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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教化——中国传统文化与基督教之比较
发布时间: 2010/4/16日    【字体:
作者:孙丽娟
关键词:  中国文化 基督教  
 


                                         孙丽娟


[内容摘要] 在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是学术界和教育界的新课题。基督教是一种文化,它的人性论基础是“原罪说”与“救赎论”;中国传统文化在人性论上坚持人性原始有善恶, 因而必须进行教化。两种文化在道德形成基础问题上尽管形式不同,但在如何完善人性的道德实质内容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构成了和谐对话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全球化;传统文化;基督教;人性;道德
 
    1993年,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美国《外交》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文明的冲突?》的文章,提出:冷战后的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
    “文明的冲突”引起了人们对世界文化的因素的注意:怎样避免这样的冲突,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认识宗教文化,并从中提炼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所共识的伦理规则,以增进人类的相互谅解与包容,形成一种和谐对话的局面。
 
    一、宗教是一种文化

    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信教呢?据权威的《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统计,至1997年,全世界宗教信仰者的人口达世界总人口的81%,考虑到1999年10月12日联合国宣布世界上第60亿个人的诞生,世界上信奉各种宗教的人口高达40多亿。在我国,据中国宗教白皮书《1997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提供的数字,中国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这两种数字提示我们: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了解宗教,而且这种了解还必须深化。

    1. 从中国国内的角度出发

    1亿多宗教徒在我国庞大的人口中占不到10%的比例,应该说是少数,但就1亿人这一绝对数字而言是相当大的一个群体。这一群体的最大特征是有神论,如果我们仍然站在无神论的思维框架下去关怀这一群体的精神文化, 甚至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显然是徒劳的。在我国的宗教徒中,信仰本土宗教道教的有2.5万人,剩下的1亿人左右信仰的是起源于其他民族的宗教,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放到世界宗教问题上来,以不至于在处理问题时陷入盲目和被动。

     2. 从国际交往的角度出发

     全球化的时代,无论我们愿意与否,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全球化,文化也必将进入全球化的轨道。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10个人中就有8个人是宗教徒,他们的宗教信仰会渗透到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生活、待人接物和举止行为,以及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当中,我们应该如何与之交往?

     3. 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

     早在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就曾提出:“宗教也是文化”。我们今天的决策层也坚决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意味着对于宗教及宗教问题不能简单化,不能把宗教看成是一种异己的意识形态,而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承认宗教里所包含的积极的、有意义的内容,并对其挖掘和整理,使其在现实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人性的探讨

    人性是道德的基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和基督教对生命的终极意义的理解, 都来源于对人性的认识,后者是前者的认识论前提。两者对人性探索的意义是促成问题的解决——人应该如何生活的关键。是什么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文化传统的“教化论”与基督教的“救赎论”,从不同的途径,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

    1.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性论的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性论的认识基本有三种观点:

     一是人性本善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代表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1〕(孟子·告子上)这种善性是先天固有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1〕(孟子·告子上)孟子一方面坚持了人性有善端,另一方面,认为这种善端只是一种潜能而还不就是现实的品德本身,人之外显品行的贤与不肖、智与愚之分,取决于能否保存和发扬这种善端,在于“存其心,养其性。”〔1〕(孟子·尽心上)因此,“学问之道无它,求其放心而已矣。”〔1〕(孟子·告子上)在这个意义上说, 任何人只要接受良好的教育,肯于学习,人皆可以为尧舜。相反,不接受教化,不存心养性,就可能沦为与禽兽差不多的小人,“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1〕(孟子·离娄下)这种思想后来体现在启蒙读物《三字经》中,广为流传:“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二是人性本恶论。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代表了这种观点。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好利多欲的,“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1〕(荀子·非相)在现实的资源有限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必然有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在这个意义上,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为了制恶求善,维持良好的人际秩序,就需要后天人为的礼仪教化,这就是“化性起伪”。荀子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仪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性之恶明矣,其善者伪也。”〔1〕(荀子·性恶)在荀子看来,“性”与“伪”是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形成的两个因素: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在这两个因素中,“性”是基础、载体,但良好道德的形成,则主要取决于后天的环境与教化。

    三是人性既善且恶论。在中国历史上, 坚持人性本无善无恶,后天环境决定人的品德的人很多。早在春秋时期, 管子就强调物资生活处境对人的道德品行的影响:“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则从人性的角度阐发了这一观点,他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而西流。人性之无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东西也。”〔1〕(孟子·告子上)告子同时区分了人格中的自然生理属性与社会教化结果,认为两者不能混同。他说, “生之谓性”,“食色,性也。”〔1〕(孟子·告子上)这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本能不具有道德善恶的属性,道德属性是后天环境影响的结果。

    到了汉朝以后,董仲舒、朱熹等人坚持人性既善且恶的二元论,强调要扬善抑恶。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角度,为其人性论和道德论找到了“天”这一神圣的依据。就人性的具体内容,他有两个论述角度:一是性二元论,认为人有贪仁两性;二是开性三品之先河,将不同的人所具之性分为不教自善的“圣人之性”、教也不能为善的“斗筲之性”和可以为善亦可以为恶的“中人之性”。无论那个角度都是论证圣王教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正如他在《举贤良对策三》中所说: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谓之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谓之情,情非制度不节。是故王者上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朱熹用“理”取代了“天”,以之为万物本源。他认为人性一方面源于理,另一方面取决于个人所禀之气,是“理”的“天命之性”和“气”的“气质之性”的结合。人的天理之性是无不善的,但气质之性则有清浊明昏、人欲之私,故有善恶之分。因此,只能通过教化与学习修养而达到去恶存善的目的,即要“存天理,灭人欲”,为学才能变化气质,即通过学习将“气质之性”中的“浊”与不善清除干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论是那种人性本源,最终都强调要通过接受教化和环境改造来完善人性。

    2. 基督教对人性的认识

    基督教对人性的认识起源于“原罪说”与“救赎论”。在人性原始是善还是恶这个问题上,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观点有所不同。

    《圣经·创世纪》中的一个故事说,上帝在造了世界万物之后,按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了人, 并在创造的第六天仔细查看了他创造的结果,看到一切都“非常好”(mod tov) 。所以天主教认为, 人类最初是被创造为善的。可是由于人类在伊甸园中违背了上帝的命令, 因此而落入“原罪”状态。也就是说,人的智力被遮蔽, 意志被削弱,并且发展了一种恶的倾向。尽管人性起初是善的,但是经受了如此重创后就需要一个“拯救者”;不过同时,每个人必须也慷慨地与上帝慷慨提供的帮助、赐福配合。因此,人类要达到生命的目标,就不能只靠信,而要通过“信与向善的工作”,才能与上帝合一。也就是说,人类要通过服从上帝启示出来的行为原则,才能上升到天堂。

    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也是很好地代表了这种乐观主义的传统。他认为人类生来就是善的,但是被“文明”腐蚀了:“人生而自由,但他处处锁链缠身!”按照卢梭的观点,对年轻人的教育,如果能从孩童时代那种与生俱来的善中“引出”——就像教育这个词语education(education)所主张的——并使其不受“文明”的腐蚀,人类的问题就会解决。

    16世纪以来,以马丁·路德为首的基督教新教改革者们,强调人性本来是恶的。在人邪恶地从神化中的“伊甸园”中最初“堕落”,堕落之后的人性非常软弱无能,只有行恶的自由,无力从善,因此不能达到与上帝合一的真正目标。人只有靠上帝的自由赐予,唯有赐福(sola gratia)才能“获救”;而要获救只能靠信基督,唯有信,唯有基督(sola fide, solus Christus)。基督教新教认为,人类只有通过上帝的“救赎”,才能趋于无罪, 而人类的行为就是对上帝的救赎的感恩。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尽管在人性原始善恶的问题上观点不同,但是他们的人性观的基本内容却是相同的,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首先,认为人有神的形象, 强调人的精神的自我超越性;其次,认为人是被造者(creature),强调人的有限性和依赖性;第三,认为人同时秉有自然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性质的后果之一,就是他必然犯罪。
 
    基督教把人视为“神的形象”和“被造者”这两个方面的统一体,而且能够坚持始终,意味着即使当人处于最高的精神地位时,他仍然是一个被造者;而即使在他自然生活的最卑劣的行为中,他仍显示出若干的神的形象。人有神的形象一说,从信仰和神学上确定了人的地位,规定了人和自然的关系,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是基督教的许多道德和法律主张的依据;人是被造者一说,是强调人的有限性,人受到来自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限制,无时不刻不处于有限性的约束之中,人必须“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人从出生就带着自然的烙印,受到种种需求的限制。

    人的一个自然倾向是不满意于有限性,需求远超于这个“有限”,而且要满足无限的欲望,因此就引出了罪恶的根源。人的神性和被造性这双重属性决定了“人是罪人”这一结果, 从而将人从没有道德属性的自然处境脱离出来,使道德性质和道德问题才有意义, 正所谓“罪是道德前提”。因此,上帝的“救赎”和人与上帝的配合就成了人类完善人性的唯一道路,人的行为就要通过遵守神的启示和律法约束来实现趋于无罪的状态。

    3. 完善人性的黄金规则

    教化的力量是使人趋于对“善”的选择,而救赎也是使人趋于对“善”的选择。“教化”和“救赎”,尽管维度不同,但起到的作用都是让人抑恶扬善,为选择“善”而完善自我,为选择“善”而善待他人,这就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的共同的价值取向——对善的执着追求。中国的传统文化和西方的基督教在这个问题上殊途同归,构成了完善人性的黄金规则。中国儒家学派的主要代表孔子,在人格塑造上要求人们“推己及人”,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论语·颜渊)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他主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孟子更是主张“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使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其身正的外在表现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孟子·梁惠王上)

    拉比犹太教的主要创立者希勒尔曾教导说:你不愿施诸自己的,就不要施诸别人。这是教律的核心,别的一切都是对此的评注(《塔木德》)。基督耶稣遵循犹太教传统,用正面的形式表述了黄金规则:你们要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他们(《路加福音》);你们要别人怎样待你们,就得怎样待别人:这就是摩西律法和先知教训的真义(《马太福音》)。圣经续经《多比传》中用否定方式对此进行了表述:“你不愿别人对你做的任何事情,都不要对别人做”。黄金规则揭示了一个道理:人类的自爱天性应该与他爱相统一。正如基督耶稣在《马可福音》中所说:人应该“爱邻如己”。

    中国的传统伦理和基督教伦理的精髓,体现在上述黄金规则之中。世界其它各大宗教在这个问题上也有非常类似的表述,如,佛教讲:以己比人曰,我如是,彼亦如是,彼如是,我亦如是,故不杀人,亦不使人杀人(《经·集》)。伊斯兰教讲:你自己喜欢什么,就该喜欢别人得什么;你自己觉得什么是痛苦,就该想到对别的所有人来说它也是痛苦。

    黄金规则是我们走进宗教世界、走进宗教家庭、走进宗教徒心灵的金钥匙,也是我们构建中国的和谐文化,顺应世界文化全球化的潮流,而不至于陷入宗教迷宫的“阿里阿德涅之线”。
 
    三、正确对待宗教信仰

    近年来,中国各类宗教都以不同的形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其中,以基督教(新教)信仰人数发展得速度最快。“50年代,中国有基督教徒70万,1982年达到300万,目前已达到1600万。”〔2〕(P279)这只是正规途径入教的,加上非正规途径入教的,其数字远大于此。入教的原因是多样的:家庭原因、朋友介绍、内心需求、好奇与怀疑、心灵空虚等。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是坚持积极的处世态度而不是消极的处世态度。社会应当以更加包容的心态面对这部分人,看到他们对社会对人生积极进步的一面,关键还是要加以正确的引导。

    1. 坚决贯彻我党的宗教信仰政策

    我国的宗教信仰政策主要包括: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等几部法律都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各法都对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权利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选择的问题, 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主要指保护宗教团体和寺庙教堂的合法权益及保护教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宗教活动。第三,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相关法律、政策范围内进行。我国坚持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四,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物的管理。我国于1994年初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就是管理宗教的政策和规定。第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并不是说要求宗教教徒放弃宗教信仰和有神论思想,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进步。

    2. 正确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

    宗教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子系统,具有维系社会的功能,但这种功能历来具有二律背反的性质。即,它既有对社会积极进步的正功能,也有对社会消极落后的负功能。具体表现在:如果宗教维系的是一种进步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符合人类根本利益的社会制度,则它的这种维系功能就是积极的,就是一种正功能;相反就是一种消极的负功能。在宗教维系社会功能的价值判断上,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会有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如,统治阶级认为是正功能的,被统治阶级可能认为是负功能;宗教一方面能使社会秩序合理化、合法化和神圣化,有助于维系现存的社会,但另一方面也会因此而对社会的任何变革运动形成障碍;宗教虽然对社会有一定的整合功能,能够促成社会的稳定,但宗教又往往因其社会理想与现实社会相左而酿造出诸多社会冲突,从而从根本上破坏掉社会的稳定;宗教的控制功能和调适功能一方面有助于现存社会的维系,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因此而成为“人民的鸦片”(马克思语);宗教维系社会在通常情况下是宗教有生命力的表现,但是,由于它是借把现存社会秩序神圣化来达到维系社会的目的的,则它对现存社会的维系本身就有可能使之因此而丧失掉其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和机遇。

    3. 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宗教

    世界各大宗教总是把自己的信仰对象看成是永恒不变的东西,但事实上,宗教意识和宗教观念却总是经历着不断的变革或演进。宗教学奠基人缪勒在他的名著《宗教的起源与发展》中曾把对宗教信仰的不断“否定”宣布为“一切宗教的根本原则(the vital principle of all religion)”。他还说:宗教若不能随着人类的成长而成长,随着人类的存在而存在,那它早就灭亡了。整个人类宗教的历史就是不断自身否定自身、不断向前演进的历史,是随着人类历史的进步而不断地从氏族宗教过度到民族——国家宗教,然后再进展到世界宗教的过程。

     这一演进过程其实也是人类自我意识不断觉醒的过程。西方宗教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从礼仪性宗教(原始宗教)到制度性宗教(民族——国家宗教)再到精神性宗教(现代宗教)三个阶段,在此过程中,从注重外在礼仪向注重人的内心世界转变,显然是与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过程同步发生的。现代西方神学所确立的人的主体性原则及其与这相关的非理性原则,发出了从神学研究“要转向人”的呼吁, 宣布上帝是“人的希望”,否定上帝的存在,宣称“上帝已死”,这意味着从根本上放弃了脱离人性的神性,把神变成人,是神学中的一个“创造性的否定”。

    4. 提倡宗教及文化对话,促进世界和平宗教社会功能的二律背反的性质, 决定了它既可能成为文明冲突和地区战争的重要动因, 但同时也可以成为维系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客观上讲,暴力冲突和地区战争是当代人类所遭受的最紧迫、最致命的打击。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已把自己完全置放到了为自己所制造的核武器完全毁灭的境地, 战争和冲突就意味着人类是存在还是不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地抑制暴力冲突和战争,开展广泛的宗教对话和文化对话是十分必要的。如果真如亨廷顿所预言:未来的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那么“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国家之间的和平,没有宗教之间的更大的对话就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孔汉思语)就成了至理名言。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被世界上许多人称之为“儒教”,它对中国乃至整个东方文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督教是西方文明的基础,它影响了整个西方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东方和西方两大世界阵营的对话和合作,只有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基督教对话的基础上才更有希望,更有前途。
 
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陈少峰.中国伦理学名著导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宫哲兵.宗教人类学的田野调查〔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4.
 
 
               (本文转载自:《渤海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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