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康斯坦茨公会议审判胡斯案是中世纪后期天主教会审判异端的著名案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根据中世纪教会法的有关规定,公会议监禁和立案审判胡斯并无不妥,但是围绕安全保证书、胡斯身份等立案的正当性之争议,表明胡斯案中的各方对于异端的认知和对教会处置异端规定的了解有很大的差异。就案件审理过程的程序正义而言,该案总体上遵循了当时教会法对异端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甚至在有些方面给人留下“法外施恩”的印象。就判决结果体现的实体正义而言,该案适用中世纪的教会法律恰当,定罪理由充分,胡斯的死刑判决也有前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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