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早晨和晚上,我都愿意一个人出去走一走,且出门故意不带手机,这样就能够一门心思地疾行,也可一门心思地遐想。这不,昨天早上从城南公园出来的时候,反复思想“社会”二字,想了好多,今天就写在下面。
要谈“信仰与社会”,必须先谈“什么是社会”,要谈“什么是社会”,必须搞清楚“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区别,要搞清楚这个区别,则不得不谈信仰。于是,咱们就先谈“古代社会”。
一、先谈古代社会
以前看电视剧中,皇帝、大臣等总说到“社稷江山”这个词,查了字典和词典,才明白“土神谓之社,穀神谓之稷。”需要指出的是,不应写作“谷神”,谷是山谷,这才是吃的那个“穀”。
万荣在靠近黄河边有个专门祭祀土地的祠殿,称“后土祠”,注意,“后”这个词是女性用词,后宫、王后等等,不能写成前後之後,这个后土祠供奉的就是“后土娘娘”,土地能生物,如同女人能產人,这大约是将土神当作女性的原因。
但西汉戴圣编的《礼记·祭法》又说“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似乎后土是男人,各地供奉的土地爷,也是男的。土神的性别,到底是什么,不知道,真是一笔糊涂账。
细看“社”字构成,左边部分表示祭祀,凡是跟祭祀有关的字都是这个“礻”偏旁,比如“神、福、祖、祠、祝、礼、祈”等。古者封五色之土以为社,故後世谓土神曰社。在周朝,又将“社”用在行政管理上,二十五家为社。
社即里,里必有社,社大约就是最早的土地庙,供奉的是土地爷,定期在社前有群体祭祀崇拜活动。人多为市,所以有人拿出家中多余的物产,藉以交易,後世的乡村中约期赶集大约也来源与此。
又,会,合也。会之以合众好,故又可称为社会。再後来,将众人之间非祭祀为目的会聚叫作结社,或聚会,如德云社、天地会、哥老会等。山西万荣县方言中将“上”读作“社”,所以“上会”(赶集、赶会)听起来就是“社会”,如今赶集虽非祭祀,也可曰社会。
虽然古代文献中也有“社会”一词,但其本意是以祭祀土神为目的之聚会,後引申出友朋之间出于某种目的之聚会,有如临时party。官方举办的Party叫官社,私人举办的Party就叫私社。
二、再谈现代“社会”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一词,其实来自日本对英文Society一词的翻译,1875年1月,《东京日日新闻》主笔福地樱痴最早使用“社会”(读音近似shagai)一词。
再来看英文单词Society,社会、协会,Soci-,联合;-ety,名词後缀。注意,这个单词有复数形式:societies,用作特定团体,比如modern industrial societies。(现代工业社会)。工业社会中的每个公司或工厂就是一个社会(团体),所以用复数。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在人际关系上是横向关系,是平等关系,是价值关系,不按血缘、地域(老乡)、同业、地位、同好等结社,比如雇佣关系就是横向关系,平等关系,价值关系。
古代在北京的各种会馆,也是结社,但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结社。现代意义上的结社,首先是个人主义的,同时具备契约精神,法治精神,古代社会的结社跟这个完全相反。
为什么会这样?
三、两种认识论:创造论、管理论
这跟古人对世界的两种不同的认识论有关。西方古人认为看到的各种东西都是唯一的真神创造的,中国古人认为看到的各种东西背後都有相应的神灵在管理。
相当于一个是创造论,一个是管理论。
创造论者认为,创造者是唯一的,天上地下的物,包括人都是他的受造物。要崇拜创造者,不可崇拜受造物。
管理论者认为,天上地下的物,背後都各司其职有管理者,这些管理者的身份都是神,土有土神,谷有谷神,山有山神,河有河神,做生意有财神,总之要崇拜各管一摊的保护者。
由此而产生的宗教思维和生活方式就完全不一样了。
创造论者的宗教是一元神,一元神的话就是律法,只要你信的神跟我的一样,咱们就可以聚会,就构成社会,不用讲你爹是谁,你祖父是谁,不用介绍你是哪里的,不用说你是做什么生意的,不用说你爱好跟我一样不一样,总之,只要咱们信的神是同一位,咱们就是弟兄姊妹,就能够在一起聚会。
管理论者的宗教就成了多元神,山神有山神的规矩,河神有河神的讲究,财神有财神的要求,说相声的有自己的偶像,小偷着急了,你们都有拜的,就我没有,完了也给自己立个偶像。这就导致整个族群按阶层、地位、地域、性别、等区隔开来,士绅和贫农不会在一起聚会,知识分子和农民不会在一起聚会。看起来,中国古代社会也有结社,但这种结社说穿了是出于利益之需。
由于大家对一元神的共同崇拜,于是先从神的律法上操练,时间久了,整个社会就有了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法律与宗教》一书的作者哈罗德·J·铂尔曼(1918-2007)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上帝必须被信仰,否则法律不会被信仰。”著名学者张培鸿说:“人类的法律史,要么是对上帝律法的模仿,要么是对上帝律法的僭越,没有第三种情况。”
国人容易把信仰的坚定跟信念的坚定混淆,以为信的坚定就是信仰,这就错得离谱了,说句容易被误解,也难以被理解的话,信仰几乎只跟基督教有关,别的你信的再坚定也不是信仰。我加了“几乎”,是想削弱穷凶极恶者的攻击和谩骂,其实没必要加“几乎”。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是没有自己的,自己就像个螺丝,必须安在机器上,成为机器的一部分,才能发挥价值。这也导致国人直到今天,不重视自己的权利,也没有边界感,对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概念。
也就是说,古代“社会”是上下左右关系的捆绑,在捆绑的同时,失去了个人的自由和独立。而现代“社会”的是横向的平等关系的链接,在链接的同时,保持个人的自由和独立。
四、有信仰才有社会
1859年,英国思想家穆勒出版了一本书《On Liberty》。1903年,清国思想家严复翻译了这本书,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後来,这本书按书名直译为《论自由》。其实,对当时的国人而言,严复的书名直指民众思想的核心,对当时的国人而言,还没办法理解“自由”二字。
1791.12.15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通过,内容是“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相应的译文:“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这三大自由源自信仰自由。你有了信仰,要宣讲,这就是言论自由,你要写作发表关于信仰的内容,这就是出版自由,你要召集人参加敬拜活动,这就是结社自由。注意,这种结社的背後是信仰,而非利益。所以说,信仰是自由之母,信仰是社会之根。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注定是一盘散沙,而一盘散沙无论怎么聚集都不是社会。
有人说,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这话是对的,只是信仰的内容,目前还不能够取得共识。
所以,有的地方是“有国家,无社会”,比如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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