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国家从何而来?国家的起源问题是理解现代政治组织及其运行方式的关键。欧洲的国家形成存在两种主流解释:战争制造国家理论,以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互博弈的契约理论。为了争夺领土和权力,统治者从其臣民手中汲取资源以支持战争。这些税收又被重新投入国家机器建设;同时,资源汲取形成了国内统治精英之间的契约,统治者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但是,诸如领土碎片化的原因、国家管理的结构相似性和国家的政策偏好等问题仍悬而未决。新的学术研究将欧洲国家的历史起源回溯到中世纪,并且越来越关注国内力量而不是国际竞争。中世纪教会是在国家形成中的一股强大但被忽视的力量。它是主权的竞争者,也提供了诸多制度创新的模板。
超越战争论:宗教冲突和国家建设
国家形成的战争论认为,军事冲突迫使各国建立新的汲取机制,相对成功的国家能以更大的力量发动战争。在此过程中,国家边界得到巩固,国内制度得以发展。简言之,战争制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但是,对中世纪国家形成的研究为这一被广泛接受的叙述提供了重要修正。首先,外部冲突可能刺激了国家的形成,但是内部的和平与稳定国家制度得以建立和巩固。换句话说,战争可能提供了建设国家的动力,但是和平与稳定提供了这样做的能力。其次,国家之间的竞争存在其他形式,建国精英除了争夺领土之外,还需要争夺决策权并提高治理能力。再次,对于国家的形成而言,国内力量平衡可能比国际战争更重要。最重要的是,战争论忽视了中世纪最基本的对抗:教皇和统治者之间的斗争。中世纪教会与各级统治者之间的冲突反复发生,且持续不断。同时,教会不断让君主们相互争斗,并阻止任何更大的领土或权力的巩固。这种斗争有助于解释中世纪和早期现代欧洲的分裂。
超越契约论:国内制度和宗教影响
尽管国家形成研究的新浪潮已将焦点从国际转向国内因素,它却忽视了宗教在制度生成中的作用。对于议会而言,它是由天主教会的法律及其新解释促成的,教会法使议会的有效代表成为可能。对于行政管理而言,教会提供了复杂管理的模板、管理专家和财富。对于法律而言,教会法改变了政治和权力的概念,同时通过引入新的方法来解决领主、神职人员和商人之间的冲突,影响了欧洲国家的发展。大部分法官也是神职人员。对于大学而言,教会对于新大学的产生起到了保护和推动作用,教会提供了大部分的专业知识,几乎所有的大学都教授神学和法律。对于社会规范而言,教会和国家携手合作,共同规范社会行为,影响包括教育、扶贫、堕胎等公共政策的选择偏好。简而言之,许多被认为是中世纪及以后国家所形成的关键制度设计都有其宗教根源。通过教皇和统治者之间的斗争、法律和行政模式的输出以及神职人员扮演法官、律师、臣属等角色,中世纪的教会对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结
关于国家建设的文献逐渐发生了两个重大转变:从跨国战争转向国内制度,从近代早期转向中世纪。重新审视中世纪的国内制度已经对国家发展的共同主线产生了新的理解。将国家回溯到中世纪,需要我们关注当时教会的强大政治力量。它挑战世俗统治,提供人力资本和行政资源。它的影响力解释了中世纪持续存在的领土分裂、国家行政部门内部的结构相似性以及世俗国家对道德和社会纪律的关注。实际上,教会最终成为了自身成功的受害者,因为世俗国家吸收了教会的制度创新,积累了强制性和制度性权力,并在新教改革后压倒了教会的政治权威。
这项令人兴奋的新研究也提醒人们重视在建立因果关系的连续性方面所存在的困难。历史遗产的重要性需要指明一个清晰、一致和持续的再生产机制。然而,国家形成的过程本身意味着,中世纪的各类“国家”与今天的民族国家之间几乎没有连续性。权威的本质已经从一种神圣的任命转变为一种来之不易的、受到约束的行政权力。因此,因果主张必须穿越巨大的历史转型。但即便如此,战争依旧在国家形成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因为战争的存在,那些塑造现代国家长期历史发展的制度设计与宗教因素受到了根本改变。
编译:何家丞 审校:释启鹏 编辑:郭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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