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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幸福的反思:古代、现代与基督教
发布时间: 2021/9/10日    【字体:
作者:南海灯
关键词:  幸福 基督教  
 
            
我们经常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看到记者随机采访路人,并向路人提出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你幸福吗?”这时,路人往往表现得十分尴尬,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人生往往艰难,很少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幸福本身是一个非常难以达到的状态。这个问题之所以难以回答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能清楚的确定“什么是幸福”。
 
你可以轻而易举的描述出幸福的条件:有成功的事业、有健康的身体、有家人陪伴等等。但往往我们发现,有些人看似什么都不缺但是仍然感觉不到幸福,有些人在物质条件方面十分普通,但还是生活得十分乐观、积极向上。幸福是一种复杂的状态,既和一个人的外在生活条件有关,也和一个人如何理解幸福有关,像经济统计学里面那样单纯按照个人的收入状况来计算一个人是否幸福是不严谨的。
 
虽然我们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幸福,但在古代哲学中有许多讨论人生幸福的经典篇章,那么或许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这些古代的幸福学说来分析幸福是什么。对现代人来说,幸福往往代表一种瞬间的感觉和主观感受,而在古代伦理学中幸福与否,是就人生整体状况做出的评价。也就是说古代人看待幸福的方式同当代有极大的不同,古代的幸福概念实际上所包含的内涵更为丰富,而当代对幸福的理解反而是单调地片面地关注了生活的外在条件。
 
在古代哲学的传统中,当我们尝试“对什么是幸福?”这个问题进行回答时,我们就要考虑自己一生要做什么,你的价值何在,以及什么对你来说最重要。相应的,你追寻如何得到幸福实际上是如何使人生有意义。对幸福问题的反思实际上是伦理反思的起点![2]本文将从古代伦理学的视角解析幸福是什么。并与基督教的幸福观点作比较。以期对我们基督徒如何安度今生作借鉴。
 
01幸福是快乐吗?
 
幸福就是快乐,这样的学说貌似最符合我们现在对幸福的理解。坚持这样观点的人在伦理学说中被称为快乐主义(或享乐主义)。比如,古希腊的亚里斯提卜就曾提出来一种比较符合大家直觉的朴素快乐主义。[3]在古希腊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一书中记载了亚里斯提卜的观点。
 
在亚里斯提卜与苏格拉底的谈话中,亚里斯提卜坚信:当你想要什么的时候就该去拿到它,而不要拖延对愿望的满足。苏格拉底对此予以反驳,认为这种处事原则是危险的。如果你不能约束自己的愿望,这些自控力很强的人在和你的竞争中获胜,从而控制你的生活。那么你最终就会听命于那些能够管住自己的人。但亚里斯提卜不接受苏格拉底的观点,他认为他自己可以在追求自我满足感的同时又能够避免受他人的左右——这才是通往幸福之路。
 
苏格拉底不同意这种看法。苏格拉底认为自愿受苦劳动的人和被迫劳动的人不同,你希望的任何好处都需要付出劳动才可以获得。为了说明这一点,苏格拉底讲述了普罗迪库斯关于半神半人的赫拉克勒斯的神话故事:
 
赫拉克勒斯在刚步入成年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两个女士走了过来,各自劝说他选择那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中的一条。一个女士代表享乐。她跑到赫拉克勒斯面前,督促他选择那条易行的路——满足自己的愿望,随时做自己想做的事,只需要考虑如何花费最少的力气去做。
 
她说:尽管我的敌人称我为邪恶(或快乐),但我的朋友称我为幸福。另一个女士代表从举止看来严肃、谦逊,她用语言而不是外表来请求赫拉克勒斯跟她(美德)走,尽管在她指出的路上要付出努力,会不断遇到挫折,成功会来之不易。她说:“我所提供的一切是有价值的,但需要你付出并学会克制;邪恶和快乐提供了通往幸福的便捷之路,但最初的魅力会渐渐消退,留下来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而美德则是通往成就与尊重之路,从而构成真正的幸福。”[4]
 
显然,苏格拉底讲赫拉克勒斯的故事是为了向亚里斯提卜说明:“倦怠和眼前的享受,既不能使身体有健全的体制,也不能使心灵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知识,但不屈不挠的努力终会使人建立起美好和高尚的业绩来。”[5]没有节制的人放纵自己的欲望,盲目地过一种舒适安逸享乐生活,他们只会变成“欲望的奴隶”。坚持亚里斯提卜幸福观的人不仅不能承担起对自己和共同体的重大责任,也不能对他人做出贡献,只能走向自我毁灭。
 
但是,依靠苏格拉底的这个论证只能驳倒这一种朴素的快乐主义。快乐主义的传统,在伦理学传统中根基深厚,还有一种更加严谨深刻的快乐主义——伊壁鸠鲁主义。伊壁鸠鲁认为快乐不是短期的享乐,将快乐当作实现幸福的条件而不是目的。伊壁鸠鲁认为快乐分为两种,动态的快乐与静态的快乐。
 
动态的快乐是对欲望的满足,而静态的快乐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精神的无纷扰”。真正的快乐是要追求静态的快乐。实际上伊壁鸠鲁主义追求一生幸福,不是短暂的感觉状态,而是平静的过完这一生。相比较于亚里斯提卜的幸福观,伊壁鸠鲁的幸福观更符合我们大多数人心中对幸福的要求。
 
那么,伊壁鸠鲁主义的幸福观,达到了“身体的无痛苦和精神的无纷扰”就一定幸福吗?虽然静态的快乐是一种比动态的快乐更值得我们追求的感觉,但归根结底它还是一种感觉。快乐感觉并不能作为我们生命中追求的最终目标。正如英国国教主教约瑟夫·巴特勒(Joseph Butler)所说的那样,“不是因为我们爱自身,所以我们才会因这样或那样的对象而快乐,而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对象有具体的感情。”[6]
 
换句话说,我们不是因为它们能使我们快乐而欲求它们,而是因为我们欲求它们,它们才能使我们快乐。幸福并不是我们欲望的原因,而是欲望得到满足的结果。快乐主义错把结果当作原因,所以作为一种关于人类动机的理论,快乐主义虽然符合直觉,但它的理论根基是十分脆弱的。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将快乐作为善行的结果与行动相伴而行,但并不能只追求快乐本身。
 
02拥有美德就是幸福吗?
 
追求快乐并不能作为我们人生的终极幸福目标。那么为了幸福,我们应该追求什么呢?哲学家们给出的答案是追求美德。在伦理学上,美德即是幸福的观点得到了比快乐主义多得多的支持。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幸福的论述可谓经典。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幸福是每一种(人的)品质都未受到阻碍的实现活动,这种实现活动是最值得欲求的事物。因为所有没有受到阻碍的实现活动都是完善的,所以幸福在本质上是完善的。一个幸福的人需要身体的善、外在的善以及运气,这样他的实现活动(幸福)才不会由于缺乏而受到阻碍。
 
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幸福的标准只能从一生的角度来看。即使一个人一生都过得不错,但是只在过世前做了一件错误的决定,那他也不能被算作是幸福的。具体来说,如果你开始从伦理的角度反思自己的人生,那么幸福应来自你对自己人生的整体反思和计划,而不仅仅在于你所不能够控制的环境能够给予或拿走的外在物品。
 
从这种总体上看,想要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你的为人(美德)要比你拥有的金钱、地位等重要得多。美德与技艺是可以类比的:正如鞋匠可以通过不断磨练技艺提高皮鞋的制作水平,我们青年人也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变成一个有美德的人。
 
面对外在财富和资源的匮乏,优秀的鞋匠懂得最大限度地利用手头的皮革,遭到不幸的人也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环境的资源。但是,亚里士多德也明确表示幸福的人需要身体的资本和外界的物资,比如:财富……为的是不受牵制。亚里士多德认为,声称“十分痛苦或陷入极度不幸的人只要善良便拥有幸福”的人是在胡言乱语。[7]
 
虽然,幸福不只依靠外在条件,但一个道德的人遭到了重大的不幸,他即使没有失去道德,但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他追求幸福的条件必然受到了限制,所以很难再称得上是幸福的。所以,道德的人能否获得幸福人生仍然受运气的干扰。而往往一直走运的人并不多,所以,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标准,真正一生都幸福的人自古到今都是非常稀有的,而即使是穷尽一生的努力也可能获得不了幸福。这个结论,可能会令大多数想要去追求幸福的人感到失望。
 
另一方面,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斯多亚主义反对幸福受运气影响。他们认为德性本身就是幸福,即便是一生生活在十分痛苦的境况下只要追求德性便是幸福的。斯多亚主义的幸福观与亚里士多德是非常不同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幸福则必须是他完全实现了幸福的生活,而斯多亚主义认为一个人的现实状态完全取决于自己对世界的看法。
 
沿用鞋匠的比喻,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优秀的鞋匠是可以在手中材料和工具有限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做出一双还算不错的鞋,而斯多亚主义则认为如果我手中没有任何材料和工具只要我心里清楚这个工艺我仍然称得上是一个好鞋匠。同样,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们认为,一个幸福的人,即使他遭到了巨大的打击,他只要处变不惊,看淡外在的得失,那么他依然是一个幸福的人。正如他们理论所宣称的那样,不论是奴隶还是皇帝,都有斯多亚学派的成员。
 
正因为在斯多亚学派看来,世界的外在并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但是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是建立在其对世界的独特理解之上的,如果抛弃这种自我中心的世界观,可能我们就很难想象一个正在忍受极大痛苦的人,仅仅因其内心不在意这种痛苦他就成为幸福的。我们并不能完全否定斯多亚学派的伦理观点,但是我们很难像斯多亚哲人一样相信一个纯粹主观的世界并且奉行其推崇的所作所为。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考量了三种截然不同的古代幸福论学说,它们之间的分歧因何而来呢?可以发现对现实世界不同的看法导致了这三种学说对幸福状况的期望不同。也可以表述为,对世界状况的认识决定了对幸福的不同解释。如果像快乐主义那样认为长期的计划和人事的变化是我们个人根本无从把握的,那么当然我们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当下的快乐和享受;
 
如果同亚里士多德一致认为人生是可以计划的而且每个人都有责任实施自己整个人生目标的责任,当然在追求幸福目标的过程中也会受到运气的干扰;如果认为自己的感觉是最为重要的,外在世界只是虚无的幻象,那么像斯多亚学派一样只关注自己的态度不关系外在的变化就是把握幸福的唯一途径。
 
03基督徒今生的幸福与永生的盼望
 
上文中我们已经分析了三种经典幸福学说,并且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对世界状况的认识决定了对幸福的不同解释。基督徒对幸福的理解不同于上述三种伦理学说,上述三种学说都是从个人与世界的关系角度去反思幸福,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上帝、我们与世界三者的关系中,上帝与我们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8]
 
基督教伦理观有一个特别的观念,就是上帝的召叫与其子民的答应。如何使自己的生命有意义,对于基督徒来说就是去寻找自己与上主的相遇,与救恩计划相遇,在相遇之时回应上帝的召叫。上帝作为神律法的制定者邀请我们去加入其计划之内,这种律法的思考是要突破个人所思、所想、所能理解的界限,所以是一种超越性的伦理规范。[9]
 
既然是一个超越性的规范,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极有可能陷入理解不了伟大计划的危险。然而在生命中总有一个时间点,一个神奇的瞬间通过上帝圣灵的引导,我们会进入对整个人生的反思,就在这些关键时刻可以使自己的关注点转移到对永生幸福的渴望。基督徒认为生命分为两个阶段,今生的离世并不是生命的终点,灵魂的永生也是可以获得的恩典。我们基督徒不仅仅确实关心今世的幸福,同样也承认寻求幸福必须面对的巨大困难,现实的生活也是对义人的考验,而永生的幸福才是真正义人的赏报。
 
但对于基督徒来讲,我们是否应该追求现世的幸福呢?我认为是应该的。追求现世的幸福并不是错误,错误的是把现世的幸福认定为唯一值得追求的目标。世俗的幸福观念在我们与世界的关系这一个方面仍然可以与基督教的幸福观念有关联。我们会发现,至少在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现世的生活这一点上,一个理智审慎的世俗幸福观也会给我们借鉴。
 
那么,哪一种幸福观最值得我们基督徒借鉴呢?显然,快乐主义、斯多葛主义与基督徒对世界的理解相去甚远。虽然快乐本身并不是罪恶,但是只追求快乐并不能实现基督徒的信仰目标。快乐主义是错误的,因为他们目光短浅,否认人生可以通过规划和努力而改进,否认理想实现的可能。斯多亚主义的幸福观,是一种一叶障目的观念,因为他们否认真实世界的重要性。
 
对基督徒在今生生活最有借鉴意义的幸福观应该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人的一生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努力追求一生完整的幸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将幸福的条件定得过于完美,这样绝大多数人必定与幸福无缘,也打击了平凡的人实现幸福的积极性。
 
人生目标是否能够完美实现还需要客观的条件,甚至运气,如果将目标定的太高,那么将挫败大家的勇气,并在眼看目标无望时自甘堕落。而基督教伦理与世俗伦理最为不同的地方在于,敢于正面承认自己根深蒂固的不足和过错并积极悔改。上主不会因为能力的大小而丢下任何一个跟随他的人。上帝预先许诺了救恩作为行善的赏报,公义必将得到伸张,从不会堵塞人追求幸福的道路。
 
人无完人,对基督徒来说作一个幸福的人并非意味着一生不犯一个错误,而是在不断的实践锤炼中追寻上主的道路,挫折和失败都是路上的荆棘,披荆斩棘始见正道。善用上帝给你的天赋和能力,最大程度利用你的能力,并且以一个长期的观点,以一生的观点去规划你的生活,这才是一种最符合常识,也最能现实的幸福观。
 
原载于2020年第六期《中国天主教杂志》
信仰和学术
 
脚注
 
[2] 对古今幸福概念的差异的论述,参考[英]朱丽叶·安娜斯 《古典哲学的趣味》,张敏译,译林出版社,41页。
[3] 北非昔兰尼的亚里斯提卜,是苏格拉底的朋友和学生。
[4] [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1984-9,第二卷第一章25页。
[5] [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28页。
[6] Joseph Butler,”Sermon,” Ethical Theories, ed. A. I. Meldon (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1967 ) 239.
汉语翻译转引自[美]小西奥多·希克、刘易斯·沃恩,《做哲学》,柴伟佳、龚浩译,347页。
[7]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七卷,第十三章15节—20节,222页。
[8] 参见,[美]查尔斯·L·坎默,《基督教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67页。
[9] [德]白舍客,《基督宗教伦理学》,静也 常宏等译,雷立柏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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