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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与中国文化传统
发布时间: 2024/8/23日    【字体:
作者:吴桦
关键词:  武侠小说 中国文化传统 天人观 封建社会  
 


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化的特产之一,对于它的研究应当首先致力于对它所承袭的文化传统的探讨。本文主要是想谈一谈武侠小说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体现,尚不及对传统本身进行褒贬。

 

 

武侠小说的发展是漫长而复杂的。有人认为武侠小说的特征之一是“冷兵器时代拯危济溺的尚武精神”(梁归智:《论武侠小说的基本特征》,《文艺争鸣》1988年第3期),然而武侠小说的决定性突破却恰恰是伴随着现代枪炮而来的。最初是清末的侠义、公案小说,接着是民国初年的旧派武侠小说,而影响最大的新派武侠小说则是出现在原子弹爆炸后的五十年代初。甚至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是从清末才开始产生和形成的。十九世纪侠义、公案小说的流行,客观上与鸦片战争的洋枪洋炮有着微妙的对抗关系。虽然当时先进的知识分子已喊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但左右民众心理的仍然是“圣朝鼎盛万年青”这样的思想观念。武侠小说便是以其对文化传统的传扬和诸般国粹的渲染赢得了广大民众的赏识。清朝政府再也无力给他们一个强盛帝国的现实,而武侠小说却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心理平衡的梦境。这种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现实的无可挽回,进而更加重了怀旧的色彩,继之而来的旧派武侠小说便在事件的久远和武功的高深上有了长足的发展,所以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等大师笔下往往造就些仙侠怪异之人。

 

如果说清末前后的武侠小说对文化传统的维护与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有比较直接的联系的话,那么,今天盛行于华人世界的新派武侠小说则更着重于对文化传统的追忆。武侠小说与惊险小说一样,有着冒险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等满足读者阅读心理的特征,但是爱看武侠小说的人往往还觉得惊险小说、侦探小说没“味”,这里的“味”,似乎就是武侠小说的特性。

 

谈到中国文化,这里有必要区别一下两个概念: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一般来说,传统文化属于历史的范畴,而文化传统则是指已经融入我们的骨骼和血肉的现实存在。它似乎与国外所说的“民族心理沉淀”以及“集体无意识”等相通。武侠小说不属于历史的范畴,它的产生、生存与发展完全是建立在对中国文化传统的领悟、继承和传播之上的。我们民族传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念、伦理观念、审美观念等都在这一文学形式中得到了一脉相承的体现。从本质上讲,这就是武侠小说的特性。

 

武侠小说之所以能被广大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接受,总有它打动、吸引观者的独特之处。无论音乐、绘画、书法、文学乃至我们周围的自然艺术(山川景物),它们之所以能给人带来某种感染,并非因为它们本身就是绝对的艺术品,而是因为接受者们根据众多固有的意识存在与它们携带的信息发生了“情绪波”的“共振”。这是接受美学的理论,事实也如此。武侠小说虽然不是纯粹的中国文化的教科书,但至少与众多其他文学形式、流派相比,它更具有综合地继承与表现中国文化传统的气质。同时,我们的读者无论多么“摩登”,至少他的血肉以及遗传基因都与这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一脉相承。于是,哪怕他漂洋过海,他同样不会对武侠小说所表现的精神感到陌生,相反,那里的一切反而会使他迷惑不解。“叶落归根”,中国文化传统便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根”。而沟通武侠小说和读者的桥梁便是中国文化传统。

 

 

哲学是文化的思想基础。古代中国作为大陆农业型的社会,孕育了特有的“天人合一”思想。这种思想通过不断发展和与各家学说的融合,逐渐成为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武侠小说之所以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产,首先便是因为它彻头彻尾地承袭和体现了这一传统思想。

 

武侠小说的情节往往有这样一种模式:主人公少年时代遭遇不幸,后得遇奇缘,练成绝世武功,遂步入江湖,几经磨难,终于大仇得报,并挽救了武林的浩劫,最后与丽人储隐而终。在这个交错着入世与出世的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武侠小说表现出了一种顺应天道的思想,即强调人事与天理合一,人性与天性合一。天理昭然,因而主人公遭遇不幸后自有奇缘;人的活动要涵养自然本真之性,因此主人公总是功成身退(越是功高名著者越是如此)。“天”在古代中国有两层含义,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它是一个有情感、有意志、有行为的命定主宰,而在一些思想家的眼里则是客观的自然。但对于广大的人群来说,“天”最终还是以一个包容一切伟力的模糊形象确定了下来。毋须讳言,武侠小说中有些对天人关系的表现性描写确实已发挥过头,甚至带有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如宿命论)。笔者以为,顺应天道与遵循自然客观规律,二者实际上是统一的,前者是一种原始的、朴素的认识,后者则带有抽象的理论性,它们体现了中国先民认识上升的一个过程。武侠小说经过漫长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越来越发达,然而它不仅没有被现代科技同化,反而更加执着于越来越古旧的思想。这也许还够不上“异化”,但却实实在在地反映了我们民族传统的哲学思想的强大生命力。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首先反映了古代华夏先民的意识活动,并且,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与中国内部各文化不断融合,从而具有了更广博的意义,成为其他各种思想观念所围绕的核心。因此,无论佛、道、墨、儒,各自都有一套自己的人天观,但“天人合一”思想却只有一个,它仿佛是“哲学的哲学”。武侠小说的某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的逆行”,恰恰成了武侠小说继承与再现中华民族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的明证。陈平原对武侠小说曾提出过“千古文人侠客梦”的观点(《文艺评论》,19901期),我想不妨将其扩展一番。“梦”是有的,但若以人生为“梦”,那么,武侠小说就是在体现包括作者与读者的华夏民族群体的生命之梦,这是一个民族最古老的也是斩不断的生存的根。中国人的认识与行为总是中国式的,换言之也就是中国文化传统。在我们所看到的武侠小说中,无论习武行侠,都非常讲究人和与天和。一代大侠,必然是武功盖世、行侠仗义之人,而武功盖世与行侠仗义的标准是什么呢?拳、剑、功(内功与轻功)是综合衡量一个人武功高低的主要标准。精于拳者,如周伯通能左右互搏;精于剑者,如布狂风能以意御剑;内力精湛者,如太虚神僧能摘叶飞花,凡此种种,都要求做到人性与天性相沟通和人力与天地之灵气相呼应。

 

因此,侠客们往往在高山深谷、冰天雪地中练武,因为那些地方人迹罕至,一片原始的纯真,更有利于他们去获取天地的灵秀之气,领悟天地的本真之性。并且,武与侠往往是相得益彰的,一个侠客,如果他不能够忘掉小我,破除自我中心,以自然为宗,那么,他的成就便会是有限的。所谓“仁者无敌”,一个人只有充分扩张善良的本心,方能认识人所固有的本性,也才能认识天道,而“替天行道”是无所不敌的。因而,在武侠小说中,功高盖世的都是那些追求逍遥游、齐死生、忘物我而餐天地之气的世外之人。他们无论僧、道、俗,都以求得个人身心和谐并与整个环境谐调为人生最高理想,让人生在人类的纯真本性中徜徉,以此发掘出人生的真意义、真道德,达到与天性合一,从而升华于自由的宇宙世界。武侠小说构建的“武林”“江湖”似乎是个虚幻的世界,然而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和事件与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却并没有什么质的不同。如果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看作一个大武林、大江湖,那么,我们便能更清楚、更深刻地领悟到武侠小说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的中国古代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了。作为这种特征的明证,还有一个突出的情节模式,这就是以隐逸为内容的武侠小说结局。既然最终要归隐江湖,为何侠客们又有当初呢?复仇、主持武林正义、挽救江湖浩劫固然是其原因,但这只不过是表面现象。侠客们所经历的从平静到动荡,最后又回复平静的侠客生涯,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古代传统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我们可以将这一“侠客生涯”看作“自然——社会——自然”这样一个行为循环,而在它后面伴随着一个认识过程,它们体现出了一种回归自然的认识上升趋向,也就是对天人合一思想的宗法。所以,我们不应该把这一情节模式简单地视为所谓“隐逸宿命论”,更没有理由轻易地将这种行为的性质认同为消极。在中国文化传统看来,人的最大完善,就在于自得,自得其心,自得其性,自得其情。侠客们的归隐,实际上就体现了人们希望找回失落的自然本性,恢复恬淡的心境,确保固有的纯真的愿望。这个愿望的指导思想也就是重新达到人性与天性合一。《礼记·中庸》说:“唯天下至诚,方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也。”对于武侠小说所体现的这种天人观,今天不少读者能够自觉地理解和接受,可见“天人合一”这个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仍旧还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之中。

 

 

武侠小说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继承和表现是全方位的。如果将前文所述的“天人合一”思想视作认识论,那么传统的伦理观念就是方法论之一了。儒家的天人观本来就掺进了仁义等伦理的东西,自董仲舒之后,由于确立了它在中国封建社会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更是表现出强烈的伦理性倾向,这种倾向体现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武侠小说所虚构的江湖世界往往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缩影,一群虚构的武林人物,也往往具备相当的典型性。

 

中国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主要有五种: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君臣关系在武侠小说中主要表现为“忠”,,这一点在清末的侠义公案小说中尤为突出。后来的新、旧派武侠小说虽然偶有描写天子的不是,但毕竟还是以一种忠臣劝谏的姿态出现的。至于夫妇关系,则通过“娥皇女英,共效于飞”以及“三贞九烈”等情节,从侧面表现了封建社会中国妇女的从属地位。尤其是前者,作为不少武侠小说的重要情节,更受到了作者的大肆渲染,以至于颇有些“文人梦”的味道。古龙笔下的楚留香几乎与风靡世界的“007”一样潇洒多情,金庸笔下的大侠们更是情债难偿,如“到处留情”的段誉(《天龙八部》)与七位夫人的韦小宝(《鹿鼎记》)。思想本身固然是封建糟粕,但小说本身却是对封建社会的女性观作了真实生动的反映。

 

另外三种关系在武侠小说中有着更为突出的体现。而集中表现这三种关系的一个情节模式——复仇,更是有着复杂内涵的作品的主题性线索。复仇这个主题,无论在中国外国,都是最为古老的文学内容之一。这种在原始社会本来极为简单的血缘报复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已变得相当复杂多样,而以此为核心所形成的人群网络关系,也就逐渐融入了伦理观念体系之中。我们看到,武侠小说中的复仇,往往便是一个由纷繁复杂的爱恨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伦常漩涡。这种漩涡常常使侠客们感到痛苦、困惑。但是,以此展开,对侠客们处理这些关系、了结各种恩怨的经历进行丰富多彩的描写,便不仅能使小说引人入胜,同时更能生动地体现出制约并引导侠客们行为的伦常标准。许多复杂而残酷的际遇是封建伦理观念的极至表现,即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它充分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对人性的虐杀。传统的伦理观念有抹杀人性的一面,同时也有强化社会秩序的作用。无论是报“亲仇”“师仇”还是为朋友报仇,其实都只不过是这些伦理观念的种种突出表现,都是对这些维系人群关系的伦常标准的充分肯定。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大多非“等闲之辈”,就算不是绝顶高手,至少也是称雄一方或者有几手“绝活”的。但是,除了大奸大恶之人外,武功与伦理关系也体现出了一种正比关系。

 

此外,武侠小说以武侠为中心,侠客们在“功德圆满”之前,总是要拜师学艺的,因此总得涉及师门关系,这也是个集中表现伦理观念的情节模式。一进师门,徒弟们不但要将师父视为父君,言听计从,“师父有事,弟子服其劳”,而且不得随意改投或改学他派,至于“叛师”则更是为天下武林难容的罪行。而师父们也有“祖训”“门规”等诸般法宝。对于违者,轻则责打罚跪(面壁),重则逐出门墙。对于背叛师门者,更是合一派之力,务将其歼之,以“清理门户”并“谢罪天下”。这些代代相传的“门规”实在有些使武林变得像个国中之国,而“门户之见”更是使得江湖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但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对于侠客们来说,这些条款恰恰使他们增添了责任感,使他们的品性受到了严格的磨炼。而对于各门各派来说,重视考究师门关系则是他们英才辈出,气象威严,屹立于江湖不败之地的一大要诀。可以看出,约束这个虚构的江湖的条条框框,与真实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社会规范如出一辙。

 

 

早期的武侠小说体现了更多的清官思想。以《包公案》《施公案》为代表的公案小说对此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没有清官则退而求其次,由作为正义化身的侠客充任这一形象。这里二者并非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说在作者与读者心中,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青天”模式。因此,从本质上讲,清官与侠客是一致的,侠客就是清官的化身。随着武侠小说的变化发展,清官思想逐渐地变化、模糊,而代之以笼统抽象的传统道德观念,这主要是由于武侠小说情节的越来越独立(虚构性)导致的。这种文学本体的要求进而促使了武侠小说对传统道德观念的表现。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在这个“谈笑皆豪侠,往来无书生”的虚幻世界中,江湖道义便是道德观念的化身。更由于武林中人”无视王法”,因此,江湖道义也就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作为一个侠客,之所以被视为正义的化身,也正在于往往他便是遵循和维护江湖道义的典范。这里也有两个比较固定的集中体现江湖道义的模式——恩怨关系与持节守信。恩怨是武侠小说中的大话题,如果将前文谈到的“复仇”视为小说结构的纵深线索的话,恩怨关系则可被看作小说结构的横向网络,它们共同构成了武侠小说的情节主体。换一个角度说,“复仇”与恩怨关系也有着近似于前因后果的关系。武林侠客们素来讲究恩怨分明,但又绝不随心所欲地快意恩仇。如若帮助他人,则言“施恩不图报”;若受人扶危济难,则是“受人点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即便是报仇,也要讲究“君子不趁人之危”和“怨有头,债有主”,决不妄杀。而忍辱负重,以德报怨,则更是被竭力渲染的大侠风范了。在这一点上,《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堪称典范。杨康认贼作父,卖国求荣,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几次三番地想害他,但他却始终以诚相待,克己恕人,直到杨康自遭报应。虽然在《射雕》中郭靖一直未能使杨康回头,但在《神雕》(《射雕》续)中,他一如既往地对待杨过,却终于感化了这个恶人之子,并使杨过成为一代大侠。在此,传统道德观念可以说得到了极其充分和鲜明的表现。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模式是“持节守信”,这一点更是江湖中人“扬名立万”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尤其是望重武林的豪侠,他们往往将此视为重逾性命的名誉,哪怕是刀剑加身,也决不会稍有迟疑。至于他们与人所许的诺言以及自己所发誓言,更是促使他们刀山敢上、火海敢入的“金口玉辞”。茅十八身受重伤仍然拼死赴约(《鹿鼎记》);江南七怪和丘处机订约十年之期,虽然其间七怪之一的张阿生遇害,他们也还是如期而至(《射雕》)。甚至魔道中人,虽然残暴凶狠,也不乏重于然诺、不求苟活之人。至于不以众欺寡、以强凌弱、暗箭伤人等等更是武林人所共知、人所共忌的江湖道义。这些不成文的民间约定俗成的观念,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正义观和价值观。显然,在侠客们身上体现出的并非仅仅是对观念本身的遵从,更重要的是,他们以此为行为规范,从而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这个价值就是维护武林正义、完善自我品性。这种克己奉公的价值观,实际上与中国封建社会所倡的“修、齐、治、平”观念有着相同的本质。将这种入世的思想与前文所谈的天人合一思想进行映证,我们便可以进一步发现,中国文化传统便是入世与出世的矛盾统一。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入世的一面;而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出世的一面。超脱于现实,达到天人合一、重返自然是最终目的和归宿;与现实相和谐,做到人与人相合是过度的手段。总领文化传统的是一个“合”,而贯穿于整个变化过程的则是“合——分——合”这样一个规律。张岱年说:“把人与自然区别开来,是人的初步自觉;认识到人与自然既有区别也有统一的关系,才是高度的自觉。”(《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序》)武侠小说以其结构和情节模式,在一个虚构的、离奇的江湖世界中,对中国文化传统作了真实而生动的投影;与历史的中国封建社会相比,二者可谓是“貌离神合”。

 

文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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