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这次我们要来分享的书籍是《政教分离是个神话?》,作者是钟志邦,出生于马来西亚半岛,现为新加坡公民。受教育于新加坡,英国伦敦,爱伯丁,牛津及美国哈佛大学。
曾任新加坡三一学院负责人,路德宗世界联合会中国支部的学术顾问,英国伦敦大学高级研究员,中国北京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等客座教授等。
曾多次担任中国中央电视台(C C T V ) 与新加坡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以及其他辩论会的评委,钟教授也常受遨在新加坡电视及其他传媒上作时事评论。
本书目的是要探讨教会信徒关心的「政教分离」这个极富争议性的课题。作者除了以圣经学者的角度加以研究外,更以实例来深入剖析政教分离是否有实际意义!本书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本书的一至四章,以圣经学的角度和立场去审视和探讨政治「权力」的根源和「两个国度」的相遇问题;第二部分是本书的五至七章则介绍神权政治,以近代亚洲和新加坡的政治环境作为例子来诠释政教分离中难分难舍的关系。
作者指出,不论是由古代的以色列、罗马,到现今的南韩、新加坡、伊斯兰国家,其政治与宗教的关系都是息息相关的,究竟政教分离是可以落实抑或只是一个神话?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反问读者,希望读者通过阅读本书,自己去做判断。
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下每一章的内容:
第一章 从先知神学到解放神学
作者在这里写到“先知的神学,总的来说是全面性的(holistic),而不是分割性的或是片面性的(compartmentalized)。既是这样,诠释或解读先知信息就不能随意很主观或极端地肯定它是属灵性的或是属世的。”这给我们一个角度,亦是一种提醒,一些富有争议性的话题,它并非是简单的给出非黑即白的立场就能解决的,全面意味着它是立体的,其中有方方面面的情况需要调和与处理。
譬如耶稣当日在拿撒勒的会堂所宣告的,是否可以被看作是某种意义上的政治神学?换句话说,耶稣在自己的使命中,是否有意藉着政治和社会的手段带给人政治和社会意义上的释放(或解放和自由)?本书尝试证实耶稣无意藉着当时的政治和社会手段给予人政治和社会意义上的释放(或解放和自由)。耶稣肯定无意介入当时犹太激进派奋锐党人(the Zealots)那一个尝试以暴力等手段推翻罗马帝国在巴勒斯坦的革命运动。
在圣经中,耶稣所引的以赛亚书61:1是最常被看作教会整体或基督徒个体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甚至是革命的神学依据。不单如此,经文中的“贫穷”、“被掳”、“释放”、“压制”、“自由”等词语,也很自然地被看作是耶稣与劳苦大众的认同。这因此成了当代“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的基要意识形态(ideology)。纵使是这样,作者认为只能把解放神学看作是对传统教会神学的一个批判性的反思(critical reflection)。
第二章 凯撒与上帝
这一章要处理的是凯撒之物与上帝之物的区别判定,有一点特别值得提醒的是,“凯撒之物当归凯撒”可说是耶稣对罗马政权合法性的明确肯定,因此,这破除了我们对敌基督政府无权存在的偏见,但这句话还有后半句,就是——上帝的物当归上帝,这后半句话表明凯撒之物与上帝之物应该像楚河汉界一样分明,二者都有各自存在的合法性,因此两者都必须受到尊重;
其二,既然上帝之物有别于凯撒之物,那么凯撒就必须尊重应当归给上帝的事物,不可加以侵犯或干涉。耶稣的确是王。但他肯定不是当时犹太人,尤其是奋锐党人所期待或要求的那个王——一个被政治化甚至是被暴力化的王。耶稣坚决不做犹太人所要求的王,结果就独自退到山上去,明确表示拿撒勒人耶稣拒绝被政治化。
虽然凯撒之物与上帝之物有明显的楚河汉界,但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不能直接被判定为是属于凯撒还是属于上帝,二者在同一个个体上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张力(tension),甚至矛盾(contradiction)和冲突(conflict)。
第三章 政治权力的根源
在本章,作者以罗马书13章的视角诠释了属世政府政治权力的根源。人人当顺服掌权者,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13:1) 。因此,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3:1)。最后这一句话当然是一个更基要的神学信念,那就是,上帝是历史的主宰,是祂的主权(sovereignty)在掌管一切,包括人间世界的所有权柄。这些行使权柄者,最终还必须在上帝公义的审判台前交代。这样的理念并非源自保罗,而是基于圣经的历史观和末世论。
其实也正是这个坚定的信念,让自古以来坚信上帝的人,勇敢面对人间的任何恶势力和暴政。可是这样的信念肯定不是“自我安慰”,或“阿Q精神”,更不是“人民的鸦片”。因为这个信念有末世论或终末论(eschatology)为依据,而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证实了末世论的可信度。这也是使徒保罗当年在哲学家的殿堂雅典向最高层的知识分子发出的警诫:因为他(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耶稣基督)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
这意味着上帝的子民因着顺服上帝而忍耐邪恶的掌权者,不是因为我们认可掌权者所制定的罪政,也不是因为他们所作的恶出于上帝,而是因为邪恶势力的最终审判者是上帝而不是我们。上一章已经说明,“凯撒的物当归凯撒,上帝的物当归上帝”,罪政我们不主动参与,甚至尽己所能消除恶行,但力不能及之处我们只有做好本分。
第四章 耶稣与彼拉多相遇,两个国度的交锋
在此,作者通过对犹太公会把耶稣交给彼拉多一事的解读表达了一个观点,就是政教二者要明确分离是非常困难的,有关耶稣的身份与言行,表面上看似乎只是宗教与信仰的事或只是犹太社群内部的争议,可是,犹太人公会却完全明白,它所涉及的社会与政治问题及后果是错综复杂和极为严重的。倘若犹太人的宗教领导层都有如此深的意识,罗马巡抚彼拉多就更不必说了。本章在释经上极为丰富详细,笔者无法完全掌握其要领,所以希望读者们可以亲自去涉猎本书,想必会对此类问题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上帝的国度与属世的国度固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区别上是更大的。人们只能以自己有限的理解去处理政教问题,人们把更多的兴趣投入在上帝的臣民能为上帝的国做什么上,但对上帝的国究竟如何却不感兴趣,在耶稣受审和最终遇难这起重大的历史性事件上,政(politics)与教(religion)不但没有分离(separation),反而是串谋在了一起。虽然分别代表政与教双方的利益和目的很是不同,但这值得我们反思。
第二章已经说过,耶稣本身是不会主动把自己卷入政治的纠缠中的,也尝试拒绝被政治化(politicized)。可是政治却不断在死缠着他不放。结果也成功地把无罪的和无党派的拿撒勒人耶稣缠死在了十字架上。纵使耶稣自称为王,他的王和王朝也是和这世界的国度不一样的。但这只是耶稣自己的理念或神学,对罗马人,甚至是尝试把宗教政治化(politicized)的犹太人来说,王或称王这些词语,是不可能不含敏感的政治意义的。因此,犹太人的看法和结论可说是完全正确的“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第四章是全书的精华所在,盼望有书的读者要亲自花时间去咀嚼。)
第五章 神权统治、王朝兴起、民族存亡
本章主要介绍何为神权政治以及它的优劣性。神权政治,即以上帝为“王”或是最高统治者为核心思想的政治,但上帝既是无形的,祂就只能假借有形有体之人去具体实现神权统治。但在一个堕落了的现实世界以及堕落了的人为体制中,很难甚至是不可实现或是无法真正有效的。这样的统治方式太过依赖领导人的个人灵性修养、道德品格、智慧与能力,要求他真正成为上帝在人间直接授权的代理人,结果只会是,一个堕落的人,带领着一大群同样是堕落了的人。神权统治的最终失败,可以藉着士师记最后一节经文体现出来:“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第六、七章 政教分离、以韩国、中国、新加坡为例
作为一个普遍性的大原则,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religion)或教政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politics)是应当被接受和被遵守的。它的好处,至少根据过去人类的历史经验,是远比政教合一多的。可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实况下,宗教参政或是涉及政治也可能会产生良好的效果。韩国的民众神学可说是一个非常具说服力的例子 ,虽然最终导致韩国走向民主化的因素和动力是多元的。而民众神学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和动力,一个非常关键性和决定性的因素和动力。
与此同时,正在尝试建立一个和谐社会(harmonious society)的中国之所以欣赏基督教,是期望它能够发挥社会功能(social function),就是希望具有类似“耶稣的榜样或基督的精神”的功能,特别是关爱和服务社会的精神和榜样。先知的声音或先知的精神,特别是对某些敏感性的(sensitive)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批判,但这显然不是基督教之所以存在的意义。所以,当意识到基督教并不能成为被利用的工具,政府就开始压制甚至是予以消灭。(历代中国皇帝关于基督教传播的政策就不予赘述,详细可以去看第六章:政教难分难离——从西亚到东亚)
把政教分离落实的最成功的要属新加坡政府,历史、社会和政治背景导致1990年新加坡政府提出了宗教和谐白皮书(White Paper on Religious Harmony)。这 份白皮书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两项:
1.正如法案的名称所显示的那样,它是为维持各宗教之间在新加坡的和谐,特别是要禁止和防御任何团体和个人通过言论和行为在各宗教之间制造纠纷或冲突。
2.希望能更明确地给宗教和政治划清界线,特别是防止和禁止宗教介入政治的领域。随着维持宗教和谐法案的通过和实施,政府在1992年委任了一个维持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Presidential Council for the Maintenance of Religious Harmony)。理事会由新加坡共和国总统所委任的各宗教代表和两位非宗教人士组成。所代表的宗教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回教(伊斯兰教)和印度(兴都)教。
我们不愿看到德国希特勒纳粹事件再发生,积极参与公共领域是人民的权力,但政教分离始终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
以上是全书的总结,下面我写一些个人的回应和看法。
政教关系存在于每一个国家,而每一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国情。一个国家的政教关系如何,采用何种模式,不仅反映了宗教在这个国家的政治地位与社会作用,也体现了该国法制建设,政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程度。在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领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特权地位,宗教组织对政府的行政、司法、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享有监督指导权。
因此,其他的宗教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或在政治上受到歧视。就如政府在推行任何政策时都以此国家信仰为依据或考量的因素。因此,渐渐地使其他族群自觉被欺压,最终导致宗教之间的和谐遭受破坏。笔者纵观我国目前的情况,认为政治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已经带给社会及宗教之间太多的伤害。不单不能达到宗教和谐,反而种下更多的仇恨。
另外,政与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力量,但是很吊诡的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却经常纠缠在一起,而且常有冲突的情况产生。在推进政教分离的进程中,国家立法是关键性问题。如果国家立法不足,或以宗教组织的内部法取代国家法,建立在宗教信仰自由基础上的社会稳定是不会实现的。因为,宗教法至终还是以宗教团体的利益为主,缺乏公共性。
因此,笔者认为,政教分离的同时,国法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国法确保了政府与宗教的位置、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否则的话,政教就成为一种争夺权力的工具,给不稳定的社会带来更具杀伤力的破坏。
就此次美大选,我看到太多非此即彼互相攻击的言论,这等现象让人不难发现,美国政教合一的倾向越发显露,但笔者认为政教分离总比政教合一来得好。事实上,政治与宗教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纠缠不清的关系。不管政权是在教权之上,或是教权在政权之上,都对社会和谐、国家发展带来**的影响。除非双方看彼此为互补的关系,才能携手共建一个稳定发展的国家,如此就能带来正面的转变和影响。因此,正确的选择是政教双方应在各自的领域内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实行在政教分离基础上的相互合作。
信仰和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