就引来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和探索,对明史分期也提出多种主张,见仁见智。我们根据明朝的政治、经济发展历程,结合明朝皇帝对宗教的态度,兼顾各个朝代的完整性,将明朝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1)明朝初期,从洪武元年(1368)至宣德十年(1435),这是明朝建立、发展时期。
 
太祖建国后,对元末政治拨乱反正,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创建了中央以五府六部为主体,地方以各省三司为主体的官制结构,强化了以皇权为主导的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程朱理学的官方哲学地位,轻徭薄赋,休养生息,使社会秩序逐步稳定,经济恢复和发展,开有明一代帝业。惠帝继位后,复古改制,实行宽仁之政。但削藩措施不当,引起靖难之役,惠帝终被推翻。成祖夺得帝位后,继续削藩,设置内阁,数征北元残余势力,派宦官郑和等出使西洋,恢复发展生产,开通漕运,编纂《永乐大典》,迁都北京,明朝逐步走向强盛。仁宗、宣宗统治期间,奉行守成政策,确立内阁制度,继续劝垦蠲免,整顿财政和吏治,缓和社会矛盾。自明朝建立,“至是历年六十,民气渐舒,蒸然有治平之象”,形成所谓“仁宣之治”。
 
(2)明朝中期,从正统元年(1436)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是明朝衰弱、祸乱时期。
 
正统初期,“三杨”等辅政,继承洪熙、宣德年间的各项政策。正统七年(1442)以后,宦官王振专制朝政,擅起边衅,终而酿成“土木之变”,英宗被俘,正统年间成为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阶段。景泰年间,加强北京防御,打退瓦剌进攻,稳定国防局势。英宗复辟,稍改正统年间年少昏庸之气,敬天勤政,国家机器运转基本正常。宪宗在位期间,无所作为,任用佞臣、宦官,朝中善类被驱斥殆尽,朝政日趋黑暗腐朽,国家财政危机日趋严重,社会矛盾尖锐激化。不仅蒙古瓦剌、鞑靼经常入犯,而且农民抗争、流民暴动不断。
 
弘治年间,孝宗勤于政事,任用贤能,注意节俭,屡禁宗室、勋戚侵占民田,因此获得“弘治中兴”的美誉。武宗好声色逸乐,迷恋藏传佛教,荒嬉腐朽,朝政又趋黑暗败乱。世宗改革武宗弊政,并清理庄田,多所兴革,“天下翕然称治”。寻兴起大礼议,致使群臣纷争不已。世宗极度崇尚道教,迷信方术,政事则委于权臣严嵩等。这一时期,鞑靼骚扰于西北,倭寇进犯于东南,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府藏告匮”,加派随之而起,明朝“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
 
这一时期,明朝政治日趋黑暗腐朽,财政危机日甚,封建经济走向瓦解,“南倭北虏”猖獗,藩王叛乱,民众起义蜂起。王守仁创立心学,风靡学林。民间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白银日趋货币化,商品经济逐渐繁荣,一批工商业市镇崛起,私人海外贸易兴盛,社会风气经历由简入奢转变。
 
(3)明朝后期,从隆庆元年(1567)至崇祯十七年(1644),是明朝改革、衰亡时期。
 
穆宗革嘉靖朝弊政,限勋戚庄田,实现俺答封贡,减赋息民,边陲宁谧。然辅臣相轧,结党相攻,种下明代后期朋党相争之根。万历初年,张居正辅政,整饬吏治,摧抑豪强,清丈土地,推行“一条鞭法”,“国势几于富强”。张居正卒后,神宗亲政,因国本之争等,逐渐怠于政务。神宗大事营建,挥霍浪费,加上万历三大征,国库空虚。他派遣矿监税使到各地掠夺民财,多次激起民众反抗。万历后期,群臣党争,“门户角立”,社会矛盾日趋激烈。史称,“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光宗在位仅一个月。天启年间,后金(清)崛起于辽东,并屡败明军;陕西爆发流民起义,揭开明末农民大起义序幕。熹宗昏庸懦弱,信用宦官魏忠贤,屡兴大狱,迫害正直的东林党人,政治极其黑暗腐朽。清仁宗谓:“明之亡,不亡于崇祯之失德,而亡于神宗之怠惰,天启之愚騃”。思宗继位后,清除阉党,起用东林党人。但他多疑刚愎,屡易辅臣,朝臣党争复起;中清朝反间计,杀蓟辽督师袁崇焕,使辽事更不可为。内地农民起义蜂起,渐难支撑。国家财政日绌,加派三饷,更激化了社会矛盾。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思宗自杀,明朝灭亡。
 
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继续发展繁荣,全国性市场初步形成,海外贸易迅速增长。社会风气丕变,社会上普遍出现重商逐利和追求享乐的风气,逾礼越制现象屡见不鲜。哲学、文学等领域,追求个性自由解放,否定程朱理学,反对封建专制,形成为潮流。传教士东来,在中国传播天主教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程度的欧洲科技文化。这一切都预示着,明朝后期的中国正处于由中世纪迈向近代社会的转型时期。
 
总之,明朝“是一个传统与创新交织、保守与开放并存,表现出明显的转型趋向的时代。但因其新生因素远未达到全面突破传统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程度,最终随着明朝的灭亡而宣告转型的失败”。
 
二、明朝宗教特点
 
传播流衍于二百七十六年历史中的明朝宗教,大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最高统治者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宗教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
 
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影响深广的社会现象。它的特点是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或实体(“神”),主宰自然和社会进程,决定人世命运和祸福,从而使人对其产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并由此引申出相关的信仰认知和礼仪活动。根据宗教社会功能学派的说法,宗教“用神或神的诫命作为人们崇拜敬畏的象征性对象”,发挥“维系社会的稳定和一体性”的作用。
 
中国宗教起源很早。历代统治者多数崇信宗教,并提倡和保护宗教,神道设教,发挥和利用宗教维护统治的功能,同时历代统治者也对宗教加以整顿和限制,甚至严禁,以抑制宗教势力的发展和膨胀,防止宗教危害其统治。历代以来,最高统治者的宗教政策主要就是这两方面,不过不同时期、不同帝王的宗教政策着力点不尽相同,因此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代王朝兴衰治乱,留下不少经验教训。明朝统治者吸取和借鉴历代兴衰经验和教训,也对宗教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
 
明朝的宗教,以佛教和道教为主,势力和影响最大,是明朝宗教的主体。明朝初期,诸帝大多勤勉有为,虽崇信佛教、道教,但着意整顿和限制,制定和完善了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诸帝基本上在整顿和限制政策框架内对佛教、道教加以保护和提倡。明朝中期,最高统治者多平庸怠惰,他们崇奉佛教、道教,尤其是藏传佛教。其中,宪宗佛、道兼崇,武宗迷恋藏传佛教,世宗极度崇奉道教。明朝初期制定的对佛教、道教整顿和限制的政策,在明朝中期常常得不到很好地执行,客观上对佛教、道教起到很大的提倡和保护作用。明朝后期,最高统治者怠政昏庸,崇信佛教、道教,但除神宗、李太后外,多无过度之举,而思宗甚至排斥佛教、道教。可以说,尽管明代各朝多不同程度地提倡和保护佛教、道教,却又始终保持着对它们的整顿和限制,控制出家人数、抑制寺观经济的方针一直没有改变,“即使暂时有所放松,但很快(或在本朝,或在后朝)即有所纠改”。
 
对于伊斯兰教,明朝统治者优容与约束并用,实际上实行的还是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不过,伊斯兰教在明代传播的区域、范围有限,势力和影响也不大,加上明朝最高统治者并非穆斯林,所以对伊斯兰教无论是优容还是约束都着力不多。天主教于万历年间传来,因其作为外来新宗教,统治者限制为多,而尤以南京教案为甚。崇祯年间,思宗对天主教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好感,有利于天主教的传播,但提倡和保护作用有限。对于民间秘密宗教,从明初开始,最高统治者即制定严禁和镇压政策,限制其势力发展。尽管明朝中后期统治者暂时可能对个别民间秘密宗教认识不清,有所提倡和保护,但整体上国家还是执行严禁和镇压政策。
 
可见,明朝统治者从维护王朝统治的角度和宗旨出发,神道设教,对各种宗教实行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应当说,明朝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基本是成功的,它使各种宗教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势力又没有过于膨胀,除白莲教等民间秘密宗教利用宗教组织和发动过一些小规模和范围的反政府起义外,作为宗教主体的佛教、道教以及民族宗教的伊斯兰教基本上安顺平和,“阴翊王度”,发挥了维护和巩固明朝统治的作用。明朝得以维系统治二百七十余年,宗教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
 
第二,各种宗教多元并存,而以佛教、道教为主。
 
长期以来,中国佛教、道教等多元共存,从上层统治者到下层民众对多种宗教皆兼容并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情状,“实际反映着一种对于宗教信仰的世俗和实用倾向”。明朝统治者对宗教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对各种合法宗教也兼容并蓄,允许其存在,因此佛教(包括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印度密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都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佛教和道教作为中国的传统宗教,为历代统治者所崇奉和提倡。明朝统治者多崇信佛教、道教,大量封授和开度僧、道,频繁举行佛、道法事,带头修建佛寺、道观,编刻和颁赐佛藏、道藏。这一切,无疑对佛教、道教起到很大的提倡和保护作用。以出家人数言。正统年间,大肆开度僧、道,所谓“男女出家,累千百万”。成化年间,全国僧、道“共该五十余万”。以寺观数量言。太祖、成祖虽然立制禁止私创寺观,但他们带头修建寺观。正统十四年(1449)九月,有人反映说:“近年以来,修盖寺观,遍满京师。”宪宗不仅大肆修建寺观,而且大量为私创寺观赐额。时人统计,成化十七年以前,京城内外敕赐寺、观至六百三十九所,“后复增建,以至西山等处相望不绝”。据相关研究,有明一朝,仅是佛教寺院,南京有名可数者达二百余所,总数可能超过六百所;北京有名可数者达八百一十所,总数超过一千四百所,大大超过辽、金、元各代。
 
藏传佛教在北京、南京、五台山等地流传,京师经常供养、封授藏僧数千人,上自皇室下至民众都有相当多的信奉者,甚至有许多内地汉人出家为藏传佛教僧人,京师频繁举办藏传佛教法事,修建了许多寺院。印度密教主要在明代前期、中期的北京流传,重要的是撒哈咱失里——智光系印度密教和实哩沙哩卜得啰系印度密教。其中,前者在中国传承不绝,灯焰相续,可知者即有五代传承,僧团数百人,保持着相当规模。
 
由于明朝的尊奉和优容,伊斯兰教在明朝得到很大发展。明朝前期,伊斯兰教继续在中国普遍传播,省、府、县、乡镇各级行政区多有穆斯林分布,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格局。在新疆地区,穆斯林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在此基础上,明朝中期以后,中国伊斯兰教十个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形式和两大系统(回族等族系统、维吾尔等族系统)成型,一些穆斯林学者开始提倡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以及汉文译述伊斯兰教著作活动,中国伊斯兰教进入内部发展、完善和成型阶段。
 
天主教随着耶稣会等传教士东来,在万历年间传入中国。明朝统治者起初对天主教的传播限制较多,但利玛窦等传教士奉行本土化的适应策略,天主教逐渐叩开中国大门。利玛窦死后,耶稣会士一度改变适应策略,虽然导致天主教快速传播,但也引来了南京教案。其后,随着明朝放松限制,甚至任用传教士,传教士又采用适应策略,遂使天主教在中国又得到迅速传播,在社会上层和下层都发展了一定数量的教徒。至崇祯末年,“传教十三省(当时全国止十五省,惟云、贵未传到),教友约十五六万,内有大官十四员,进士十人,举人十一名,秀才生监数百计”。晚来的天主教,至此成为中国宗教版图上的重要部分。
 
白莲教等民间秘密宗教虽然遭到明朝统治者严厉查禁和大力镇压,但是由于它们一定程度上代表和反映了广大贫苦农民反抗残酷封建统治、追求幸福生活的要求和愿望,成为他们的精神寄托,因此其存在和流传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现实需要。有明一朝,白莲教一直在民间流传。明朝中期以后,以罗教创立为号召,黄天教、弘阳教等民间秘密宗教相继而起,到明末仅有明确名称的教派即达八十种左右。民间秘密宗教蓬勃兴起,成为明朝宗教重要的组成部分。
 
明朝宗教呈现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民间秘密宗教多元并存的格局和图景,它们之间大体地位平等,各个宗教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传播和发展,佛教、道教甚至保持着相当的规模。与前朝相比,明朝的儒、佛、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不再突出。这种多种宗教多元并存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后世乃至当今中国五大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并存共处的基础。
 
第三,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普遍。
 
以儒、佛、道为主的三教融合思潮和现象,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就延续不断,日渐盛行。明太祖的宗教思想,大体包括君权神授、三教合一、“阴翊王度”三个方面。其中,三教合一思想就是提倡儒、佛、道融合一致,以儒学即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和统治思想,而以佛、道二教为治国之辅助。明太祖的宗教思想,为后代皇帝所尊奉,成为明朝宗教政策的思想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程朱理学成为明朝的统治思想。因此,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努力向其靠拢,提倡三教同源、三教一理、三教一家,拉其为自己的合理、合法性提供依据,同时援儒、道、佛入佛、道,试图丰富和发展各自的宗教思想。如佛教界的云栖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等明末四大高僧,无一不高倡三教合一,呼吁三教并用,三教合一思想成为他们佛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再如道教,从正一道学最有成就的两位代表赵宜真、张宇初,到全真道著名道士张三丰,其道学思想也都提倡融合儒、佛二教,三教合一思想在道教界也成为潮流。人们的观念中,往往儒、佛、道混杂并存。佛寺、道观之中,也并祀三教之神。
 
明朝伊斯兰教汉文译著兴起之前,中国穆斯林学习的是从阿拉伯等国家舶来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宗教经典,其伊斯兰教哲学体系同中国的社会基础、文化习俗并不完全合拍。至明朝后期,王岱舆、张中、武遵契等人把传统的伊斯兰教认主学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相结合,大力从事汉文译著,促成了中国内地回族等族伊斯兰宗教学说体系的建立。
 
天主教传教士初来,开始以僧人打扮示人。后来他们明白儒士在中国地位较高,又改换为儒士装扮。尽管他们对佛教等宗教极力抨击,但对儒学以及中国一些习俗等也不得不加以吸收、包容、融合。他们制定出本土化适应传教策略,以合儒、补儒相标榜,因此赢得相当一批达官士绅和民众的响应和信奉。
 
至于白莲教、罗教(无为教)、黄天教、闻香教、西大乘教、弘阳教、三一教等民间秘密宗教,基本上都是杂糅和吸收儒、佛、道三教的思想和教义的产物,从其教名上即可显示一二。白莲教、罗教(无为教)、黄天教、闻香教、西大乘教、弘阳教汲取佛教或道教思想教义成分较多,而三一教则从儒家的立场出发,提倡三教合一,以归儒宗礼为宗旨。
 
明朝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不仅表现在诸宗教吸收和融合其他宗教思想和教义,还表现在一些宗教内部各宗派的互相吸收和融合,这以势力最大的佛教和道教为突出。如佛教,明朝讲僧多以融合诸宗学说为特色,专弘某一派或某一经的人极少,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明末四大高僧皆禅教兼通,不专属于某一个宗派,他们都提倡诸宗融合。诸宗融合会通成为明代佛学的一个鲜明特色,至清代形成超脱于宗派之上、自成一体的融合型佛教,成为今天中国汉地佛教的基本形态。再如道教,正一道天师张宇初、净明道名道赵宜真都重视全真道的教义和内丹修炼,结合诸派符箓道法,反映出明朝正一道诸派、正一道与全真道进一步融合的倾向。全真道著名道士王道渊在南宗内丹学基础上,融摄全真北宗之学,形成自己的炼养体系。这种融合趋势,也成为清朝以后中国道教的基本格局。
 
第四,传统宗教衰落,新传来及新兴宗教蓬勃发展。
 
佛教、道教作为传统的宗教,到了明朝,无论是教义教理,还是宗派传承、教派创立,都没有什么发展。明太祖诏令僧人讲习《心经》、《金刚》、《楞伽》三经,使得讲僧振兴唐代旧宗派的意识淡薄,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而明朝分寺清宗,从事瑜伽法事仪式的教僧占到僧团的半壁江山,于是使当时佛教呈现“山林佛教”、“死人佛教”、“经忏佛教”特质。佛教各个宗派失去活力,传承艰难,徒有虚名。所谓“自宣德以后,隆庆以前,百余年间,教律净禅,皆声闻阒寂”。号称晚明佛教复兴代表的明末“四大高僧”,在教理教义上也只是提倡诸宗融合,三教同源,并没有什么创新。至于道教,教派分化基本停止,除武当派以外,不复有有影响的新教派出现。不仅如此,道教原有的各教派中,只有正一道天师派、全真道龙门派等少数教派传派有人,其它各派多湮没无闻,难以为继。而道教理论,除了承袭宋、元旧说以外,至多加上一些诸宗融合、三教合一等内容,殊少发展。前述佛教、道教的传播并保有相当规模,只是外在的、表面的形象,本质上,作为传统的佛教、道教,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而新传来及新兴宗教,包括伊斯兰教、天主教、民间秘密宗教,则蓬勃发展。明朝时期,伊斯兰教继续在中国普遍传播。明朝中期以后,中国伊斯兰教十个民族形式和两大系统逐渐成型。明朝后期,经堂教育推广,引起回族等族伊斯兰教掌教制度的转变,弘扬了伊斯兰文化,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稍后,明末江南地区汉文译著发表,把传统的伊斯兰教认主学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相结合,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一种新的、更适应中国社会需求的伊斯兰哲学体系,中国伊斯兰教开始走向完善和成型。
 
传教士来华传播天主教,奉行适应政策,而以本土化作为政策基石。他们在生活方式、带有基本思想和概念的术语、伦理道德、具有意识形态的礼仪和习俗等方面,尽力适应中国社会现实,解决有着深刻欧洲宗教文化背景的基督教的中国化问题。他们结交、传教于达官士绅,并以欧洲学术作为传教载体,很快获得成功,在中国站稳脚跟。至明末,天主教在中国得到迅速传播。崇祯末年,宫廷及在京官员中奉教之风已相当流行。甚至有传教士预期,如果明朝不亡,基督教在罗马全盛时期的荣耀也许就可能在中国成为现实。
 
明朝秘密宗教起初以白莲教为主,明初传承不绝。明朝中期以后,罗教兴起,开辟出明清民间秘密宗教史的新天地。罗清融摄佛、道思想,创作五部六册,以“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相号召,在社会上迅速风靡,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奉。不仅如此,罗教也促进了其他民间秘密宗教的产生,这些宗教创始人纷纷借鉴、吸收和模仿“五部六册”等罗教宝卷,普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为八字真言。明朝后期,各种民间秘密宗教纷纷创兴,方兴未艾,到明末仅有明确名称的教派即达八十种左右。
 
第五,各种宗教进一步世俗化。
 
宗教世俗化是相对于宗教神圣性而言的。众所周知,宗教把人的生活分为此岸和彼岸两个世界,前者指人间世俗生活,后者则是神的世界。宗教以侍奉神为神圣事业,所以神圣性是其特有属性。而宗教世俗化,通行的理解就是宗教日益关心此岸的人类事务,而不再专门以服务和向往神的世界为宗旨。也就是说,“宗教为了适应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被迫扬弃一些传统形式,开始关心人们的世俗需要,重视人们的世俗利益,更深入地介入社会事务,发挥其独特的影响和作用”。明朝各种宗教的传播和发展,就明显的体现出进一步世俗化的特征。
 
以佛教为例。明朝将从事世俗法事的教僧即瑜伽僧独立成类,并专业化,民众日常请瑜伽僧从事超荐亡魂等佛教法事,致使佛教内部出现了向有可靠收入的瑜伽僧(赴应僧)的倾斜,其队伍不断壮大,“教僧占到整个僧侣总数的将近半数”。因此,明朝中期以后的佛教被斥为“经忏佛教”、“死人佛教”。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明代佛教的世俗化特点,佛教已经日益深入民间,并与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明末四大高僧掀起晚明佛教复兴的浪潮,而他们重振佛教的重要表现,就是积极实践大乘佛教精神,关注佛教发展乃至民生社会,这无疑是佛教世俗化的另一发展方向。而五台山、峨眉山、普陀山佛教三大名山的兴起,加上清代最终形成的九华山,四大名山信仰成为明清以后中国佛教的主流取向,则是佛教进一步世俗化的最好例证。藏传佛教、印度密教在汉地的传播,也主要是适应和应付明朝皇室崇奉密教、用以斋醮祈福的需要,世俗化显明。
 
再说道教。明朝道教教派分化基本停止,各教派传承乏人,道教理论殊少发展,呈现出衰落之势。但是,道教的多神崇拜、内丹炼养及立善积功等宗教观念进一步在民间扎根,并与儒学、佛教的通俗之说汇融,和民间传统的宗教、迷信观念结合,对广大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广泛影响。明朝道教与佛教一起,已更加世俗化了。
 
明朝佛教、道教进一步世俗化,日益深入民众的生活,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因此佛教、道教的传播广泛深入,从教理的佛教、道教走向信仰的佛教、道教,从僧侣的佛教、道士的道教走向庶民的佛教、道教。对于这种局面,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多缺乏认识。如有学者指出:明朝佛、道政策的结果,“一方面是佛教和道教与民众生活又拉大了距离,加上‘吃官粮’等官方措施,使它们虽居于‘正统’地位,但在信仰理论上和生活实践上都拿不出新东西,群众或者觉得他们满足不了自己的宗教需要,或者觉得他们虽能满足某种精神需要,但付出的代价过于繁重,那么离开他们是自然而然的”。学者们对明朝(包括清朝以后)佛教、道教多予以强烈批评,认为其在中国宗教史没有多少价值和地位,不值得一提。
 
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歧见和误解。毕竟,任何宗教的创立,不管其营造出的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如何,但终究是为了“解决”现实世界的人的需求和关切。宗教世俗化,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和关切,应是宗教创立的根本宗旨。没有世俗化,宗教很难获得更多民众信仰,从而获得发展,神圣性势必难以持久。
 
对于明朝佛教世俗化和庶民佛教,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日本学者就予以肯定:“中国近二千年的佛教史发展,考虑其推动中国佛教史的因素,假如无法确实了解仅有极少数的僧侣在指导,而实际靠无数的庶民大众以其信仰之力护持佛教的这一事实,真正的中国佛教史是无法成立的”。因此,他们很早就提出,明朝佛教为“庶民佛教”,并肯定其地位和价值:“所谓‘庶民佛教’,或指流布社会底部,广受信仰之佛教而言,足见所指为非正统之佛教,是含迷信化、低俗化意识之佛教。……按历来之见解,皆指明代佛教几无一顾价值。若单就教学方面而言,明代三百年的佛学发展或可如此批评。然若转就当时佛教如何弘布于社会,及时人如何实践之观点以言‘明代之庶民佛教’,则彼虽属外来宗教,实已同化于中国内部,呈后世所见之佛教实态。”无疑,世俗化的佛教、信仰的佛教、庶民的佛教与神圣性的佛教、教理的佛教、僧侣的佛教一起构成为中国佛教史的整体,其地位、价值不应被忽视和否定。佛教如此,世俗化的道教、信仰的道教、庶民的道教又何尝不应作如是观!传统的中国佛教史、道教史,需要加以重写。
 
至于伊斯兰教,实是教俗不分、入世性极强的宗教,它与穆斯林的生活紧密相联,因此其世俗化毋庸置疑。而白莲教、罗教等民间秘密宗教,更是地道的世俗化宗教。
 
综上所述,与明朝社会一样,明朝宗教也处于从古代向近代的新旧交替十字路口。清军入关暂时打断了中国社会及宗教的转变历程,但其从古代向近代演化变迁的历史是清朝统治终究无法阻挡得住的。
 
南开明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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